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制度汇编-仓储制度
目录
采购物资交库制度..................................................................2
SJE/ZY/CC-02 .................................................................2
XXX有限公司 ..................................................................3
生产用材料补发管理制度............................................................3
XXX有限公司 ..................................................................5
废旧物资管理制度..................................................................5
XXX有限公司 ..................................................................7
物资采购入库及往来帐管理制度......................................................7
XXX有限公司 .................................................................10
物资仓库管理制度.................................................................10
第一条 仓库管理的基本任务........................................................10
第二条 物资的验收入库............................................................11
第三条 物资发放管理..............................................................12
第四条 物资保管与保养............................................................13
第五条 物资盘点..................................................................14
第六条 自然损耗和秤差的规定......................................................14
第七条 本制度由仓储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15
XXX有限公司 .....................................................................15
生产用各种气瓶、气体的管理制度...................................................15
采购物资交库制度
SJE/ZY/CC-02
为保证采购物资计划的执行与控制,做到制约有序,确保物资
管理与发放,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采购员负责采购提货物资,由经办采购员与仓库保管员
交接。外埠公路和铁路运输到吉林市的物资,由物资计划部与仓库
保管员交接。
第二条 物资交库时采购员、计划员认真填写“物资到货交接
表”,由采购员、计划员组织,保管员协助,当场进行规格和数量验
证,交接表双方签字有效。
第三条 物资交库后,应在 2小时内交接完毕。
第四条 大综、大件采购物资可以直接送达使用单位,采购员与
保管员的交接在使用单位现场进行。
第五条 采购不合格的物资在仓库不合格品货位暂时保存,如需
退货由保管员通知物资计划员,物资计划员负责联系,采购员协
助,及时退货,所发生的费用由物资计划员负责协商与落实。
第六条 本制度由物资计划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
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生产用材料补发管理制度
SJE/ZY/CC-03
为降低生产成本、堵塞漏洞,有效控制原材料的发放,制定本
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过程中,由于设计、工艺
的变更及运输、储存等环节产生的漏洞,而发生的材料补发。
第二条 职责:生产部负责生产用材料补发的管理和审批。
第三条 规定
(一)凡列入生产计划的产品(含技改、技措、工装、模具
等),必须凭技术部的图卡(蓝),经生产部审核后,由备料分厂统
一下料,并随图卡转到有关部门。
(二)由于设计、工艺更改,而需要重新下料的产品(部、零
件),必须由技术部出具临时更改单(注明:材质、数量、重量等),
原已下完的料,计检部开具废品单(指不能修复和回用的),由任务
承担单位,凭据两单到生产部批准并加盖材料审核章后,由备料分
厂重新补料,并随更改单将补料送到相关部门。
(三)各分厂二类工装所用材料,根据分厂工艺员所做工艺
