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建发[2010] 94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公
告和招标文件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市建设工程招标办、各区、县(市)建设工程招标办: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公
告和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维护招投标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减少和防止招投标活动中的纠纷,提高招投标工作水平,根
据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我市房屋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备案管理的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备案管
理适用本通知。
二、应包含的主要内容
1、招标公告必须包括以下内容:招标条件、项目概况、
招标范围、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报名方式、资格审查
的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资料的获取方式和递交事项;
2、招标文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投标邀请书、投标人
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图纸、技
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文件的格式等八个部分。
三、备案管理方式
1、招标公告备案管理方式:由各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管理办公室备案;
2、招标文件备案管理方式:一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可由各级建设工程招招标办备案;
一般财政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须
由各级建设工程招标办两人以上进行备案管理;大型政府投
资项目如地铁、过江隧道、城际轻轨、航电枢纽、大型桥梁
等或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强项目的招标文件,应由各级建
设工程招标办认真组织行业专家和政府有关部门对招标文
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备案。
四、备案审查重点
1、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是否完整,格式是
否符合规范性要求;
2、投标须知内容是否完整,是否与工程实际情况一致;
3、建设项目的所有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装饰和
安装工程、绿化工程、附属及配套工程等是否都纳入招标范
围,标段划分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将建筑工程肢解后分别招
标或规避招标的情况;
4、与招投标相关的各项时间是否按七部委[2003] 30 号
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标准规范设置,是
否按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工期是否根据全国统一
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的标准科学设置;
5、对投标企业及项目部人员的资质要求是否符合建设
部[2006]153 号令《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2007] 158
号令《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2007] 159 号令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是否存在以不合
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
标工程实际要求不符的资质等级要求和其他不合理要求的
情况;
6、评标办法是否按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7、废标条款是否符合七部委[2001] 12 号令《评标委员
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2003] 30 号令《工程建设
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建设部[2001] 89 号令《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招标投标法
律、法规的要求;
8、合同格式是否采用《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
范文本),通用条款是否修改,专用条款部分可根据工程的具
体情况对《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进行补充,
补充的条款是否违反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性
规定;
9、投标担保及履约担保要求是否合理,投标担保的形式
是否明确;
10.工程计价款结算管理规定是否明确规范,设计变更、工
程量清单错项、漏项、。工程签证是否有相应的规定;
11.规费、税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否严格
按项目招标期间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最新标准执行;人工工资
单价是否低于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相应时期发布的最低标准;
12.是否约定了工程款支付比例和方式,是否明确了结算审
结期限;
13、按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由中标人采
购的,招标文件中不得指定生产厂家、供应商;
14、技术标准和要求是否符合国家施工和验收规范;
15 -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技术要求是否准确,功能描述是
否齐全;
16、其他方面是否规范明确。五、备案管理工作要求
五、备案管理工作要求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须于
一个工作日内备案完毕,一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项目的招标文件须于两个工作日内备案完毕,应组织专家评
审项目的招标文件须于五个工作日备案完毕;
2、各级建设工程招标办应明确责任科室和分管领导,
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进行
严格备案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修正意见应填写《招标公告
备案工作联系单》、《招标文件备案工作联系单》,一次性书
面告知招标人;
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不符
合要求的,各级建设工程招标办在备案过程中应当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招标活动。。
六、责任追究
各级建设工程招标办工作人员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备
案管理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或把关不到位,导致招标工作
发生不良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