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技术贸易
国际技术贸易
企业间将技术商品的使用权进行跨越国境的贸易行为。
发达国家间的技术贸易占主导地位,发达国家跨国公司间的技术贸易几乎占全球技术贸易的50%。
国际技术贸易之
标的物
1、工业产权(专利权、商标权)
2、非工业产权(专有技术或技术诀窍)
3、相关的专门服务(咨询、信息和管理服务 )
国际技术贸易的特点
技术所有权受到保护的前提下发生
技术商品可多次转让
双方是“同行”
内容复杂和广泛
长期合作
当事者无重复购买和销售的行为
价格的不确定性
国际技术贸易的形式
单纯引进技术
(许可证贸易、技术咨询服务、国际特许经营)
引进技术与进口设备相结合
(交钥匙工程承包、技术补偿贸易)
引进技术与引进外资相结合
(合作生产与合作研究)
国际技术转让相关国际立法
有关工业产权的国际公约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专利合作条约》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包括冒牌货的协议》
有关国际技术转让的国际条约
《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草案》(联合国)
国际技术转让动机
缺乏利用技术的能力
挖掘其他市场的潜力
获得充分补偿
适应特定的市场环境
有利于产业技术标准化
许可证贸易
(Licensing)
通过签订许可证协议,许可人允许受许可人在一定条件下使用他的专利、商标或专有技术;受许可人支付一定的报酬。
技术贸易最主要的形式
许可协议的对象是:工业产权
例如:1、贝尔实验室转让晶体管电路给德州仪器公司;2、COCA-COLA将商标许可给成衣生产商。
许可证贸易
优点:
(1)许可人不必负担用于打开外国市场的开发成本和风险;
(2)避开投资壁垒或政治风险;
(3)当缺乏利用技术的能力时
缺点:
(1)无法严密控制受许可人活动
(2)失去竞争优势,培养竞争对手(例如:美国无线电公司将彩电技术许可给日本松下;麦道公司许可日本FSX战斗机技术)
解决方法
利用交叉许可协议
将技术诀窍的许可协议和建立合资企业联系。例如:富士影象公司和施乐公司建立合资企业,后者转让复印机技术供富士公司在亚洲市场生产。
国际许可证协议的类型
独占许可协议 (Exclusive License)
排他许可协议 (Sole License)
普通许可协议 (Simple License)
可转让许可协议 (Transferable License)
交叉许可协议 (Cross License)
许可协议
Licensing Agreement
是技术贸易合同的主要和基本形式
许可协议的范围属于合同中最主要的部分
许可协议中不得规定受许可人不得对专利权的有效性提出异议的条款。当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时,被许可方有权收回预付的报酬,甚至终止协议。
对于商标权(特别是名牌商标权),一般都订立产品质量监督条款,即规定许可方有权对被许可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
保证条款:许可方承担技术担保和权利担保
保密条款:被许可人承担。协议终止后不继续承担。
回授条款:即被许可人要将技术改进成果无偿地提供给许可方使用。一般是不合理的。
搭售条款:一般不允许。
技术咨询服务
Consulting Service
属于服务贸易范畴
一方(通常是独立的咨询公司)利用自己掌握的技术、信息、经验和技术条件,协助另一方完成某项特定的技术经济任务,达到双方的目标。
提供的资料一般是专利、专有技术以外的资料,受方一般无须对此承担保密义务。
交钥匙工程承包
Turnkey project
工程承包方负责完成从拟订建设方案、设计、采购设备、土木工程、安装调试到人员培训等全部工作,直到项目建成、验收合格之后才交给委托方的一种工程承包形式。
适用:化学工业、制药工业、炼油工业、冶金行业
标的物:有形资产、无形资产
输出方不保证设备使用者的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能够生产出合格的产品。
中国最大的对外工程承包公司: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交钥匙工程承包
适用:化学工业、制药工业、炼油工业、冶金行业
优点:
1、降低风险(政治、经济等不稳定)
2、在限制直接投资的领域获得经济报酬
缺点:
1、没有长期利益(解决方法:拥有少数股权)
2、创造竞争对手
3、失去竞争优势
合作生产与合作研究
两个或以上法人实体间建立在协议或合同基础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体现等价有偿和平等自愿的原则
在生产工程或研究过程中发生权利义务关系
相互交换技术、劳务和生产成果
实质是社会化的专业分工
技术补偿贸易特点
易货贸易的性质
延期付款的性质
(1)直接补偿
(2)间接补偿(综合补偿)
(3)部分补偿
国际特许经营
Franchising
已取得成功经验的企业,将其商标、商号、服务标志、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经营管理方法或经验转让给另一家企业使用,收取特许使用费的交易合作形式。
接受方不仅要保证产品达到与特许方产品相同的技术标准,而且在产品的形式和服务的风格上也应保持一致。
特许方对受许方是否盈利不负责任
受许方要接受特许方的监督和控制
特许经营类型
特许经营产品销售
例如:北海道章鱼丸
特许经营某种或某些服务项目
例如:英国LANCASHIRE大学在深圳办学
综合性特许经营
例如:麦当劳
国际技术转让战略
延长技术生命周期战略
适用:技术在本国处于成熟期或淘汰期,而在其他国家仍处于导入期或成长期
扩大技术效用战略
适用:技术创新问世不久;在技术梯度相同或相近的国家间进行。
目的:寻求较高技术转让价格;迅速占领技术市场,成为市场上的技术领导者。
弊端:有被仿制的风险
寻找出路战略
适用:在本国很难迅速转化为生产力,为了避免技术的闲置和贬值
技术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
技术转让策略
创新阶段:不宜转让
成长阶段:视企业实力而定
(1)实力雄厚、规模大的企业应拒绝转让;
(2)规模大,但实力有限的企业应在国内应用技术,并向国外转让技术
(3)规模小或实力薄弱的企业应对外转让技术
成熟阶段:应采取各种形式对外转让
衰退阶段:迅速转让
国家管理国际技术转让的
考虑因素
国民经济长期发展规划
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扶助国内企业,防止外国商业歧视
政治方面的考虑
政府管理技术转让的措施
保护
产权保护和技术转让活动的保护
管制
技术进口和出口的管制
引导和鼓励
通过制定实施特定的产业政策来引导;通过优惠政策、简化审批手续、信贷扶持等来鼓励
国际技术转让对象的选择
首先是技术接受方的基础条件
非竞争者或在短期内不足以成为竞争对手的合作伙伴
选择交叉许可形式
(例如:美国AMGEN生物技术公司与日本KIRIN公司的交叉许可)
利用限制条款或技术互惠等条款
国际技术商品定价策略
统包价格:双方谈判确定一个固定的总金额
提成价格:双方协商规定提成比例和提成基础
固定与提成相结合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