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施工图 , 审查, 合同
篇一:《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示范 文本(XX
版)》
附件: 合同编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
示范文本
(XX 版)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 有关法律
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合 同签订前请仔细阅
读。
二、 填写本合同时,文字符号必须规范、清晰、工整, 填写内容
准确齐全,力求合同条款约定具体、严密。
三、 本合同签订后应报有关部门备案。
四、 本合同可在上海市工商局站()或上海建筑建材业 站()下载。
五、 本合同示范文本自 XX年1月1日起使用,今后凡
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合同编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
(XX 版)
甲方(建设单位) : 乙方(审查机构) : 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
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 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 。
二、报建编号: 。
三、工程建设地点: 。
四、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五、建筑类型:□住宅 □公建 □工业 □其它。
六、工程总投资: 万元,其中,建安费:万元。
七、勘察单位: 。
八、设计单位: 。 第二条 审查对象
。
第三条 审查内容
一、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二、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三、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
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图章和签字。 四、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必须审查的内容。
第四条审查依据
一、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工程建设强 制性条文
和标准。
二、项目相关的审批文件,征询、咨询意见。
三、有关专项审查、专项技术评审等评估报告。
第五条审查时限
一、根据甲方的建设计划,本工程按以下方式进行审查:
□整体□分阶段 □其他。
二、甲方应提供审查所需的全部资料。乙方在收到资料 或设计文
件审查通知后,应在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的审查工 作。
三、审查工作期限不包括勘察设计单位的修改时间。
第六条审查结果
一、审查合格的:
(一) 乙方及时编制审查报告,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二) 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图审查意见告知书、审查合 格书和
节能登记表。
(三) 甲方收到审查合格书后的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
供套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经乙方审核无误后在施工图上加盖
审查专用章。
二、审查不合格的:
(一)乙方向甲方出具施工图审查整改意见,并报有关 部门备案。
(二)甲方负责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并及时将 修改的施工
图设计文件交由乙方重新进行审查。
(三)乙方收到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应及时告知 有关部门。
第七条审查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审查总费用为: 。
二、支付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审查 费用总额
的 % ,计(小写)元, (大写) 元作为定金。定 金在本合同履行
后,抵作审查费用。
(二)甲乙双方同意按审查工作进度分阶段支付:
。
(三)审查不合格的,乙方出具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后的 个工作日内,
甲方向乙方支付审查费用总额的 %。当重新审
查时,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处理: 。
篇二: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备案表 附件 2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备案表
编号:
本表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备案。
本表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审查部门留存一份。
篇三: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 -- 样本 建筑工程施工图
设计文件审查合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建设单位:
审图机构:
年月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 建设单位(甲方) : 审图
机构(乙方) :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任务,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面积:
工程造价:
工程内容: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2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依据
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等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文。 建筑工程施工
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建设部、建 设( XX)41 号文。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有关问题的 指导意见》
的通知:
建设技 [XX]21 号文。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 81 号 文。
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暂行办法的
通知:
沪建建(XX)第791号文。
国家和本市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标准及 工程建设规
定。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和各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甲方提供的勘察、设
计单位完成的本工程详勘报告和 施工图设计文件。
3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范围 本工程内容的各专业设计即总图、 建
筑、结构、给排水、 电气、动力、暖通等专业设计及勘察。
4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主要内容
根据建设部 建设( XX) 41 号文《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
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的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主要内
容为:
