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与中国:艰难的磨合
作者:王志乐 时间:2012-02-02
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不是如何收缩外资规模,如何限制跨国公司的作用,而是如何进一步发挥跨国公司积极作用,使其成为中国和平发展、可持续发展以及创新发展的积极因素
中国改革开放已经30多年,加入世贸组织也已整整十年。回顾过往,展望将来,中国应当如何正确评价和对待跨国公司?
中国企业乃至整个中国经济和跨国公司在相互合作、相互融合中取得了互利共赢的结果。双向融合意味着双向互动,在互动的过程中必然充满了矛盾与冲突;相互合作也意味着相互竞争,在竞争中相互博弈必然贯穿全过程。中国与跨国公司正是在相互磨合过程中实现了相互融合,正是在相互博弈中实现了合作共赢。入世五年是一个转折点。随着中国履行了各项承诺,随着中国市场进一步放开,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进入中国,融合中的磨合以及合作中的竞争凸显出来。2006年以来中国企业与跨国公司的博弈明显加强,中国经济与跨国公司的磨合明显增多。
利用外资的关键问题
30多年来,伴随着改革开放进程,对于外资企业和跨国公司的批评和质疑始终存在,期间一共经历过三次比较大的争议。
——开放初期:“爱国主义还是卖国主义”。
国务院原副总理李岚清同志回忆20世纪80年代初的情况时写道,北京引进外资建立合资饭店招来许多批评。有人认为“建合资饭店?与外国资本家联盟一起赚中国人民的钱?这是阶级立场问题!中国人自己就不能建饭店,非要交给外国资本家?简直就是卖国主义!”李岚清同志认为“当时所争论的还不仅仅是姓社姓资的问题,而是上升到了爱国主义还是卖国主义的问题了”。
——20世纪90年代初:“姓社姓资”。
1989年政治风波以及苏联解体等国内外事件对中国带来重大影响。一些人质疑改革开放,认为利用外资导致走资本主义道路。在这一关键时刻,1992年邓小平在视察南方时发表了重要谈话。1992年以后,跨国公司开始大规模进入中国。中国利用外资规模达到一个新高度,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每年引进外资达到400亿-500亿美元。
——近年来:“姓中姓外”。
从2006年以来,媒体上发表许多对跨国公司的质疑和批评,集中在中国市场换技术战略失败、外商“恶意并购”影响经济安全、外资企业不是中国企业而是心怀叵测的外国企业。2009年12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外资工作,强调“利用外资是中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外商投资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央和国务院抓住在利用外资问题上一个极为关键的问题,即在华外资企业是中国企业还是外国企业并给以准确的定性,澄清了混乱,为今后进一步扩大开放,发挥外资企业的积极作用奠定了基础。
30年来,中国在两种思维博弈中逐步扩大开放,逐步融入世界。
尽管传统思维不时抑制了中国全球化发展的速度,但全球化思维最后总是主导中国的发展方向。我们应当坚持开放,继续做好外资工作,发挥外资企业在中国和平崛起和可持续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融入与挑战
入世后,跨国公司在中国面临的挑战则是能否按照经济全球化发展新趋势规范地进入中国,在中国承担更全面的责任,从而真正融入中国经济实现互利共赢。
随着中国本土企业的成长壮大,跨国公司在华的竞争压力也在不断加大;中国政府以及全球范围合规执法力度加强,跨国公司在华的行为也面临越来越严格的监管。中国入世十年来,跨国公司在中国也经历了强化合规经营的磨合过程。
近年来,全球范围内掀起了合规反腐的风暴,国际组织和许多国家加强了对跨国公司海外商业贿赂的打击力度。在合规反腐潮流中,一些跨国公司在华进行商业贿赂的事件也被暴露了出来。
——美国《洛杉矶时报》报道称,2002年至2005年,美国不干胶标签材料巨头艾利·丹尼森公司向中国地方官员行贿以获取项目,被处以20万美元的民事罚款。
——2004年4月,朗讯被曝光在过去三年间出资超过千万美元为近千人次的中国政府官员、电信运营商高管出资“访问”美国,并以“参观工厂,接受培训”为由安排前往夏威夷等多地的行程。案发后,朗讯被美国司法部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重罚250万美元。
——2005年5月,全球最大的诊断设备生产企业DPC中国子公司天津德普诊断产品有限公司被告发从1991年到2002年期间向中国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国有医院医生行贿万美元的现金,用来换取这些医疗机构购买DPC公司的产品和服务。
