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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267)
CITIC Limited
中國中信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業績公告
董事長致股東的信
各位股東:
二零二二年是黨和國家歷史上極為重要的一年。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描繪了全面
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宏偉藍圖。中信股份深入學習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
神,堅持以事業發展助力中國式現代化建設,以企業壯大築牢服務新發展格局的物
質基礎。二零二二年,中信股份經營業績、股價表現大幅跑贏大市,在諸多不利因
素挑戰下,奮力交出了一份靚麗的成績單,整體發展保持了穩中有進、穩中有優、
穩中有快的良好態勢。中信股份全年實現歸屬於普通股股東淨利潤港幣755億元,
同比增長%,再創歷史新高。董事會建議派發末期股息每股港幣元,二零
二二年全年股息為每股港幣元,同比增加港幣元。值得關注的是,中信
股份股價全年穩中有升,大幅跑贏香港恒生指數,在資本市場大幅波動期間注入了
貴比黃金的信心,並為投資者貢獻了實實在在的收益。中信股份戰略清晰、經營穩
健、分紅高和抗風險能力強等獨特優勢不斷凸顯,為打造中國特色估值體系貢獻了
中信力量。
發揮央企獨特優勢 夯實高質量發展根基
中信股份認真學習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好中央巡視整改、配合國家審計
署審計等工作任務,不斷發揮國有企業黨的領導的獨特優勢,為公司高質量發展進
一步夯實了政治基礎,提供了組織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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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央巡視整改為契機推動改革發展。我們切實按照中央巡視要求推進「地毯式」
整改,認真配合國家審計署審計工作,注重把整改「鼓點」敲響在推動企業持續健
康發展上,馳而不息優化治理、涵養正氣、推進改革,以全面從嚴治黨帶動全面從
嚴治企取得顯著成效,整體風貌煥然一新,確保了企業發展始終處在正確航道上。
以開展專項工作為抓手強化精益管理。我們高質量收官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產業布
局結構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效率進一步提升。「開源節流、降本增效」專項工作
有效落實、成果顯著。「瘦身健體」專項工作實現法人層級、戶數雙減,有效降低
了公司複雜度,提升了公司透明度。「產融協同降槓桿」工作形成長效管理機制,
持續提升的資金集中管理精細化水平有助於降低綜合融資成本並壓降整體槓桿率,
建成了較為成熟的中信特色司庫體系,為打造卓越集團奠定了堅實的資源、能力和
管理基礎,為其他中央企業積累了寶貴的先行先試經驗。
以建設世界一流企業為目標開啓高質量發展新征程。我們對標世界名企、探索國際
化發展已有多年。面向新征程,我們將力爭走在建設世界一流企業的隊伍前列。過
去一年,我們錨定「產品卓越、品牌卓著、創新領先、治理現代」目標,圍繞競爭
力、創新力、控制力、影響力和抗風險能力等重要方面,構建世界一流企業對標體
系,找準差距、明確目標、部署任務,全方位加強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以示範創
建為引領,遴選10家有優勢、有潛力的子公司,實施「建設世界一流企業示範行
動」,力爭產品服務、市場影響力等達到全球或行業領先水平。
聚焦「三項任務」 鞏固綜合金融服務領先地位
綜合金融服務板塊聚焦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和深化金融改革三項任務,踐
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堅定走好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在擔當盡責中屢
創佳績。中信金控完成申設工作並順利開局,金融牌照體系更加齊全,綜合金融服
務優勢更加明顯,「壓艙石」和「助推器」作用更加突出。
在服務實體經濟中彰顯價值。各金融子公司聚焦主責主業,全方位多層次為實體經
濟薄弱環節輸送金融「活水」,獲得了突出業績。中信銀行聚焦普惠金融、綠色發
展、戰略新興產業和鄉村振興等重點領域加大信貸投放,小微金融獲評股份制銀行
監管評級最高等級,存貸款規模均突破人民幣5萬億元,淨利潤增長12%。中信證
券加大對科技創新等領域的支持力度,股權承銷規模首次排名全球第一,營業收
入和淨利潤連續17年排名國內行業第一。中信建投證券護航「專精特新」企業發
展,成為北交所保薦數量、募資金額雙冠軍。中信信託服務實體經濟業務規模佔比
達75%,創新業務規模超人民幣1萬億元。
在築牢風險底線中穩健發展。我們始終把防範化解風險作為重中之重,立足金融與
實業並舉優勢,創造性提出並積極探索產融協同化解風險模式,目前已取得顯著實
效。我們統籌協調利益相關方成功實施房地產風險化解項目,在盤活底層資產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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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有力支持政府落實「保交樓,保民生」,既維護國有資產安全及債權人利益,
又保障民營股東合法權益,實現了多方共贏。
在深化金融改革中轉型升級。我們積極響應國家金控改革要求,切實發揮「排頭
兵」作用,立足實際、精心設計小金控方案,率先在國內成立了真正意義的金融控
股公司,幾代中信人不懈追求的金控夢想終成現實。中信金控開局良好,初步建立
起具有金控特色的公司治理、全面風險管理、財務和資本管理及財富管理體系,正
在推動中信綜合金融加快轉型升級,必將進一步鞏固金融板塊「壓艙石」作用,成
為驅動公司高質量發展的「頭號引擎」。與此同時,我們積極推動內部改革,將中
信證券納入中信股份合併報表,助力中信證券向對標世界一流投行的目標加速奔
跑。
踐行「國之大者」 做強做優做大實業
實業板塊堅守「實業報國」理念,堅定服務國家戰略發展和產業升級需要,注重培
育行業龍頭企業,持續鞏固優勢產業領先地位,不斷增強價值創造能力,取得多點
開花、亮點紛呈的經營實績。
堅定服務國家重大項目。中信重工連續15次護航神舟飛船順利升空。中信建設、
中信海直、亞洲衛星圓滿完成崇禮太子城冰雪小鎮建設運營、直升機醫療救援保障
和賽事轉播等服務,以專業和實力為北京冬奧會成功舉辦作出中信貢獻。中信海直
還順利保障國家第38次南極科考飛行任務。
積極保障戰略性材料供應。中信澳礦實現鐵精粉產量2,141萬噸,繼續保持中國
進口鐵精粉市場佔有率第一。中信特鋼是全球領先的特殊鋼生產企業之一,於二
零二三年初成功收購天津鋼管控股權,年產能達到2,000萬噸。中信金屬資源類大
宗商品貿易量超6,000萬噸,鈮產品業務國內市場佔有率位居首位,投資的剛果
(金)KK銅礦二期項目提前投產。
有效填補細分領域空白。中信特鋼實現世界最大規格直徑1,200毫米連鑄圓坯量
產,突破大型風電、高鐵軸承等核心部件材料研製難題。中信重工攻克「液壓重載
機械臂」技術,整體達到國際先進水平。中信工程開發出覆蓋工程建設全生命周期
BIM系列軟件。
鞏固提升行業領先地位。中信戴卡首次進入全球汽車零部件行業供應商百強榜50
強,墨西哥鋁車輪生產基地全線貫通並投產,實現「全球製造、全球服務」。中信
國際電訊旗下澳門電訊率先獲得澳門5G牌照,不斷提升數字化服務能力,助力數
碼澳門建設。中信農業躋身國內種業企業領軍位置,積極承擔國家重大專項,實現
經營業績跨越式提升。中信出版保持圖書市場領先地位,經管、社科類圖書市場佔
有率均列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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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第二增長曲線」。中信投資控股發起設立中信杭州科創母基金,開展「投早
投新投小」探索。中信控股以推廣「燈塔工廠」為抓手,在核心工業傳感器、工業
AI算法模型等方面形成自有完整技術體系。中信資源積極探索新能源、新材料領
域業務布局。此外,我們完成房地產、商業物業管理、環保業務整合,突出主責主
業,發掘潛在價值,形成發展合力。
系統推進科技創新 增強內生發展動能
創新是中信股份的寶貴基因。我們堅持向科技創新要「生產力」,強化原創性、引
領性攻關,向國有企業科技創新「第一方陣」進軍。我們首次編制科技創新五年規
劃,明確重點突破方向,成立科技創新委員會、科技專家委員會和科學技術協會,
加強創新工作高效統籌。加大研發投入,制定研發投入利潤加回政策,激勵子公司
加大多元化投入,實施具有戰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科技項目。2022年科
技研發投入超人民幣100億元。加強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已建成院士工作站6個、
博士後工作站11個,擁有國家首批「大國工匠」等一批高層次科技人才。加強與
各大科研院所交流合作,建成110個研發機構和24家高新技術企業,有效聚合產學
研資源開展聯合攻關。評選科學技術獎,營造濃厚創新氛圍,科技創新成果量質齊
升,全年發布國際標準1項、國家標準17項,獲授權專利1,203件,其中包括發明專
利424件。我們加快推進「數字中信」建設、實施數智化轉型,積極應用5G 、AI
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在元宇宙、區塊鏈等前沿領域不斷探索,數字技術應用成果亮
相「2022世界人工智能大會」,獲得數字化相關省部級和行業獎項70餘項。
堅定履行社會責任 展現良好企業形象
我們堅持發展與履責同頻共振,推動社會責任入腦入心入行。積極建立健全ESG管
理體系,以「融入管理、促進發展,提升評級、打造典範」為目標,推動ESG理念
與發展戰略、經營管理和業務實踐有機融合。明確深入實施「兩增一減」戰略,提
出「雙碳行動」目標,研究制定「雙碳」工作評價機制,搭建形成碳資產管理體
系。金融子公司積極為節能環保、清潔能源等綠色低碳產業提供融資支持。截至
2022年末,中信銀行綠色貸款餘額達到人民幣3,341億元,同比增長67%。中信戴
卡、中信特鋼等實業子公司主動應用清潔生產技術,業務發展「綠色含金量」顯著
增加。中信整體獲評「中國工業碳達峰『領跑者』企業」,名列榜單首位。我們積
極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開展消費幫扶,助力鄉村振興,有效服務和改善群眾生
活。在疫情嚴重時期,我們大批醫護人員奔赴多地馳援抗疫,金融子公司運用多種
金融工具為市場主體紓困解難,實業子公司及海外項目堅守一線,確保業務連續、
生產穩定、服務不停。許多員工加入志願服務隊伍,各企業積極籌集物資和藥品,
彰顯大愛無言的中信風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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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至簡,實幹為要。當前,世界之變、時代之變和歷史之變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
展開。中信股份作為業態多元、綜合經營的國際化企業,將繼續錨定建設世界一流
企業目標,全力以赴實現經營業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意增長。中信人將堅持求
真務實、埋頭苦幹,戮力同心、勇毅前行,打造卓越企業集團,譜寫中信事業高質
量發展新篇章,更好地服務國家發展大局,為股東持續創造可觀回報!
