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
安全技术规程》JGJ88-2010
河北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北京公司
宋新良
新旧规程不同处
1.总则
新规程中增加一条内容:
本规范规定了物料提升机的设计、制作、
安装、拆除及使用的基本技术要求。当本规范
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应按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2.基本规定
明确物料提升机的可靠性指标应符合《施工升降机》 GB/T10054
的规定。
物料提升机的制造商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资格。
最大额定载重量不宜超过160kN,(2000kg)
安装高度不宜超过30m,对于超过30m的物料提升机除应具有起重量
限制、防坠保护、停靠及限位功能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吊笼应有自动停层功能,停层后吊笼底板与停层台口的垂直高
度偏差不应超过30mm;
2 防坠安全器应为渐进式;
3 应具有自升降安拆功能;
4 应具有语音及影像信号。
4 结构设计与制作
设计规范按《起重机设计规范》GB3811
(旧标准按《钢结构设计规范》、《建筑结构荷
载规范》)
5 动力与传动装置
增加了曳引机的要求
曳引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不应小于
40,包角不宜小于150°。
当曳引钢丝绳为2根及以上时,应设置
曳引力自动平衡装置。
6 安全装置与防护设施
起重量限制器: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
时,起重量限制器应发出警示信号;当载荷达
到额定起重量的110%时,起重量限制器应切断
上升主电路电源。 (原只对30米以上的高架)
下限位开关:当吊笼下降至限定位置时,触发
限位开关,吊笼被制停。 (原只对30米以上的
高架)
平台门应采用工具式、定型化
平台门的高度不宜小于
平台门应向停层台口内侧开启,并应处于常闭
状态。
卷扬机操作棚。操作棚应采用定型化、装配式,
且应具有防雨功能。操作棚应有足够的操作空
间。
信号通讯装置。当司机对吊笼升降运行、停层
平台观察视线不清时,必须设置信号通讯装置,
信号通讯装置应同时具备语音和影象显示功能。
物料提升机自由端高度不宜大于6m;附墙架
间距不宜大于6m。(一般不宜大于9m)
9. 安装、拆除与验收
安装、拆除物料提升机的单位应具备下
列条件:
1 安装、拆除单位应具有起重机械安拆资质及
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安装、拆除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取得
特种作业资格证。
专项安装、拆除方案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概况;
2 编制依据;
3 安装位置及示意图;
4 专业安装、拆除技术人员的分工及职责;
5 辅助安装、拆除起重设备的型号、性能、参数及位
置;
6 安装、拆除的工艺程序和安全技术措施;
7 主要安全装置的调试及试验程序。
1 总 则
为使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以下简称物料提升机)的设
计、制作、安装、拆除及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保证物料提升
机安装、拆除、施工作业及人身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所使用的以卷扬机或曳引
机为动力、吊笼沿导轨垂直运行的物料提升机的设计、制作、安
装、拆除及使用。不适用于电梯、矿井提升机及升降平台。
本规范规定了物料提升机的设计、制作、安装、拆除及使用
的基本技术要求。当本规范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
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物料提升机的设计、制作、安装、拆除及使用,除应符合本
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自升平台 self-lifting platform
用于导轨架标准节的安装、拆除,通过辅助设施可沿导轨架垂直升降的作业平台。
安全停层装置 safety anchoring device
吊笼停层时能可靠地承担吊笼自重及全部工作荷载的刚性机构。
附墙架 auxiliary support frame
按一定间距连接导轨架与建筑结构的刚性构件。
附墙架间距 auxiliary support space
相邻两道附墙架间的垂直距离。
自由端高度 free height
最末一道附墙架与导轨架顶端间的垂直距离。
缆风绳 cable wind rope
用于连接地锚固定导轨架的钢丝绳。
地锚 anchor block
用于固定缆风绳的地面锚固装置。
3 基本规定
物料提升机在下列条件下应能正常作业:
1 环境温度为-20℃~+40℃;
2 导轨架顶部风速不大于20m/s;
3 电源电压值与额定电压值偏差为±5%,供电总功率不小于产
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值。
