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
室内装饰工程
合同编号:
分
包
合
同
二 00 六年 月
项目
室内装饰分包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SJ-JDNX-06007
发包单位: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沪)(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
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
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 装饰工程委托
给乙方施工,双方就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
守。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概况:
. 工程名称:
. 工程地址:
. 工程内容: ;
详见施工图纸、附件 1《工程量清单》。
2、承包范围和方式:
. 承包范围: 。
.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工、
包竣工后保修期内免费保修的形式承包施工。
3、合同工期:
. 本工程总日历天数按甲方现场施工安排计 日历天,开工日期以
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根据甲方施工进度情况安排施工。
. 施工期内因甲方变更,停水、停电 8 小时以上以及遇到人不可抗力的因素
导致不具备施工条件的情况,经甲方同意后,工期相应顺延。
4、质量标准:
. 质量等级: 合格,确保获得 奖;如因乙方承包部分工
程的质量原因影响而达不到此标准,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 的违约金,并
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负责返修达到标准。
.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业主、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
出的指令组织施工,随时接受业主、监理及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建
立内部“三检制”为甲方验收积极创造条件。对甲方、业主、监理提出的质量问题
及时整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费用。
. 以上检查检验通过后,又发现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不得顺延。
5、合同价款:
. 本分包工程合同价款 。
(1)单价包干部分的综合单价:详见附后附件 2《工程量清单单价一览表》。
本合同单价包干不可调整,此单价已包括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损耗费、
材料检测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乙方所要完成施工内容的全部费用。单价中
主材价格的约定:若业主确定的主材单价低于本合同单价,则按业主确定的主材
单价调整。
. 本合同总价款暂定为 ¥ 万元 ( 大写: 万元)。
. 施工期内新增加工程内容或需要重新核准单价的,双方须在 7 日内及时办
理书面签证手续并报甲方经营部审核批准备案后生效,待分包工程完工后统一结算。
6、工程计量:
.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超过设计图纸要求而增加的工程
量及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算;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不予计量;工程量计量应以实际
施工投影面积为准,损耗及施工误差不予计量,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之中;乙方若
未能及时派人确认,则由甲方确认的计量即是对工程的正确计量,乙方应予认可。
. 工程款的调整:已完工程不能使监理工程师或业主满意,甲方有权在任何
一次计价中扣除或拆减该工程的价值。
. 工程结算由甲方项目商务经理、现场代表、经营部和公司总经理会签后生
效。结算分两部分进行,单价包干部分按实核定工程量;其他部分,以业主审核
的结算金额为准,在扣除上缴管理费用后予以结算。
7、工程价款的支付 :
. 本工程无预付款,共分四次支付工程款;
. 施工完成 50%时,按已完工程量的 80%支付工程款;
. 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同约定要求后,支付工程款至已完工程量的 80%;
. 待双方办理完结算,支付工程款至结算价的 95%;
. 质量保修金即结算总价的 5%在工程竣工满两年后一次性支付。
. 甲方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之一:乙方向甲方开具了合法、有效的税务发
票(建筑营业税发票),税金按%由甲方代扣代缴,甲方负责提供免税证明。
8、工程材料:
. 工程材料全部由乙方自行采购,施工前乙方应提供上述材料的试验报告和
材料合格证明。 品牌必须以报甲方和业主审核认可的为准。
. 材料进场后,乙方应通知甲方人员进行检验,经甲方和监理认可后方可施
工,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 材料在使用前被发现与合同约定和该工程设计标准不符时,乙方应立即运
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约定和设计要求的产品,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
用,因此所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 甲方现场人员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于本工程的材料不符合约定和设计要求
的,乙方应负责全部的拆除、修复并重新采购符合约定和设计要求的材料,并承
担所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 若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变更所用的材料时,乙方应立即接受甲方现
场人员的书面指令。
9、工程质量验收和保修:
. 验收原则:本工程以甲方的施工图纸,双方约定的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及
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乙方应保证所承包的工程质量和保修必须符合国
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业主总包合同要求的标准,并能经过业主及有关部门的验
收合格。验收备案表上必须有甲方质量工程师、甲方现场代表和甲方工程部经理
会签为有效。
. 过程检验: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质量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的检查,严格按
要求施工、返工或修改;质量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批准不能免除乙方所承
担的责任。
. 隐蔽验收:乙方不经监理工程师检验,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甲方要
对已隐蔽项目进行剥露检查时,若质量合格,则剥露及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若
质量不合格,则剥露及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 竣工验收:乙方在其承包的工程竣工后,应立即通知甲方验收,因乙方怠
于通知,视为乙方未完成该工程;甲方收到乙方要求验收的通知后,将立即与业
主协调,及时组织人员对已完工程进行验收,乙方随时做好验收准备。
工程保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两年,在保修期内因材料原因及乙方
施工质量引起其它必须修复的情形,乙方必须在 3 日内派人无偿修复(人为及不
可抗拒的因素除外)。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进行维修,甲方可另行委托他