朱鶴新
董事長
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於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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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損益表
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22 2021
附註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利息收入 384,322 371,808
利息支出 (201,025) (189,835)
淨利息收入 4(a) 183,297 181,973
手續費及佣金收入 85,978 55,949
手續費及佣金支出 (10,069) (6,229)
淨手續費及佣金收入 4(b) 75,909 49,720
銷售收入 4(c) 466,823 452,163
其他收入 4(d) 45,104 25,080
511,927 477,243
收入總計 771,133 708,936
銷售成本 (413,422) (397,524)
其他淨收入 19,005 7,747
信用減值損失 (91,905) (103,094)
資產減值損失 (8,822) (1,704)
其他經營費用 (131,922) (103,320)
投資性房地產重估損失 (758) (66)
應佔聯營企業稅後利潤 7,554 12,787
應佔合營企業稅後利潤 5,312 4,776
扣除淨財務費用和稅金之前利潤 156,175 128,538
財務收入 1,364 2,036
財務支出 (9,700) (9,433)
財務費用淨額 5 (8,336) (7,397)
稅前利潤 6 147,839 121,141
所得稅費用 7 (24,828) (20,863)
本年淨利潤 123,011 10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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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損益表(續)
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22 2021
附註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本年淨利潤 123,011 100,278
歸屬於:
-本公司普通股股東 75,481 70,222
-非控制性權益 47,530 30,056
本年淨利潤 123,011 100,278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港幣元) 9
稀釋每股收益(港幣元)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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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綜合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22 2021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本年淨利潤 123,011 100,278
本年其他綜合(損失)╱收益
其後可重分類至損益的項目: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的債權投資公允價值變動 (9,784) 2,883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的債權投資減值損失 480 39
現金流量套期:套期儲備變動 1,272 869
所佔聯營及合營企業的其他綜合(損失)╱收益 (5,845) 237
外幣報表折算差額及其他 (115,936) 29,142
其後不可重分類至損益的項目:
自用房產轉入投資性房地產評估增值 27 245
指定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
收益的權益投資公允價值變動 258 444
本年其他綜合(損失)╱收益 (129,528) 33,859
本年綜合(損失)╱收益總額 (6,517) 134,137
歸屬於:
-本公司普通股股東 4,935 92,842
-非控制性權益 (11,452) 41,295
本年綜合(損失)╱收益總額 (6,517) 13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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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資產負債表
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2 2021
附註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資產
現金及存放款項 757,865 720,235
代客戶持有之現金 275,083 –
拆出資金 243,324 173,754
衍生金融資產 90,529 27,958
應收款項 236,516 172,837
合同資產 21,837 13,407
存貨 122,079 113,403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51,175 112,227
發放貸款及墊款 10 5,645,252 5,809,296
融出資金 119,758 –
金融資產投資 11
-以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 1,258,965 1,435,823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
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1,271,604 667,206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
其他綜合收益的債權投資 977,719 793,188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
其他綜合收益的權益投資 10,464 10,645
存出保證金 77,421 –
對聯營企業的投資 116,856 154,181
對合營企業的投資 66,158 60,599
固定資產 178,897 177,306
投資性房地產 39,638 40,006
使用權資產 46,145 38,503
無形資產 18,716 18,404
商譽 28,684 21,590
遞延所得稅資產 99,430 82,619
其他資產 40,084 42,334
總資產 11,794,199 10,68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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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資產負債表(續)
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2 2021
附註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負債
向中央銀行借款 133,690 231,479
同業及其他金融機構存放款項 1,234,900 1,422,328
拆入資金 121,728 107,799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
損益的金融負債 106,177 5,685
代理買賣證券款 312,337 –
代理承銷證券款 17,076 –
衍生金融負債 81,043 30,043
應付款項 423,468 184,939
合同負債 33,132 33,488
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 526,691 122,452
吸收存款 12 5,766,198 5,852,701
應付職工薪酬 61,502 38,548
應交所得稅 17,606 16,184
借款 13 172,528 145,362
已發行債務工具 14 1,323,385 1,250,325
租賃負債 21,861 20,762
預計負債 19,490 24,903
遞延所得稅負債 20,322 14,480
其他負債 20,997 18,453
總負債 10,414,131 9,519,931
權益
股本 381,710 381,710
儲備 355,541 369,697
普通股股東權益總額 737,251 751,407
非控制性權益 642,817 414,183
股東權益合計 1,380,068 1,165,590
負債和股東權益合計 11,794,199 10,68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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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報告附註
1 一般信息
中國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成立於香港,為一家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主板
上市的公司。註冊地址為香港中環添美道1號中信大廈32樓。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統稱「本集團」)主要從事綜合金融服務、先進智造、先進材料、新消
費、新型城鎮化等業務。
本公司的母公司和最終控股公司為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集團」)。於2022
年12月31日,中信集團通過其境外全資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權(2021年12月31日:
%)。
2 編制基礎
本財務報表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編製,包括所有適用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
會計準則》、香港會計師公會發佈的詮釋,以及其他香港公認會計原則。此外,本財務報
表還符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的披露規定。本財務報告比較數據的
列報方式已與當年度保持一致。
香港會計師公會發佈了一系列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的修訂或解釋。會計政策變更不會對本
集團的合併財務報表造成重大影響。
(a) 2021年6月30日後之新冠肺炎疫情相關的租金減免-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修訂)
(b) 物業、廠房及設備-達到預定使用狀態前之價款-香港會計準則第 16號(修訂)
(c) 更新概念框架的索引-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3號(修訂)
(d) 虧損合同-履行合同的成本-香港會計準則第37號(修訂)
(e) 2018–2020年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年度改進項目
(f) 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會計處理-會計指引第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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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分部報告
本集團呈列五個經營業務分部,分別是綜合金融服務、先進智造、先進材料、新消費、新
型城鎮化。經營分部是本集團的組成部分,該部分從事業務活動並從中獲取收益及產生
開支,並就此提供單獨財務資料,供本集團董事會定期評價該組成部分的經營業績,以
決定向其配置資源、評價其業績。本集團能夠取得該組成部分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
現金流量等有關財務資料。五個分部的細則如下:
- 綜合金融服務:該分部包括銀行、信託、資產管理、證券及保險等綜合金融服務。
- 先進智造:該分部包括重型機械、特種機器人、鋁車輪及鋁鑄件等生產;
- 先進材料:該分部包括原油、煤炭和鐵礦石在內的資源及能源產品的開採、加工及
貿易以及特種鋼材的生產等業務;
- 新消費:該分部包括汽車及食品銷售、電訊、出版、現代農業等業務;
- 新型城鎮化:該分部包括房地產開發、銷售及持有、工程承包和設計服務、基礎設
施、環保及通用航空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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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分部業績、資產及負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及2021年12月31日止的各年度用於資源配置及評估分部表現目
的,向本集團董事會提供的有關本集團報告分部資料列載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
綜合金融服務 先進智造 先進材料 新消費 新型城鎮化 運營管理 分部間抵銷 總額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對外收入 310,135 60,023 282,185 61,697 57,060 33 - 771,133
分部間收入 2,155 252 681 132 1,556 141 (4,917) -
報告分部收入 312,290 60,275 282,866 61,829 58,616 174 (4,917) 771,133
收入確認的類型
