责任保险
制作及讲授者:吕秀萍
2013-8
何为责任?
• ①分内应做的事,如职责、尽责任、岗位责任等。
• ②没有做好自己工作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
• 个人角度而言,责任就是担当,就是付出。
• 从社会发展角度而言,责任是一种职责或任务。
• 人的一生必须承担着各种各样的责任,社会的、家庭的、
工作的、朋友的等等
• 有责任就有压力,不然怎么叫“责任重于泰山”的呢?
• 担当得起就能有所作为,担当不起就只有逃避或者被压垮。
• 谈谈你的责任?
• ①。。。。。。
• ②。。。。。。。
“一扇玻璃门引发的血案”
• 多年以前,一位消费者在一新开的大卖
场购物后欲离开时,一头撞上了纤尘不
染的无框大玻璃门,顿时头破血流,经
医院治疗后虽无大碍,但脸上缝了几针
不免破相。便与大卖场交涉要求赔偿,
大卖场言道:你自己不注意,才会撞上
玻璃门,我们不让你赔玻璃门,已经很
客气了。消费者认为玻璃门没有安全标
志才导致事故发生。大卖场反问:同样
一扇门,为什么别人都看得见,就你会
看不见,这不就是你的问题吗?双方交
涉无果,消费者愤而提起诉讼。
• 后经法院查明:一是大
卖场对玻璃门没有设置
安全警示标志,二是玻
璃门质量不符合相关标
准,大卖场有过错。最
后判决大卖场赔偿消费
者损失。
• 本案消费者最后是胜诉了,也有一种议论:
“你自己走路不注意,干吗去找别人的碴? ”
就是!不过,话也不能。。
• 电梯。。。。。
• 食品。。。
• 医疗。。。
• 交通。。。。
• 踩踏。。。。。
• 客车燃烧(722广清高速—死41)
• 动车追尾( “723”甬温线 –死40)。。。
• 桥梁坍塌。。。。。
• 热水器触电。。。
责任的含义:②
• 谁来承担责任???
根据什么确认责任方?
• 类似事件在以前,人们很自然地“自认倒霉”。
• 改革开放后,人们的权利意识普遍提高,立法对国
民私权的保护也从粗疏到逐渐细密。
1986年4月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
确立了侵权赔偿的过错原则;
1993年先后通过和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
益保护法》,分别规定了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明确
了消费者在产品存在瑕疵和缺陷的情况下获得损害赔偿的权利。
2003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又发布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规定了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
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
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 ;
。。。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侵权责任法》,是继《物权法》之后的又一重要
立法,备受关注,涉及了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产品责任的惩罚性赔偿、
医疗损害赔偿等一系列热点——
• 民商法历来被看作是损害赔偿的基本法 ,是雇主责任保险、
公众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法律基础;
• 行政法中的律师法、执业医师法等是相关职业责任保险的
法律基础
• 环境保护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是环境责任保险的法律基础;
• 经济法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等是产品责任
保险的法律基础;
• 社会法中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又是校园责任保险的法律基
础
离开了损害赔偿法,责任保险就无从谈起
损害赔偿的法律规范散见于几乎所有的主要法律部门
这些有关损害赔偿的立法和司法解释,给责任保险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 责任保险的险种也是随着法律的完善而得以逐渐
丰富的。
• 但,就如“徒法不能自行”一样,立法只是给责
任保险的发展带来了一种可能。
• 责任保险的现实发展还需要什么?
让我们在学习中
一起寻找答案!
责任保险
• 课程类别:专业限选课
• 授课对象:本科层次保险专业及相关专业
• 学时与学分:34学时,2学分
• 使用教材:郭颂平,《责任保险》,南开大学出版社,
2006年
• 教学目的与教学要求:
通过对《责任保险》课程的学习,让学生掌握责任保险的
基本原理、法律基础、合同内容与承保理赔原理,公众责
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
第三者责任保险等主要险种的条款内容和实务操作。
教学内容:
§1 责任保险概述
§2 责任保险的法律基础
§3 责任保险的承保和理赔
§4 公众责任保险
§5 雇主责任保险
§6 产品责任保险
§7 职业责任保险
§8 法定第三者责任保险
§1 责任保险概述
• 教学目的:
• 教学方法:讲述为主
• 教学重点及难点:责任保险的概念及特征;责
任保险与其他保险的区别
• 教学内容:
-----责任风险与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的历史沿革
§ 责任风险和责任保险
责任风险
责任保险的概念
责任保险的特征
责任保险与其他保险的区别
责任保险的作用
思考??
