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1)
附件一(1)
汇总纳税总机构及二级分支机构的收入、成本和利润明细表
纳税人名称 项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 营业利润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利润总额
总分机构经统一计算的合计数 账载金额
审核确认数
调整数
1、总机构 账载金额
审核确认数
调整数
2、分支机构合计数 账载金额
审核确认数
调整数
其中:机构1 账载金额
审核确认数
调整数
机构2 账载金额
审核确认数
调整数
机构3 账载金额
审核确认数
调整数
机构4 账载金额
审核确认数
调整数
备注:此表填列总机构及所有需统一计算利润额的分支机构数据。一般情况下,“2、分支机构合计数”栏各列数据等于各分支机构栏各列数据之和,“总分机构经统一计算的合计数”栏各列数据等于“1、总机构”栏与“2、分支机构合计数”栏各列数据之和,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导致以上等式不成立的,请以文字详细说明计算过程。
附件一(2)纳税调整项目审核确认明细表
附件一(2)
纳税调整项目审核确认明细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行次 项目 账载金额 税收金额 调增金额 调增金额审核确认数 调减金额 调减金额审核确认数
1 2 3 4 5 6
1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 * *
2 1.视同销售收入 * * * *
# 3 2.接受捐赠收入 * * *
4 3.不符合税收规定的销售折扣和折让 * *
* 5 4.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
* 6 5.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 * * * *
7 6.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损益 * *
* 8 7.特殊重组
* 9 8.一般重组
* 10 9.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 *
11 10.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12 11.境外应税所得 * * * *
13 12.不允许扣除的境外投资损失 * * * *
14 13.不征税收入 * * * *
15 14.免税收入 * * * *
16 15.减计收入 * * * *
17 16.减、免税项目所得 * * * *
18 17.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 * * *
19 18.其他
20 二、扣除类调整项目 * *
21 1.视同销售成本 * * * *
22 2.工资薪金支出
23 3.职工福利费支出
24 4.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25 5.工会经费支出
26 6.业务招待费支出 * *
27 7.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 *
28 8.捐赠支出 *
29 9.利息支出
30 10.住房公积金 * *
31 11.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 * *
32 12.税收滞纳金 * * *
33 13.赞助支出 * * *
34 14.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
35 15.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
36 16.与未实现融资收益相关在当期确认的财务费用
37 17.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 * * *
38 18.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 * * *
39 19.加计扣除 * * * *
40 20.其他
41 三、资产类调整项目 * *
42 1.财产损失
43 2.固定资产折旧 * *
44 3.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
45 4.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 * *
46 5.无形资产摊销 * *
47 6.投资转让、处置所得 * *
48 7.油气勘探投资
49 8.油气开发投资
50 9.其他
51 四、准备金调整项目 * *
52 五、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 * *
53 六、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 * * * *
54 七、其他 * *
55 合 计 * *
附件一(3)
附件一(3)
汇总机构及二级分支机构亏损及弥补亏损明细表
纳税人名称 尚待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合计
总分机构合计
总机构
机构1
机构2
机构3
机构4
机构5
机构6
机构7
机构8
机构9
机构10
机构11
机构12
机构13
机构14
机构15
机构16
机构17
填表说明:
本表填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2007年及以前年度按独立纳税人计缴所得税尚未弥补完的亏损
附件一(4)
附件一(4)
总分机构分摊税款审核表
机构名称 税务登记证号码 撤销时间 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 三项因素所属年度 经营收入 职工工资 资产总额 分配比例 预缴税款所属时期 经统一计算的实际利润额/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4 分摊预缴税款 实际预缴税款 完税凭证号码
1 3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总机构 * * 2006年度 * 2008年1季
2006年度 * 2008年2季
2007年度 * 2008年3季
2007年度 * 2008年4季
撤销的分支机构剩余期限内应分摊的企业所得税款由总机构缴入中央国库
2008年度 * 合计 *
2、就地预缴二级分支机构(含总机构设立的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部门)合计 * * * 2006年度 2008年1季 * *
2006年度 2008年2季 * *
2007年度 2008年3季 * *
2007年度 2008年4季 * *
2008年度 合计 * *
其中:机构1 2006年度 2008年1季 *
2006年度 2008年2季 *
2007年度 2008年3季 *
2007年度 2008年4季 *
2008年度 合计 * *
机构2 2006年度 2008年1季 *
2006年度 2008年2季 *
2007年度 2008年3季 *
2007年度 2008年4季 *
2008年度 合计 * *
填表说明:
1、总机构栏:填列应由总机构预缴的50%部分以及撤销的分支机构剩余期限内应分摊的企业所得税款由总机构缴入中央国库部分。应由总机构预缴的部分,其中25%就地入库,25%预缴入中央国库。总机构设立的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部门的相关数据填入分支机构栏次,不在本栏填列。
2、各分支机构三项因素所属年度(2008年度)第8-11列数据必须经中介机构审核,作为2009年7-12月总机构计算分配税款依据。2006年度及2007年度第8-11列数据填列以纳税人提供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加具意见的分配表为依据。
3、第11列:根据本行次第8-10列填写金额计算填列。
计算公式=×(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该分支机构工资总额/各分支机构工资总额之和)+×(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
4、第14列:总机构栏的2008年一季至四季行次分别根据每行第6列×第13列金额×50%计算填列,“撤销的分支机构剩余期限内应分摊的企业所得税款由总机构缴入中央国库”行次填写当年度所有撤销的分支机构剩余期限内应分摊的企业所得税款由总机构缴入中央国库的合计金额,根据撤销的分支机构相应栏次数据填列,“合计”行次填写总机构栏上列5行数据的合计数;分支机构栏的2008年一季至四季行次根据每行第6列×第11列×总机构相同税款所属时期第13列金额计算填列,“合计”行次填写该分支机构栏上列4行数据的合计数。
5、此表填列总机构及执行国税发[2008]28号文就地预缴的二级分支机构数据。总机构有设立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部门的则将此部门数据填列在“其中:机构1”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