-淨利息收入(附註4(a)) 185,315 - - - - 134 (2,152) 183,297
-淨手續費及佣金收入(附註4(b)) 75,962 - - - - 5 (58) 75,909
-銷售商品收入(附註4(c)) 5,828 58,872 280,924 46,635 16,764 - (997) 408,026
-提供服務收入-建造服務
(附註4(c)) - 516 - - 24,880 - (864) 24,532
-提供服務收入-其他服務
(附註4(c)) - 887 1,942 15,194 16,972 31 (761) 34,265
-其他收入(附註4(d)) 45,185 - - - - 4 (85) 45,104
應佔聯營企業稅後利潤╱(損失) 3,150 (7) 1,557 (108) 2,924 38 - 7,554
應佔合營企業稅後利潤╱(損失) 1,347 60 1,060 (11) 2,802 54 - 5,312
財務收入(附註5) - 231 614 81 1,003 310 (875) 1,364
財務支出(附註5) - (427) (2,217) (543) (1,550) (7,111) 2,148 (9,700)
折舊及攤銷(附註6(b)) (10,043) (1,542) (7,625) (2,323) (1,918) (93) - (23,544)
信用減值損失 (84,890) (158) (116) (23) (6,752) 34 - (91,905)
資產減值損失 (297) (236) (432) (679) (7,133) (45) - (8,822)
稅前利潤 121,004 1,559 20,114 1,940 1,379 2,862 (1,019) 147,839
所得稅費用(附註7) (19,605) (184) (3,289) (645) (477) (610) (18) (24,828)
本年淨利潤 101,399 1,375 16,825 1,295 902 2,252 (1,037) 123,011
歸屬於:
-本公司普通股股東 55,803 618 15,127 619 2,095 2,256 (1,037) 75,481
-非控制性權益 45,596 757 1,698 676 (1,193) (4) - 47,530
於2022年12月31日
綜合金融服務 先進智造 先進材料 新消費 新型城鎮化 運營管理 分部間抵銷 總額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分部資產 11,159,455 65,999 262,199 62,016 371,368 57,288 (184,126) 11,794,199
其中:
對聯營企業的投資 30,000 947 25,631 7,723 51,414 1,141 - 116,856
對合營企業的投資 15,616 589 8,101 1,954 38,235 1,663 - 66,158
分部負債 9,990,801 44,675 117,952 27,668 170,967 227,565 (165,497) 10,414,131
其中:
借款(附註13)(註釋) 14,235 14,374 46,809 6,348 53,377 106,119 (69,424) 171,838
已發行債務工具(附註14)(註釋) 1,211,159 - 5,610 3,503 - 97,258 (2,049) 1,315,481
註釋:此處披露為本金金額,不含應計利息。
– 14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綜合金融服務 先進智造 先進材料 新消費 新型城鎮化 運營管理 分部間抵銷 總額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對外收入 256,760 47,694 282,422 65,564 56,366 130 – 708,936
分部間收入 635 137 356 120 848 101 (2,197) –
報告分部收入 257,395 47,831 282,778 65,684 57,214 231 (2,197) 708,936
收入確認的類型
-淨利息收入(附註4(a)) 182,527 – – – – 101 (655) 181,973
-淨手續費及佣金收入
(附註4(b)) 49,747 – – – – 5 (32) 49,720
-銷售商品收入(附註4(c)) – 46,929 279,775 50,937 8,185 – (476) 385,350
-提供服務收入-建造服務
(附註4(c)) – 727 – – 34,091 – (229) 34,589
-提供服務收入-其他服務
(附註4(c)) – 175 3,003 14,747 14,938 102 (741) 32,224
-其他收入(附註4(d)) 25,121 – – – – 23 (64) 25,080
應佔聯營企業稅後利潤╱(損失) 7,543 29 857 179 4,656 (477) – 12,787
應佔合營企業稅後利潤 2,108 24 1,138 43 1,408 55 – 4,776
財務收入(附註5) – 114 439 73 1,737 525 (852) 2,036
財務支出(附註5) – (346) (1,827) (529) (1,473) (6,627) 1,369 (9,433)
折舊及攤銷(附註6(b)) (7,997) (1,396) (7,643) (2,418) (1,580) (186) – (21,220)
信用減值損失 (100,984) (132) (103) (18) (2,339) 482 – (103,094)
資產減值損失 (123) (163) (448) (117) (562) (291) – (1,704)
稅前利潤╱(損失) 89,302 1,528 24,967 3,059 10,548 (7,734) (529) 121,141
所得稅費用(附註7) (11,109) (154) (3,830) (693) (2,268) (2,792) (17) (20,863)
本年淨利潤╱(損失) 78,193 1,374 21,137 2,366 8,280 (10,526) (546) 100,278
歸屬於:
-本公司普通股股東 52,075 632 19,162 1,610 7,810 (10,521) (546) 70,222
-非控制性權益 26,118 742 1,975 756 470 (5) – 30,056
於2021年12月31日
綜合金融服務 先進智造 先進材料 新消費 新型城鎮化 運營管理 分部間抵銷 總額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分部資產 10,050,873 67,326 272,756 65,563 352,488 115,523 (239,008) 10,685,521
其中:
對聯營企業的投資 59,880 944 25,297 9,532 55,795 2,733 – 154,181
對合營企業的投資 17,135 692 8,171 1,973 30,811 1,817 – 60,599
分部負債 9,153,238 45,128 134,216 27,977 161,069 232,018 (233,715) 9,519,931
其中:
借款(附註13)(註釋) 4,865 15,823 58,887 5,966 46,938 90,837 (78,411) 144,905
已發行債務工具(附註14)(註釋) 1,167,869 – 489 3,500 372 104,713 (32,237) 1,244,706
註釋:此處披露為本金金額,不含應計利息。
– 15 –
(b) 地區信息
按地區劃分的集團收入和總資產信息如下:
對外收入 分部資產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2 2021 2022 2021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中國內地 670,407 613,228 10,780,942 9,983,955
港澳台 46,384 45,698 662,510 555,357
海外 54,342 50,010 350,747 146,209
771,133 708,936 11,794,199 10,685,521
4 收入
本集團是一家綜合性企業集團,主要包括綜合金融服務、先進智造、先進材料、新消費、
新型城鎮化業務。
綜合金融服務分部的收入來源主要包括淨利息收入,淨手續費及佣金收入,以及交易淨
收益(附註4(a),4(b),4(d))。非綜合金融服務分部的收入來源主要包括銷售商品收入以及
提供服務收入(附註4(c))。
本集團的客戶來源廣泛,沒有一個單一客戶的交易額超過集團總收入的 10%。
(a) 淨利息收入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22 2021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利息收入來自(註釋):
存放中央銀行、同業及其他金融機構款項 16,637 10,050
拆出資金 7,382 5,384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2,658 1,562
金融資產投資
-以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 46,551 47,971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
債權投資 22,798 24,310
發放貸款及墊款 280,416 282,523
融資融券 7,543 –
其他 337 8
384,322 371,808
– 16 –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22 2021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利息支出來自:
向中央銀行借款 (5,786) (8,195)
同業及其他金融機構存放款項 (26,870) (33,253)
拆入資金 (3,919) (3,094)
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 (5,825) (2,024)
吸收存款 (119,531) (111,149)
已發行債務工具 (35,399) (31,453)
代理買賣證券款 (1,515) –
租賃負債 (608) (545)
其他 (1,572) (122)
(201,025) (189,835)
淨利息收入 183,297 181,973
註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團的利息收入包括已發生信用減值金融資產所計
提的利息收入港幣537百萬元(2021年:港幣610百萬元)。
(b) 淨手續費及佣金收入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22 2021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銀行卡手續費 19,171 19,840
託管業務佣金及手續費 18,678 19,109
代理手續費及佣金 6,493 7,802
擔保及諮詢手續費 6,710 6,468
證券經紀業務手續費 11,423 –
基金管理業務手續費 7,139 –
投資銀行業務手續費 8,295 –
結算及清算手續費 2,484 2,313
資產管理業務手續費 2,563 –
期貨經紀業務手續費 2,459 –
其他 563 417
85,978 55,949
手續費及佣金支出 (10,069) (6,229)
淨手續費及佣金收入 75,909 49,720
– 17 –
(c) 銷售收入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22 2021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銷售商品收入 408,026 385,350
提供服務收入
-建造服務收入 24,532 34,589
-其他服務收入 34,265 32,224
466,823 452,163
(d) 其他收入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22 2021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金融業的交易淨收益(註釋 (i)) 23,771 6,178
金融業的金融投資淨收益 20,148 18,109
其他 1,185 793
45,104 25,080
(i) 金融業的交易淨收益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22 2021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交易淨收益╱(損失):
-債券和同業存單 (880) 3,450
-外匯 (1,136) 1,326
-衍生金融工具 25,787 1,402
23,771 6,178
– 18 –
5 財務費用淨額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22 2021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財務支出
-銀行借款及其他借款利息支出 5,185 4,009
-已發行債務工具利息支出 4,867 5,506
-租賃負債利息支出 240 261
10,292 9,776
減:資本化的利息支出 (846) (630)
9,446 9,146
其他財務費用 254 287
9,700 9,433
財務收入 (1,364) (2,036)
8,336 7,397
6 稅前利潤
稅前利潤已扣除銷售成本及其他經營費用中的如下項目:
(a) 員工成本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22 2021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工資和獎金 68,968 51,385
固定繳款退休計劃供款 8,196 6,072
其他 14,311 13,421
91,475 70,878
註釋:
本集團於2022年4月13日將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中信證券」)納入合併財
務報表範圍。若按不合併中信證券的可比口徑,本集團2022年的員工成本港幣72,252
百萬元,同比增長%,其中,工資和獎金港幣53,177百萬元,同比增長%。
– 19 –
(b) 其他項目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22 2021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攤銷 3,444 2,598
折舊 20,100 18,622