• 请列举你所经历、听到、看到…的责任风
险。
• 请列举你身边有哪些责任风险隐患。
• 请列举责任风险管理的手段。
一、责任风险
• 定义:
是指因行为人的疏忽或过失行为,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或
人身伤亡,按照法律或合同规定应负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
• 责任风险中的“责任”,少数属于合同责任,绝大部分是指
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 在保险实务中,保险人所承保的责任风险仅限于法律责任
中对民事损害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责任保险的概念
• 我国《保险法》第65条第3款对责任保险的定义是: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
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 企业、团体、家庭或个人均可作为投保人。
• 责任保险承保的民事责任包括侵权责任和违约
(或合同)责任。
三、责任保险的特征
1、责任保险的根本基础是健全的法律制度
2、责任保险的承保风险是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3、责任保险的赔偿对象是受害的第三者
4、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需事先确定。
1、责任保险的根本基础——健全的法律制度
• 民事赔偿责任风险的客观存在
• 社会生产力发达程度
• 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根本基础)
• 社会公众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
• 保险公司责任保险产品的不断开发
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风险:
被保险人
①因疏忽、过失、行为不当、懈怠其职责致。。。(故意行为除外)
②依据法律或合同应对第三者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责任保险的保险
标的。具有财产责任性质的民事赔偿责任即经济赔偿责任。
经济赔偿责任包括:①直接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死亡和丧葬费用、残
疾与医疗费用等 );②因赔偿纠纷引起的诉讼、律师费用及其他事先经保
险人同意支付的费用。 《保险法》第66条有明确规定。
无财产内容的人身权利(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等)被保险人自行负责。
2、责任保险的承保风险是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 第六十六条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
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
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
定外,由保险人承担。
• 直接赔偿对象:被保险人;
• 间接赔偿对象:不确定的第三者即受害人。
• 不同于狭义的财产保险(仅承担被保险人自己的财产损失)。
责任保险是一种双重保障机制。
3、责任保险的赔偿对象是受害的第三者
4、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需事先确定
至于教材提到的“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需事先确定”这一
特征,比较而言并无太多特别之处。
特殊之处在于:赔偿限额 而非 保险金额
四、责任保险与其他保险的区别
• 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与保险价值不同
• 责任保险的承保事故不同
• 责任保险的赔偿目的不同
• 责任保险对补偿原则的修改
• 责任保险合同当事人的特殊性
1、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与保险价值不同
• 有别于一般产险和人身保险
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为民事赔偿责任,无法事先
确定“价值”,故责任保险无保险价值之说,责
任保险不存在比例赔付(即无足额、不足额之说)。
• 确定责任限额。根据整个社会民事赔偿责任风险
统计所划分的风险档次进行。
2、责任保险的承担责任的条件不同
责任保险承担保险责任需要两个要素:
• 一是被保险人依法应对第三者承担民事损害赔
偿责任;
• 二是第三者向被保险人提出赔偿。
二者缺一不可
3、责任保险的赔偿目的不同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
保险标的的保险。”
• 保障第三者。
第三者即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代理人、雇员、管理人
员以外的人。
• 被保险人自己的人身或财产因意外事故受到损害时,或被
保险人的家庭成员、代理人、雇员、管理人员等因意外事
故受到伤害时,责任保险的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
4、责任保险对补偿原则的修改
• 一般保险赔付金支付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
• 责任保险的赔偿金既可以支付给被保险人,也可以支付给
受损害的第三者。
• 《保险法》第65条:“ 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
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
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
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
