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破 产 法
商法学
第一节 破产法概述
商法学
一、破产制度与破产法
破产的概念和特征: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为满足债权人正当合理的清偿要求,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下,就债务人的总财产实行的一分配为目的的清算程序。
破产法的概念和立法模式、立法主义:程序式编篡主义、混合式编篡主义
破产法的立法目的
破产制度的财产分配规则与价值增值规则
破产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
商法学
二、 破产条件与破产案件的管辖
破产条件概述
破产原因
破产案件的管辖
商法学
第二节 破产程序法
商法学
一、 破产程序的开始
破产申请:债权人、债务人申请,但全民所有制企业债务人申请的须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破产案件的受理:审查、发布通知和公告、债券申报、
破产案件受理的效力:对破产企业涉讼案件的效力、对债务人个别任意清偿行为的效力
债权人会议
破产和解与整顿
商法学
二、 破产宣告
破产宣告的程序
破产宣告的效力
破产清算和破产程序的终结
商法学
第三节 破产实体法
商法学
一、 破产实体法中的基本制度
破产财产制度
取回权制度
破产债权制度
别除权制度
破产抵消权制度
破产费用和财团债务制度
破产追回权制度(破产宣告的溯及主义)
商法学
二、 破产犯罪及处罚
破产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破产犯罪的立法概况
破产犯罪的种类及处罚
我国破产案件中的行政处分
商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