卡,经分厂领导确认签字,生产部领导审批签字后,由备料分厂下
料转至相关分厂。
(四)生产过程中,由于运输、保管等原因造成的材料流失,
责任单位首先向保卫部和生产管理部报告,保卫部出具责任报告,
对于数量较少、价值较低的材料,由生产部审批后,方可补料,所
发生的材料费在分厂经济责任制中进行考核。对于批量较大(200
千克以上的普通材料)和价值较大(1000元以上)的补料,必须说
明原因,并写出书面报告,由生产部同意签字,报公司主管领导审
批签字后方可补料,并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五)现场安装过程中,由于运输、保管等原因造成零、部件
损坏、丢失需补料重新加工制作,由安装部写出补件申请,说明原
因,对于数量较少、价值较低的材料,由安装部领导确认签字、生
产部审批后,方可补料加工制作,所发生的材料费在安装部经济责
任制中进行考核。对于批量较大(200千克以上的普通材料)和价
值较大(1000元以上)的补料,必须说明原因,并写出书面报告,
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签字,生产部同意签字后方可补料,并按公司
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六)各分厂所存的旧(废)料中薄板超过 平方米的、厚
板 平方米的,由各分厂负责送到备料分厂,并登记重量,低于上
述标准的送到仓储部并登记重量。
(七)非生产的用料,有关部门写出报告申诉理由,至主管物
资计划的公司领导审批后,物资计划部进行审核备案,备料分厂可
以下料。
第四条 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
施行。
XXX有限公司
废旧物资管理制度
SJE/ZY/CC-04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是企业增加效益,节省物资,降低成本,物
尽其用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规范这项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废旧物资的回收
(一)凡生产和基建发生的一切废旧物资(废金属、木材、报
废的机电产品、五金水暖器材、报废工具、废油品、包装物等)统
一由仓储部回收,其它部门不准回收。
(二)各废料发生单位应将废旧物资分类存放,不可混放和混
入杂物,待仓储部分类回收。
第二条 废旧物资的保管
(一)仓储部设立专库保管废旧物资。按废旧物资的类别设帐
管理。帐物料相符,需给废品发生单位办理退库手续的物资应及时
办理退库手续。
(二)对回收的贵重金属及其屑末,要加强保管,做好防盗工
作。对易燃、易爆及有毒物资,要做好特殊保管和处理,严防事故
发生和污染环境。
(三)各部门产生的废旧物资(如有利用价值的由本部门保
存,所有废旧物资都由本单位领导认定是否废品,确认后的废品送
到废品管理员指定地点),由仓储部统一保管和处理,各部门不得
自行处理。
(四)各分厂加工切削产生的有色金属屑末,要分清材质,不
可混入杂物,由仓储部回收。原则上有色金属不作处理,做为代料
加工成品材料使用。
(五)对废旧物资和废料的处理,必须由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方可
处理(铁屑除外)。
第三条 废旧物资的利用和处理
(一)废旧物资应本着先利用后处理的原则进行管理。
(二)废旧物资的处理全公司统一由仓储部处理。
(三)处理的废旧物资和废料由计检中心检斤,并由计量人员
及废品管理员共同签字,财务部依据检斤单和审计部的定价收款并
开收据。
(四)特殊、批量、残值较高的废旧物资的处理需经公司主管
领导批准。
(五)对违反规定和自行处理废旧物资、废料的人员,按处理废
旧物资的价格,除没收非法所得外,由经理办处以相同金额的罚款。
(六)废旧物资处理出门证,凭财务部交款收据办理。
第四条 本制度由物资计划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
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物资采购入库及往来帐管理制度
SJE/ZY/CC-05
为了进一步完善理顺原材料的采购及入库管理,确保材料在采
购入库过程中及时、准确无误,同时真实地反映赊欠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一条 采购管理程序
在目前 ERP正常采购程序运行的同时,对于货到而发票不能同
时到达的,供应商必须随货附一式三联提货单(由我公司统一提供
的物资提货清单),保管员依据清单就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依据
程序文件要求进行 A、B、C类审核验收,签字后返给供应商一联,
待供应商开具发票时一同返回。保管员存留一联,计划员存留一
联。
第二条 到货管理程序
在保证目前 ERP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仓储部保管员必须建立到
货登记,(利用库存现有的“物资到货交接表”代替)由保管员进行
登记且一式两份,物资计划员确认后盖章,每周末将采购人员留存
联返回到物资计划处核算员,由核算员进行帐务处理核查之用。到
货登记必须及时,做到日到日结。对于货物直接送到车间的,由计