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
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
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
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 国际上,大部分责任保险的赔偿金是支付
给被保险人,由被保险人转给第三者,但
像雇主责任保险等,多直接支付给受损害
的第三者。
5、责任保险合同当事人的特殊性
• 任何一种责任保险都涉及到保险人、致害人(被
保险人)、受害人三个方面的关系,所谓“受害
人”相对保险人和被保险人而言,又称为第三者。
• 保险人与致害人之间建立的是责任保险合同关系,
受害人与致害人之间建立的是原告与被告的关系。
五、责任保险的作用
1、有利于加强法制建设 ,保证有关法律的贯彻执行
(尤其是无力支付经济赔偿之时)
2、有利于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制观念
(作为民事责任赔偿制度组成内容之一 ,发展责任保险,一方面能使消费
者懂得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另一方面又能让企业或个人了解自己所承担的
民事赔偿责任 ,对社会公众的法制观念起到了引导和培育的作用 )
3、有利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受害人能及时获得经济赔偿,避免矛盾激化。上访 )
4、有利于实现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
(比较而言,责任保险具有更强的社会属性,为社会、受害者、立法者、
司法者之间架设一条桥梁,提供了维护社会安全和保护受害人的机制,有力
地维护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正常、有序的社会关系,提高政府公共管理的
效能。 )
5、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对外开放
(打消外商来华投资的顾虑;维护国家、单位及个人利益;苹果污染门)
六、责任保险的分类(p47)
• 按承保的内容分类
1、公众责任保险(固定场所 的责任风险)
2、产品责任保险 (产品缺陷的责任风险)
3、雇主责任保险(雇主对雇员受雇期间的人身伤害负经济赔偿责
任)
4、职业责任保险(专业技术工作上的责任风险)
5、第三者责任保险(交通工具及工程项目三责风险)
6、环境责任保险 (污染环境的责任风险)
场所责任险
电梯责任险
承包人责任险
承运人责任险。。
医疗责任保险
律师责任保险
会计师责任险
建筑师责任险
设计师责任险
兽医责任险
可归为公众责任险范围,
但是因多为附加险这一
特殊承保方式而另行分
类
• 按实施方式分类
1、法定责任保险 (交强险、旅行社责任险等)
2、自愿责任保险
• 按照责任发生原因分类
1、过失责任保险
(1)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2) 职业责任保险
(3) 公众责任保险
(4) 个人责任保险
2、无过失责任保险
(1)雇主责任保险
(2)核电站责任保险
(3)产品责任保险
3、合同责任保险
(1)货运合同责任保险
(2)旅行社责任保险
• 按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基础分类
1、索赔型责任保险 (索赔申请发生在保险单的有效期间 )
2、事故型责任保险 (致害事故发生在保险单的有效期间 )
目前我国保险实务所使用的责任保险条款,保险人和投保
人(被保险人)所约定的责任多为事故型责任保险。
• 按保险责任的大小分类
1、基本责任保险
赔偿限额是基本的,或者说是相对较低的,法定责任保险
和强制责任保险通常都属于基本责任保险范畴。
2、超额责任保险
是指在基本责任保险的基础上再向被保险人可能面临的巨
额索赔提供保障的责任保险。(如起赔点超过500万人民
币)
• 按保单的独立性分类
1、独立的责任保险
(出立专门保单 )
2、附加的责任保险
(附加在主保单下予以承保 )
责任保险的再保险
• 责任限制上分类:比例在保险、非比例再保险
• 再保险安排上分类:临时再保险、合同再保险、预约再保
险
• 本课程不再讲述
§ 责任保险的历史沿革
• 责任保险的起源
• 英美国家的责任保险制度
• 我国责任保险的现状与发展
一、责任保险的起源
• 现代保险已经有300多年的历史,但责任保险的兴起却只是近100年的事(近代工业
革命兴起,先有工业事故,后有交通事故、公害、制造物缺陷等,损害赔偿频率和
数额明显增大—赔偿纠纷—法治的健全。催生责任保险)可见,责任保险的发展需
要良好的外部环境和良好的内部环境
• 责任保险始于19世纪的欧美国家 如:
• 19世纪前半叶,法国拿破仑法典中现赔偿责任,并开办责任保险。英德随后
• -----1857年,英国出现承运人责任保险;
-----1870年,建筑工程公众责任保险问世;
-----1875年,马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开始出现(英国);
-----1880年,英国颁布《雇主责任法》,出现雇主责任保险;
-----1885年,世界上第一张职业责任保单——药剂师过失责任保险单由英国北方意外
保险公司签发;(开错处方)
-----1895年,汽车第三者责任险问世;
-----1900年责任保险扩大到产品责任(因啤酒含砷而引起的赔偿责任)
• 进入20世纪,责任险迅速兴起和发展,大部分资姓国家都强制投保公众责任
•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责任险种类越来越多,成为制造商和自由职业者不可缺少的保
险。
• 20世纪70年代获得全面、迅速的发展,成为现代经济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成为保险
业务中的一大主流。目前是衡量一国财产保险发达程度的标志之一。
二、英美国家的责任保险制度
有强制、有自愿
责任保险发达
三、我国责任保险的发展
• 我国责任保险发展历程简介
• 我国责任保险市场发展情况介绍
• 我国责任保险市场发展存在的问题分析
• 如何加快发展步伐
我国责任保险发展历程简介
• 20世纪50年代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曾开办过汽车、飞机的附加第三者责
任保险和船舶碰撞责任保险,不久停办。(认为“弊大于利”?)