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 体系是否
安全、可靠。
是否符合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等有关强制 性标准、
规范。
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 是否损害公众利益。
5、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周期、报审次数 审查周期 合同生效后,
当甲方和设计院送审资料经乙方确认符合 送审要求时,即列为受
审项目。双方根据审图项目的建筑等 级,工程规模及技术审查程
度,确定审查周期为改时间) 乙方完成施工图审查报告 , 并送主
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
报审次数
经协商,本工程分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6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成果 如经审查合格,乙方提出审查报告
送上海市质量监督总 站备案。乙方在取得 市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施工
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证书》 后,在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四套)上加盖审
查专用章,同时
向甲方提交《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证书》 。
如经审查不合格,由乙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交建设单位。 在规定的
七个工作
日期限内,由原勘察、设计单位修改,并提交书面整改 意见报乙方
复审,直到审查合格为止。如原勘察、设计单位 未于规定期限内提交书
面整改意见,则乙方将按市质监站相 关规定作出处理。
7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文件
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审须知。
8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取费及支付方式
根据沪建建(XX)第791号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
费标准暂时参照原设计监理收费标准执行规定。
施工图审查费为人民币万元。
支付方式为:
本合同生效后天内,首付定金为 %,即 万元。 甲方应
于每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证书收到时支付相
应的费用。
完成第一次报审, 支付审查费的 %,即 万元。
完成第二次报审, 支付审查费的 %,即 万元。
完成第三次报审, 支付审查费的 %,即 万元。
因设计质量低劣,经 2 次整改后仍不合格,应增加审
图费用,增加金额数,
由甲已双方商定。
9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甲方按本合同第 7 条规定的内容,在审查开始前向乙方 提供所需
的全部资
料和文件,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负责。
负责指派一名有权作出决定和提供相关资料的人员出 任其代表,全
面负责
与乙方的联系,及时处理本工程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过程中涉及
的有关问题。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当乙方 未开始施工
图设计
文件审查工作时,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的首付款;当乙 方已开始施
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时,甲方按施工图设计文 件审查费的一半(实际
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或全部(实际工 作量超过一半时)向乙方支付施工
图设计文件审查费用。
甲方应按合同第 8 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施工 图设计文
件审查费
用。
本项目送审次数如超过第条的规定次数,则每超一次, 甲方应增
付
万元审图费。
乙方责任:
乙方是政府认定的设计审查机构,受委派进行本项目 施工图设计
文件审
查的人员都是经上海市建设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专业人
员。
乙方按本合同第 1 条 ~第 6 条规定的审查依据、范围、 主要内
容、时间和
成果要求,向甲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证书。 建设工程经施工
图设计文件审查后因勘察设计原因发 生工程质量问题,
审查机构承担审查失察的责任。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 返还首付
款。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如发生以上
情况,
甲方有权索赔。
10 其它事项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有分歧意见时,尽
量协商解 决;不能达成一致时,
可报请上海市建委有关部门协调;经协调仍不能一致时,
申请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审查费结清后
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 本四份,双
方各执二
份。
篇四:建筑工程施工图文件审查合同
建筑工程施工图文件审查合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建设单位:
审图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甲方) :
审查机构(乙方)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工程施工图文件审查任务, 并支付审查
费用。双方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 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
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3、建筑面积: m 2高度:m层数:
层
4、 工程造价:万元
5、工程内容:
6、设计单位:资质等级: 7、勘察单位:资质等级:
第二条 施工图文件审查依据
1、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等: ( 1)《建
设工程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 [XX]279 号 (2)《房屋建筑和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
查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 [XX]13 号
( 3)《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建设部令
[XX]81 号。
(4) 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 设计文件
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质 [XX]111 号
(5) 辽宁省建设厅《关于贯彻执行建设部有关问题的 通知》;
辽建发 [XX]66 号。
2、 《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
3、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和各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4、甲方提供的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的本工程详勘报告 和施工图设
计文件。
第三条 施工图文件审查范围 本工程范围内的专业设计。
第四条 施工图文件审查主要内容