划员通知保管员,保管员办理验货登记;节假日期间到货的,由值
班保管员代登记,事后移交本库保管员。
第三条 估价管理程序
对于票未到的物资依据提货清单及到货登记清点后,按 ERP管
理要求进行估价验收,原则上要求随到随估,特殊情况可延后,但
最迟不能超过本月末。
第四条 发票验收管理程序
对于货、票同时到的,按入库管理程序办理入库验收手续。对
于已办理估价入库发票后到的,保管员必须核查估价验收,先办理
冲估价验收后,方能凭发票及供应商返回的提货请单审核后办理正
式验收手续。
第五条 报帐管理程序
仓储部保管员办理完入库验收手续后(含估价、冲估价),交于
计划员,计划员必须到物资计划处核算员盖章后,方能到财务处办
理报帐。物资计划处核算员依据上述收集的凭据进行应付帐款的帐
务处理登记工作,次月 5日上报累计上月末赊欠明细表。
第六条 建立供应商年审制度
加强对供应商资信程度的调查和分析评估,通过银行、同行业
及社会中介等各种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供应商的生产、经营、资
产、负债、经营人员变动和财务状况等相关信息,以确定其是否具
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为了避免因供应商
废业、倒闭、破产而给企业带来的损失。
必须每年定期对其合作资格进行评定,对其营业执照、税务登
记证进行审核。
第七条 建立定期与供应商往来帐的核查、清理制度
要求计划员每半年与供应商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制度。建全帐面
核对备忘录,要及时登记每笔往来款项,准确反映应付帐款的形
成、支付及增减变化情况,责任到人。
第八条 建立先对帐后付款制度
做到付款与对帐挂勾,对于支付供应商欠款时,应要求供应商
先进行帐目核对,核对后由物资计划部领导签字后,方能到财务部
办理付款。不允许以预付款的名义支付欠款。
第九条 建立计划员变动交接手续制度
计划员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将负责的所有供应商的往
来帐目进行核对,后任计划员对前任计划员的业务及往来帐目,要
全部清楚并负全责,不得以各种借口推卸责任。
第十条 建立抹帐协议归档制度
凡是以物抵债,形成抹帐协议的,必须返还物资计划部一份,
归档留查,由专人统一管理。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物资计划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
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物资仓库管理制度
SJE/ZY/CC-06
第一条 仓库管理的基本任务
(一)物资仓库人员对保管的物资,要做到:“三清、二齐、三
一致”。“三清”---材质清、规格清、数量清;“二齐”---堆放整
齐、库容整齐);“三一致”---帐、物、卡一致。
(二)做好各类物资的收、发、存,按技术标准和时间要求验
收好进库物资并做到全面规划,合理存放,减少不必要的倒垛。发
料准确及时,不出差错。
(三)仓库实行按定额、限额发料,要实行主要材料送料到车
间,主动积极为生产一线服务。
(四)物资出入库及结存记帐要日清月结,准确反馈超储和低
储信息,拒绝超储物资和验收不合格物资入库。监督储备资金的使
用,促进资金加速周转。
第二条 物资的验收入库
(一)严格物资验收入库手续,按采购产品计划接收货物,建立
到货登记簿,填写到货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以及到货日期、
发货单位、运单号、车皮号、提货人等,做好收料标志。
(二)到货物资的检验
1、所有入库物资保管员必须及时检斤、检尺、检数,附有材质
证明的采购产品,应认真按材质证明对实物逐一核对无误后,委托
计检部质检员按订货要求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不合格物资要单独存放,做好标识,妥善保管,防止与合格物资混
淆。
2、遇有物资到库,发票未到,应按“采购物资报检制度”进行
报检,验证合格后估价入库,待发票到后冲回估价入库。
3、入库物资发现数量短缺、质量不合格、规格型号与采购计划
要求不相符合,保管员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或部门处理。
(三)采购员和保管员一起自检物资,库房保管员与采购人员
应及时检查验收,确认质量合格、数量无误后,由保管员填写材料
入库单。如发现数量、质量等问题,保管员不应办理入库,应由采
购员妥善处理。
(四)入库物资必须带有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化验单和
材质证明书等技术资料,验收员、检查员核对后,应全部无损地同
实物转送仓库保管员,并在入库单中注明。
(五)保管员对无采购计划或非订货合同的物资应视为计划外
采购,有权拒绝验收和入库。对按采购计划多购或少购物资应在货
到后向物资计划部和本部部长反馈。
第三条 物资发放管理
(一)物资发放必须按计划员核准的领料手续或提货单发货。
产品供料必须按产品定额发放,特殊原因例外。若超定额领料需经
计划员审核批准,否则不予补发。发放物资要认真履行计量手续,
并在料单上盖上领料人和发料人印章或签字,对于送往车间的物
