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对实际业务操作有一定帮助的文章,此文系站在外贸公司的角度上对几种付款形式的操作步骤之概述,内容比较简单明了。
一.预付货款方式
流程说明
1.客户与供货商进行销售沟通、下定单,由客户向进出口公司提供定单信息并支付全额人民币货款。
2.进出口公司向客户发出收取税款及代理费等费用的收款通知。
3.进出口公司与客户及供货商签署进口代理合同,进出口公司收款后对外付汇。
4.供货商安排工厂发货并提供发票、箱单等运输单据。
5.进出口公司负责运输及接收货物,并通知客户,由客户决定并书面通知货物是否进入保税库。
6.客户向进出口公司支付进口税款、代理费等,进出口公司办理通关手续、向客户交货并提供进口税单。
说明:
⑴付汇金额大于3万美元,不管是否超过合同金额的15%都要求出具银行保函。
⑵付汇金额大于10万美元且超过合同金额的15%,要求出具银行保函,并去外管局作备案。
⑶如预付金额超过合同金额的15%,需在合同中明文规定。
二.即期电汇付款方式
㈠流程说明
1.客户与供货商进行销售沟通、下定单,由客户向进出口公司提供定单信息,并在对外付汇前支付全额人民币货款。
2.进出口公司向客户发出收取税款及代理费等费用的收款通知。
3.进出口公司与客户及供货商签署进口代理合同。
4.供货商安排工厂发货并提供发票、箱单等运输单据。
5.进出口公司负责运输及接收货物,并通知客户,由客户决定并书面通知货物是否进入保税库。
6.客户向进出口公司支付进口税款。进出口公司办理通关手续、向客户交货并提供进口税单。
7.进出口公司收款后对外付汇。
三、即期信用证付款方式
流程说明
1.客户与供货商进行销售沟通、下定单,由客户向进出口公司提供定单信息,并支付开证保证金。
2.进出口公司向客户发出收取税款及代理费等费用的收款通知。
3.进出口公司与客户及供货商签署进口代理合同,进出口公司收到保证金后对外开立信用证。
4.供货商安排工厂发货并提供发票、箱单等运输单据。
5.进出口公司负责运输及接收货物,并通知客户,由客户决定并书面通知货物是否进入保税库。
6.客户向进出口公司支付进口税款、货款以及代理费。进出口公司办理通关手续、放货。
四.远期信用证方式
(一)结合授信
注释:考虑国内银行间款项划转的时间以及进出口公司向银行购汇的时间,进出口公司提供给客户的授信期限短于远期信用证期限。
流程说明
1.客户与供货商进行销售沟通、下定单,由客户向进出口公司提供定单信息。
2.进出口公司向客户发出收取开证保证金、税款及代理费等费用的通知。
3.进出口公司与客户及供货商签署进口代理合同,进出口公司收到保证金后对外开立90天的远期信用证。
4.供货商安排工厂发货并提供发票、箱单等运输单据。
5.进出口公司负责运输及接收货物,并通知客户,由客户决定并书面通知货物是否进入保税库。
6.客户向进出口公司支付进口税款。进出口公司办理通关手续、客户获得进出口公司提供的83-85天的授信的情况下取得货物。
7.在授信期限到期前,进出口公司向客户发出对外付款人民币收款通知。在授信期限内,客户向进出口公司支付货款。
8.在远期信用证期到期日,开证银行向供货商支付外币货款。
如果客户在授信期限内,不能按期向进出口公司付款,应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进出口公司,并在10个工作日内履行支付责任。此10个工作日内客户必须承担拖欠金额的罚息(拖欠金额的%/天),同时代理进出口公司将暂时停止给与客户授信。10个工作日内如果客户不能履行付款责任,进出口公司有权选择进入法律程序。
(二)不授信
流程说明
1.客户与供货商进行销售沟通、下定单,由客户向进出口公司提供定单信息。
2.进出口公司向客户发出收取开证保证金、税款及代理费等费用的通知。
3.进出口公司与客户及供货商签署进口代理合同,进出口公司收到保证金后对外开立90天的远期信用证。
4.供货商安排工厂发货并提供发票、箱单等运输单据。
5.进出口公司负责运输及接收货物,并通知客户,由客户决定并书面通知货物是否进入保税库。
6.客户根据货物的需要量向进出口公司支付进口税款、货款。进出口公司办理通关手续、向客户交货。
7.在货存保税库期间,每间隔15天,客户应按库存货值的5%追加保证金。
8.代理费、保税库运作费等费用,在最后一批货物放货时随相应的税款和货款一并支付。
9.在远期信用证期到期日,开证银行向供货商支付外币货款。
远期信用证模式的优势:
1、客户将获得更多的资金周转时间,缓解资金的压力。
2、开证银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有助于消除厂商对于资金能否按时回流的顾虑,促进厂商与客户开展更深入、更广泛的合作。
信用证模式的有关说明
1.由于进出口公司是信用证的申请人,承担对国外付款的直接责任。这种责任不因为国内用户没有履行支付人民币货款的责任而免除。所以,除了授信模式以外,进出口司在放货以前必须收到相应的货款。