根据建设部 [XX]13 号文及省市有关文件, 施工图文件审 查主要
内容为: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3、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 规定在施工
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4、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符合规划批准文件和初步设计 审批文件的
要求;
5、其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 第五条 施工图
文件审查周期 合同生效后,当甲方和设计单位送审资料经乙方确认符 合
送审要求之日,作为审查周期开始日,项目即列为收审项 目。根据工程
规模、等级及技术审查程度及《房屋建筑和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
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 定,双方商定审查周期为:个工作日
(不包括施工图设计整 改延期发生的工作日) ,乙方完成施工图审查。
第六条 施工图文件审查成果
1、如经审查合格,乙方出具经法人代表签发、加盖公 章的审查合
格书,并在审查合格的每项施工图上加盖审查合 格专用章 , 同时向甲方
提交《施工图审查报告书》一式四份
2、审查不合格的,乙方将施工图退回甲方并书面说明 不合格原
因。施工图退回后,甲方应当要求原勘察设计企业 进行修改,并将修改
后的施工图报乙方复审。
3、审查不合格, 甲方将修改后施工图审查重新送审的,
如涉及审查周期及审查费用的变更,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七条 甲方向乙
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文件
1、作为勘察、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 附件;
2、全套施工图。
第八条 施工图文件审查收费及支付方式
根据辽价发 [XX] 99 号文,经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收 取甲方施工
图文件审查费每平米元, 总额为人民币 元。( 按 实际审图面积结算 )
支付方式为:
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出具审图合格证明函,甲方支 付给乙方施工
图文件审查费总额的 50%,计人民币元。
2、乙方完成施工图审查,并出具审查合格书,甲方应 付清施工图审
查费的全部余额,计人民币元。
第九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内容,在审查开始前向 乙方提供所
需的全部资料和文件,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 时效性负责。
2、委托设计单位或指派一名有权做出决定和提供相关 材料的人员
出任其代表,全面负责与乙方的联系,及时处理 本工程在施工图文件审
查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
3、在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且乙 方无任何违约
情形 , 当乙方未开始施工图文件审查工作时, 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
的首付款;当乙方已开始施工图文件审 查工作时,甲方按施工图文
件审查费的一半(实际工作量不 足一半时)或全部(实际工作量超
过一半时)向乙方支付施 工图文件审查费用。
4、甲方应按合同第八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施工图文件
审查费用。
乙方责任: 1、乙方是通过政府认定的审查机构,委派进行本项目
施工图文件审查人员应是经省建设厅批准的具有执业资格 的审查工程
师。
2、乙方按合同第一条至第六条规定的审查依据、 范围、 主要内
容、时间和成果要求,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审查报 告书等文件。
3、乙方对审查结论的真实性负责,建设工程经乙方施 工图文件审
查后因勘察设计原因发生工程质量问题,乙方承 担审查失察的责任。
4、合同生效后,若乙方收到首付款 , 乙方要求终止或解 除合同,
乙方应双倍返还首付款。
5、除必要的报送市建委的备案资料外,乙方不得向第 三方扩散、
转让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文件。如发生以上情况, 甲方有权索赔。
篇五: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协议书 -XX
省建设工程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协议书
施审年号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协议书
审查费登记表
篇六:关于调整本市施工图审查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 关于调整
本市施工图审查合同备案方式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方便服务对象,提
高办事效率,现将本市施工图审查 合同备案调整为上备案, 纸质备案不
再办理。 具体调整如下: 1、各设计文件审查部门应及时在上核对审查
机构提交 的施工图审查合同备案申请信息,并给予备案。
2、各审查机构在上填报施工图审查合同备案申请,需 上传合同扫
描件,合同扫描件需包含合同首页、主要条款及 签字盖章页。
3、以上调整自 XX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
二0—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篇七:上海市建设工程审图指南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办事指南
(企业投资核准、备案类项目)
二0一一年三月
目录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图公司 抽取选定 办事指南
.....................................
3 建设单位上抽取选定审图公司密码申请 表
.............. 6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图公司抽取情况通 知单
........ 7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办事指 南
............................ 8 上海市企业投资核准、备案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
审查 流程图 ..... 14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申请 表
...................... 15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收件 单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单位承诺
书 ........................... 18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复审)
书 .............................
19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复审)
书 ........................ 20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复审)
书 ........................ 21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复审)
告知书 .................... 22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复审)
书 ........................ 23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告知
书 .............................