——2003年12月,沃尔玛曝出“行贿”丑闻。昆明沃尔玛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邹丽佳在报审昆明沃尔玛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时,为云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彭木裕的妻子程楠在香港支付了10余万人民币的购物费。
——2006年1月,日本油漆厂商立邦漆也陷入“贿赂”丑闻。长春油漆市场工商管理人员发现,选用立邦漆的一些油漆工会得到额外的补助或者奖励。也就是说,立邦漆利用隐性的“回扣”收买施工人员,增加其销售业绩。
——从2000年到2005年,戴姆勒克莱斯勒中国公司员工至少耗费万欧元行贿中国政府官员,其中包括佣金、度假旅游和礼品等。美国政府指控戴姆勒公司在1998年至2008年间向包括中国在内的22个国家的政府官员行贿数千万美元,从而换回价值数亿美元的合同。
——2003年-2007年间西门子向五家中国国有医院行贿2340万美元。与此同时,它还通过贿赂中国部分官员,获得了价值10亿美元的地铁工程,以及总价值约为亿美元的电力高压传输线项目。该贿赂案于2008年底以西门子公司付出14亿美元的代价和解。
上述案例告诉我们,跨国公司融入中国经济过程中也面临如何合规经营的严峻挑战。在相互融合过程中,中国政府需要履行入世承诺,调整政策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跨国公司也需要调整心态更加合规地在中国经营,接受更严格的监管。双方都需要完善自己。
转换思路,调整目标
开放引资是中国改革开放成功的重要原因。为了今后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应当坚持开放,继续吸引跨国公司进入中国,积极培育中国跨国公司走向世界。
值得警惕的是,植根于我们民族内心深处的狭隘的思维方式对中国发展的负面影响。影响开放和引资的主要障碍不是来自外部,而是来自我们自己。
为什么洋务运动没有成功,而改革开放取得了成功?洋务运动没有成功关键在于其领导者并不是真正的改革者。他们力图在不触动经济社会体制的条件下引进西方技术图强。再者,当时国际条件不允许中国崛起,当时既没有比较公平的国际贸易规则,也没有便利的跨国投资规则,国际通行的是弱肉强食的丛林规则。
带领中国改革开放的领导者有着宽阔的视野和坚强的毅力,他们抛弃了过去社会主义国家把经济意识形态化的通病,实事求是地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改革经济管理体制,按照企业发展的自身规律转换经济运行机制。此外,30年改革开放的外部环境与洋务运动根本不同。在中国改革开放之时,世界各国相互依存互利共赢的理念已经为不少国家接受。比较公平的世界贸易规则和便利的跨国投资规则也已经形成。特别是第三次经济全球化潮流形成,使中国有可能成功利用全球资源和平发展自己。
回顾历史,我们应当进一步解放思想。在经济发展问题上,在企业竞争问题上,应当去意识形态化,回归市场经济规则和企业家精神。历史证明,一旦把经济发展问题与企业竞争问题意识形态化或者政治化,就必然偏离市场经济规则和企业发展自身规律,必然带来经济发展的停滞和企业发展的摇摆。
发挥跨国公司的作用促进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是新时期扩大开放提高利用外资质量面临的重大课题。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战略应当服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按照国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要求,我们吸收和利用外资的思路应当转变,利用外资的目标应当调整:从利用外资促进中国经济规模增长到促进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从利用外资促进中国企业国内发展到促进中国企业全球发展。
因此,在经济体制改革和经营机制转换的关键时期,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不是如何收缩外资规模,如何限制跨国公司的作用,而是如何进一步发挥跨国公司积极作用,使跨国公司成为中国和平发展、可持续发展以及创新发展的积极因素。