• 20世纪70年代末,为了满足出口贸易和外国驻华机构的需要,中国人
民保险公司国外业务部开办了产品责任保险等业务。
• 1980年,国内保险业务恢复后的第二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便开办了
机动车附加第三者责任险保险。
• 1984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武汉分公司出具了国内第一张独立的责任
险保单,承保荷花牌洗衣机产品责任险和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开国内
单独承保责任保险之先河。
• 此后,随着国内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随着人们法律意识和索赔意
识的提高,责任保险日益受到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欢迎。责
任保险在国内作为一种独立的保险业务虽然有待改进和发展,但已渐
呈雏形,初具规模。
• 我国责任保险虽然起步较晚,但国家对责任保险的发展比
较重视,早在1995年国务院办公厅、公安部等部委已明确
规定:“重要企业、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和大型商场、游
乐园、宾馆、饭店、影剧院、歌舞厅、娱乐休闲等公共场
所都必须参加火灾和公众责任保险。” 但并未强制推行。
• 保监会也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就煤炭行业雇主责任
保险、与公安部消防局就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与卫生部就
医师、院方职业责任保险等联合调研,并在北京、上海、
广东、深圳、海南、山西、河北、吉林、安徽等多个省市
启动了各类责任保险的试点工作。
• 新国十条:环境污染、食品安全、校园安全、医疗事故。。
。希望借力保险机制有效解决。探索强制责任保险
• 。。。。。。
• 我国责任保险基本上呈徘徊式增长
1.责任保险保费收入情况
2.责任保险的费率情况
3.责任保险市场分割情况
4.中资、外资责任保险发展情况对比
我国责任保险市场发展情况分析
《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大力发展我国的责任保险,
这对我国责任保险市场的发展和壮大提供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 1、责任保险保费收入情况(2000-2011情况)
责险/财险,世界平均水平为15%,一般发达国家在30%左右,美国高达40%~50%.
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上的责任保险险种四、五百个,附加险1100多个。开办的险种有:产品责任险、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职
业责任险以及附加在其他险种上的责任险(如工程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等)
2003、2004年下滑原因:意外伤害险的发展,工伤保险制度的推广替代部分雇主责任险。2005年政府推动成效显著
2、责任保险的费率情况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2000年以后责任保险市场费率有了较大幅度的下调。费率下
调的原因主要有以下2个方面:
一是市场规律的作用。市场竞争的加剧使各保险公司采取“降价”政策,尤其是外
资保险公司的大量进入,外资保险公司重视责任保险的发展,加上自身雄厚的实力
及开展责任保险成熟的经验,使得中资保险公司不得不降低费率;
二是管理措施的完善,业务质量控制力度的加强使保险公司承保的相对利润空间增
大,有能力通过降低费率进一步开拓市场。
表 我国责任保险2000-2007年平均费率
年份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平均费率(‰)
资料来源:中国非寿险发展研究报告
3、责任保险市场份额情况
中资占绝对优势91%。前10仅1家外资。外资公司确实在责任险市场没有形成威胁吗?
4、中资、外资责任保险发展情况对比
• 保费收入:规模、 增长率、占比
• 市场份额
• 赔付率
• 综合经营赔付率
• 人员结构
1.责任保险保费收入:规模比较
08-10年排序:人保、平安、太保、大地、美亚。。但是我们要看到的是,在外资公
司的业务主要针对我国几大主要城市、还没有形成全国布局的情况下,美亚财险的
责任保险保费收入能够排名第5,这足应引起我国中资保险公司的高度关注 ,尽快
重视,避免后续竞争困难。
1.责任保险保费收入:增长率比较
1.责任保险保费:占比比较 %
保费
基数
遥遥
领先
占比
却极
低
2007情况:
前十名的保险机构均是外资企业,外资企业的责任险占比平均为%,美国
联邦和美亚这一比例分别高达%和%.