.... 25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整改通知 单
.... 26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整改回复
单 ........................... 27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整改意见
单 ..............................
............... 28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复审办事指 南
........ 31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复审申请 表
受理通知
不予受理决定
补正材料通知
中止办理期限
终止办理通知
.... 33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复审结果通知
书 ........................... 34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备案办事指
南 ..............................
35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备案
表 ..............................
.... 37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备案变更
表 ........................... 38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图公司 抽取选定办事指南
一、 办理事项
本指南适用于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审图 公司的抽
取、选定。
二、 办理机构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 市审查中
心)。
市办理窗口:
办理地址:小木桥路 683 号底楼受理大厅一门式受理窗 口
21 号(以下简称受理窗口)
办理电话: 54614788 - 1021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周五(国家法定
节假日除外)
上午: 9: 00— 11:30
查询址:
咨询电话: 54614788 - 1021 区县所属管辖范围内项目到各区县
相应机构办理。
三、 项目范围
(一)投资立项属于市级管理部门备案、核准权限的项 目。
(二)规划设计方案属于市级管理部门审批权限的项目。
(三)按照有关规定工程安全质量需要重点监管的特殊 建设项目:
1.超高(高度超过 100 米)和单跨跨度超过 60 米的建 设项目。
2. 单位工程建筑面积超过 XXO平方米(含XXO平方米) 的建设
项目。
3. 轨道交通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
4. 其他特殊建设项目。
(四)未纳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上海市建设工程行 政审批管
理程序改革方案〉 》适用范围的项目。
上述项目以外的建设项目由各区(县)和特定地区管委 会按照法定
的职责分工负责管理。
四、 提交资料
(一) 加盖公章的《建设单位上抽选审图公司密码申 请表》。
(二) 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复印件) 。
(三) 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
(四) 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 办理程序
(一) 建设单位从上下载《建设单位上抽选审图公司 密码申请
表》 ,填写并加盖公章,携带需提交的资料向市审 查中心受理窗
口提出申请。
(二) 市审查中心核对资料并发放《审图公司抽取选 定密码》。
(三) 建设单位在站上凭密码登入“审图公司抽取选 定”系统,
提交审图公司抽取选定申请。
(四) 市审查中心向审图公司发布报名信息并对审图 公司报名结
果进行核对,形成抽取选定备选名单。
(五) 建设单位在上系统中进行抽取、选定。
篇八: 11.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 顾问咨询合同范本 011
(项目名称)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
项 目 名 称 :
项 目 地 点 : 合 同 编 号 : 委 托 人: 受 托 人:
签 订 日 期 : 年 月 日
委 托 人(甲方):
受 托 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
律、法规 的规定,合同双方就(项目名称)施工图设计文件程序及技 术
性审查工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范围及内容 (项目名称)
施工图审查,本工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性质为。 根据建设部令第
134 号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
法》规定, 市人民政府令第 139 号《 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法》第二
条款,建设部令 第 81 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三条
款, 受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 审查,
审查的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建筑、结构、给排水、 暖通、强弱电等各专
业,审查的主要内容为:
⑴ 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审核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 性条文规定
和专业规范。
⑵ 根据建设部相关技术要求,审核该项目是否按照经 批准的施工
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该项目是否达到规 定的设计深度标准要求。
⑶ 根据结构计算书、勘察报告、结构技术资料 ( 计算机
软件等 ) 及图纸深度审核地基、基础和结构计算及设计是否 安全、可
靠。
⑷ 根据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强弱电等各专业 规范要求审
核关于涉及人民生命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 和其他是否损害公众利益
等方面规定,同时考虑了提高经济 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要求。
括必要的面谈 ) 咨询报告或意见、建议。
⑹ 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 规定在施工
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⑺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
⑸ 根据规范执行情况及设计深度提供相应的书面 (包
⑻ 除以上工作内容外还应提供如下相关的咨询服务工 作:
在审查过程中,对各图纸从经济性、技术先进性、功 能合理性等
方面提
出审查咨询及相关优化建议; 为保证施工图质量及尽可能节省施工
