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价格歧视
定义:价格歧视(price discrimination)存在于下面两种情况,即当一个企业在提供成本相同的同样产品时向不同的消费者定不同的价格或者在产品成本不同的情况下面对不同的消费者定同样的价格
其他定义:
瓦瑞安(1978)认为,价格歧视是对同一消费者或不同消费者,以不同价格出售不同单位的同一商品。
泰勒尔(1988)认为,当两个单位的同种商品对同一消费者或不同消费者售价不同时,就可以说生产者在实行价格歧视。
价格歧视的类型
经济学家把价格歧视分为三种类型:一级价格歧视、 二级价格歧视、三级价格歧视。
信息经济学角度:
一级价格歧视——完全价格歧视—— 消费者支付保留价格
二级价格歧视——不完全价格歧视——厂商提供相同价格目录——消费者自动选择
三级价格歧视——不完全信息——依据消费者的需求弹性——不同的群体
一级价格歧视
在一级价格歧视下,每个消费者支付保留价格,即每个消费者都为垄断的商品支付他所愿意的最高价格。
一级价格歧视的福利效应:
a消费者剩余为0.
b生产者剩余达到最大.
c相对以统一价格销售总福利是增加的.
d符合帕累托效率最优原则
完全价格歧视的福利效应
MR
Qm Q* 产量
需求D(Q)
竞争情形下的消费者剩余
MC =AC
价格p
Pm
P*
二级价格歧视
厂商为消费者提供同样的价目表,消费者自选采购不同的价格种类。
另外一种解释—对不同的购买数量索要不同的价格(不同量不同价)
类型:
数量折扣
非线性定价
两部收费:电话、煤气
捆绑销售
质量歧视
价格
100
80 需求
60 3200美元 X
40 A 1800美元
20 B MC=AC
C D
10 20 30 40 50 70 80 90 100 110 产量
价格
100
80 需求
60 2400美元
40 A
20 MC=AC
10 20 30 40 50 70 80 90 100 110 产量
1800美元
B
W
X
Z
800美元
C
200美元
D
1200美元
B
W
X
Y
Z
400美元
二级价格歧视的福利效应
二级价格歧视的福利效应是不确定的。
典型例子—航空公司的二级价格歧视
航空公司通常为不同类型的票定不同的价格,对在目的地停留一周以上的游客和在目的地只停留一天的商务游客之间进行歧视定价。(假设条件见课本349页)
a 对返程机票而言,假设航空公司计算它的边际成本为100美元,航空公司对消费者实行二级价格歧视
航空公司生产者剩余=800+400-200=1000
消费者剩余=0
两者之和=1000
b 航空公司实行统一的定价,此时由利润最大化可知统 一定价800
航空公司生产者剩余=800-100=700
消费者剩余=0
两者之和=700
以上可知实行价格歧视明显使福利增加了.