人进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在乙方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给甲方。
10、安全施工:
. 乙方应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的统一指挥,按规范要求组织施工,确定
工程质量并按有关规定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和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乙
方在施工中所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所发生的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
担。
. 乙方应保证其在施工中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及与安全相关的法律
法规,一旦发生的安全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告,甲方亦有权对乙方的安全隐患
提出整改意见。双方另签《安全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11、甲、乙方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指定 同志为现场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并对工程质量、
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及管理,负责现
场保卫、消防安全等其它与本工程施工有关事宜。
甲方应在开工之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保障乙方施工所需的必备要件,
并办理好各种手续,为乙方开工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甲方应清除施工现场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各类障碍物,解决施工材料、机具
的存放和保管,并为乙方施工人员食宿提供便利,伙食费用由乙方自理。
甲方应开工前及时向乙方提供与装饰工程有关的建、构筑物平、剖面图,
沉降变形情况等资料;进行技术交底,办理设计变更。
甲方应与乙方共同解决施工生产中存在的难题,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等其他
事宜;
甲方、业主和现场监理对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不听从指挥或玩忽职守或不
负责任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若乙方执意不撤换,甲方有权与乙方终
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究相应的损失。
乙方权利与义务
. 乙方指定 同志为现场代表,全面负责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与管
理,负责合同的履行,负责处理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事务,协调与本工程施工的有
关事宜。
. 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审核和施工方法的各类例会,编制详尽
的施工方案、现场交底 、施工进度计划等交给甲方审定;乙方严格按照有关施
工规范和双方认定的施工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
返工等情况,乙方应及时进行补救以积极防止损失扩大,如因乙方怠于补救导致
甲方蒙受损失的,一切由乙方负责,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不
得擅自动用甲方现场的各种材料设备,不得破坏各种管线等,如出现此类情况,
乙方将主动接受甲方的处罚。
负责办理与本工程有关的各方面手续,保证施工现场符合文明的要求。
. 乙方应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防火,环境保护等国家、地方的有关
规定及甲方现场的纪律,做好质量记录。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施工进展情况,按甲方要求提供本分包工程施工
资料,如工程结算、竣工验收等资料,协助甲方整理有关的竣工资料。
. 已竣工未交付业主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以及存在
于工地的设备、材料的保管、保护,保管期间发生损坏、遗失的,乙方自费予以
修复和补充,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如因此造成的公共危险应由乙方负责。
. 乙方在施工过程应主动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甲方驻工
地代表的统一管理和指导。相邻施工段不可避免的施工干扰问题,由甲方统筹协
调解决,乙方应服从甲方裁决,不得与其他分包单位发生纠纷,此项费用已包含
在合同单价内。甲方有权对乙方完成的工作提出整改意见。
. 乙方自行聘(雇)用职工,负责支付其工资及进场、退场的一切费用;
负责为职工购买保险,并对职工的行为负责。
. 乙方在竣工(或合同终止)时按甲方要求运出其设备或剩余材料或垃
圾及各种临时设施,并保持现场整洁。
12、违约责任:
. 甲方对乙方所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负有付款义务时,应按照合同约定时间
进行付款。
. 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的期限竣工时,造成损失由乙
方自负,并由乙方支付给甲方每天按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五的逾期竣工赔偿费,甲
方还有其它损失的,由乙方一并承担。
. 乙方交付的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以达到甲
方要求的标准,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经返工后仍达不到标准的,甲方
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 万元的违
约金。
. 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合同,若乙方
在合同履行中无故擅自不履行合同,须赔付甲方 万的违约金。
. 乙方在合同履行中,若再次分包和转包工程或倒卖甲方材料或以甲方名
义进行非法活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其分包的工程,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3、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合同义务,若对合同内容发生争议,
双方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14、其它约定:
. 乙方人员进场时,需提供详细的人员名册给甲方,并提供人员的上岗证
等必备的身份证件。
. 乙方不得再次将本工程进行分包、转包。
. 若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身的财产及人员
损失。
. 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甲方与业主所签之总包合同执行,若对合同内容有
重大变更,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 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合同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合同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正副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完成约定工程内容结清工程款、
质保期满后终止。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合同签订时间: 2006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上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