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价格歧视
本章内容
价格歧视的类型
三级价格歧视
非线性定价
甄别、捆绑销售及其它消费者分类方式
价格歧视合法吗?它应该合法吗?
价格歧视的含义
对同一商品制定不同价格,即根据购买数量、
购买者特征、或者各种销售条款确定相应价
格的定价行为即被称作价格歧视。
转售和价格歧视
在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上,通行的是单一价格法则,即同
样的产品不能有不同的价格。
如果一种商品有不同的价格,则可能存在转售行为来实现
套利。
有些商品的转售是非法的,如电力。在另一些情况下,转
售是根本不可能的,如服务业。
价格歧视要求产品或服务不可转售。
成本差别与价格歧视
德国的宝马车与美国的宝马车是同一产品吗?
从消费者的角度看,它们是同一种产品。但从生产者的角
度看,由于成本的不同,它们当然不是同一种产品。所以
美国的宝马车卖得比德国贵不能构成价格歧视的充分证据。
另一种检验价格歧视的方法是考察不同市场间的价格比是
否与市场间的边际成本比相同。
价格歧视的类型
一级价格歧视
二级价格歧视
三级价格歧视
价格歧视的类型
一级价格歧视,又称完全价格歧视,是指厂
商能根据每一个顾客及其购买的每一件商品
来制定价格。
一级价格歧视下厂商能获得所有的消费者剩
余。
价格歧视的类型
二级价格歧视,是指销售者对购买者偏好的多样性有所了
解,但是不能观察到每一位特定顾客的特性。因此,销售
者可以通过基于可观察到的购买者特性,或者基于诱导消
费者在其所提供的不同产品间自我选择来进行价格歧视。
因此,从购买者的角度看,存在自我选择机制。
非高峰时段的折扣机票
电话帐单
价格歧视的类型
三级价格歧视,是指企业拥有关于消费者的信息,特别是
关于顾客所愿意支付的价格的信息。如果购买者的特性可
以被观察到,那么销售者就可以根据消费者的特征进行分
类,对每一类消费者制定不同的价格。
在这种情况下,销售者是根据消费者的信号选择直接区分
了消费者的类型。
针对老年人的优惠票
Apple针对学生的优惠价格
二级与三级价格歧视的区分
二级和三级价格歧视二者的区别在于销售者是直
接还是间接区分消费者,即究竟是通过信号选择
区分购买者,还是通过自我选择机制区分购买者。
二级价格歧视中,价格与消费者身份无关,购买
者可在提供的不同产品之间进行自我选择。
三级价格歧视
中华烟在国内和机场免税店售价是不同的,
免税店的价格往往要低于国内不少。
上海日上免税店中华烟275元/条!在SFO
的DFS免税店卖43USD/条!
价格弹性与定价策略
为什么有些产品出口到国外的售价更便宜
?
在三级价格歧视条件下,厂商在价格弹性
大的市场上必须实行低价策略。
三级价格歧视的一个模型
垄断者在两个分离市场上的
利润函数为
三级价格歧视的一个模型
根据弹性法则:
因此,在价格弹性越大的市场上,厂商
制定的价格越小。
非线性定价
厂商依据消费者所购买的数量不同收取不同的价格,这
也是二级价格歧视的一种。
二部制收费便是非线性定价的一种。其收费形式是一部
分为固定收费f,另一部分是根据购买数量成比例的变动
费用p。
二部制收费
D
P
B
两部制收费,一部分由
固定部分f,一部分由
可变成本p组成。A C
qDqM
两部制资费
现假定厂商实施两部制资费策略,最优
的固定价格f是p=mc时的消费者剩余,
即f=CS(p)=CS(c)=A+B+C.