2.在即期信用证的模式下,在购销合同的支付条款中应规定:‘国内用户要在国外议付前两天或提货前两天(以先者为准)将扣除保证金后的金额支付给进出口公司’的字样。因为有可能出现国外议付早于到货或国内用户提货的情况。
如果国外议付在前,并且在银行划走相应款项前,国内用户的人民币款项没有进入进出口公司的帐户,那么从银行划走相应款项之日起开始计征垫款利息。
3.开证保证金:(一般情况下为合同人民币金额的30%)
如果国内用户不支付货款,虽然进出口公司掌握货权,但也要承担市场价格下跌的风险,因此要收取开证保证金。只有在客户将货物提走时,开证保证金才能冲抵做货款。如果是分批提货,保证金可以按提货的货值成比例递减。
4.办理远期信用证付汇备案的材料:
⑴信用证(盖银行预留印鉴) 开证银行盖公章确认。注意:每张都要盖!
⑵合同
⑶许可证
以上三种文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同样要盖公章。
⑷申请表 盖公章
国际贸易中有四种常用的付款方法。这四种方法按照对出口商的有利程度排列依次是预付现金、跟单信用证、跟单托收及赊帐。 A.预付现金 货品付运前,进口商先向出口商支付全部货款。这付款方法通常用于小额交易或订造货品。 B.跟单信用证(D/C) 这是买方要求银行(开证银行)签发的文件,证明银行承诺在卖方符合跟单信用证具体规定的情况下,向卖方支付指定金额。 1. 确认销售合约及交易条款(特别是付款方式)。 出口商及进口商 2. 进口商向开证银行申请开立以出口商为受益人的跟单信用证。 进口商及开证银行 3.申请一经批核,开证银行便会开立一份以出口商为受益人的信用证,送交通知银行。 开证银行 4.开证银行透过通知银行通知出口商已开立跟单信用证。 开证银行/通知银行 5.将货品付运。 出口商 6.货品付运后,出口商拟备出口文件,透过托收银行交给开证银行。 (在很多情况下,出口商可透过其他银行交付文件,不一定需要透过通知银行)出口商及通知银行, 7.出口商可与通知银行洽谈议付出口汇票及文件事宜,通知银行转而担任议付银行的角色。议付银行更负责为收证公司查核文件与信用证。 (如不需议付过程,通知银行转而担任托收银行的角色)议付银行。 8.议付银行负责将文件送交开证银行,并向其索回所议付之金额。 议付银行 9.开证银行审核出口商透过议付银行提交的文件,在核实与规定完全一致后,便向议付银行付款。 开证银行 10.开证银行在收到款项或信托收据后向进口商发放文件,以便进口商提货。 开证银行 C.跟单托收 出口商如要在收款前或获得付款的承诺前保留对货品的控制权,可安排跟单托收。这种采用汇票的付款方式在国际贸易中十分普遍。 一、付款交单(D/P): 出口商透过托收银行,指示代收银行在收款后向进口商发放所有权及其他货运文件。 1.确认销售合约及交易条款(特别是付款方式)。 出口商及进口商 2.出口商将货品运给进口商。 出口商 3.出口商向托收银行提交所需文件,包括汇票及运输单据,要求付款。 出口商 4.托收银行将文件送交进口商所在国家的代收银行。 托收银行 5.代收银行向进口商提出示文件,要求付款。 代收银行 6.进口商向代收银行付款,以取得提货文件。 进口商 7.代收银行将款项送交托收银行。 代收银行 8.托收银行付款给出口商。 托收银行 二、承兑交单(D/A) 出口商透过托收银行,指示代收银行在进口商承兑汇票后发放所有权及其他货运文件。 1.确认销售合约及交易条款(特别是付款方式)。 出口商及进口商 2.出口商将货品运给进口商。 出口商 3.出口商向托收银行提交所需文件,包括汇票及运输单据,要求承兑及付款。 出口商 4.托收银行将文件送交进口商所在国家的代收银行。 托收银行 5.代收银行向进口商提出示文件,要求承兑汇票。 代收银行 6.进口商承兑汇票,以取得提货文件。 进口商 7.代收银行保留汇票至到期日买方付款为止,然后将款项送交托收银行。 代收银行 8.托收银行付款给出口商。 托收银行 D.赊帐 卖方直接送货给买方,先发出发票及其他货运单据,以后再开帐单。买方与卖方的赊帐安排并没有以书面作出付款保证。在这种付款方式中,出口商手上的欠款凭据有限,所以风险较大
国际贸易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分为三大种:汇付(REMITTANCE),托收(COLLECTION),信用证(L/C)。 1.汇付包括:M/T--- -----MAIL TRANSFER 信汇 T/T---------TELEGRAPHIC TRANSFER 电汇 D/D--------- DRAFT DEMAND 票汇 2.托收包括:D/P----------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付款交单 D/A----------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承兑交单 3.信用证L/C---------LETTER OF CREDIT (以下为最常用的二种) SIGHT PAYMENT L/C 即期信用证 DEFERED PAYMENT L/C 远期信用证