物料提升机的可靠性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施工升降机
》GB/T10054的规定。
用于物料提升机的材料、钢丝绳及配套零部件产品应有出厂
合格证。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应是经型式检验合格的产品。
传动系统应设常闭式制动器,其额定制动力矩不应低于作业
时额定力矩的倍。不得采用带式制动器。
具有自升(降)功能的物料提升机应安装自升平台,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 兼做天梁的自升平台在物料提升机正常工作状态时,应与导轨
架刚性连接;
2 自升平台的导向滚轮应有足够的刚度,并应有防止脱轨的防护装
置;
3 自升平台的传动系统应具有自锁功能,并应有刚性的停靠装置;
4 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护栏杆,上栏杆高度宜为~,下栏
杆高度宜为~,在栏杆任一点作用1kN的水平力时,不
应产生永久变形;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且宜采用厚度不
小于 mm的冷轧钢板;
5 自升平台应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
当物料提升机采用对重时,对重应设置滑动导
靴或滚轮导向装置,并应设有防脱轨保护装置。对重
应标明质量并涂成警告色。吊笼不应做对重使用。
在各停层台口处,应设置能清晰显示楼层的标
志。
物料提升机的制造商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
资格。
制造商应在说明书中对物料提升机附墙架间距、
自由端高度及缆风绳的设置作出明确规定。
物料提升机额定起重量不宜超过160kN;安装
高度不宜超过30m。当安装高度超过30m时,物料提
升机除应具有起重量限制、防坠保护、停靠及限位功
能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吊笼应有自动停层功能,停层后吊笼底板与停层台
口的垂直高度偏差不应超过30mm;
2 防坠安全器应为渐进式;
3 应具有自升降安拆功能;
4 应具有语音及影像信号。
物料提升机的标志应齐全,其附属设
备、备件及专用工具、技术文件均应与制造商
的装箱单相符。
物料提升机应设置标牌,且应标明产
品名称和型号、主要性能参数、出厂编号、制
造商名称和产品制造日期。
4 结构设计与制作
结构设计
物料提升机的结构设计,应满足制作、运输、安装、使用等
各种条件下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起重机设计规范》GB/T3811的规定。
结构设计时应考虑下列载荷:
1 常规载荷:包括由重力产生的载荷,由驱动机构、制动器的作
用使物料提升机加(减)速运动产生的载荷及结构位移或变形引
起的载荷;
2 偶然载荷:包括由工作状态的风、雪、冰、温度变化及运行偏
斜引起的载荷;
3 特殊载荷:包括由物料提升机防坠安全器试验引起的冲击载荷。
载荷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设计规范》
GB/T3811的规定。
物料提升机的整机工作级别应为现行国家标准
《起重机设计规范》GB/T3811规定的A4~A5。
物料提升机承重构件的截面尺寸应经计算确定,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管壁厚不应小于;
2 角钢截面不应小于50mm×5mm;
3 钢板厚度不应小于6mm。
物料提升机承重构件除应满足强度要求,尚应
符合下列规定:
1 物料提升机导轨架的长细比不应大于150,井架结
构的长细比不应大于180;
2 附墙架的长细比不应大于180。
井架式物料提升机的架体,在各停层通道相连接的开口处应
采取加强措施。
吊笼结构除应满足强度设计要求,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吊笼内净高度不应小于2m,吊笼门及两侧立面应全高度封闭。
底部挡脚板应符合本规范第条的规定。
2 吊笼门及两侧立面宜采用网板结构,孔径应小于25mm。吊笼门
的开启高度不应低于。其任意500mm2的面积上作用300N的
力,在边框任意一点作用1kN的力时,不应产生永久变形。
3 吊笼顶部宜采用厚度不小于的冷轧钢板,并应设置钢骨
架。在任意㎡面积上作用的力时,不应产生永久变形。
4 吊笼底板应有防滑、排水功能。其强度在承受125%额定载荷时,
不应产生永久变形。底板宜采用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板或不小于
的钢板。
5 吊笼应采用滚动导靴。
6 吊笼的结构强度应满足坠落试验要求。
当标准节采用螺栓连接时,螺栓直径不
应小于M12,强度等级不宜低于级。
物料提升机自由端高度不宜大于6m;
附墙架间距不宜大于6m。
物料提升机的导轨架不宜兼做导轨。
制 作
制作前应按设计文件和图纸要求编制加工工艺,并应严格按
工艺进行制作和检验。
承重构件应选用Q235A,主要承重构件应选用Q235B,并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的规定。
焊条、焊丝及焊剂的选用应与主体材料相适应。
焊缝应饱满、平整,不应有气孔、夹渣、咬边及未焊透等缺
陷。
当物料提升机导轨架的底节采用钢管制作时,宜采用无缝钢
管。
物料提升机的制作精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保证导轨架标
准节的互换性。
5 动力与传动装置
卷扬机