在21世纪第二个十年,超越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差异,超越狭隘眼界,以大局观念、务实精神和政治智慧来共同致力于扩大和深化双边和多边的、不同层次和不同领域的“利益汇合点”、构建“利益共同体”,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利益汇合点积累越多,共同利益基础就越深厚,构建利益共同体就越具备条件,其空间无比巨大,其成效不可估量。2010年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已经将扩大和深化同各方利益的汇合点作为中国政府的明确方针。
国际分工的深度、广度不断加强,世界贸易自由化、金融国际化和生产一体化速度加快,总体上把各国联成一个相互依赖的整体。它不但促进了全球市场的整体发育,而且使得世界各国对国际资源和国际市场的依赖性大为增加,世界进入一个复合的相互依赖的时代。
在这样的现实条件下,中国如何才能实现和平崛起和可持续发展呢?迄今为止,中国的崛起已经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中国采取的积极进取、承担大国责任的战略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但是,中国崛起必然冲击国际社会固有的权力格局和利益格局,必将引起国际社会尤其是既得利益较多之大国的不安、不快并采取应对措施,而它们的某些应对措施可能成为中国崛起的障碍。此时,在国际关系中建立和发展多形式、多方位、多层次的利益共同体应视为促进中国顺利崛起的重要途径。
中外跨国公司显然是扩大和深化中国与相关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利益汇合点”的重要平台,是构建“利益共同体”的重要载体。在21世纪第二个十年,我们应当从传统思维走向全球化思维,从长远战略高度与全球公司建立利益共同体,更加积极地发挥外资特别是跨国公司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发动机作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催化剂作用,以及中国和平崛起发展中的同盟军作用。
全面合规,深度融合
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全球企业合规反腐潮流对跨国公司在各国的经营既带来了严峻挑战,也带来了极大的机遇。在华跨国公司面临的挑战是如何更加规范更深入地融入中国经济,净化中国商业环境,发挥标杆示范作用带动中国企业合规经营。中国应当把握这一潮流最新发展趋势,与时俱进地调整企业发展战略。
——把握全球合规反腐新趋势。
2000年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成立,旨在帮助各群体制定新的发展战略及实施措施,改良现存全球化模式,以使全人类而非极少数人获益。2004年联合国全球契约增加第十项原则,即“企业界应努力反对一切形式的腐败,包括敲诈和贿赂”。反腐败实际上是跨国公司的基础责任或首要责任。全球契约组织成立了第10项原则专家组,专门负责推进企业的合规反腐。
拥有34个发达国家作为成员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也十分关注企业的合规反腐问题。早在1976年OECD就制定了《OECD跨国公司行为准则》。2010年2月18日OECD发布《内控、道德与合规良好行为的指引》,这个指引成为不少成员国制定或修订反商业贿赂的法律依据。
美国司法当局一直是合规反腐的积极推动者,早在1977年就制定了《反海外腐败法》,近年来更加大了执法力度。2010年7月21日美国出台了《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规定一旦举报的情况被证实为真实的,告密者将得到跨国公司罚金的10%—30%作为奖励。这一新的检举奖励规定很快带来了美国证交会更多的执法诉讼。其效果在未来还将持续并更加凸显。
2010年4月,英国通过反腐力度创全球新高的《反贿赂法》,该法案于2011年7月1日生效。法案将与贿赂有关的罪名分为三类:一般贿赂犯罪(包括受贿罪与行贿罪)、贿赂外国公职人员罪、商业组织防止贿赂失职罪。
该法案规定了商业组织防止贿赂失职罪,不仅使得对贿赂行为的认定和打击超越了国家地域的限制,而且将打击范围从公共部门扩展到私营部门,将管辖对象从行贿公司扩展到受贿的外国官员,将商业组织在预防贿赂问题上应尽的职责上升到法律义务的层次。要求公司不仅自身要合规经营,而且须对其供应商、合作伙伴、代理等的合规负责。该贿赂法提出了针对公司的新罪名:未有防止贿赂。对那些没有足够的程序预防贿赂的商业机构进行处罚。企业如果未有防止贿赂行为(通过有合同关系的关联公司)将承担严格的法律责任,除非证明它具备“足够的程序”预防贿赂发生。