租賃費用 786 576
稅金及附加 3,929 3,357
物業管理費 1,056 1,000
營業外支出 551 2,299
專業服務費(除核數師酬金) 1,561 1,130
核數師酬金
-核數服務 211 159
-非核數服務 94 36
31,732 29,777
7 所得稅費用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22 2021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本年稅項-中國內地
本年所得稅 34,349 24,592
土地增值稅 376 330
34,725 24,922
本年稅項-香港
本年香港利得稅 197 946
本年稅項-海外
本年所得稅 573 154
35,495 26,022
遞延稅項
暫時差異的產生和轉回 (10,667) (5,159)
24,828 20,863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及位於香港地區子公司的法定所得稅稅率為 %
(2021年:%)。
本集團位於中國內地子公司,除享受稅收優惠的子公司外,截至 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
其他子公司的法定所得稅稅率為25%(2021年:25%)。
本集團位於其他國家和地區子公司按照當地適用稅率繳納所得稅。
– 20 –
8 股息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22 2021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已派2021年末期股息:每股港幣元
(2020年末期:每股港幣元) 13,265 11,287
已派2022年中期股息:每股港幣元
(2021年中期:每股港幣元) 5,818 4,364
建議2022年末期股息:每股港幣元
(2021年末期:每股港幣元) 13,120 13,265
9 每股收益
截至2021年及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是以歸屬於本公司股東淨利潤除
以普通股的加權平均股數計算。
於2019年度,本集團子公司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銀行」)發行了可轉換
公司債券。本集團按照持有中信銀行普通股的比例認購了其中%,因此中信銀行發
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對本公司每股收益不具有稀釋效應。
於2022年度,本集團下屬子公司中信泰富特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特鋼」)
發行了可轉換公司債券。中信特鋼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對本公司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
股東的合併淨利潤具有稀釋性影響,相關計算結果如下: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22 2021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利潤 75,481 70,222
減:假設上述可轉債轉股後對於歸屬於
本公司股東利潤的影響 (73) –
經調整的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利潤 75,408 70,222
加權平均普通股股數(百萬股) 29,090 29,090
基本每股收益(港幣元)
稀釋每股收益(港幣元)
– 21 –
10 發放貸款及墊款
按發放貸款及墊款性質分析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2 2021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以攤餘成本計量的發放貸款及墊款
企業貸款及墊款
-一般貸款 2,708,113 2,749,733
-貼現貸款 4,146 5,532
-應收租賃安排款 52,130 57,307
2,764,389 2,812,572
個人貸款及墊款
-住房抵押 1,092,399 1,190,546
-信用卡 572,169 646,112
-消費貸款 291,553 304,048
-經營貸款 424,082 382,318
-應收租賃安排款 414 –
2,380,617 2,523,024
5,145,006 5,335,596
應計利息 19,462 16,181
5,164,468 5,351,777
減:貸款損失準備 (153,923) (154,269)
以攤餘成本計量的發放貸款及墊款賬面價值 5,010,545 5,197,508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
發放貸款及墊款
-一般貸款 4,345 –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
發放貸款及墊款
企業貸款及墊款
-一般貸款 61,403 47,210
-貼現貸款 568,959 564,578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
發放貸款及墊款賬面價值 630,362 611,788
發放貸款及墊款賬面價值合計 5,645,252 5,809,296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
發放貸款及墊款的損失準備 (703) (916)
– 22 –
11 金融資產投資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2年 2021年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以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
債券投資 978,011 1,104,924
證券資產管理計劃 44,363 61,660
資金信託計劃 253,290 290,864
存款證及同業存單 4,392 1,692
資產收益權投資 2,127 –
其他 375 646
1,282,558 1,459,786
應計利息 11,749 12,792
1,294,307 1,472,578
減:損失準備 (35,342) (36,755)
1,258,965 1,435,823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債券投資 272,000 75,792
證券資產管理計劃 21,437 11,134
資金信託計劃 7,069 4,706
存款證及同業存單 53,828 37,642
理財產品 3,383 2,677
投資基金 622,301 517,919
股權 251,694 16,876
其他 39,892 460
1,271,604 667,206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債權投資
債券投資 920,639 781,923
存款證及同業存單 49,845 5,267
證券資產管理計劃 – 30
970,484 787,220
應計利息 7,235 5,968
977,719 793,188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
債權投資的減值準備 (3,436) (2,919)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權益投資
股權 10,071 10,287
投資基金 393 358
10,464 10,645
3,518,752 2,906,862
– 23 –
12 吸收存款
(a) 按存款性質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2 2021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活期存款
公司類客戶 2,162,566 2,401,056
個人客戶 390,713 379,224
2,553,279 2,780,280
定期和通知存款
公司類客戶 2,075,641 2,183,893
個人客戶 1,055,451 809,998
3,131,092 2,993,891
匯出及應解匯款 16,144 13,062
應計利息 65,683 65,468
5,766,198 5,852,701
(b) 上述存款中包含的保證金存款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2 2021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承兌匯票保證金 390,616 303,261
信用證保證金 28,135 23,991
保函保證金 19,134 17,201
其他 62,364 99,446
500,249 443,899
– 24 –
13 借款
(a) 借款類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2 2021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銀行借款
信用借款 120,982 99,946
抵押╱質押借款 16,302 17,638
137,284 117,584
其他借款
信用借款 33,878 25,804
抵押╱質押借款 676 1,517
34,554 27,321
171,838 144,905
應計利息 690 457
172,528 145,362
– 25 –
(b) 借款期限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2 2021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銀行借款
-1年內或按要求償還 57,302 36,102
-1至2年 22,073 18,867
-2至5年 38,734 35,449
-5年以上 19,175 27,166
137,284 117,584
其他借款
-1年內或按要求償還 8,608 4,517
-1至2年 20,000 6,400
-2至5年 5,885 14,599
-5年以上 61 1,805
34,554 27,321
171,838 144,905
應計利息 690 457
172,528 145,362
– 26 –
14 已發行債務工具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2 2021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已發行公司債券 226,222 102,776
已發行票據 144,088 81,075
已發行次級債務 110,746 138,390
已發行存款證 1,159 1,480
同業存單 806,117 904,546
可轉換公司債券 20,388 16,439
收益憑證 6,761 –
1,315,481 1,244,706
應計利息 7,904 5,619
1,323,385 1,250,325
償還期限
-1年內或按要求償還 931,677 927,411
-1至2年 68,777 57,260
-2至5年 143,998 73,257
-5年以上 171,029 186,778
1,315,481 1,244,706
應計利息 7,904 5,619
1,323,385 1,250,325
截至 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團並無發生關於其債務工具的本金、利息或其他性質
的違約(2021年:無)。
– 27 –
15 或有事項之未決訴訟和糾紛
本集團現時涉及若干未決的訴訟案件,對可能導致及能估計經濟利益流失的相關訴訟,
本集團已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中計提了準備金。本集團認為這些負債的計提是合理且充分
的。
(a) Mineralogy Pty Ltd.(以下簡稱「Mineralogy」)糾紛
本公司子公司Sino Iron Pty Ltd.(以下簡稱「Sino Iron」)、Korean Steel Pty Ltd.(以下簡稱
「Korean Steel」)及Balmoral Iron Pty Ltd.(以下簡稱「Balmoral Iron」)與Mineralogy訂立採礦權
和礦場租賃協議 (Mining Right and Site Lease Agreement)。該等協議與其他項目協議賦予
Sino Iron、Korean Steel及Balmoral Iron發展和運營本集團位於西澳的中信澳礦項目(以
下簡稱「中信澳礦項目」)的權利,及為此目的賦予各自可開採10億噸磁鐵礦石的權
利。Balmoral Iron需要向西澳政府提交其項目的項目計劃書並取得審批後,才可以行
使其10億噸採礦權。
在本公司、Sino Iron及Korean Steel(以下統稱「中信方」)與Mineralogy及Clive Palmer先生
之間,有若干因採礦權和礦場租賃協議和其他項目協議引起的未結糾紛。下文詳列
重要未結糾紛詳細信息。
FCD彌償糾紛
Mineralogy和Palmer先生已經展開訴訟,根據本公司在《Fortescue協作契約》(以下簡稱
「FCD」)項下對Mineralogy和Palmer先生提供的彌償條款提出申索,該彌償包括Mineralogy
和Palmer先生因為Sino Iron和Korean Steel未有履行項目協議下的義務而所蒙受的相關
損失。
(i) Queensland Nickel FCD彌償申索
2017年6月29日,Palmer先生在西澳高等法院對本公司提起訴訟(以下簡稱「訴訟CIV
2072/2017」),申索2,324,000,000澳元(現已在修訂的起訴書中減少至1,800,438,000
澳元),聲稱這一數額代表着由Palmer先生控制的Queensland Nickel集團的公司
營運位於昆士蘭省北部的Yabulu的鎳與鈷精煉廠(以下簡稱「Yabulu精煉廠」)價
值減損的幅度。
Palmer先生在提起本訴訟後,將Mineralogy作為第二原告、Sino Iron及Korean Steel
作為第二及第三被告加入該訴訟。
2020年9月14日,K Martin法官命令:
(a) 該訴訟與訴訟CIV 1267/2018一併進行聆訊;及
(b) 申索金額將待裁定賠償責任後分開判決。
2022年3月25日,中信方以對方濫用程序和根據Anshun案例作出禁制命令為由,
申請永久擱置或剔除本訴訟。對中信方提出的永久擱置申請,判決已保留至
該訴訟的最終聆訊再作處理。
– 28 –
2022年9月2日,Mineralogy及Palmer先生提交了其第五次修改後的起訴書。該起