1.汇付(Remittance) 汇付的方式有:信汇(M/T)、电汇(T/T)、票汇(D/D)。 汇付方式一般用于买方的预付货款。但也有用于先装货发运的情形,即所谓“先装后付”。 在使用汇付方式时,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汇付的时间、具体的汇付方式和汇付金额等。在预付货款情况下,汇付的时间应与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相衔接。 例如:买方不迟于12月15日将100%的货款用电汇预付并抵达卖方。 2.托收(Collection) 托收是出口商为了向进口商收取销售货款或劳务价款,开立汇票委托银行代收的结算方式。出口商将作为货权凭证的商业单据与汇票一起通过银行向进口商提示,进口商只有在承兑或付款后才能取得货权凭证。 托收有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之分。跟单托收按交单条件的不同,又有“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两种。而付款交单又有“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之分,远期汇票的付款日期又有“见票后××天付款”“提单日后××天付款”和出票日后××天付款”3种规定方法。但在有的国家还有货到后××天付款的规定方法。所以,在磋商和订立合同条款时,须按具体情况予以明确规定。兹分别示例如下: 付款交单——即期D/P at sight 买方应凭卖方开具的即期跟单汇票,于见票时立即付款,付款后交单。 付款交单——远期D/P after sight 买方对卖方开具的见票后××天付款的跟单汇票,于提示时应即予承兑,并应于汇票到期日即予付款,付款后交单。 承兑交单D/A 买方对卖方开具的见票后天付款的跟单汇票,于提示时应即承兑,并应于汇票到期日即予付款。承兑后交单。承兑交单并不意味买方到期一定付款,这取决于买方的信誉。
光票托收①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采用光票托收方式结算有关款项;②出口人开立汇票,交付托收行委托其代收货款;③托收行把托收委托书及汇票交给代收行;④如果是即期汇票,托收行向进口人提示汇票;如果是远期汇票,托收行向进口人提示汇票并要求对方办理承兑;⑤进口人付款;⑥代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把货款交给托收行;⑦托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把货款交给出口人,托收完毕。 2.即期付款单。①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采用即期付款交单方式结算货款; ②出口人发运货物后缮制有关单据,开立即期汇票,交付托收行委托代收货款;③托收行把托收委托书、托收单据交给代收行;④代收行向进口人提示汇票;⑤进口人付款赎单,提取货物;⑥代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把货款交给托收行;⑦托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把货款交给出口人,托收完毕。
3.远期付款交单。①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采用远期付款交单方式结算货款;②出口人发运货物后,缮制有关单据,开立远期汇票交付托收行办理远期付款托收;③托收行把托收委托书及托收单据交给代收行;④代收行向进口人提示远期汇票,进口人承兑后把汇票交转代收行;⑤汇票到期日代收行再次提示汇票,进口人付清货款换取单据;⑥代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将货款交给托收行;⑦托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将货款交给出口人,远期付款托收即告完毕。 4.承兑交单。①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采用承兑交单方式结算货款;②出口人开具远期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交付托收行;③托收行把托收委托书及单据交给代收行;④代收行向进口人提示远期汇票,进口人承兑后取得货运单据提货; ⑤汇票到期日代收行再度提示汇票,进口人支付货款;⑥代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把货款交给托收行;⑦托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把货款交给出口人,承兑交单托收完毕。 