变动价格制定在p=mc,这样厂商的利润
从固定价格制下的A增加到A+B+C。
总剩余从A+B变动到A+B+C。
消费者剩余则从B减少至零。
两部制资费
如果消费者是完全相同的。垄断者
的最优两部制资费由一部分正的固定收
费和另一部分低于垄断价格的可变收费
组成,此时的总剩余大于统一定价时的
总剩余。
多类型消费者
现在假设有多种类型的消费者(比如有两种)。同时假
定第二种消费者是重要的消费者,所以对所有的p值将
有CS2(p)>CS1(p)。即在任何一个给定的市场价格上第2
类消费者的消费者剩余大于第1类的消费者。
如果销售者能够直接地确定每种消费者的类型,消费者
将会分别对这两种消费者制定歧视性的两部制资费,即
令p=mc,f= CSi(c) 。
多类型消费者
但是大多数时候厂商不能直接观察到消费者的类型,为
此,他们可以制定两种不同的两部制资费供消费者选择。
如在电信收费中,为消费者提供不同的套餐。
要使购买者在不同的资费方案中作出选择,必须确信两
种类型的消费者都没有采用相同方案的动机。并且销售
者还必须确认每种类型的消费者都愿意支付固定收费并
购买最优数量的产品,而非不购买任何产品。
多类型消费者与多类型两部制资费
因此,多类型两部制资费必须满足:
激励相容约束
第i类消费者愿意购买i类方案而不是j类方案。
参与约束
每个消费者愿意购买而不是根本不购买。
多类型消费者与多类型两部制资费
因此,多类型两部制资费的自我选择要求资费方
案是高消费的用户支付较高的固定费用和较低的
使用价格:
低消费的用户支付较低的固定费用,但必须支付
较高的使用价格。
多类型消费者与多类型两部制资费
与只有一种消费者的例子相比,这种两部制资费
有两个显著的不同:
低消费的用户支付的使用价格高于边际成本,表明这
种定价效率的低下。
高消费者支付的固定费用低于它们所愿支付的固定费
用,但使用价格等于边际成本。
结果,厂商的利润低于可以直接对消费者进行分
类时的利润。利润的损失正是厂商用自我选择机
制对消费者进行分类的代价。
甄别、捆绑销售及其他消费者分类方式
如果厂商不能直接确定每个顾客的分类,但是仍
然可以间接地进行分组,如通过提供不同的交易,
让消费者按照自己的类别进行自我选择。
通过一系列不同价格与质量水平的消费组合,销
售者能够按照消费者愿意支付的价格来区分消费
者,这就是甄别(versioning)。
甄别、捆绑销售及其他消费者分类方式
折扣机票——用以区分休闲旅客。
轮船散席——用以区分较为“贫穷”的旅
客。
学生软件——用以区分低层次的使用者。
甄别的极端形式
当企业为了实行价格歧视降低某些现有产品的质
量,即企业生产受损产品(damaged goods)
时,就会出现甄别的极端形式。。
如带限制性条件的折扣机票。
学生版软件包
甄别的极端形式
这些例子表明价格歧视实际上是一种好事,因为它可能导
致严格意义上的帕累托改进。
厂商
无力支付高价的消费者
对愿意支付高价的消费者而言,同样是好事。因为企
业也许不得不降低高品质产品的价格,否则太大的价
格差会诱使愿意支付高价的消费者转向消费低质产品。
捆绑销售
捆绑销售,又称搭售,指厂商要求消
费者购买某件产品时,必须同时购买另
一件产品的行为。
捆绑销售的形式
纯粹销售组合:消费者必须在购买组合或
不购买之间进行选择。
混合销售组合:消费者可以在购买组合或
分别购买之间进行选择。
捆绑销售
捆绑销售可以充作价格歧视的手段。厂商
通过提供同一产品的不同规格、或相类产
品的不同组合,间接的区分不同类型的消
费者,从而针对不同的消费者,制定价格
歧视的策略。
充当价格歧视的捆绑
我们假定边际成本可以忽略。对搭售这两种软
件的支付意愿,恰好等于每一种软件的支付意
愿的加总。
消费者的类型 文字处理软件 电子制表软件
A类消费者 120 100
B类消费者 100 120
充当价格歧视的搭售
如果你分开卖这两种软件,每种软件的
价格分别是多少?
如果你捆绑这两种软件,捆绑的价格应
该是多少?
在上述的情况下,哪个方案更具有吸引
力?
捆绑销售
在许多场合,捆绑销售是被法律所禁
止的。因为它常常被视为“拒绝其它竞争
者获得销售的机会”。
耐用品定价
在耐用品的购买决策中,时间具有重要
意义。消费者可以决策现在购买还是未
来购买。
耐用品定价包含价格歧视的另一种度量
标准—时间。
耐用品定价
垄断者可以为一种产品制定不同的现价
和一段时期以后的价格,可以以高价出
售给愿意支付高价的消费者,以低价格
出售给愿意支付低价的消费者。
“这种现在高价将来低价”战略的结果
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导致总利润的下降。
耐用品定价
当销售耐用品时,销售者可能不愿意依
时间不同而实行价格歧视,实际上,由
于存在“战略性”的推迟购买,价格歧
视反而会降低利润。
最低价保证
不出售复印机而只出租
价格歧视合法吗?它应该合法吗?
在某些情况下,价格歧视时总福利较大,但消
费者福利更低,有更多的消费者购买了商品。
因此,价格歧视暗含了权衡要点
效率(支持价格歧视)与消费者福利之间的
权衡
公平(支持同一定价)与尽可能多的顾客消
费产品的目标(价格歧视)之间的权衡。
如果相关的分配问题不是十分重要,那么应实
行价格歧视。
价格歧视合法吗?它应该合法吗?
从新产业组织的观点看,价格歧视的合法性是
看其效率。有些价格歧视是提高效率的,但有
些偶尔也会降低效率。
从目前各国的法案看,对价格歧视的态度是不
确定的。
价格歧视合法吗?它应该合法吗?
例如:英国的连锁超市销售从价格较低的国家
进口的Levi’s、Adidas和Nike产品。这一例
证表明,如果转售比较容易,那么价格歧视就
比较困难。
法院的判决允许制造商限制其产品进口欧盟的
数量,实际上是允许制造商在欧盟与世界其它
地方实行价格歧视。
价格歧视合法吗?它应该合法吗?
与欧盟的做法形成对照的是,美国最高法院认
为:一旦企业已经销售某产品,除非该产品在
某些方面做了改变以至有可能误导消费者,否
则公司无权限制该产品的转售。换句话说,平
行进口是允许的。
因此,在美国和世界其他地方之间进行价格歧
视是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