訴書稱,若中信方根據採礦權和礦場租賃協議按時向Mineralogy支付Sino Iron
及Korean Steel生產的產品衍生的礦權使用費(以下簡稱「礦權使用費B」),則
Mineralogy大約於2015年11月時本可向Queensland Nickel Pty Limited(以下簡稱「QNI」)
支付28,000,000澳元。Mineralogy及Palmer先生稱,由於中信方未向Mineralogy支付
(包括截至 2015年9月30日及╱或 2015年12月31日期間的)礦權使用費B款項,導
致Mineralogy未向QNI提供資金來繼續管理和運營Yabulu精煉廠業務。2016年1
月,QNI被管理人接管,繼而於 2016年4月被清盤。Mineralogy及Palmer先生稱,
QNI的清盤導致Yabulu精煉廠價值減損,而根據FCD的彌償條款,這一價值減
損由中信方負責。
2022年10月14日,中信方提交了重新修改的辯護。中信方提出多項辯護理據,
包括適當詮釋合同條款、造成損失的成因、減少損失的責任、濫用程序及根據
Anshun案例作出禁制命令。
2022年11月11日,Mineralogy及Palmer先生提交了其進一步重新修訂的答覆。答
覆中聲稱,由於中信方的行為,尤其是Fulcrum工作組的行動,導致中信方已失
去以濫用程序及根據Anshun案例作出禁制命令為由獲批永久擱置或剔除本訴
訟的資格(以下簡稱「Fulcrum指控」)。中信方已申請剔除答覆內包含Fulcrum指
控的相關段落。
2023年1月23日,Mineralogy及Palmer先生提交內庭傳票,尋求法庭允許其修改起
訴書、頒發披露命令,並命令剔除中信方辯護中部分段落。2023年1月25日,該
訴訟進行指示聆訊,雙方就Mineralogy及Palmer先生在其內庭傳票中提出的事
項進行了陳述。
2023年2月10日,中信方提交內庭傳票,尋求法庭撤銷2020年9月14日作出有關
申索金額將待裁定賠償責任後分開判決的命令。
2023年2月17日,K Martin法官就 2023年1月25日進行的指示聆訊作出判決。K
Martin法官表示,Lundberg法官將擔任本訴訟的案件經理 (Case Manager),並將聽
取Mineralogy及Palmer先生於2023年1月23日提交的申請以及中信方就撤銷2020
年9月14日所作命令提交的申請。
2023年3月8日 及9日,Lundberg法 官 聽 取 了 中 信 方 就 剔 除 該 訴 訟 和 訴 訟CIV
1267/2018的申請,並保留其判決。
Mineralogy及Palmer先生尋求進一步修改本訴訟起訴書的申請、Mineralogy尋求
進一步修改訴訟CIV 1267/2018起訴書的申請將於2023年4月4日進行聆訊。
其餘上述的申請尚未安排聆訊。
至於Mineralogy及Palmer先生尋求披露命令的相關事項,則將待裁定Mineralogy
及Palmer先生尋求進一步修改本訴訟起訴書的申請及Mineralogy尋求進一步修
改訴訟CIV 1267/2018起訴書的申請之後再作處理。
該訴訟的聆訊日期則尚未排定。
– 29 –
(ii) Palmer Petroleum FCD彌償申索
2018年2月16日,Mineralogy在西澳高等法院對中信方展開一項訴訟(以下簡稱
「訴訟CIV 1267/2018」),申索 2,675,400,000澳元,聲稱這一金額代表着Mineralogy
在其子公司股份價值減損的幅度,原因是該子公司持有的巴布亞灣石油勘探
許可遭取消;或代表着Mineralogy另一家子公司價值減損的幅度,原因是該子
公司相關石油勘探許可的開發受延誤或受阻。
2020年9月14日,K Martin法官命令:
(a) 該訴訟與訴訟CIV 2072/2017一併進行聆訊;及
(b) 申索金額將待裁定賠償責任後分開判決。
2022年3月25日,中信方以對方濫用程序和根據Anshun案例作出禁制命令為由,
申請永久擱置或剔除本訴訟。對中信方提出的永久擱置申請,判決已保留至
該訴訟的最終聆訊再作處理。
2022年9月2日,Mineralogy提 交 了 其 第 二 次 修 改 後 的 起 訴 書。該 起 訴 書 中,
Mineralogy聲稱,Palmer Petroleum Pty Ltd.(現時名稱為Aspenglow Pty Ltd.)(以下簡
稱「Palmer Petroleum」)從事的業務是擁有、勘探、開發、開採在巴布亞新畿內亞
的石油勘探許可。Mineralogy聲稱,2016年6月,Palmer Petroleum行使了一份《融
資協議》(Funding Agreement)中的一項期權,將上述石油勘探許可轉讓至Blaxcell
Limited。Mineralogy是Palmer Petroleum及Blaxcell Limited全部股份的持有人和實際
所有人。
Mineralogy聲稱,自2009年12月31日起,Palmer Petroleum完全依賴Mineralogy提供資
金以滿足其開展業務的運營資金需求。Mineralogy稱,若中信方根據採礦權和
礦場租賃協議及FCD履行支付礦權使用費B的義務,則Mineralogy本可向Palmer
Petroleum提供該等資金以滿足其合同義務、支付法定要求的金額、滿足運營資
金要求和開展業務等。2016年7月,Palmer Petroleum因資不抵債而被命令破產清
盤。
Mineralogy指,Palmer Petroleum或Blaxcell Limited喪失了在巴布亞新畿內亞的一項
勘探許可的權利,因此遭受的價值減損相當於由該許可下聲稱可獲取石油的
銷售價值。Mineralogy聲稱其遭受的損失相當於與其在Palmer Petroleum或Blaxcell
Limited持股對應的價值減損,而根據FCD的彌償條款,這一價值減損由中信方
負責。
2022年10月14日,中信方提交了重新修改的辯護。中信方提出多項辯護理據,
包括適當詮釋合同條款、造成損失的成因、減少損失的責任、濫用程序及根據
Anshun案例作出禁制命令。
2022年11月11日,Mineralogy提交了其進一步重新修訂的答覆。答覆中包含Fulcrum
指控。中信方已申請剔除答覆內包含Fulcrum指控的相關段落。
– 30 –
2023年1月23日,Mineralogy提交內庭傳票,尋求法庭允許其修改起訴書、頒發
披露命令,並命令剔除中信方辯護中部分段落。2023年1月25日,該訴訟進行
指示聆訊,雙方就Mineralogy在其內庭傳票中提出的事項進行了陳述。
2023年2月10日,中信方提交內庭傳票,尋求法庭撤銷2020年9月14日作出有關
申索金額將待裁定賠償責任後分開判決的命令。
2023年2月17日,K Martin法官就 2023年1月25日進行的指示聆訊作出判決。K
Martin法官表示,Lundberg法官將擔任本訴訟的案件經理 (Case Manager),並將聽
取Mineralogy於2023年1月23日提交的申請以及中信方就撤銷2020年9月14日所
作命令提交的申請。
2023年3月8日 及9日,Lundberg法 官 聽 取 了 中 信 方 就 剔 除 該 訴 訟 和 訴 訟CIV
2072/2017的申請,並保留其判決。
Mineralogy尋求進一步修改本訴訟起訴書的申請、Mineralogy及Palmer先生尋求
進一步修改訴訟CIV 2072/2017起訴書的申請將於2023年4月4日進行聆訊。
其餘上述的申請尚未安排聆訊。
至於Mineralogy尋求披露命令的相關事項,則將待裁定Mineralogy尋求進一步
修改本訴訟起訴書的申請及Mineralogy及Palmer先生尋求進一步修改訴訟CIV
2072/2017起訴書的申請之後再作處理。
該訴訟的聆訊日期則尚未排定。
礦區可持續發展計劃糾紛
中信澳礦項目的持續運營需要將其現有佔地向外擴大。外擴佔地的主要原因是為
了滿足堆放廢石及尾礦的需求,因其為採礦過程中必然產生的副產品。中信澳礦項
目目前所佔用的礦區,以及中信方為持續運營所需的額外礦區,均由Mineralogy持
有。
中信方已於澳大利亞聯邦法院向Mineralogy及Palmer先生發起訴訟(以下簡稱「訴訟WAD
471/2018」)。被告提出合併審理申請後,該訴訟已於2019年6月10日移交至西澳高等法
院,並被納入K Martin法官的商業管理案件清單中(以下簡稱「訴訟CIV 1915/2019」)。
該訴訟與Mineralogy拒不履行以下義務有關:
(a) 根據《西澳政府協議》,代中信澳礦項目向西澳政府提交《礦山可持續發展計劃》;
(b) 撥劃中信澳礦項目所需額外用地;
(c) 採取措施申請重新規劃中信澳礦項目租約範圍內土地用途;及
(d) 代中信澳礦項目向西澳政府提交《小型工程計劃書》。
– 31 –
中信方針對違約行為、違反《澳大利亞消費者法》的不合情理行為及出爾反爾行為
提出申訴。Palmer先生在不合情理行為申訴中作為共同被告被起訴。中信方尋求法
院裁定強制Mineralogy執行上述四項義務,並為其拒不履行義務向中信方支付賠償
金。Palmer先生亦被要求支付賠償金。因為西澳政府是《西澳政府協議》簽訂方,西澳
政府作為必要一方參與該訴訟,但未受索償。
雙方曾於2019年年底進行調解,但沒有結果。
2021年12月8日,中信方提出一項新訴訟(以下簡稱「訴訟CIV 2326/2021」)。訴訟CIV
2326/2021尋求法院命令Mineralogy強制履行2021年11月29日向其發出的經完善的用
地要求。該用地要求是訴訟CIV 1915/2019所尋求土地的替代方案。2021年12月8日,
中信方向法院申請將訴訟CIV 2326/2021與訴訟CIV 1915/2019合併審理。2021年12月13
日,K Martin法官對該申請進行聆訊。2021年12月29日,K Martin法官下令將訴訟CIV
2326/2021與訴訟CIV 1915/2019合併,作為一項訴訟審理(以下簡稱「MCP合併訴訟」)。
法官命令要求中信方提交一份合併的進一步重新修訂的起訴書,內容包括訴訟CIV
1915/2019的進一步經修改的起訴書,以及訴訟CIV 2326/2021的傳票與起訴書。遵照
上述命令,中信方於2021年12月30日提交了合併的進一步重新修訂的起訴書。
2022年1月18日,Mineralogy及Palmer先生向上訴庭就K Martin法官合併審理訴訟CIV
2326/2021與訴訟CIV 1915/2019的決定提出上訴(以下簡稱「訴訟CACV 5/2022」)。2022年
7月28日,上訴庭命令暫時擱置上訴直至MCP合併訴訟宣判為止。2023年3月15日,
Mineralogy及Palmer先生送交終止訴訟CACV 5/2022的通知書。
MCP合併訴訟由K Martin法官針對賠償責任進行初審,聆訊自2022年2月21日開始,
至2022年4月29日完結。該次初審集中解決MCP合併訴訟中,除中信方所蒙受的損失
及賠償金額計算之外的其他所有事項。
2023年3月7日,K Martin法官就MCP合併訴訟下達了裁決理由,並於 2023年3月10日
頒佈命令。K Martin法官駁回了中信方大部分關於強制執行義務的申索,大部分關
於賠償金的申索,以及包括不合情理行為在內有關《澳大利亞消費者法》的申索。然
而,K Martin法官就礦區的持續運營作出了以下幾點的重要指示:
(a) K Martin法官認定Mineralogy有義務提交或同意中信方提交小型工程計劃書,倘
若小型工程計劃書獲得批准,便可容許中信方開展擴展礦坑和建設新尾礦壩
所需的鑽探調查工作。
(b) K Martin法官確認Mineralogy有合同義務向中信方提供協助和合作,包括提交位
於中信方已承租區域內且符合州協議的項目建議書申請。然而,法院拒絕要
求Mineralogy提交呈堂文本中的礦區可持續發展計劃書,理由包括該等計劃書
假定使用的區域位於中信方承租礦區之外,而Mineralogy亦未曾同意提供該等
區域予中信方使用。
– 32 –
(c) K Martin法官認定Mineralogy必須真誠地考慮,且不得不合理地拒絕,任何合理
地提出的合理額外用地需求。K Martin法官指出由於中信方最近提出的額外用
地要求未能完全符合上述標準,因此拒絕命令Mineralogy根據該要求提供額外
用地。然而,K Martin法官確認一幅由Mineralogy持有位於現時尾礦壩南面承租
區域之外的土地,是中信澳礦項目未來堆放尾礦及廢石的所需用地。
(d) 法院拒絕命令Mineralogy採取措施重新規劃一般用途的土地租約,理由包括
Mineralogy未曾同意提供全部該等一般用途區域予中信方使用。
根據2023年3月10日頒佈的命令,法院命令Mineralogy向西澳政府提交小型工程計劃
書,但同時提供機會予Mineralogy,容許其申請暫緩該命令等候上訴。該暫緩許可的
申請將於2023年4月20日進行聆訊。法院亦安排中信方因Mineralogy拒絕提交小型工
程計劃書的違約行為所提出的申索和有關MCP合併訴訟待定訟費的爭議,延至2023
年4月21日進行聆訊。
法院的裁決意味着現有途徑可讓中信方尋求項目建議審批,達致在已承租區域內
擴展礦坑和擴大廢石堆場和尾礦壩的目的。儘管這對中信澳礦的經營和財務並非
最佳方案,但該方案可讓中信澳礦在未來一段時間內繼續運營,並讓中信方有時間
通過必要步驟尋求支援項目生命期運營所需的額外土地。
由於K Martin法官的裁決理由剛於2023年3月7日下達,中信方將繼續考慮該判詞及
其影響。
礦區修復基金糾紛
(i) 2018礦區修復基金糾紛
根據採礦權和礦場租賃協議第 條規定,Mineralogy可要求Sino Iron及Korean
Steel為履行其根據採礦權和礦場租賃協議第20條規定有關保護環境及礦區關
閉後(即礦區作業永久停止後)土地修復的義務,而提供合理金額的保證金,該
保證金形式為Sino Iron及Korean Steel向礦區修復基金提供資金。採礦權和礦場
租賃協議第條對該礦區修復基金的運營有所規定,並要求:
(a) Mineralogy需設立獨立的生息信託賬戶作為礦區修復基金,Sino Iron及
Korean Steel則向礦區修復基金提供資金;及
(b) Mineralogy將於每個運營年度「依照Mineralogy對將來恢復礦區費用的現行
最佳估計⋯及至礦區關閉的剩餘年限⋯以決定將來恢復礦區費用的年度
金額」。
– 33 –
於2018年10月22日,Mineralogy就礦區修復基金在西澳高等法院對中信方提出
訴訟(以下簡稱「訴訟CIV 2840/2018」)。Mineralogy聲稱中信方應按照採礦權和礦
場租賃協議向礦區修復基金支付529,378,207澳元,作為履行保護環境及土地修
復相關義務的保證金。中信方已就訴訟CIV 2840/2018提出抗辯和反訴,其中包
括請求法院指定獨立受託人替代Mineralogy。
中信方一直理解其負有修復礦區及在採礦權和礦場租賃協議第和條
中規定的義務,但對Mineralogy索取的金額提出異議。中信方提出若干論點,
包括指出Mineralogy申索的金額並非「年度金額」,與採礦權和礦場租賃協議第
(e)條的規定不符。而且,中信方認為被申索的金額亦非將來修復礦區費用
的「現行最佳估計」,與採礦權和礦場租賃協議第 (e)條的規定不符。
本訴訟於2020年11月16日至24日進行聆訊。2021年2月24日,K Martin法官頒發判
決理由,駁回Mineralogy的申索,及駁回中信方的反訴。法官認為,按第(e)
條制定「年度金額」的要求,Mineralogy需要先以現行最佳估計的金額,減去礦
區修復基金中已存的金額,然後除以直至礦區關閉的剩餘年限,這與中信方
的陳詞一致。
2021年6月10日,Mineralogy就K Martin法官駁回Mineralogy在訴訟CIV 2840/2018中