中国政府也在积极推进企业合规反腐。中国在2005年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近年来加大了反对商业贿赂的力度。2010年全国共立案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万人,其中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5373人。中央政府认识到,当前公共工程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政府采购等领域,是以权谋私、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灾区。许多违法违纪问题集中表现在招投标环节。一些掌握资金和项目审批权的部门或领导干部直接或变相推荐施工企业或供货商,背后往往都存在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
为遏制商业贿赂,中央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治理小组要求深化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继续加大行政管理体制、财税管理体制、投资体制、金融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力度,从源头治理,堵住漏洞。大力加强制度建设,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城乡规划管理、国有产权管理、土地征收和使用权出让等方面的制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国际组织和包括中国在内的各个主要国家都在积极推进合规反腐,促进企业在跨国经营中更加合规。显然,跨国公司今后在中国应当更加强调负责任的商业行为。
——全面强化合规经营。
合规经营是一个广义的大概念。除了合规反腐,还应包括环境合规责任、社会合规责任、产业链合规责任等多个方面。合规应该深入到企业业务全流程,甚至影响到企业的合作伙伴。
环境责任合规。跨国公司应该在清洁能源技术和环境管理方面有所作为。首先,应该符合中国环境保护政策,不能违反环境保护的法规;其次,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技术,加大技术转移,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再次,建立环境保护培训项目,执行环境报告和环境审计制度;最后,鼓励跨国公司引进先进的环境管理体系,向利益相关者推广。
社会责任合规。按照《联合国全球契约》的原则,企业应该尊重和维护国际公认的各项人权,承认劳资集体谈判的权利,消灭童工制,杜绝任何在用工与行业方面的歧视行为,另外还包括为企业利益相关方负责等社会责任。在这些方面,跨国公司在华企业还存在不少问题。
产业链责任合规。跨国公司在华企业的供应商经常被披露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劳动保护标准不高,工人劳动条件、社会保障等方面。跨国公司在中国拥有数以百计甚至数以千计的供应商或合作伙伴,因此,跨国公司在华企业应当加强对供应商及合作伙伴的合规管理,带动供应商强化合规管理。
反商业贿赂责任。近年来不少跨国公司重视企业合规经营,在公司内设立了合规热线,建立了员工商业道德操守指南,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有的公司在企业内部设立了专门的合规管理部门,对商业贿赂等进行监督。
跨国公司在华合规经营如果得到普遍重视,能够对中国企业在商业活动中产生重大影响,使企业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开展商业竞争,竞争手段也更加公平,从而推动中国商业环境净化,增强中国经济的软实力。
回顾改革开放30年,特别是入世十年,通过与跨国公司合作竞争,中国成功地建立和发展了现代市场经济体系、壮大了各个产业以及迅速发展了一大批现代企业。未来中国经济将进一步融入全球经济,中国企业将继续与跨国公司展开竞争与合作。通过竞争与合作,磨合与融合,中外企业以及中外经济定能共同发展互利共赢。在此过程中,我们一定会迎来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辉煌前景。
王志乐为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北京新世纪跨国公司研究所所长
来源:《中国改革》 201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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