图审查时间,应 在施工图设计过程
中的适当时间与设计单位进行当面沟通,并对施工图设 计进行初
审;
各专业系统间相互关系的合理性及可行性; 乙方免费负责去设计
院取送图纸。
第二条 合同履行期限、提交技术文件及交接方式 乙方应在送审资
料报齐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审查 内容于 4 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的审
查工作;设计院按照意 见书修改完成后,将全部图纸送乙方复审,乙方在
2 个工 作日内完成复审工作。 (以上所述的审查时间不包括设计单 位的
图纸修改时间。 )
由乙方各专业审查人员按照程序和审查要点分别填写
审查记录单,并撰写《 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 见书》一式两
份提交给甲方。
经乙方审查合格的项目,向甲方提交《 市建筑工程 施工图设计文
件审查合格书》一式贰份,并在审查合格的施 工图文件上加盖 市建设工
程施工图审查专用章 ( 六套)后, 随同结构计算书、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等有关设计文件一同返 还甲方(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送审资料除
外) 。
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文件均在甲方所在地交接。
第三条 委托方 (甲方) 的协作事项 甲方办理报审手续时应提供
下列文件和资料的复印件: ⑴ 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附件、 附图》;
⑵ 有关部门对消防、 人防等专项审批意见书、 合格书;
⑶ 工程勘察成果报告 ( 详勘 ) 、勘察审查报告及勘察审 查批准
通知书;
⑷ 施工图设计全套图纸文件一套 ( 结构专业计算书一 份,并注明
计算软件名称及版本 ) ;
⑸ 另提供总平面图一张;
⑹ 审查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第四条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真实性、保密、版权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
资料及设计文件对其真实性、完整 性负责。
乙方对甲方提交的所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 书面许可,
不得将该等资料用于本协议之外的其他用途(向 政府主管部门备案除
外) ,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向乙 方索赔。
第五条 验收、评价方法 乙方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 市的有关
规定,认 真履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职责。审查报告应达到本合同第 一
条所列的要求。 市规划委员会对委托的审查单位的工作 进行监督。 市建
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总站负责日常工 作。
评价方法:项目抽查。
第六条 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根据 市《关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的说明》文中 的规定,经
双方共同协商,本项目审查费为:
合同固定单价: 元/川,暂定建筑面积: 川;暂定合 同总价为人民
币:元整(金额大写: 元整),合同结算总
价以最终规划部门审核批准的施工图审查图纸的建筑面积 为计算依据。
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 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
查合格书》 ,并按要求在施工图上加盖审查专用章后,双方 办理结算,
结算后 7 日内,结清相应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 乙方须提供与结算金
额相等的合法合规发票。
第七条 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⑴ 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 延误一天
应减收项目审查费2%o。
⑵ 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 延误一天
应增加项目审查费2%。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 解不成,双
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 1)提请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 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它
对于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乙方将由审查单位负责人和 审查人员签
字并盖章的《 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报告》交甲方,原设计单
位修改后,甲方重新送审,乙方不 再收取费用。
施工图一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进行修改,如遇特殊 情况需对已
审查过的施工图设计本合同第一条中的主要内 容进行修改时,必
须重新报请原审查单位批准后实施。
甲方与乙方对审查意见存在重大分歧时,甲方可向 市规划委员会
提出复审申请, 市规划委员会可另行委托审 查单位或组织专家论证 , 做
出仲裁决定。
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 止本合同,
若甲方要求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已支付乙方的审 查费不退,乙方的审查工
作超过一半时,甲方应支付全部审 查费。若乙方要求单方终止合同,应当
赔偿甲方由此所造成 的相应损失。
篇九:关于上海工程审图规定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发
布《上海市建设工 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规定》
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规定》已由 上海市城乡
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任办公室会议审核通过,现 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七月十七日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依
据)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建设工程施工 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管理,根据
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施
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和本市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 理程序改革的