提出的申索的判決提出上訴(以下簡稱「訴訟CACV 42/2021」)。2021年8月23日,
中信方提交了爭議通知書,指出應維持初審法官的判決,理據是根據採礦權
和礦場租賃協議第及條規定的適當詮釋或根據默示條款,Mineralogy決
定的「年度金額」必須合理,且必須以合理方式決定,而不僅僅是誠實地決定,
這與初審法官判決相符。
2022年5月16日,上訴庭對Mineralogy的上訴進行聆訊。2022年12月9日,上訴庭
頒發判決,駁回Mineralogy的上訴及中信方的爭議通知書。上訴庭對採礦權和
礦場租賃協議第條規定進行了適當詮釋,而該詮釋與K Martin法官在初審
判決中的詮釋有些許差異。上訴庭判定,採礦權和礦場租賃協議第條規定
的適當詮釋要求「年度金額」(考慮到礦區修復基金中已存的金額)應當:
(a) 能夠支付下一運營年度預計開展礦區修復的預估費用;及
(b) 通過每年繳納同一指定金額直至礦區作業永久停止,確保在礦區關閉時
及關閉後,礦區修復基金有充足資金用以支付礦區修復工程。
(ii) 2021–22及2022–23礦區修復基金糾紛
2021年5月31日,Mineralogy通知Sino Iron及Korean Steel需於2021年12月31日前向礦
區修復基金支付2021–2022運營期間的年度費用580,504,721澳元(以下簡稱「2021
年通知書」)。Sino Iron及Korean Steel要求Mineralogy提供有關2021年通知書的進
一步資料,惟Mineralogy拒絕提供所要求的資料。
– 34 –
2021年12月16日,Sino Iron及Korean Steel在西澳高等法院對Mineralogy提出訴訟
(以下簡稱「訴訟CIV 2373/2021」)。Sino Iron及Korean Steel尋求法院聲明2021年通
知書不成立且無效。Sino Iron及Korean Steel指出,2021年通知書不符合採礦權和
礦場租賃協議條款,所以不成立。因此,Sino Iron及Korean Steel指出,2021年通
知書不能體現其在採礦權和礦場租賃協議第 條規定下向礦區修復基金支
付年度費用的義務。
2021年12月,在不承認須負法律責任的情況下,Sino Iron及Korean Steel分別向礦
區修復基金支付7,256,309澳元的誠意金。
2022年1月24日,K Martin法官頒佈命令,在訴訟CACV 42/2021得出上訴結果之
前,暫時擱置訴訟CIV 2373/2021。
2022年5月26日,Mineralogy通知Sino Iron及Korean Steel需於2022年12月31日前向
礦區修復基金支付 2022–2023運營期間的年度費用 618,866,澳元(以下簡稱
「2022年通知書」)。如 2021年一樣,Sino Iron及Korean Steel要求Mineralogy提供有
關2022年通知書的進一步資料,惟Mineralogy拒絕提供所要求的資料。
2022年12月16日,中信方將訴訟CACV 42/2021的上訴結果通知K Martin法官。2022
年12月20日,Mineralogy撤回2021年通知書及 2022年通知書。2022年12月22日,
訴訟CIV 2373/2021經各方同意終止,未就訴訟費用頒發命令。
2022年12月23日,在不承認須負法律責任的情況下,Sino Iron及Korean Steel分別
向礦區修復基金支付7,934,澳元的誠意金。
(b) 中國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冶」)索償
中冶被聘用為中信澳礦項目選礦廠及相關設施的主選礦工藝(設計、採購及施工)承
包商。合同固定價格為34億美元。
於2013年1月30日,中冶宣佈其所產生的成本已超出合同金額,並已向其負責履行
合同項下中冶義務的下屬子公司中冶西澳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冶西澳」)提
供了額外資金858百萬美元。
於本財務報表批准報出日,除於日常營運過程中對合同進行小幅修訂外,中冶並無
就任何額外成本向Sino Iron或其子公司進行索償,且本公司相信本集團已履行合同
項下所有義務。
根據合同,本集團有權就項目範圍內的若干延期完工情況向中冶西澳索取違約賠
償金,每日按主合同價格的%收取(每日約5百萬美元,上限合計不超過約 530百
萬美元)。於結算日,所涉累計延期天數已達違約賠償金的合同上限。
– 35 –
誠如本公司日期為2013年12月24日的公告所載述,Sino Iron與中冶西澳訂立補充合
同,據此,Sino Iron將接管中信澳礦項目餘下4條生產線的建設及調試,獨立第三方
將對項目進行審計,具體內容包括根據補充合同移交工程的合同造價及相關費用
支出、Sino Iron在中冶西澳履行合同項下責任時所提供的服務的價值、中冶西澳有
關首兩條生產線的建設和調試工作的完成情況及其在合同項下延誤工期的違約責
任。參照獨立審計結果,Sino Iron將與中冶西澳友好協商,確定雙方所須分擔之費
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知悉有關結果。
說明:
與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和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有關並包括在
二零二二年年度業續公告內的財務資料,並不構成本公司這些年度的法定年度合併財務
報表,但摘錄自該等財務報表。根據香港《公司條例》(第 622章)第436條須披露與此等法定
財務報表有關的進一步資料如下:
本公司已根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第662(3)條及附表6第3部分的規定,向公司註冊處
呈交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財務報表,並將按時呈交截至二零二二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財務報表。
本公司核數師已就上述兩年的財務報表作出報告。核數師報告為無保留意見;不包括對
任何事項的參照而核數師透過強調事項籲請關注而無對其報告作出保留意見;以及不包
含香港《公司條例》(第 622章)第406(2)條、407(2)或 (3)條規定的聲明。
– 36 –
財政回顧及分析
港幣百萬元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幅度
2022年 2021年 (%)
收入 771,133 708,936 %
稅前利潤 147,839 121,141 22%
淨利潤 123,011 100,278 23%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淨利潤 75,481 70,222 %
基本每股收益(港幣元) %
稀釋每股收益(港幣元) %
每股股息(港幣元) %
經營活動產生╱(使用)的現金流量淨額 194,019 (40,694) 577%
業務資本開支 35,289 42,235 (16%)
2022年
12月31日
2021年
12月31日
幅度
(%)
總資產 11,794,199 10,685,521 10%
總負債 10,414,131 9,519,931 %
普通股股東權益 737,251 751,407 (%)
平均總資產回報率(%) % % 上升個
百分點
平均淨資產收益率(%) % % 上升個
百分點
員工(人數) 161,408 136,637 18%
– 37 –
按板塊劃分之主要指標
收入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增加╱(減少)
港幣百萬元 2022年 2021年 金額 幅度
綜合金融服務 310,135 256,760 53,375 21%
先進智造 60,023 47,694 12,329 26%
先進材料 282,185 282,422 (237) (%)
新消費 61,697 65,564 (3,867) (%)
新型城鎮化 57,060 56,366 694 %
淨利潤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增加╱(減少)
港幣百萬元 2022年 2021年 金額 幅度
綜合金融服務 101,399 78,193 23,206 30%
先進智造 1,375 1,374 1 %
先進材料 16,825 21,137 (4,312) (20%)
新消費 1,295 2,366 (1,071) (45%)
新型城鎮化 902 8,280 (7,378) (89%)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淨利潤
港幣百萬元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增加╱(減少)
2022年 2021年 金額 幅度
綜合金融服務 55,803 52,075 3,728 %
先進智造 618 632 (14) (%)
先進材料 15,127 19,162 (4,035) (21%)
新消費 619 1,610 (991) (62%)
新型城鎮化 2,095 7,810 (5,715) (73%)
– 38 –
總資產
港幣百萬元
2022年
12月31日
2021年
12月31日
增加╱(減少)
金額 幅度
綜合金融服務 11,159,455 10,050,873 1,108,582 11%
先進智造 65,999 67,326 (1,327) (%)
先進材料 262,199 272,756 (10,557) (%)
新消費 62,016 65,563 (3,547) (%)
新型城鎮化 371,368 352,488 18,880 %
收入按性質劃分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增加╱(減少)
港幣百萬元 2022年 2021年 金額 幅度
淨利息收入 183,297 181,973 1,324 %
淨手續費及佣金收入 75,909 49,720 26,189 53%
銷售收入 466,823 452,163 14,660 %
-銷售商品收入 408,026 385,350 22,676 %
-建造服務收入 24,532 34,589 (10,057) (29%)
-其他服務收入 34,265 32,224 2,041 %
其他收入 45,104 25,080 20,024 80%
業務資本開支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增加╱(減少)
港幣百萬元 2022年 2021年 金額 幅度
綜合金融服務 14,249 13,450 799 %
先進智造 2,100 1,641 459 28%
先進材料 12,622 13,376 (754) (%)
新消費 1,747 1,748 (1) (%)
新型城鎮化 4,571 12,020 (7,449) (62%)
合計 35,289 42,235 (6,946) (16%)
– 39 –
集團財務狀況
2022年
12月31日
2021年
12月31日
增加╱(減少)
港幣百萬元 金額 幅度
總資產 11,794,199 10,685,521 1,108,678 10%
發放貸款及墊款 5,645,252 5,809,296 (164,044) (%)
金融資產投資 3,518,752 2,906,862 611,890 21%
現金及存放款項 757,865 720,235 37,630 %
拆出資金 243,324 173,754 69,570 40%
應收款項 236,516 172,837 63,679 37%
固定資產 178,897 177,306 1,591 %
總負債 10,414,131 9,519,931 894,200 %
吸收存款 5,766,198 5,852,701 (86,503) (%)
同業及其他金融機構
存放款項 1,234,900 1,422,328 (187,428) (13%)
已發行債務工具 1,323,385 1,250,325 73,060 %
向中央銀行借款 133,690 231,479 (97,789) (42%)
借款 172,528 145,362 27,166 19%
應付款項 423,468 184,939 238,529 129%
普通股股東權益 737,251 751,407 (14,156) (%)
– 40 –
發放貸款及墊款
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發放貸款及墊款淨額為港幣56,億,
較上年末減少港幣1,億,下降%。發放貸款及墊款佔總資產比重%,
較上年末佔比下降 個百分點。
2022年
12月31日
2021年
12月31日
增加╱(減少)
港幣百萬元 金額 幅度
以攤餘成本計量的發放貸
款及墊款
公司貸款 2,760,243 2,807,040 (46,797) (%)
貼現貸款 4,146 5,532 (1,386) (25%)
個人貸款 2,380,617 2,523,024 (142,407) (%)
應計利息 19,462 16,181 3,281 20%
以攤餘成本計量的發放貸
款及墊款總額 5,164,468 5,351,777 (187,309) (%)
貸款損失準備 (153,923) (154,269) 346 %
以攤餘成本計量的發放貸
款及墊款帳面價值 5,010,545 5,197,508 (186,963) (%)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
計入當期損益的發放貸
款及墊款
一般貸款 4,345 – 4,345 不適用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
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發
放貸款及墊款
一般貸款 61,403 47,210 14,193 30%
貼現貸款 568,959 564,578 4,381 %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
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發
放貸款及墊款帳面價值 630,362 611,788 18,574 %
發放貸款及墊款淨額 5,645,252 5,809,296 (164,044) (%)
– 41 –
金融資產投資
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金融資產投資帳面價值為港幣35,
億,較上年末增加港幣6,億,上升21%。金融資產投資佔總資產比重%,
較上年末佔比增加 個百分點。
(a) 按產品類別
2022年
12月31日
2021年
12月31日
增加╱(減少)
港幣百萬元 金額 幅度
債券投資 2,170,650 1,962,639 208,011 11%
證券資產管理計劃 65,800 72,824 (7,024) (%)
投資基金 622,694 518,277 104,417 20%
資金信託計劃 260,359 295,570 (35,211) (12%)
