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概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定义、意外伤害的含义、可保危险、特征、分类等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给付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种类
第一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述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历史
起源于15世纪
真正形成并获得发展:19世纪40年代后
1848年英国,旅行意外伤害保险
1915年,保障范围
经营公司:国外、国内
第一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述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定义
简称意外伤害保险或意外险,是人身保险中的一种,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由于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即意外事故)造成身体的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致使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时,由保险人按合同规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残疾保险金或医疗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第一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述
意外伤害的含义
意外伤害:没有预见、违背意愿、突然的外来侵害造成被保险人身体明显、剧烈损伤的事实
两个必要条件:意外和伤害
意外:主观上没有预计
预计到却无力规避
对被保险人而言是外来的
偶然事件或突发性事件
非被保险人本意
第一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述
意外伤害的含义
伤害:遭受外来事故,发生损失、损伤
四个要素:致害物、侵害对象、侵害发生、侵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分类
按起因:职业、日常生活、交通、运动、军事
按致害物:器械、自然、化学、生物
按日常伤害遭受的载体:身体、精神
致害物:物质基础
侵害对象:被保险人的身体
侵害发生:被保险人身体受到损伤
侵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存在侵害的客观过程
第一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述
意外伤害的含义
十五种侵害方式
碰撞、撞击
坠落、跌倒、坍塌
淹溺
灼烫、火灾
辐射、爆炸、中毒
触电、接触
掩埋、倾覆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危险
一般承保的意外伤害:一般情况下都可以承保的意外伤害
特点:
必须是被保险人身体上的伤害
必须是由外界原因、意外事故所致的伤害
非故意诱发的伤害
注:意外与故意:相互排斥但不完全对立
特约承保的意外伤害:理论是可以承保但出于各种原因一般不予承保的意外伤害,一般需特别约定并需另加保费才予承保。
剧烈的体育运动
竞技性体育比赛
特别冒险活动
与一般承保的意外伤害之间无绝对界限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危险
不承保的意外伤害:违反法律规定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引发的
被保险人在过失或故意犯罪活动中受到的伤害
被保险人在寻衅斗殴中受到的意外伤害
被保险人在醉酒、吸食或注射毒品后发生的意外伤害
以除外责任的形式在保险条款中加以明确列示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危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征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vs 人寿保险
相同处:
同属人的保险,二者都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都划归人身保险的范畴,一些原则问题上有别于财产保险
保险金额都不是根据保险标的的价值确定的,都是给付保险;无超额、不足额投保,双方约定保额,不适用损失补偿原则和代位追偿原则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征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vs 人寿保险
不同处:
可保危险不同,人寿险与年龄密切相关,属于自然规律;意外险为“意外伤害”,与年龄无关
人寿险纯属定额给付,意外险有不同,残疾按比例给付
费率确定不同,寿险根据生命表、利息率计算,意外险根据经验的意外概率与损失额分布计算
保险期限不同
责任准备金的计提不同
其他:缴费方式、免责范围等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征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vs 财产保险
类似之处:
保险事故有共同特点:偶然、意外、外来原因导致、不可预见
保险责任类似:非故意
补偿性质类似:有给付性质的又有补偿性的
期限类似:一般是1年,最长不超过5年
保费缴纳与计算类似:一般一年一缴,据事故概率与损失额分布计算
财务处理类似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征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vs 财产保险
不同处:
保险标的
保额确定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受益人等之间的关系
补偿程度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征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vs 人身伤害责任保险
概念的重大区别:前者是对被保险人自身受伤害的保险,后者是投保人对他人造成的伤害的保险
具体不同:
合同主体不同:投保人与被保险人
保障对象不同
保险标的不同
保险责任不同:民事赔偿责任
保险金额的确定不同
赔偿方式不同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征
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再认识
意外伤害保险
财产保险
人身伤害责任保险
人寿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
按所保危险不同分类
普通意外伤害保险
特定意外伤害保险:特定原因、特定时间、特定地点
按保险责任分类
意外伤害死亡残疾保险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综合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误工保险
注意误工与残疾之区别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
按投保方式分类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保单效力区别
按投保动因分类
自愿性意外伤害保险
强制性意外伤害保险
◆其他分类:如按期限长短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内容及特征
保险责任: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责任
保险责任内容
残疾给付
死亡给付
医疗给付
停工保险给付(理论上)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内容及特征
保险责任: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责任
保险责任的特征
保险责任 险种
意外伤害所致残疾
意外伤害所致死亡
疾病所致死亡
生存到保险期限结束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的判定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
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支付医疗费用
死亡或残疾的判断
医疗费用发生的期限等
意外伤害是事故的直接原因或近因
直接原因
近因
诱因
责任的确定思路图:P234图6--2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给付
死亡保险金给付
残疾保险金给付
医疗保险金给付
死亡保险金的给付
死亡保险责任的构成
生理死亡
认定死亡的处理:失踪条款
死亡保险金的给付方式:合同约定
残疾保险金的给付
残疾及残疾程度的评定标准
保险学所说的“残疾”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指的残疾
人体组织的永久性残缺(缺损)
人体器官正常机能的永久丧失
治疗延续的时间较长时
1998年7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不足
残疾保险金的给付
残疾程度的评定
评定时机:临床症状稳定状态
评定原则:分项评定
残疾程度的类推
高等级覆盖低等级残疾
残疾保险金的给付
残疾保险金的给付
计算公式:
残疾保险金=保险金额X残疾程度对应的给付比例
一次伤害、多处致残
多次伤害
先残后死
特别约定残疾给付
医疗保险金的给付
不同国家给付做法有很大不同
除外责任
其中几个险种给付医疗保险金
将医疗保险金的给付作为一个常规的条款
例:台湾地区的一般做法,表6--1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品种
普通伤害保险及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旅行伤害保险
职业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满期还本保险
作为附加险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普通伤害保险及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普通伤害保险
也称个人伤害保险或一般伤害保险,独立经营
对所保危险规定各种要求
急剧型、外来性、偶然性、直接结果、身体伤害
核保时考虑的因素
一般不需要进行严格的体检
其他,如作为附加伤害条款附于人寿保险合约之后
普通伤害保险及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最大优势:分散个别风险、操作简单、手续方便
某些方面与个人意外伤害险保单的要求类似
多次意外伤害都给付保险金
保险除外责任
若干特点与团体寿险类似
投保团体要填写投保单和全体被保险人的名单
保单由投保团体持有,被保险人只持有保险证明书
制定受益人
中途离职
特殊之处,如不同行业或工作性质不同费率等
旅行伤害保险
交通工具旅客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费一般由各种运输企业代收后汇缴保险机构
旅游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与狭义的旅游伤害保险含义比较接近
通常由旅游组织单位统一代办
住宿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旅馆、饭店、招待所等
职业伤害保险
定义:是指为从事特定职业而在执行公务时遭受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此暂时或永久丧失工作能力的人们提供保障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之后,由保险人按规定给付保险金,以使得被保险人不因履行职责而承受身体上、精神上和经济上的多重损害。
多采用团体投保的方式
英美:职业灾害赔偿保险
我国:外出和执法人员平安保险
意外伤害满期还本保险
多年性
储蓄性
保险责任
不缴纳保险费,只缴纳保险本金
被保险人总会获得保险本金,因此在意外险市场上颇受欢迎
作为附加险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健康险附加
个人住院医疗保险
个人住院医疗补贴保险
少儿住院医疗保险
寿险附加
实质
保费收取和保险金给付上有特殊规定
比如家庭人寿保险
第六章小结
小结:P246-P247
关键词:P248
思考题:P248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