卷扬机的设计及制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卷扬机》
GB/T1955的规定。
卷扬机的牵引力应满足物料提升机设计要求。
卷筒节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不应小于30。
卷筒两端的凸缘至最外层钢丝绳的距离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
的两倍。
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整齐排列,端部应与卷筒压紧装置连接牢
固。当吊笼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应少于3圈。
卷扬机应设置防止钢丝绳脱出卷筒的保护装置。该装置与卷
筒外缘的间隙不应大于3mm,并应有足够的强度。
物料提升机严禁使用摩擦式卷扬机。
曳引机
曳引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不应小于40,包
角不宜小于150°。
当曳引钢丝绳为2根及以上时,应设置曳引力自
动平衡装置。
滑 轮
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不应小于30。
滑轮应设置钢丝绳防脱出装置,并应符合本规
范第条的规定。
滑轮与吊笼或导轨架,应采用刚性连接。严禁
采用钢丝绳等柔性连接或使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钢丝绳
钢丝绳的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丝绳》GB/T8918的
规定。钢丝绳的维护、检验和报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
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T5972的规定。
自升平台钢丝绳直径不应小于8mm,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2。
提升吊笼钢丝绳直径不应小于12mm,安全系数不应小于8。
安装吊杆钢丝绳直径不应小于6mm,安全系数不应小于8。
缆风绳直径不应小于8mm,安全系数不应小于。
当钢丝绳端部固定采用绳夹时,绳夹规格应与绳径匹配,数
量不应少于3个,间距不应小于绳径的6倍,绳夹夹座应安放在长
绳一侧,不得正反交错设置。
6 安全装置与防护设施
安全装置
起重量限制器。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时,起重量限
制器应发出警示信号;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110%时,起重量
限制器应切断上升主电路电源。
防坠安全器。当吊笼提升钢丝绳断绳时,防坠安全器应制停
带有额定起重量的吊笼,且不应造成结构损坏。自升平台应采用
渐进式防坠安全器。
安全停层装置。安全停层装置应为刚性机构,吊笼停层时,
安全停层装置应可能靠承担吊笼自重、额定载荷及运料人员等全
部工作载荷。吊笼停层后底板与停层台口板的垂直偏差不应大于
50mm。
限位装置:
1 上限位开关。当吊笼上升至限定位置时,触发限位开关,吊笼
被制停,上部越程距离不应小于3m。
2 下限位开关。当吊笼下降至限定位置时,触发限位开关,吊笼
被制停。
紧急断电开关。紧急断电开关应为非自动复位型,任何情况
下均可切断主电路停止吊笼运行。紧急断电开关应设在便于司机
操作的位置。
缓冲器。缓冲器应承受吊笼及对重下降时相应冲击载荷。
信号通讯装置。当司机对吊笼升降运行、停层平台观察视线
不清时,必须设置信号通讯装置,信号通讯装置应同时具备语音
和影象显示功能。
防护设施
防护围栏:
1 物料提升机地面进料口应设置防护围栏。围
栏高度不应小于,围栏立面可采用网板结
构,强度应符合本规范第条的规定。
2 进料口门的开启高度不应小于,强度
应符合本规范第条的规定。进料口门应装
有电气安全开关,吊笼应在进料口门关闭后才
能起动。
停层平台及平台门:
1 停层平台的搭设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
全技术规范》JGJ130及其它相关标准的规定,并应能承受3kN/㎡的载荷;
2 停层平台外边缘与吊笼门外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00mm,与外脚手
架外侧立杆(当无外脚手架时与建筑结构外墙)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m
;
3 停层平台两侧的防护栏杆、挡脚板应符合本规范第条的规定;
4 平台门应采用工具式、定型化,强度应符合本规范第条的规定;
5 平台门的高度不宜小于,宽度与吊笼门宽度差不应大于200mm,
并应安装在台口外边缘处,与台口外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200mm;
6 平台门下边缘以上180mm内应采用厚度不小于钢板封闭,与台
口上表面的垂直距离不宜大于20mm;
7 平台门应向停层台口内侧开启,并应处于常闭状态。
进料口防护棚。防护棚应设在提升机地
面进料口上方,其长度不应小于3m,宽度应
大于吊笼宽度。顶部强度应符合本规范第
条的规定,可采用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
板搭设。
卷扬机操作棚。操作棚应采用定型化、
装配式,且应具有防雨功能。操作棚应有足够
的操作空间。顶部强度应符合本规范第.