存款證及同業存單 108,065 44,601 63,464 142%
股權 261,765 27,163 234,602 864%
理財產品 3,383 2,677 706 26%
資產收益權投資 2,127 – 2,127 不適用
其他 40,267 1,106 39,161 3,541%
小計 3,535,110 2,924,857 610,253 21%
應計利息 18,984 18,760 224 %
減:損失準備 (35,342) (36,755) 1,413 %
金融資產投資帳面價值
合計 3,518,752 2,906,862 611,890 21%
(b) 按計量屬性
2022年
12月31日
2021年
12月31日
增加╱(減少)
港幣百萬元 金額 幅度
以攤餘成本計量的
金融資產 1,258,965 1,435,823 (176,858) (12%)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
其變動計入當期
損益的金融資產 1,271,604 667,206 604,398 91%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
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
收益的債權投資 977,719 793,188 184,531 23%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
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
收益的權益投資 10,464 10,645 (181) (%)
金融資產投資帳面價值
合計 3,518,752 2,906,862 611,890 21%
– 42 –
吸收存款
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下屬金融機構吸收存款總額為港幣
57,億,較上年末減少港幣 億,下降%。吸收存款佔總負債比重
%,較上年末佔比下降個百分點。
2022年
12月31日
2021年
12月31日
增加╱(減少)
港幣百萬元 金額 幅度
公司存款
定期 2,075,641 2,183,893 (108,252) (%)
活期 2,162,566 2,401,056 (238,490) (%)
小計 4,238,207 4,584,949 (346,742) (%)
個人存款
定期 1,055,451 809,998 245,453 30%
活期 390,713 379,224 11,489 %
小計 1,446,164 1,189,222 256,942 22%
匯出及應解匯款 16,144 13,062 3,082 24%
應計利息 65,683 65,468 215 %
合計 5,766,198 5,852,701 (86,503) (%)
風險管理
中信股份已建立了覆蓋本公司各業務板塊的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體系,以識
別、評估和管理業務活動中面對的各類風險。中信股份的業務、經營業績、財
務狀況和盈利能力可能會受到與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有關的風險及不明朗因素
的影響。此等風險因素並非全面或盡錄,且除以下風險外,中信股份亦可能面
對其他未知的風險,或目前未必屬於重大但日後可能變成重大的風險。
財務風險
中信股份設立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The asset and liability management committee,簡
稱「ALCO」),作為執行委員會的下屬委員會,根據庫務及財務風險管理的相關
政策,監控集團的財務風險。
資產負債管理
中信股份不同業務的投資的資金來源包括長短期債務及權益,其中可選用的
權益性融資工具包括普通股、優先股、永久證券等形式。中信股份利用不同的
資金來源管理其資本結構,為其整體營運和發展籌集資金,並努力將資金類型
與相關業務性質相匹配。
– 43 –
1. 債務
ALCO統一管理和定期監控中信股份及其主要下屬非金融子公司現有和預
計的債務水平,以確保集團的債務規模、結構、成本在一個合理的水平。
於2022年12月31日,中信股份合併債務 (1) 1,487,319百萬港幣,其中借款171,838
百萬港幣,已發行債務工具 (2) 1,315,481百萬港幣;其中,中信銀行債務 (3)
1,057,341百萬港幣。中信股份十分重視現金流的管理,中信股份總部現金
及銀行存款 3,005百萬港幣,獲承諾備用信貸57,381百萬港幣。
債務的具體信息如下:
於2022年12月31日 港幣百萬元
中信股份合併債務 1,487,319
其中:中信銀行債務 1,057,341
附註:
(1) 中信股份合併債務指合併資產負債表中「借款」和「已發行債務工具」之和,但不含
應計利息;
(2) 已發行債務工具包含已發行公司債券、票據、次級債務、存款證、同業存單、可轉換
公司債券和收益憑證,但不含應計利息;
(3) 中信銀行債務指中信銀行合併口徑已發行債務憑證,包含債務證券、次級債券、存
款證、同業存單和可轉換公司債券,但不含應計利息和已由本集團下屬子公司認購
的可轉換公司債券。
於2022年12月31日,合併債務按到期年份劃分
1年內或按要求償還
2年至5年
1年至2年
5年以上
67%
7%
13%
13%
– 44 –
於2022年12月31日,合併債務按種類劃分
收益憑證
4%
15%
7%1%
1%
8%
0%
10%
54%
1年內或按要求償還借款
已發行公司債券
已發行次級債務
1年以上借款
已發行票據
已發行存款證
同業存單
可轉換公司債券
於2022年12月31日,中信股份債務對股東權益的比率如下:
港幣百萬元 合併
債務 1,487,319
股東權益合計 (4) 1,380,068
債務對股東權益的比率 108%
附註:
(4) 合併股東權益合計採用合併資產負債表中「股東權益合計」。
2. 流動性風險管理
流動性風險管理旨在確保中信股份時刻具備充裕資金償付到期債務、履
行其他支付義務和滿足正常業務開展的其他資金需求。
中信股份流動性管理要求涉及定期對未來三年現金流的預測,並考慮流
動資產水平及所需新增融資以滿足未來現金流的需求。
中信股份對自身及其下屬主要非金融性子公司流動性管理的原則是統一
監測、分級負責,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靈活利用境內和境外兩個市場,通
過不同的融資工具,分散融資來源,籌集中長期低成本資金,以及維持短
期及長期借貸兼備的組合,盡量降低再融資風險。
3. 信用評級
標準普爾 穆迪
2022年12月31日 BBB+╱穩定 A3╱穩定
– 45 –
庫務風險管理
庫務風險管理大致涵蓋下列中信股份業務承受的財務風險:
• 利率風險
• 外匯風險
• 金融產品交易對手風險
• 大宗商品風險
• 市場價格風險
中信股份通過使用合適的金融衍生工具等方式管理上述風險。中信股份在履
行庫務風險管理職責之時會優先使用簡單、高成本效益及符合香港財務報告
準則第9號的有效對沖工具。在可能的情況下,衍生工具的收益及虧損,將用以
抵銷被對沖的資產、負債或交易的虧損及收益。
中信股份致力於建立全面、統一的庫務風險管理體系。中信股份的各成員單位
在集團製定的總體庫務風險管理框架內,根據相應業務特點及監管要求,執行
適用於自身的庫務風險管理策略、程序等,並定期及不定期上報相關庫務風險
管理情況。
1. 利率風險
中信股份定期監控現時及預計的利率變化,集團的各運營實體推行其自身
的涵蓋市場風險識別、計量、監測和控制環節的利率風險管理制度體系,
結合市場情況對利率風險進行管理,將利率風險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重定價風險和基準風險是中信股份金融子公司利率風險的主要來源。中
信股份金融子公司遵循穩健的風險偏好原則,密切跟蹤外部宏觀形勢與
內部業務結構變化,不斷優化存款期限結構,適時調整貸款重定價周期,
主動進行利率敏感性缺口管理,在可承受的利率風險範圍內,實現利息淨
收入和經濟價值穩步增長。
– 46 –
中信股份總部和非金融子公司的利率風險主要來自債務。以浮動利率計
息的借貸使中信股份在現金流方面面臨利率風險,而按固定利率借入的
借貸則使中信股份面臨公允價值利率風險。中信股份及其非金融子公司
會根據自身資產負債情況和市場情況,對利率風險進行分析及敏感度測
試,靈活選擇浮動利率與固定利率的融資方式,或選擇在合適的時機,運
用利率掉期及其他由ALCO批准使用的衍生工具調控利率風險。
2. 外匯風險
中信股份的業務主要位於中國大陸、中國香港及澳洲,其功能貨幣分別為
人民幣、港幣及美元。中信股份的各成員單位承受來自非自身的功能貨幣
計價的金融資產負債缺口、未來商業交易以及海外營運淨投資的外匯風
險。中信股份的合併財務報表以港幣為報告貨幣,對於功能貨幣並非港幣
的成員單位,其合併賬目中的外匯換算風險並未使用衍生工具進行對沖,
因為其中涉及的風險屬非現金性質。
中信股份主要通過外匯敞口分析來衡量外匯風險的大小,在合適的情況
下將以外幣為單位的資產與相同幣種的對應負債匹配,或適當地運用遠
期合約及交叉貨幣掉期等工具來降低外匯風險。中信股份只會為已落實
的承擔及很可能會進行的預期交易進行對沖。
3. 金融產品交易對手風險
中信股份與眾多金融機構之間存在存款、拆借、金融投資產品和衍生金融
工具等業務。為減低存放資金或金融工具收益無法回收的風險,中信股份
的各成員單位通過內部授信流程,審批和調整認可的金融機構交易對手
名單和信用額度,並定期上報。
4. 大宗商品風險
中信股份的部分業務涉及大宗商品的生產、採購和貿易,需承受鐵礦石、
銅、煤炭及原油等大宗商品價格風險。
為了管理部分原材料供應短缺及價格波動的風險,中信股份已為若干需
求物資訂立長期供應合約,並適當使用普通期貨或遠期合約等工具進行
對沖。中信股份認為,各業務分類之間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實現自然抵銷,
在優先自然抵銷的基礎之上,本集團將持續檢討風險管理,確保業務策略
可有效控制大宗商品風險。
– 47 –
5. 市場價格風險
中信股份持有合併資產負債表中分類為衍生金融資產或金融資產投資的
權益類及其他投資,包括若干上市公司股票。為控制該等投資所產生的價
格風險,集團積極監控價格變動,並通過適當的資產配置以分散相關的投
資風險。
經濟環境及狀況
中信股份多元化業務遍及全球多個國家和地區,因此,中信股份的財務狀況、
經營業績和業務前景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國際、國內經濟發展以及政治和法律
環境的影響。
中國經濟處於結構調整期,新的增長動力的形成涉及到政治、經濟、技術、文
化、社會等方方面面的進一步改革。世界經濟仍處在復甦階段,但主要經濟體
和區域的發展狀況表現分化,來自貿易摩擦等方面的挑戰增多,全球疫情仍在
流行,病毒還在不斷變异,經濟增長前景面臨不確定性。如果不利經濟因素在
中信股份經營業務之國家及地區出現,則有可能對中信股份的經營業績、財務
狀況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響。
運營風險
中信股份金融業務涉及銀行、證券、信托、保險、資產管理等多個領域。信息技
術在現代金融業已得到廣泛應用,傳統金融業務與創新業務均依賴於計算機
系統、計算機網絡和信息管理軟件支持。信息技術系統不可靠或網絡技術不完
善會造成交易系統效率低下、業務中斷、重要信息丟失等情況,將會影響金融
機構聲譽和服務品質,甚至帶來經濟損失和法律糾紛。
中信股份在全球多個國家和地區開展資源能源、製造業、工程承包、房地產等
多種業務,這些項目可能會繼續遇到各種經營困難。倘若部分困難超出中信股
份的控制範圍,可能導致生產的延誤或增加生產的成本。這些運營風險包括政
府延期償付、稅收政策惡化、勞資糾紛、意料之外技術故障、各類災害和突發
事件、未預期的礦物、地質或採礦條件變化、污染及其他環境損害、與外國夥
伴、客戶、分包商、供應商或本土居民或社群潛在的爭議等。該等風險會對中
信股份相關業務造成損害和損失,從而給中信股份的經營業績、財務狀況和盈
利能力造成不利影響。
– 48 –
信用風險
隨著大量新型的交易主體進入各個市場,商業模式不斷創新,新產品、新業務
大量涌現,交易對手日益多元化,信用風險的廣度和複雜程度不斷加劇。經濟
環境複雜多變,公司業務範圍廣泛,涉及的商業交易對手眾多,因此對市場發
展和商業合作對象信用狀況需要保持密切關注。如果不能及時發現並防範此類
風險,則有可能對中信股份的經營業績、財務狀況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響。
競爭市場
中信股份業務經營所在的市場面臨激烈競爭。如果未能在產品性能、服務質
素、可靠程度或價格方面具備競爭力,或會對中信股份構成負面影響。
- 金融業務面對來自國內和國際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的激烈競爭;
- 工程承包業務面臨來自全球同行業企業以及中國大型國有企業和民營公
司的挑戰;
- 資源能源、製造業、房地產和其他行業業務在資源、技術、價格和服務方
面也面臨嚴峻的競爭。
競爭加劇可能會導致中信股份產品價格降低、利潤率降低以及市場份額的損
失。
其他外在風險及不明朗因素
地方、國家及國際法規的影響
中信股份在不同國家及地區面對當地的業務風險,該等風險可能對中信股份
業務在有關市場的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及發展前景造成重大影響。中信股份投
資於全球多個國家及地區,目前及日後可能日益承受地方、國家或國際上各種
政治、社會、法律、稅務、監管與環境規定不時轉變的影響。此外,政府制訂新
的政策或措施,無論是財政、稅務、監管、環境或其他影響競爭力的變動,均可
能導致額外或預計之外的運營開支和資本開支的增加,及對中信股份業務的
整體投資回報帶來風險,並可能阻延或妨礙其商業運營而導致收入與利潤受
到不利影響。
– 49 –
新會計準則的影響
香港會計師公會(「會計師公會」)不時頒布新訂及經修訂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隨著會計準則持續發展,會計師公會日後可能再頒布
新訂及經修訂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而中信股份可能需要採納新會計政策,對
中信股份的財務狀況或經營業績或會造成重大影響。
天災或自然事件、恐怖主義行為及疾病
中信股份業務或受以下事件影響:地震、颱風、熱帶氣旋、惡劣天氣、恐怖主義
行為或威嚇、高度傳染疾病爆發,而在當地、區域或全球程度上直接或間接減
少主要貨品或服務供應或減少經濟活動。倘若發生任何上述災禍,中信股份的
業務可能遭受破壞,並會對中信股份的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造成重大不利影
響。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部分
作為多元化、國際化、綜合性企業,中信面臨的ESG風險和挑戰更加複雜,對
ESG管理的要求也更高。二零二二年,公司通過完善的組織架構、健全的制度體
系、全面風險管理,自上而下推進ESG工作,實現了ESG管理的有效升級和ESG
