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战略规划编制流程
集团战略规划是依照集团董事
局提出的发展愿景,经过科学和充分
的分析论证程序而提出的包括可量
化的战略目标及相应的实施规划的
文本文件。规划包含集团未来三至五
年的全面工作,是指导集团经营行为
和方向的基本依据。
每年 8 月 10 日前,战略发展部
收集各 SBU,非 SBU的战略规划草案
(非 SBU 战略规划草案由投资管理
部牵头在 8月 10日前完成),结合行
业分析资料,组织投资管理部、财务
部和其他相关单位研究提出集团战
略目标草案,报交执委会。执委会据
此并综合考虑集团的投资结构、新的
投资方向等因素在 8月 31日前明确/
调整集团的愿景、使命和发展目标,
以《集团愿景、目标指引书》方式下
达战略发展部。
战略规划、年度
经营计划
集团战略规划
预案、年度经营
计划预案
集团董事局 集团愿景
战略部
SBU
非 SBU
规划草案
分析资料
投资部
规划草案
执委会 战略目标草案
战略部
执委会
集团愿景、目
标指引书
研讨
战略部
SBU
非 SBU
股东意见书SBU
非 SBU
评审意见投资部
战略部
执委会
集团董事局
批
准
战略部
投资部
财务部
分发、备案
集团、SBU、
非 SBU 战略规
划草案
对集团、SBU、
非 SBU 战略规
划草案研讨意
见
战略发展部依照执委会下达的
文件修正战略目标并编制正式的《集
团战略规划草案》,在 9月 10日前报
集团执委会。
自 9月 10日起至 11月底,执委
会组织,在总裁办公会(例会)或专
题会议上,对集团战略规划草案和
SBU、非 SBU 战略规划草案进行讨论。
涉及战略规划研讨的总裁办公会应
通知相关的 SBU、非 SBU董事长、总
经理和规划编制人员参加。经过讨论,
达成各方都能接受的一致意见,由战
略发展部整理成书面文件及时发至
各 SBU(股东意见书)、经投资管理
部发至各非 SBU。文件同时送财务部
供其组织编制财务预算参照。
每年 12月 15日前,各 SBU、非
SBU(由投资管理部组织)向战略发
展部提交正式的《SBU 战略规划》、
《非 SBU战略规划》文本和下年度的
《SBU年度经营计划》、《非 SBU年度
经营计划》。战略发展部会同投资管
理部、财务部在 12月 20日前编制出
正式的《集团战略规划预案》和下年
度《集团年度经营计划预案》报集团
执委会。集团执委会在 12月 30日前
报集团董事局审批。预案一经批准即
为正式的规划和计划。
每年12月31日由集团董事局主
席或总裁签发《集团战略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