条的规定。
7 电 气
选用的电气设备及元件,应符合物料提升机工
作性能、工作环境等条件的要求。
物料提升机的总电源应设置短路保护及漏电保
护装置,电动机的主回路应设置失压及过电流保护装
置。
物料提升机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
Ω,电气线路的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1 MΩ。
物料提升机防雷及接地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
携带式控制开关应密封、绝缘,控制线路电压
不应大于36V,其引线长度不宜大于5m。
工作照明开关应与主电源开关相互独立。当主
电源被切断时,工作照明不应断电,并应有明显标志。
严禁采用倒顺开关作为动力设备的控制开关。
物料提升机电气设备的制作和组装,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7251和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
术规范》JGJ46的规定。
8 基础、附墙架、缆风绳与地锚
基 础
物料提升机的基础应能承受最不利工作条件下
的全部载荷。30m及以上物料提升机的基础应进行设
计计算。
30m以下物料提升机的基础,当设计无要求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础土层的承载力,不应小于80kPa;
2 基础混凝土不低于C20,厚度不应小于300mm;
3 基础表面应平整,水平度不应大于10mm;
4 基础周边应有排水设施。
附墙架
导轨架的安装高度超过设计的最大独立高度时,
必须安装附墙架。
宜采用制造商提供的标准附墙架,当标准附墙
架结构尺寸不能满足要求时,可经设计计算采用非标
附墙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附墙架的材质应与导轨架相一致;
2 附墙架与导轨架及建筑结构采用刚性连接,不得
与脚手架连接;
3 附墙架间距、自由端高度不应大于使用说明书的
规定值;
4 附墙架的结构形式,可选用附录A中的图示。
缆风绳
当物料提升机安装条件受到限制不能使用附墙架时,可采用
缆风绳,缆风绳的设置应符合说明书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一组四根缆风绳与导轨架的连接点应在同一水平高度,且
应对称设置。缆风绳与导轨架的连接处应采取防止钢丝绳受剪破
坏的措施。
2 缆风绳宜设在导轨架的顶部。当中间设置缆风绳时,应采取
增加导轨架刚度的措施。
3 缆风绳与水平面夹角宜在45°~60°之间,并应采用与缆风绳等
强度的花篮螺栓与地锚连接。
当物料提升机安装高度大于或等于30m时,不得使用缆风绳。
地 锚
地锚应根据导轨架的安装高度及土质情
况,经设计计算确定。
30m以下物料提升机可采用桩式地锚。
当采用钢管(48mm×)或角钢
(75mm×6mm)时,不应少于2根;应并排设
置,间距不应小于;打入深度不应小于
;顶部应设有防止缆风绳滑脱的装置。
9 安装、拆除与验收
安装、拆除
安装、拆除物料提升机的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安装、拆除单位应具有起重机械安拆资质及安全生
产许可证;
2 安装、拆除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
业资格证。
物料提升机安装、拆除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
况编制专项安装、拆除方案,且应经安装、拆除单位
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专项安装、拆除方案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概况;
2 编制依据;
3 安装位置及示意图;
4 专业安装、拆除技术人员的分工及职责;
5 辅助安装、拆除起重设备的型号、性能、参数及位
置;
6 安装、拆除的工艺程序和安全技术措施;
7 主要安全装置的调试及试验程序。
安装作业前的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物料提升机安装前,安装负责人应依据专项安装方
案对安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 应确认物料提升机的结构、零部件和安全装置经出
厂检验,并符合要求;
3 应确认物料提升机的基础已验收,并符合要求;
4 应确认辅助安装起重设备及工具经检验检测,并符
合要求;
5 应明确作业警戒区,并设专人监护。
基础的位置应保证视线良好,物料提升机任意
部位与建筑物或其它施工设备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
;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
卷扬机(曳引机)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卷扬机安装位置宜远离危险作业区,且视线良好。
操作棚应符合本规范第条的规定。
2 卷扬机卷筒的轴线应与导轨架底部导向轮的中线垂
直,垂直度偏差不宜大于2°;其垂直距离不宜小于20
倍卷筒宽度。当不能满足以上条件时,应设排绳器。
3 卷扬机(曳引机)宜采用地脚螺栓与基础固定牢固。
当采用地锚固定时,卷扬机前端应设置固定止挡。
导轨架的安装程序应按专项方案要求执行。紧
固件的紧固力矩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安装精度应
符合下列规定:
1 导轨架的轴心线对水平基准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
于导轨架高度的‰。
2 标准节安装时导轨结合面对接应平直,错位形成的
阶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吊笼导轨不应大于;
2)对重导轨、防坠器导轨不应大于。