實踐的有效推進。
ESG管理
我們出台《中信股份ESG工作指引》,明確了ESG工作原則、組織體系與管理職
責、議題管理與實踐要求、利益相關方管理、報告編制與新聞宣傳、考核與監
督等事項,實現ESG實質性議題的系統梳理與規範管理。
我們高度重視全面風險管理,「四層三道」風險治理體系穩步運行並發揮實效。
關注ESG相關風險,在投資項目風險分析報告中專門就氣候與環境風險、供應
鏈風險等出具意見。
公司嚴格遵守包括防止賄賂、勒索、欺詐及洗錢、反不正當競爭等各項法律法
規,建立有嚴密的監督執紀組織體系和制度體系,切實防範各類腐敗及不遵守
商業道德的行為。我們設有來信、來電、來訪以及電子郵件等多種信訪舉報渠
道,並制定嚴格的舉報人信息保密制度。我們每半年對員工行為守則執行情況
進行檢討,並在審計工作中加強對廉潔從業的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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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責任:
綠色發展,建設美麗中國
我們明確提出「雙碳」行動目標,深入實施「兩增一減」戰略,建立碳損益表方法
論,搭建形成碳資產管理體系,以閉環管理推動「雙碳」工作落地見效。金融子
公司積極為節能環保、清潔能源、基礎設施升級等綠色低碳相關產業提供融資
支持;創新綠色金融產品,積極參與碳交易市場建設,推出個人碳賬戶,不斷
提高綠色金融研究能力。實業子公司主動應用清潔生產技術,加快產業升級,
業務發展「綠色含金量」顯著增加。
我們積極識別、評估和管理氣候變化風險和機遇及其對運營和業務的影響,使
業務更符合可持續發展原則,加強對於氣候變化的適應力,應對迫在眉睫的氣
候變化威脅。
我們還大力發展綠色建築,選用綠色環保建築材料、利用數字智慧建築平台等
減少資源消耗及污染物排放。倡導員工「綠色辦公」,弘揚綠色低碳生活理念,
讓綠色文化深入人心。
員工責任:
人才強企,助力員工成長
我們全面推進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簽訂工作,依法維護女職工合法
權益和特殊利益。截至二零二二年末,中信股份在崗正式員工合計161,408人,
女性員工佔 39%。
我們推進薪酬資源持續向一線傾斜、關鍵崗位傾斜,穩步推進中長期激勵計
劃。不斷完善員工保險、福利計劃、工作時間與休假制度,按照香港特區政府
要求,為所有在港員工繳納強積金;按照境內所在地政府的要求,實現員工基
本社會保險全覆蓋。
我們召開首次人才工作會議,暢通103項國際國內職業資格與職稱的對應關係。
持續拓寬員工培訓渠道,組織 736名學員參加「雙碳」網上專題班,上線 1,000餘
門各類專業課程,累計12萬人次參與課程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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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投入560餘萬元對困難職工給予關心和慰問,共建女職工關愛室和媽咪小
屋27家關愛女性員工,開辦 4期職工子女暑期托管班,不斷完善青年公寓配套
服務,開展心理諮詢服務,提升員工獲得感、幸福感。
我們制定安全生產管理辦法,提升安全生產風險管理信息化水平,以實地督導
和電話會議方式對24家子公司安全生產排查情況進行督導,切實排查風險隱
患。
客戶責任:
優質高效,保障客戶權益
我們持續探索產品、服務和商業模式創新,為客戶提供優質產品與服務。中信
建設、中信海直、亞洲衛星圓滿完成崇禮太子城冰雪小鎮建設運營、應急救援
和賽事轉播等服務,助力冰雪盛會成就卓越精彩。中信銀行戰略性新興產業和
綠色信貸餘額同比大幅增長。白俄羅斯農工綜合體等「一帶一路」沿線重大工
程獲得贊譽。
我們高度重視客戶權益,加強科技應用,最大程度保護用戶隱私及數據安全,
不斷完善客戶和消費者投訴保障機制,建立快速的反饋機制,確保客戶意見得
到及時有效處理。開展常態化消費者權益保護宣傳,組織豐富的投資者教育活
動。
我們積極維護中信品牌聲譽,加強品牌宣傳,中信品牌價值和排名在「中國品
牌價值百強榜」連續四年實現「雙升」。落實品牌保護工作任務,累計督導280餘
家子公司完成整改任務,更新品牌使用正面清單。
行業責任:
精益運營,推動行業發展
我們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二零二二年成立科技創新委員會、科技專家
委員會,籌備成立中信科技協會,致力於在「卡脖子」關鍵領域實現突破。發布
十大科技創新項目,推動稀有金屬、種業科技等領域的科技攻關取得良好成
效。加快數字化智能化轉型,亮相 2022世界人工智能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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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強化供應鏈管理,研究優化集中採購管理工作,進一步嚴格供應商准入,
充分考慮供應商對環境和社會的影響,有效監督和控制供應鏈環節的潛在風
險,將可持續發展的理念融入供應商管理機制,並對準入後的合格供應商進行
全生命周期管理,引導和鼓勵供應商更好地履行社會責任。
我們最大限度保護知識產權,組織子公司對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軟
件著作權成果等知識產權進行梳理,全年發布國際標準1項、國家標準17項,獲
授權專利1,203件,其中發明專利424件。
社區責任:
回饋社會,共創幸福家園
我們將回饋社會、促進社區繁榮進步視為重要的社會責任,圍繞國家政策,主
動融入社區,在助力鄉村振興、參與公益事業、支持社區發展、開展志願服務
等多方面積極作為,為推動社會高質量發展、促進民眾共同富裕貢獻力量。
我們在雲南元陽縣和屏邊縣、重慶黔江區、西藏申扎縣等投資近 6,500萬元,圍
繞產業振興、人才振興、文化振興和生態振興,推動富民產業、特色種養殖業
發展,改善當地生產生活條件,推進幫扶區縣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全面鄉
村振興有效銜接。中信《推動消費幫扶成為共同富裕「新引擎」》案例入選全國消
費幫扶助力鄉村振興優秀典型案例。
我們一如既往地支持捐資助學、文體衛生、幫扶弱勢群體、加強社區基礎設施
建設等公益事業,並發揮行業優勢,打造了具有中信特色的公益活動。中信股
份義工隊先後組織走入社區關愛獨居老人及低收入人士、保護環境及維護香
港繁榮穩定等一系列活動。中信海直積極參與各地海上搜救和應急救援工作,
參與「瀘定縣抗震救災」、空地聯合執行靈山風景區人員救援行動等。中信澳
礦每年制定年度「社區關係及利益相關者工作計劃」,二零二二年開展邊遠地
區中文推廣培訓項目、兒童體育推廣計劃、青少年體操俱樂部等多個項目。
我們建設有包括30多個團隊的中信青年志願者組織,全系統共有志願者12,500
餘人,圍繞疫情防控、無償獻血、關愛特困家庭、低碳環保等在北京、上海、廣
東、河北、福建等20多個地區開展志願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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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管治
中信股份致力在企業管治方面達致卓越水平。董事會相信良好的企業管治常
規對增加投資者信心及保障股東權益極其重要。中信股份企業管治的詳情載
於2022年年度報告「企業管治」一節內。
中信股份於2022年期間,已應用企業管治守則所載的原則及已遵守企業管治守
則所載的所有守則條文。
於2022年,中信股份在企業管治常規方面取得進一步進展,包括:
• 使中信股份的文化與其目的、價值及戰略一致
• 完善反貪腐守則
• 制定董事薪酬政策
• 採納經修訂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及新增性別多元化可計量目標
• 更新審計與風險委員會議事規則;股東通訊政策;舉報政策
• 闡述企業管治與環境、社會及管治之間的聯繫
展望將來,我們將持續檢討管治常規以確保其貫徹執行,並根據最新監管要求
不斷作出改善。
審計與風險委員會
董事會之審計與風險委員會聯同管理層及中信股份的外聘核數師已審閱 2022
年合併財務報表及截至 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業績,並建議董事會採納。該委
員會由四名非執行董事組成,其中三名屬獨立非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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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息及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
董事議決向股東建議派發末期股息(「2022年度末期股息」)每股港幣元(2021
年:每股港幣元),連同已支付之中期股息每股港幣元(2021年:每股港
幣元)計算,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股息總額為每股港幣元(2021
年:每股港幣元)。每股港幣元之股息總額將佔中信股份截至2022年12
月31日止年度之溢利達港幣 18,938百萬元(2021年:港幣 17,629百萬元)。
建議2022年度末期股息每股港幣元,須待中信股份於2023年6月21日(星期
三)舉行之股東週年大會(「2023年股東週年大會」)上獲股東批准方可作實,並將
於2023年8月22日(星期二)派發予於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營業時間結束時名
列中信股份股東名冊內之股東。
建議之2022年度末期股息將以港幣(「港幣」)現金派發予各股東,除非股東選擇
以人民幣(「人民幣」)現金收取 2022年度末期股息。
股東有權選擇以人民幣按照2023年股東週年大會召開日(即2023年6月21日)前
五個營業日(包括2023年股東週年大會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港幣兌人民幣
平均基準匯率計算收取全部(惟非部分)2022年度末期股息。於釐定股東享有收
取建議之2022年度末期股息權利的記錄日期2023年6月30日後,中信股份預計
於實際可行情況下盡快於 2023年 7月初將股息貨幣選擇表格寄發予股東。
中信股份將於下列時段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
(i) 由2023年6月16日(星期五)至2023年6月21日(星期三)止,首尾兩天包括在
內,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以釐定有權出席2023年股東週年大會並
於會上投票之股東身份。為確保合資格出席2023年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
投票,所有股份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須於2023年6月15日(星期四)下午4
時30分前送達中信股份的股份過戶登記處,卓佳登捷時有限公司辦理過戶
登記手續,地址為香港夏慤道 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及
(ii) 由2023年6月28日(星期三)至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止,首尾兩天包括在
內,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以釐定股東享有建議之2022年度末期股
息。為確保享有收取建議的2022年度末期股息之權利,所有股份過戶文件
連同有關股票須於 2023年6月27日(星期二)下午4時30分前送達中信股份的
股份過戶登記處,卓佳登捷時有限公司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地址為香港夏
慤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 1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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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出售或贖回上市證券
於2022年2月28日(到期日),中信股份悉數贖回中期票據計劃項下500,000,000美
元之%票據。該等票據於2017年2月28日發行並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
除上述披露者外,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內中信股份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概
無購買、出售或贖回中信股份任何上市證券。
前瞻聲明
本公告載有若干涉及本集團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及業務之前瞻聲明。該等前瞻
聲明乃中信股份對未來事件之預期或信念,且涉及已知及未知風險及不明朗
因素,此等風險及不明朗因素足以令實際業績、表現或事態發展與該等聲明所
表達或暗示之情況存在重大差異。
前瞻聲明涉及固有風險及不明朗因素。敬請注意,多項因素均可令實際業績有
別於任何前瞻聲明或風險評估所暗示或預測之業績,在若干情況下,更可能存
在重大差異。
年度報告及其他資料
本公告載於中信股份之網站(網址為)及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
司之網站(網址為)。整份年度報告約於2023年4月20日分別載於
中信股份及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之網站。
承董事會命
中國中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朱鶴新
香港,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於本公告日期,中信股份執行董事為朱鶴新先生(董事長)、奚國華先生、劉正均
先生及王國權先生;中信股份非執行董事為于洋女士、張麟先生、李艺女士、
岳學鯤先生及楊小平先生;及中信股份獨立非執行董事為蕭偉強先生、徐金梧
博士、梁定邦先生、科爾先生及田川利一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