c 假设偏好发生了变化,商务游客愿意支付最多800购买周二到周三的返程机票,同时也愿意支付最多400购买至少停留两周的机票;普通游客愿意支付最多650美元为无限机票,但只愿为最少两周的停留返程机票支付600美元。此时,商务游客定价800,普通游客600
航空公司的生产者剩余=800+600-200=1200
消费者剩余=0
两者之和=1200
无价格歧视下,航空公司统一定价为650美元,此时
航空公司的生产者剩余
商务游客消费者剩余=800-650=150
两者之和=1100+150=1250>1200
此时福利比二级价格歧视下增多了,二级价格歧视减少了福利。
——
三级价格歧视
厂商根据消费者不同的需求弹性把他们分成两组或更多的组。消费者不能自己选择进入某一组。
另一解释—向不同顾客收取不同价格的方法—不同人不同价
假设厂商能分辨顾客属于两个群体的哪一个,两个群体的总需求曲线的弹性有差异。当厂商能够阻止或限制两个群体间的转卖行为,且知道每个群体的总需求曲线,厂商可以向不同的群体收取不同的价格,以提高利润
(1)三级价格歧视的定价
假设垄断厂商的边际成本和平均成本恒为m,利润为:
厂商分别在每一群体中实现利润最大化。通过对上式求一阶条件,可以得到:
将上式改写为
因此,厂商所定的每个群体价格超过边际成本的比例与该群体的需求弹性成反比。对两个群体索价比为:
三级价格歧视的福利效应
总体来看,三级价格歧视的福利效果是不确定的,大多数情况下,三级价格歧视优于垄断统一定价,但是存在收入分配问题。
两部收费
定义:是对一个商品或服务的一次性付款或者单独支付每件使用的费用。
两部收费
假设复印机市场有两个数量相等的消费者群组成。类型A消费者的月复印需求为:
类型B的消费者的月复印需求为:
价格 价格
100
产量 产量
100 50 100
a) b)
A类型和B类型消费者各自的复印机需求曲线
价格 A 价格 E
100 100
C B G F
P=25 P=25
D
0 75 100 产量 0 q= 50 产量
a) b)
图15-7 类型A和类型B消费者各自的消费者剩余
假设租用机器的月固定成本为500,每次复印的边际成本为0.那么
每种消费者每月支付复印机的最大租金额分别是多少呢?在一级价格歧视中每种消费者需要支付的最大租金费用必须等于在每次复印的价格等于边际成本时的消费者剩余的总数相等。从图15-6a得出,A类型消费者支付的最大额为:
从图15-6b得出,B类型消费者将支付的最大额为:
假设租用费为5000,那么只能租给A类型消费者,利润是:
假设租用费为2500,可以租给A类型和B类型的消费者,利润等于:
此时只能租给A类消费者, B类消费者因复印机费用价格太高挤出市场。
下面我们用两部收费来看这个例子,垄断者的利润可以假设垄断者决定收取两种类型消费者复印机租用费和每次复印费。此时垄断者应该收取每个消费者每次复印25,复印机租用费用.利润为:
两部收费把利润从4500增加到4625,尽管月租费用5000剧减到。减少的租用费吸引了B类型的消费者。进入市场。垄断者用高于0的每次复印费弥补了租用费的减少。
两部收费的福利影响
在两部收费下消费者剩余和垄断者利润的总和等于:
两部收费把消费者剩余和利润的总和从4500增加到,增加超过33%。
结论:两部收费并不一定能增加经济福利。
比如如果没有两部收费并且两种类型的消费者仍然留在市场上,那么福利将会被两部收费削减,即使两部收费使垄断利润提高。
捆绑销售
一种以固定比例出售产品的搭卖。
例子:
表15-3 皇家剧院和AMC的最大租金额
剧院 每部影片的最大价格 绑定价格
《纳尼亚传奇》 《真爱星球》
皇家剧院 800 250 1050
AMC 700 300 1000
如果迪斯尼实行完全价格歧视,收入为:
若迪斯尼必须对每家剧院和每部影片收取同样的费用,有两种选择
a 对《纳尼亚传奇》收700,对《真爱星球》收250,此时收入为
b对两家剧院绑定两部电影都收1000,此时收入为
结论 捆绑销售能增加利润,条件是两部电影的相对价值不同,相对价值是指不同的消费者通过对不同商品价值比较评判商品的价值。
混合捆绑销售
给消费者单独或者捆绑支付商品的选择行为