相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 施工图设计
文件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规定。
前款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
第三条(职责分工)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 下简称市建
设交通委)是本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工作 的行政管理部门。上海市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 心(以下简称市审查中心)负责本市施
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 作及施工图文件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
)、审查人
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同时对区(县)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 作进行业务指
导。市建筑建材业管理部门按各自职责协同实 施本办法。
各区(县)建设交通委负责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的施工 图设计文件
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
上海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化学工业区管委会、临港产业 区管委会、
长兴岛开发建设管委会、虹桥商务区管委会等市 政府批准设立的机构(以
下简称特定地区管委会) ,依据相
关规定,负责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 作的监督管
理。
第四条(审查规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须经审查机构审查。 施工图
设计文件未经审查合格的,建设及施工单位不得使用, 市、区(县)建设
行政管理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五条(机构认定)市建设交通委按照国家确定的审查 机构条件,
结合本市建设规模、投资性质,认定相应数量的 审查机构,颁发《上海市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 认定书》(以下简称《认定书》 ),
并向社会公布。 《认定书》 有效期为二年。
《认定书》有效期满 60 日前,审查机构向市建设交通 委提出重新
认定申请。对在资格认定有效期内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技术标
准,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且专 业技术人员满足认定标准要求的企
业,经市建设交通委审查 同意,可延续有效期 2 年。
《认定书》有效期届满仍未提出延续的,自动失效。 第六条(业务
范围)审查机构按承接业务范围分两类, 一类机构承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
查的业务范围不受限制;二 类机构可以承接二级及以下建筑工程的施工图
审查。
承担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审查机构,除具备 《施工图设
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 有主持过超限高层建筑工
程或者 100 米以上建筑工程结构专 业设计的审查人员不少于 3 人。
第七条(审查收费)审查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审查机 构收费应当
严格按照本市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八条(利害关系)审查机构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 单位、勘察
设计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第九条(档案管理)审查机构应当对所审查的建设工程 项目建立完
整的档案。档案资料包括审查记录和审查合格书 等审查资料。
第十条(诚信手册) 本市对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实行 《诚 信手
册》(电子版)管理制度,由取得认定资格的审查机构 和符合要求的审查
人员向市审查中心办理《诚信手册》 。《诚 信手册》 记录审查机构和人
员的审查业绩、 良好和不良记录、 培训教育等情况。申请资格认定和延
续时,注册人员及其工 程业绩将实行公示制度。
审查机构和人员终止从事审查工作的,其所在审查机构 应当及时向
市审查中心上报,并由相关部门关闭电子版《诚 信手册》。
第十一条(人员要求)审查人员只能在一个审查机构从 事施工图设
计文件审查工作,各专业审查人员配置应与审查 机构承接的任务量相匹
配。
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职审查人员,其执业注册关系 应当注册到
该审查机构,并不得同时从事勘察设计工作。
审查机构各专业专职审查人员不得低于该专业审查人 员总数的
50%;专职审查人员每年度审查建筑面积不得低于
当年该审查机构同专业总审查建筑面积的 50%。
兼职从事审查工作的注册人员,应当与审查机构签订至 少一年以上
的聘用合同,并报市审查中心备案,兼职审查人 员不得审查与本人有利害
关系的企业完成的施工图。
第十二条(人员培训)从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 人员应当参
加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 审查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
少于 5 学时、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 的审查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 40
学时。
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审查人员应当参加由建设部组 织的继续教
育。
第十三条(业务确定)建设单位在电子信息平台上从符 合条件的审
查机构中随机抽取两家审查机构,并从中选定一 家审查机构承担施工图设
计文件审查工作。
第十四条(合同备案)审查机构确定后,建设单位应当 与审查机构
签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提倡使用本市制 定的审查合同示范文本。
审查合同应当按规定进行备案。 第十五条(审查时限)审查机构收
到完整的施工图设计 文件后,应当在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 第
十六条(审 查内容)审查机构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二)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三)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
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四) 相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或征询意见在施工图设计文 件中的落