3 标准节截面内,两对角线长度偏差不应大于最大边
长的3‰。
钢丝绳宜设防护槽,槽内应设滚动托架,且应
采用钢板网将槽口封盖。钢丝绳不得拖地或浸泡在水
中。
拆除作业前,应对物料提升机的导轨架、附墙
架等部位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能进行拆除作业。
拆除作业应先挂吊具,后拆除附墙架或缆风绳
及地脚螺栓。拆除作业中,不得抛掷构件。
拆除作业宜在白天进行,夜间作业应有良好的
照明。
验 收
物料提升机安装完毕后,应由工程负责
人组织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租赁单位和监理
单位等对物料提升机安装质量进行验收,并应
按本规范附录B填写验收记录。
物料提升机验收合格后,应在导轨架明
显处悬挂验收合格标志牌。
10 检验规则与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检验应包括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和使用过程检验,其检验
项目及规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施工升降机》GB/T10054的规
定。
物料提升机应逐台进行出厂检验,并应在检验合格后签发
合格证。
物料提升机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1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
2 产品在结构、材料、安全装置等方面有改变,产品性能有重大
变化;
3 产品停产3年及以上,恢复生产;
4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按法规监管提出要求时。
型式检验内容应包括结构应力、安全装置可靠
性、载荷试验及坠落试验。
物料提升机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使用过程
检验:
1 正常工作状态下的物料提升机作业周期超过1年;
2 物料提升机闲置时间超过6个月;
3 经过大修、技术改进及新安装的物料提升机交付使
用前;
4 经过暴风、地震及机械事故,物料提升机结构的刚
度、稳定性及安全装置的功能受到损害的。
使用过程检验内容应包括结构检验、额定载荷
试验和安全装置可靠性试验等
试验方法
试验前的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验前应编制试验方案,采取可靠措施,以保证试验及试验人
员的安全。
2 应对试验的物料提升机和场地环境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要
求和具备试验条件。
试验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架体的基础、附墙架、缆风绳和地锚等应符合本规范规定;
2 环境温度:-20℃~+40℃;
3 地面风速:不大于13m/s;
4 电压波动:±5%;
5 载荷与标准质差:±3%。
空载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空载情况下物料提升机以工作速度进行上升、下
降、变速、制动等动作,在全行程范围内,反复试验,
不得少于3次;
2 在进行试验的同时,应对各安全装置进行灵敏度试
验;
3 双吊笼提升机,应对各单吊笼升降和双吊笼同时升
降,分别进行试验;
4 空载试验过程中,应检查各机构动作是否平稳、准
确,不允许有振颤、冲击等现象。
额定载荷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吊笼内施加额定载荷,使其重心位于从吊笼的几何中
心,沿长度和宽度两个方向,各偏移全长的1/6的交
点处。除按空载试验动作运行外,并应作吊笼的坠落
试验。试验时,将吊笼上升6~8m制停,进行模拟断
绳试验。
超载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取额定载荷的125%(按5%逐级加载),载荷在吊笼
内均匀布置,做上升、下降、变速、制动(不做坠落
试验)。动作准确可靠,无异常现象,金属结构不得
出现永久变形、可见裂纹、油漆脱落以及连接损坏、
松动等现象。
11 使用管理
使用单位应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下
列项目:
1 安装检测及验收记录;
2 大修及更换主要零部件记录;
3 设备安全事故记录;
4 累计运转记录。
物料提升机必须由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
操作。
物料提升机严禁载人。
物料应在吊笼内均匀分布,不应过度偏载。
不得装载超出吊笼空间的超长物料,不得超载运行。
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使用限位开关代替控制开关运行。
物料提升机每班作业前司机应进行作业前检查,应确认无
误后作业。检查确认下列内容:
1 制动器可靠有效;
2 限位器灵敏完好;
3 停靠装置动作可靠;
4 钢丝绳磨损在允许范围内;
5 吊笼及对重导向装置无异常;
6 滑轮、卷筒防钢丝绳脱槽装置可靠有效;
7 吊笼运行通道内无障碍物。
当发生防坠安全器制停吊笼的情况时,应查明
制停原因,排除故障,并应检查吊笼、导轨架及钢丝
绳,应确认无误并重新调整防坠安全器后运行。
物料提升机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照明,照明应符
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的规定。
物料提升机在大雨、大雾、风速13m/s及以
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必须停止运行。
作业结束后,应将吊笼返回最底层停放,控
制开关应扳至零位,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