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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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YW-HT-046309
赠与人如何撤销赠与合同(示范
合同)
How to cancel the gift contract
合同书 | CONTRACT
赠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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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人如何撤销赠与合同(示范合同)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
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
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
的。
赠与人能否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当事人之间签订了赠与合同后,可能会存在
因种种原因不想赠与或赠与给他人后想要回赠与物的情形,那么,赠与合同在什
么情况下可以撤销 撤销赠与合同要从赠与合同的性质、赠与合同的种类以及赠
与合同中赠与人享有撤销权知识来分析。
一、赠与合同的性质
所谓赠与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方的意思表示,经
他人接受而生效的协议。其中,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方的当事人成为赠与人,
说明:以下合同书内容主要作用是:合同有效的约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
务,对合同的履行有积极的作用,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能够最大程
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可用于电子存档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看清是否
适合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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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领财产的一方当事人成为受赠人。
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有名合同、不要式合同,均无争议。理论
界争议较大的是: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目前占主流的观点认为赠
与合同是诺成合同。
诺成合同,是指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充分成立条件的合同,即一旦
缔约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
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仅有当事人的合意,
合同尚不能成立,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或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合
同关系。实践中,大多数合同均为诺成合同,实践合同仅限于法律规定的少数合
同,如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二者成立的要件不同。诺成合同自当
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除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外,尚需交付
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和生效。赠与合同同其他合同一样,经过要约与
承诺,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故为诺成
性合同。
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当事人的合同义务,违反该义
务便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只是先合同义
务,违反该义务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二、赠与合同的种类
1、普通赠与合同。
2、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的赠与合同。
3、经过公正的赠与合同。有的赠与合同不仅以书面形式订立,而且还由公
证机关进行了合法有效地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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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享有撤销权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关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
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
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的规定,这就意味着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
公益、道德义务性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正的赠与合同之外的普通赠与合同,赠与
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撤销权的设定在于平衡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于赠与合同确定为诺
成合同,则相应的加强了对受赠人的保护和对赠与人的约束,又因赠与合同系无
偿合同,如果对赠与人与受赠人给予同等保护,则会加重赠与人的负担。因此从
利益衡量角度出发,赋予赠与人相应的撤销权,以减轻赠与人的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成立生效后,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
可以任意地撤销赠与,具有单方的任意性。
四、赠与物交付后,赠与人是否也可以任意地撤销合同
赠与物的交付标志着赠与合同予以履行,赠与物交付后,即表明赠与人履行
了赠与义务,受赠人受领了赠与物,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双方之间的赠与权
利义务随之终止。根据诚信原则和维护社会生活的稳定性的要求,赠与人不能反
悔,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物。但由于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财物无偿赠与他人,
赠与人具有善意性,为保护该善意性和防止受赠人利用其特殊的地位对赠与人的
有关利益实施恶意的侵害。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
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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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
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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