实情况;
(五) 其他按规定应当审查的内容。
第十七条(人员签字)审查人员必须根据国家和本市的 法律、法
规、技术规范进行审查,并在相关的审查文件上签 字,不得由他人代替。
审查人员对审查过程的原始记录、审查意见书、合格书 等资料的真
实性负责。审查人员在上述资料中的签字应当一 致。
第十八条(审查结果处理)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 进行审查
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 审查合格的,审查机构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 合格书,
并将经审查机构盖章的全套施工图交还建设单位。 审查合格书应当有各专
业的审查人员签字,经法定代表人签 发,并加盖审查机构公章。审查机构
应当将审查情况报市审 查中心、区(县)建设交通委或特定地区管委会备
案。
(二) 审查不合格的,审查机构应当将施工图退建设单 位并书面
说明不合格原因,并将审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勘 察设计单位和注册执业
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 性标准的问题报市审查中心、区
(县)建设交通委或特定地
区管委会。
建设单位对审查机构审查提出的修改意见无异议的,应 当要求原勘
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 文件报原审查机构重新审
查;有异议的,建设单位可以向市 审查中心申请组织复审。第十九条(施
工图修改)任何单位 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审查通过的施工图。
凡涉及第十六条规定的审查内容,确需修改的,应当将 修改后的施
工图送原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第二十条(监督检查)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 审查机构和
审查人员的动态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对审查机构 进行抽查或实地核查,受
理关于施工图审查工作中违法、违 规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并依法对建设工
程参与各方的违法、 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处罚记录记入《诚信手册》并作
为资格 认定或延续的依据。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审查机构提供《认定书》 、注册人
员证书、执业印章、审查意见、设计文件(图纸) ;
(二) 进入审查机构进行检查,查阅相关资料;
(三) 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细则及有关规范 和标准
的行为。
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图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 督检查情况
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
档。
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参加,并出示执法 证件。
监督检查不得妨碍审查机构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得谋取 非法利益。
审查机构及相关人员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 助与配合,不
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二十一条(责令改正)审查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市审查中
心、区(县)建设交通委和特定地区管委会责令 改正:
(一) 审查人员未达到技术培训或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
(二) 配备人员达不到有关规定要求的;
(三) 审查合同未按规定备案的;
(四) 不按规定收取审查费用的;
(五) 非直接审查人员在审查意见书等审查资料上签字 的;
(六) 超出认定的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的;
(七) 在审查中存在错审、漏审强制性条文情况的;
(八) 未按规定在审查合格书、审查意见单和施工图上 签字盖
章;
(九) 施工图审查完成后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
(十)审查机构与所审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 有直接利
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图的;
(十一)未按规定上报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的。
审查机构有前款第 (二)、(四)、(五)、(六)、(七)、
(八)、 (十)、(十一)项行为之一的,在责令改正期间,市建设行
政管理部门可以暂停其承接审查业务。
第二十二条(撤销认定)审查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情 节严重的,
由市建设交通委撤销对审查机构的认定:
( 一 ) 超出认定的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的;
(二)使用不符合条件审查人员的;
(三)未按规定上报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未按规定在审查合格书和施工图上签字盖章的;
(五)未按规定的审查内容进行审查的;
(六)出具虚假审查合格书的。 撤销认定后原审查机构法定代表人
3 年内不得从事与施 工图审查相关的业务。
第二十三条审查机构有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行为的,依
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理。第二十四条 (信息化管理)市建设行
政管理部门应加快全市设计文件审 查信息系统建设,建立设计文件审查管
理服务信息平台,积 极推进上审批工作,并做好与区县审批平台对接及其
他相关 信息平台的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
市审查中心应及时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过程中及行 政检查过程中
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数据对外公布,并做 好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工
作,实现动态管理。
第二十五条(解释部门)本规定由市建设交通委负责解 释。
第二十六条(施行日期)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 效期 5 年。
原《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若 干规定》(沪建建( XX
)249 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