3.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信用证(L/C)是开证银行根据进出口商的要求和提示或代表其自身,开给出口商(受益人)的,在单证相符的条件下承诺支付汇票或发票金额的文件。 信用证的特点 (1)开证银行应开证申请人的要求而开立; (2)付款人为银行; (3)是以合同为基础,独立于合同的契约; (4)是银行的单据业务。 信用证的内容 (1)信用证的说明。如信用证的种类、性质、金额、及有效期及到期地点等。 (2)货物的说明。货物的名称、品种规格、价格、数量、包装等。 (3)运输的说明。装运的最迟期限、启运港(地)、目的港(地)、运输方式、可否分批及可否转船等。 (4)单据的说明。商业发票、提单、保险单等。 (5)特殊条款。根据每一笔具体业务的需要做出的规定。 (6)责任条款。开证行对受益人及汇票持有人保证付款的文句。 信用证的操作程序 (1)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凭信用证付款。 (2)买方向当地银行申请开证,交纳开证押金或其它保证。 (3)开证行按申请书内容开证,并通过通知行交与受益人。 (4)卖方收到信用证后,如审核无误,即按要求发货,并开出汇票和备妥各种货运单据向有关银行议付货款。 (5)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开证行或指定的付款行索偿。 (6)有关银行收到单据后,即通知买方付款赎单。 信用证的种类 (1)根据有无单据分为: 跟单信用证。是开证行凭跟单汇票或单纯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 光票信用证。是开证行仅凭受益人开具的汇票或简单收据付款的信用证。 (2)根据开证行的责任分为: 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信用证在有效期内,非经信用证的各有关当事人(即开证行、保兑行、受益人)的同意,开证行不得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 可撤销信用证。是指信用证在有效期内,开证行不必事先通知或征得受益人同意就有权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 (3)根据信用证的使用方法(付款方法)分为: 付款信用证。指定某一银行付款,仅凭受益人提供的单据付款(不必开汇票)。 承兑信用证。凡指定在某一银行承兑的信用证,即为承兑信用证。 议付信用证。是指允许受益人向某一指定银行或任何银行交单议付的信用证。即又分为公开议付信用证、限制(或指定)议付信用证。 (4)根据付款时间分为: 即期付款信用证。 远期信用证。又分为银行承兑信用证和延期付款信用证。 (5)根据有无第三者提供信用分为: 保兑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由另一银行保证对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履行付款义务。不可撤销的保兑信用证,意味着该信用证既有开证行的不可撤销的付款保证,还有保兑行的兑付的保证。 不保兑信用证。无另一家银行加具保兑的信用证。 (6)几种特殊信用证 假远期信用证。又称远期汇票即期付款的信用证。 循环信用证。该信用证在被全部或部分利用后,其金额能够重新恢复而再被利用,直到规定次数或规定的总金额为止。又分为自动循环、半自动循环和非自动循环三种。 带电汇条款信用证。此种信用证可使出口商尽快收到货款。 红条款信用证。又称预支信用证。 背对背信用证。又称转开信用证,是中间商为受益而采用的一种方式。 对开信用证。为达到贸易平衡而开出的金额大体相等的互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备用信用证。此类信用证是备用于开证申请人发生毁约情况时取得补偿的一种方式。 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 又称银行保证书(L/G),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保证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受益人)开立的书面信用担保凭证。保证人对申请人的债务或应履行的义务承担赔偿责任。 分期付款和延期付款 (1)分期付款 在订购的产品投产前即交部分定金,在产品生产的不同阶段再分期支付余下货款,最后一笔货款一般是在交货或卖方承担的质量保证期满时付清。 (2)延期付款 延期付款形式是一种赊销的形式,买方除了付货款之外,还应承担货款的利息。在延期付款的条件下,货物的所有权在交货时即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