资,保管员与车间材料员要认真办理交接手续,不允许凭白条子出
库物资。
(二)为了降低库存物资的损耗,发挥最大的物资效益,发料
时必须坚持先入库物资先发,后入库物资后发的原则,做到:“存
新发旧,保养及时”。对于有贮存期要求的产品,保管员应认真巡
查,在失效期前向主管计划员通报。避免因保管和保养不当而造成
报损(废)和库耗。
(三)剧毒品的发放,要执行严密的审核和领取发放手续,必
须有领料人、领料单位负责人、计划员签字,主管领导审批,领料
人(二人以上)、保管员、仓库主任一起当面清点数量,明确责任。
领用部门在使用中也要建立严格的规定,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四)对调剂及外拨的物资需要代运或自提,应认真履行物资
出库手续,需要包装的物资要按运输要求做好包装工作,避免运输
过程中损坏。
(五)从便利生产、方便基层出发,尽可能扩大破整发零的范
围。
(六)严格以旧领新制度,机电产品、水暖器材、工具、量具等
必须交旧才能发新。
(七)为保证产品成本真实性,有效发挥材料的使用价值,要
正确、及时地办理退料(实物退料或转帐退料)。实物退料必须保证
物资完整无损,质量良好,不缺零件,包装完整。所退材料应有检
验员检验合格的证明或标记。接受退料的仓库必须对退料物资重新
组织验收,按原价上帐列卡。转帐退料(假退料:只办退料手续,
不进行实物退料)下一计划期紧接着又办理领料手续。物资退料有
以下内容:
1、生产任务完成或工程完工,剩余或节约下来的材料。
2、由于生产计划或技术改造计划变更,原计划需用,实际已不
再需用的物资。
3、由于错领、错发,造成一些物资在品种、规格或质量上不适
用的。
第四条 物资保管与保养
(一)物资保管、保养应按物资的性能、类别、形状、特点、
用途、技术要求及灭火方法要分区、分类、专仓专储。对于零星混
杂的材料的储存,要“同室分离,同柜分格”储存。
(二)要合理利用库房面积,材料堆码应做到:科学、安全、
定量、定位、整齐、架子化,从空间上和时间上合理组织作业过
程,实行分物立卡、分层码垛,料架物卡标志明显。
(三)保管员要懂物资保管要用的器具、设备的使用方法,并
做到会操作、会使用。
(四)对稀有金属、易燃、易爆、毒品和各种危险品要特殊管
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存放,搬运要轻拿轻放,严禁磕碰。
(五)稀有贵重金属、毒品到货后,采购员、保管员、仓库主
任要会同有关检验人员一起办理验收入库,并做好防火、防盗工
作。对于自然、自腐的物资要根据其特性,采取特殊保管存放措
施。
(六)露天存放的物资地面要平整,按区域分品种、规格、系
列摆放,存放地无杂草、垃圾、环境整洁,对怕潮湿和锈蚀的物资
要上有盖、下有垫,定期保养。
(七)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库房,入库人员不准携带易燃、易爆
物品,库内严禁烟火。进入易燃、易爆物资库房时,一律进行登
记,不准穿带有铁钉的鞋和能发生静电的物质入库。
(八)仓库要切实做好安全防火工作,严格贯彻安全防火制
度,健全消防组织,配置齐备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负责检查。
(九)保管员要认真遵守物资装卸搬运的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吊运器械、设备,做到安全搬运,避免发生人身、设备事故。
(十)保管人员要做到班前、班后的巡回检查。班后要关好门
窗,切断电闸,将库门锁好。
第五条 物资盘点
(一)仓储物资应按规定按时盘点。
(二)盘点过程中如有盘盈、盘亏及报废物空应查明原因,审
批后才能处理。
第六条 自然损耗和秤差的规定
(一)对于仓库中易于自然损耗的物资和发生的秤差,要按规
定的耗损率、秤差率及其实际出现的损耗、秤差情况,结合物资盘
点中出现的盘盈、盘亏一起处理。
(二)在处理自然损耗和秤差时,一定要实事求是,避免无依
据的任意加大或缩小比率,造成实际的帐物卡不统一。
第七条 本制度由仓储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
施行。
XXX有限公司
生产用各种气瓶、气体的管理制度
SJE/ZY/CC-07
为了加强各种气瓶及各种气体的管理,保证合理安全使用,特
制本制度。
第一条 各种气体实行配送制,由仓储部负责全公司各分厂的各
种气体送货及空瓶的回收工作。
第二条 各分厂每天及时将使用完的空瓶,存放在指定的空瓶
区,以便仓储部回收。如各分厂没有及时将空瓶送到空瓶区,经理
办和财务部按经济责任制对分厂进行处罚。
第三条 仓储部每天下班 30分钟前,告知物资计划部各种气体
空瓶的数量。
第四条 物资计划部依据仓储部提供的空瓶数,次日在指定时间
将各种气体采购到公司内。
第五条 各分厂的各种气体的占有量应由生产部、物资计划部、
仓储部、经理办及各分厂共同确定。核定后,仓储部实行以空瓶换
满瓶的配送办法。
第六条 各分厂如将各种气瓶损坏或丢失,每个按 600元进行赔
偿。
第七条 各分厂每天不能及时将空瓶放在指定存放区,仓储部每
天没按时取空瓶和送满瓶,经理办和财务部按经济责任制对分厂和
仓储部进行处罚。
第八条 仓储部每月初将上个月的气体储存明细表与绩效考核表
同时报经理办。
第九条 仓储部由于增加此项工作所需人员,上报人力资源部,
由人力资源部配齐。
第十条 本管理办法由仓储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