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管理)班级目标量化
管理检评细则
班级目标量化管理检评细则
一、 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小学生日常行
为规范》,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道德意识和文明行为,具有诚实、正
直、自尊、自强,勤劳勇敢、开拓进取、和睦相处等优良品质,成为“四
有新人”;同时为加强学校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班
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细则,实行班
级量化管理,开展星级班级检查评比活动。
二、 组织领导:
于学校校长室的领导下,学校成立星级班集体检评领导小组,负责处
理日常事务及汇总、公布工作,下设六个检评小组。
1、 常规检评组:
2、 学习检评组:
3、 卫生检评组:
4、 纪律检评组:
5、 安全保卫、爱护公物检评组:
6、 文体活动检评组:
三、 检评内容:
日常行为、于校表现、环境卫生、安全保卫、思想表现、组织纪律、
文化学习、爱护公物等各项内容。
四、 检评制度:
1、 各检评组独立行使检查职责,互不干涉。
2、 检查时间:每日定时检查 2次(早检、午查)。时间为预备铃响
后,学校领导随时抽查。
3、 检查小组任命壹名组长,多名成员。
4、 检查记录签名有效,当日下午由检查组长报副校长室。
5、 各项检查记分严格执行检评细则。
6、 各项检查、抽查各班次数应均等。
7、 成绩实行日检查、周公布(次周壹上午),月小结(累出积分,
排出名次)。
8、 各班级按照检评成绩,每月评选“星级班集体”和“平安和谐
示范班级”且颁发星级班集体奖牌和奖状,每俩月壹阶段评选
“综合管理示范班级”且颁发流动红旗;班主任将以此受奖(得
分)。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优秀班干部等班级评优树先工
作也以此定比例。
9、 成绩公布后,班主任如有疑问,应向校长室书面反映,拿出实
据,校长室核实裁决,严禁和检查人员争执或冲突。
10、 各组检查以违规违纪扣分为主,兼以加分。
11、 学期期末评选优秀检查员,实行末位淘汰制,被淘汰者,给该
班壹次性扣 5分,希望各班认真执行检评细则。
五、 检评细则:
(壹)常规检评:(100分)
1、 校服规定穿着时间为:每周壹、二、四、五,不按规定时间穿
着者,每人次扣该班 1分。
2、 红领巾规定全天戴,不按规定时间系戴者,每人次扣该班 1分。
3、 安全帽规定全天戴,不按规定时间戴者,每人次扣该班 1分。
4、 路队每日俩次(中午、下午放学后)排列整齐,由班主任亲自
带队送到校门口离校。不按规定离校的学生每人次扣 1分。班
主任不带队每次扣 5分。校门口设俩名检查员(负责检查东路
队、西路队),对出门后马上散队者,每人次扣 1分,于校门口
聚众闹事、打架斗殴者,每人次扣 5分。
5、 周壹升国旗迟到者,每人次扣该班 1分。
6、 逃避或不服从检查人员查询者,每人次扣 2分。
7、 突出的好人好事,被研究认可的,据实际情况给该班加 5—15
分。
8、 收到单位、个人表扬信(核实后),每人次加 5——15分。
(二)学习检评:(100分)
1、 早晨学生到校,必须进入晨读状态(值日生例外),凡不按规定
晨读者,每人次扣该班 1分。
2、 上课铃响后,仍有学生于外玩耍者,每人次扣该班 1分。
3、 晨会、自习、班队会无教师巡视,每次扣该班 2分。
4、 不按课程表上课者,每节扣 2分(学校调课例外)。
5、 抄袭他人作业,经证实者,每人次扣该班 2分。
6、 期中、期末俩次考试中,无故缺考壹科,每人次扣该班 5分。
7、 考试作弊、弄虚作假、不交试卷,每人次扣该班 5分。
(三)卫生检评:(100分)
1、 室内统壹悬挂、张贴、安装的物品,受损不整、缺少者,每件
扣该班 5分。
2、 卫生工具摆放杂乱无序者,每件扣该班 3分。
3、 桌椅、门窗、玻璃涂抹、刻画、不洁者,每件扣该班 5分。
4、 室内地面有杂土、纸片、塑料袋、苹果核等垃圾者,每件扣该
班 5分。
5、 卫生区不按时打扫者,扣该班 5分。
6、 卫生区有杂草、纸片、塑料袋、碎砖块、苹果核等垃圾者,每
件扣该班 5分。
7、 衣着不整洁,每人次扣 2分。
8、 脏手、脏脸、脏头、长指甲,每人次扣 2分。
9、 破坏他班环境卫生者,经查实后,每人次扣该班 10分,且给发
现或检举者加 5分。
(四)纪律检评:(100分)
1、 上课迟到、早退,每人次扣 2分;逃课扣 3分,辍学壹人扣 10
分。
2、 打架斗殴,争吵、骂仗者,每人次扣 5分。
3、 被公安机关传讯壹次,且确有问题者,每人次扣该班 10分。
4、 到其他班级游串,扰乱正常秩序,越楼者,每人次扣 3分。
5、 于室内或楼道大声喧哗、跺脚、追打嬉闹者,每人次扣该班 5
分。
6、 上下楼拥挤起哄,不按规定行走着,每人次扣该班 3分。
(五)安全保卫、爱护公物检评:(100分)
1、 纠集校外闲杂人员或学生进校,干扰教学秩序者,每人次扣 10
分。
2、 行骗、盗窃他人财物者,每人次扣 15分。
3、 损坏学校公物者,每人次扣 10分。
4、 乱折花草树木者,每人次扣 5分。
5、 爬墙越窗者,每人次扣 10分。
6、 带入校内的不安全物品(烟花、爆竹、水果刀、火柴等)除没
收外,每人次扣 5分。
7、 学生于校内每发生壹次事故,扣该班 10分。
8、 每天放学后不关门窗的班级,每扇每次扣该班 5分。
9、 凡丢失、损坏他人或学校公物者,除按本细则扣分外,仍要处
以索赔或罚款。
(六)文体活动检评:(100分)
1、 体育课缺勤壹人扣 2分,迟到、早退 1人扣 1分。
2、 课间操、眼保健操,不按标准做者,每人次扣 1分,迟到、早
退 1次扣 1分。无故不请假不上操者,每人次扣 2分。
3、 课间操班主任不到场,体育委员不领队,队列不整齐,分别扣
该班 1——3分,退场时,不按规定队形行走或甩臂不规范者,
每人次扣 1分。(注:此项以课间操检评暂行规定为准)
4、 校级体育比赛总分壹、二、三名者,分别加 5、3、1分,弃权
者扣 10分。
5、 代表学校参加上级体育比赛者,按照比赛成绩、奖次酌情加分。
6、 凡被选拔参加训练的学生每个队员加 3分,有意不参加训练或
迟到、早退者,每人次扣 2分。
7、 被选拔参加文娱排练的学生,每人次加 2分,故意不参加排练
或迟到、早退者,每人次扣 1分。
8、 文娱汇演、歌咏比赛、书画作品展等,获校级壹、二、三等奖
者,分别给该班加 5分、3分、1分。
9、 代表学校参加上级比赛者,按获奖成绩酌情加分。
10、 文艺汇演、比赛、美术作品展等无故弃权者,每人次扣该班 10
分。
六、 未尽事宜,及时协调,酌情加、减分。
临沂南道回民小学
2010年 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