而中资企业这一比例最高的是中银财险为%,其次是人保财险的%,中
资保险机构的这一比例平均为%。
美国联邦保险 :丘博保险集团(1882,美国)
的子公司,主营财产、责任保险,2000上海。
美亚——AIG, 2007上海。
太阳联合保险中国有限公司—皇家太阳联合保险
集团( 1710,英国。世界上十大财产保险公司
之一 “世界上迄今仍存在的最古老的保险公司”
)。早在1853年,集团就在上海开展了保险业务。
1992年“皇家太阳联合保险”重回中国(北京)
爱和谊保险公司(中国)—日本公司(北京、天
津、浙江等地营业)
安联——德国,2003 ;安盟:法国 2004
现代:(韩国,1955)(2007,北京)
苏黎世:世界第5大金融保险集团――瑞士苏黎
世保险公司( 2006,北京)
东京海上(1994,上海)
三井住友海上(2001,上海)
2.中外资保险公司责任保险市场份额比较
表中显示的市场份额对比数据不难看出,如果单单从保费规模方面加以考察,中
资与外资保险公司可谓差距悬殊。从表中数据可以得出,近几年来,我国责任保
险市场上中资财产保险公司一直稳稳占据91%-93%的市场份额。以2010 年为例,
中资公司责任保险市场份额为91%,外资公司仅为9%。可以预见,这样的市场
分割局面在短期内将不会有根本上的改变。
同时我们应该了解到,外资公司进入我国责任保险市场的时间较短,对我国责任
保险市场及文化等情况了解甚少,产品开发受到了很大限制;而且其在业务范围、
经营地域等方面同样受到约束。随着外资财产保险公司经营地域和业务的扩展,
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的责任保险市场上应该会有更大的作为。
3.中外资保险公司责任保险赔付率比较 %
衡量:
承保
质量
和防
灾防
损等
水平
责任险赔付率上,中资保险公司也是不占优势。
2007年:责任险赔付率前十名中只有1家是外资公司——美国利宝赔付率%,其
余9家都是中资公司,华农(2006)和华安(1996)赔付率更高。
高赔付率?:如果从责任保险业务质量、防灾防损及经营水平等方面加以考量,中资保
险公司则徒有较大的市场基数,巨大市场规模的背后存在着经营方面的硬伤,即赔付率
居高不下,公司责任保险业务发展迟缓且处于财产保险中被忽视的地位等等。
4.中外资公司责任保险经营综合成本率差异
• 综合成本率=费用率+责任保险赔付率(简化)
责任保险是一项涉及法律法规内容较多、涉及相关领域专业技术知识较多的业务,不仅要求保险公司配
备一定的精算人才,同时还要求配备一定的法律专业人才和相关领域的技术人员。而目前我国保险公司
缺乏相关的高级专业性人才,通过表我们可以看到,虽然中资保险公司的人员储备与外资相比具有绝对
优势,但是中资保险公司具有高级学历的人才占比与外资相比还是具有一定的差距。
5.中外资公司责任保险人员结构比较
我国责任保险市场发展存在的问题分析
• 目前,我国国内责任保险发展滞后 ,大灾大难后本应在处
理应急措施中充分发挥具有社会管理功能的保险公司理应
在事故救助、善后处理、经济补偿等方面大显身手,但却
显得非常尴尬和无奈。 更常见的是:政府被迫“挺身而出
” 、“铁肩担道义” 善后。
• 而在国外,一旦发生重大灾害或意外事故,政府在善后方
面虽然也有协调作用,但具体的损失金额、赔偿对象和种
种具体善后赔偿,一般都由保险公司承担。
• 为什么——责任保险发展受阻
• 责任保险发展受阻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
1、责任保险法律体系不够完善
保护民事责任受害方权益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法律法规不够细化
2、国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淡薄
“自认倒霉” ;“权大于法”降低了社会民众相信法律、依靠法律的信心。
3、责任保险产品市场供求不足
供给不足。据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公司的调研表明,我国责任险面临的最大问
题是缺乏合理的核保、核赔基础,很多保险公司只能依赖于国外的统计数据,
甚至仅仅是凭自身经验开发销售产品,并不能反映责任风险实际情况
消费者投保意识不高,需求不足
4、责任保险专业人才匮缺
既懂保险又懂法律的高水平保险代理和经纪人、产品研发 、两核人员等忒少
如何加快我国责任保险业务的发展步伐
1.加大责任保险宣传力度——提高需求
加强宣传责任保险知识,提高全社会对责任保险的认知度和理解度,提高需
求水平。
2. 提高责任保险发展重视程度——增加供给
正外部性引致供给不足——强制保险,税费优惠;依据市需求开发创新责
任保险产品;形成专门的责任保险管理团队等。
3.建立健全与责任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夯实基础
关键是细化,明确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界定
4.政府协助: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成立相关数据统计中心积
累基础数据。。。。
课后思考
• 责任保险在我国保险市场所处的地位。
• 思考我国责任保险为何发展缓慢?
• 如何加快我国责任保险市场发展?
• 作业:
一直有人认为责任保险是为虎作伥,你是如
何理解的?你认为影响我国责任保险发展
的关键因素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