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讲 信 用 证
一、信用证的概念
(一)信用证的含义(L / C,Letter of Credit)
简单而言,信用证是有条件的银行担保,即开证银行应申请人(买方)的要求和指示,向第三方受益人(卖方)开具的载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条件下(一定期限内、符合规定的单据)保证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
**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对信用证的定义
(二)信用证的当事人
1.开证申请人(Applicant)
—— 买方;
2.开证行(Opening Bank)
—— 一般为进口地银行;
3.受益人(Beneficiary)
—— 卖方。
** 以上是信用证的基本当事人
4. 通知行(Advising Bank)
—— 出口地银行,一般为开证行的代理行;
5. 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
—— 可以指定,也可以不具体指定;
6. 付款行(Paying Bank)
—— 通常是汇票的受票人,一般由开证银行兼任,但也可以是开证行委托的另一家银行;
7. 偿付行(Reimbursing Bank)
—— 信用证清算银行,付款为非终局性(不负审单之责);
8.保兑行(Confirming Bank)
—— 具有与开证行相同的责任和地位, 通常由通知行兼任。
9.承兑行(Accepting bank)
—— 可以是开证行本身,也可以是通知行或其它指定的银行,但开证行承担最后的付款责任。
10.转让行(Transferring bank)
—— 一般为通知行,也可以是议付行、付款行或保兑行。
11.第二受益人(Second beneficiary)
(三)信用证方式下的基本合同(法律)关系
1. 买卖双方的货物买卖合同关系
2. 开证人(买方)与开证行的开证申请书合同关系
3. 开证行与受益人(卖方)的信用证合同关系
二、信用证的内容
1.买卖合同的有关条款
2.要求受益人提交的单据
3.银行保证
三、信用证方式的业务程序
(一)基本程序(环节):
申请 开证 通知 议付 索偿
付款 赎单
三、信用证方式的业务程序
(一)基本程序(环节):
申请 开证 通知 议付 索偿
付款 赎单
(二)信用证方式收付程序的说明
即期不可撤销跟单议付信用证收付程序图
开证人
(买方)
受益人
(卖方)
开证行
付款行
通知行
议付行
买卖合同规定L/C
① 申请开证,填开证申请书;交纳押金或担保品。
② 开证:
信开
电开
全电
简电
③ 通知
④ 审证,必要时要求修改;发货后制单、开汇票,并信用证交议付。
⑤ 审核单证,垫付货款。
⑥ 索偿
⑧ 提示单据
⑨ 付款赎单
⑦ 偿付(或拒绝)
货物装运
提货
(二)信用证方式收付程序的说明
1.订立买卖合同
l 明确规定L/C方式
l 规定L/C的种类、金额、到期日、开证及送达日期等
2.申请开证
l 开证申请书的内容及填写时的注意事项
l 向开证行交付保证金(押金、担保品)
3.开证
l 开证内容:按开证申请书的规定
l 开证方式:
n 信开(open by airmail)
n 电开(open by telecommunication)
u 全电,作用如同信开,为有效文件
u 简电,预通知信用证
4.通知
l 通知行经核对证实后应尽快通知受益人
l 通知行的责任(UCP500第7条)
5.审证、交单(发运货物)、议付
l 审证:卖方应仔细核对L/C中的条款与买卖合同条款是否一致,否则可要求修改。
l 发运货物、交单议付:审核无误或修改后认可,则在发运货物后,缮制和取得信用证规定的全部单据,开立汇票连同信用证正本交议付银行议付。
l 议付的概念
6.索偿
l 索偿的概念
l 索偿的具体做法
7.偿付(或拒绝)
8.付款赎单(开证人,买方)
提示 审核 付款(扣除押金)
(开证行)交单
四、信用证的性质和作用
(一)信用证的性质及其优越性
1. 信用证的性质 —— 银行信用
2. 信用证方式对L / C基本当事人的好处:
出口人
进口人
银行
(二)信用证的作用
1. 安全保证作用
2. 资金融通作用
五、信用证方式遵循的国际惯例 —— 有关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及其主要操作规定
六、信用证的特点
1.开证银行负首要(第一性)的付款责任(primary liabilities for payment)
l 受益人(卖方)凭信用证从开证行获得货款
l 开证银行的付款责任是独立的
2.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
l 信用证一经开立,即成为独立于买卖合同以外的一项协议。
l 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以及信用证的其它当事人凭信用证条款行事,不依赖于买卖合同或其它关系。
3.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
l 信用证各方处理的是单据,而不问货物等;
l 信用证业务只审核单据表面的真实性;
l 信用证业务中按“严格相符”的原则办事
—— “单、证相符,单、单相符”。
七、信用证的种类
(一)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
1.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
2.光票信用证(clean credit)
(二)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
1.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 L/C)
l 概念
l 使用(明确表示、极少使用)
2.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L/C)
l 概念
l 未表明即视为“不可撤销”(UCP500)
(三)保兑信用证和非保兑信用证
1.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L/C)
l 概念
l 保兑行的付款责任
2.非保兑信用证(unconfirmed L/C)
(四)即期付款信用证、延期付款信用证、承兑信用证和议付信用证
1. 即期付款信用证(sight payment L/C)
2. 延期付款信用证(deferred payment L/C)
3. 承兑信用证(acceptance L/C)
4. 议付信用证(negotiation L/C)
(五)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
1.即期信用证(sight L/C)
2.远期信用证(time L/C)
** 关于买方远期信用证(buyer's usance L/C,假远期信用证,usance credit payable at sight)
(六)可转让信用证与不可转让信用证
1.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L/C)
须明确注明,方可转让。
2.不可转让信用证(untransferable L/C)
(八)循环信用证(revolving L/C)
1.循环信用证的概念
2.循环信用证的使用方式
l 自动循环
l 半自动循环
l 非自动循环
(九)对开信用证(reciprocal L/C)
(十)对背信用证(back-to-back L/C)
(十一)预支信用证(anticipatory L/C)
(十二)当地信用证(local L/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