例子 汉堡王提供特大号汉堡与油炸食品面对的选择
a 单独定价
b 捆绑套餐
C 混合捆绑
油炸食品价格
只买油炸食品 买特大号汉堡和油炸食品
·X · Y
两者都不买 只买特大号汉堡
·Z ·
特大号汉堡的价格
图15-8 a) 消费者X,Y,Z对特大号汉堡和油炸食品的保留价格
油炸食品价格
X Y
两者都不买
Z
特大号汉堡价格
图15-8 b) 只提供套餐对消费者X、Y、Z的影响
油炸食品价格(美元)
C
只买油炸
食品
Z D
特大号汉堡的价格
两者都买
B
X
A
两者都不买
Y
图15-8 c) 混合捆绑对消费者X、Y、Z的影响
只买特大号汉堡
Z D
油炸食品价格(美元)
A
B
C
特大号汉堡的价格
图15-9 单独定价、套餐捆绑和混合捆绑的比较
必要搭卖销售
一个规定多种商品以不同的比例交易的搭卖协议。
一个典型的例子,在商品x上的市场力作用下,厂商要求它的购买者购买所有他附加商品y,来获得商品x。
a条件下,汉堡王的利润为:
b条件下,利润为
c条件下,利润为
由以上可知:
价格歧视的分配效应
生产者是获益的群体,消费者是受损的群体。
生产者进行价格歧视的目的是增加利润。
价格歧视收入分配好坏的评判标准—价值判断
—因为大部分的价格歧视都是由市场控制力的大公司实行的,如果总体的收入是从消费者到股东和管理者,会增加社会的不公平度。
一个反例——医生的价格歧视
MC AC
价格
Fh A
Fm B C
Call E F
Fl
G
需要求曲线
数量
Q1 Q2 Q3
图15-10 一个小镇医生的价格歧视
D
结论: 医生实行价格歧视能够增加社会的净福利,而且只有用价格歧视才能使医生继续留在行业中。
对竞争的影响
可能是消极的,也可能是积极的。
原因取决于下面两个因素:
a价格歧视是处于边缘的小厂商还是处于 支配地位的大厂商
b价格歧视是零星的还是系统的
美元 美元
基点定价 芝加哥成本
40 40
芝加哥 匹兹堡
图15-11 基点定价机制下的价格歧视
反托拉斯:价格歧视和《罗宾逊·帕特曼法》
(1)美国
《谢尔曼法》第2条关于试图垄断化
《联邦贸易委员会法》第5条关于不公平竞争的方法, 都已经包含了关于价格歧视的规定。
《克莱顿法》最早直接规定能够了价格歧视为非法的条款,该法第2条1款规定“从事商业的人在商业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地对同一等级或质量商品的买者实行价格歧视,如果价格歧视的结果实质上减少竞争或旨在形成对商业的垄断,或妨碍、破坏、组织同那些准许或故意接受该歧视利益的人之间的竞争,或者是同他们的顾客之间的竞争是非法的”。
《罗宾逊—帕特曼法》,会严重削弱竞争或产生垄断的价格歧视是非法的。
美国关于价格歧视的反垄断政策主要是关注于中间产品市场的价格歧视。
美国反垄断机构对价格歧视行为的分析主要是集中在价格歧视的“一线伤害”和“二线伤害”。
一线伤害是指通过有选择的对客户提供折扣并影响了争对手向同样顾客销售产品的做法,该类行为适用同“掠夺性定价”一样的分析方法。——在销售者之间(局部市场歧视)——横向竞争损害
典型案例:由他馅饼公司诉大陆面包公司(1967)
二线伤害是指上游企业有选择的对某些下游企业提供折扣,却不向其他下游企业提供折扣,对其他下游企业造成的伤害。——在下游购买者之间(如小零售店与联锁)——纵向竞争损害。
典型案例:FTC诉莫顿盐业公司案(1948)
价格歧视被允许的情况
(1)由于产品的制造、销售或运输的不同成本,而实行的不同价格;
(2)为了适应竞争的需要而实行的价格歧视;
(3)根据市场条件变化而产生的价格变化,或季节性、易腐烂商品等实行的价格歧视
《罗宾逊—帕特曼法》的结果是提高了消费者的购买价格,并剥夺了连锁店在购货方面的规模经济。该法案被认为是美国最糟糕的反垄断法案,它保护了在与高效率大企业竞争中失利的小企业,是与经济效率目标背道而驰的。博克(1978)指出,“尽管它没有制止大量的价格歧视,但至少扼杀了大量的竞争。”
价格歧视引发的非法行为
自动售货机案例(1953)
A﹠P案例(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