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客户业务发展统计指标解释
(一)指标定义:
(1) 移动集团客户:使用中国联通移动业务用户数在 10 人以上(含 10 人)
的集团客户。
(2) 综合业务集团客户:指使用中国联通两项或两项以上基本通信业务的
集团客户,其中至少一项业务由集团统一付费。
(3) 全国性集团客户:使用中国联通跨两省以上电信业务且每年给中国联
通带来的业务总收入超过 100 万元的集团客户。
(4) 集团客户期末到达:指统计期末到达的实际在网数。
(5) 集团客户收入:指集团客户产生的业务收入。
(6) 收入总额:指单项业务全网用户产生的业务收入。
(二)取数依据:
(1) 发展客户数据取自集团客户部门和各业务部门。
(2) 集团客户收入由综合营账系统提取数据和与客户签订协议款填报。
(3) 全网新增用户数、净增用户数、用户期末到达数和收入总额与省计划
财务部数据保持一致。
(三)填报说明:
(1) 集团客户收入:与客户所签订协议收入、语音、增值业务产生费用。
(2) 专线接入:指通过专线方式接入联通长途网、IP 网、互联网的用户。
(3) 租线业务填报外部租线的且已签订合同并开通的客户。
(4) 原有集团客户本月新增了单个用户(不限数量),填报时,只计用户
数。
(5) 已在表(一)的综合业务和全国性集团客户中填报了数据,在各单项
业务中仍然要填报。数据有重复,汇总不做累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