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CO-OPERATIVEECONOMYSSCIENCE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06. 2x
金融投资
从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
回文 /张 颖
按照我国加入 WTO 时的承诺,
我国金融业将在 2006 年全面对外开
放,这对我国的金融业无疑是一个巨
大的挑战。面对这一挑战,要求混业经
营的呼声越来越高。1993年以前,中
国实行的是混业经营,商业银行是中
国证券市场创立之初的主要参与者之
一。1993年 12月《国务院关于金融体
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了具体的规定
“国有商业银行不得对非金融企业投
资”,国有商业银行“在人财物等方面
与保险业信托业和证券业脱钩,实行
分业经营”;1995 年 5月 10日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对此作了
更具体而完备的规定。现如今,面对外
资金融机构的挑战,分业经营和混业
经营究竟孰优孰劣,中国应该选择什
么样的银行经营体制呢?
一、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优点
和缺点
(一)分业之优劣。分业经营在商
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之间竖立起了一堵
不可跨越的“防火墙”,使银行通过持有企业
的股票从而结成利益共同体的可能性几乎为
零。该模式的优点主要有:1、保护储户利益,
有利于经济稳定发展。2、有利于商业银行稳
健经营。由于银行与企业在制度上被隔离,
且收益被限于获取利差,因而银行比较厌恶
风险,这表现在商业银行以稳健经营为原则,
把安全性放在第一位,一般不愿提供风险资
本。3、有利于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它强调
证券市场的流动性、规范性及信息披露机制,
在提出严格要求的同时,促进了证券市场走
向规范和成熟。4、有利于金融监管达到预期
效果。因为商业银行风险有其自身的特点和
规律,投资银行也如此,把两业分开经营、
分别管理,则可有针对性地制定有效的防
范措施。不过,从金融业发展的总体态势
来看,分业经营是一种需要政府立法推动
的“逆势”变迁。实践也未能有力证明分业
一定更安全些。
(二)混业之优劣。金融业由分而合的
根本原因是市场利益的驱动。混业经营的
制度优势主要体现在:1、能加强金融业的
竞争,有利于优胜劣汰和提高效益,促进
社会总效用的上升。2、使并购后的金融行
业拓展了规模边界,更好地发挥技术优
势,扩大同质性产品或服务的提供,实现
分支机构提供紧急支持。但目前我国的
这种银行安全网机制明显带有传统体制
的色彩,与国际惯例相比属于效率较低的
粗放型管理模式。央行应早日改变目前
的最后贷款人政策模式,在现有体制允许
的范围内借鉴国际先进经验。(1)在央行
提供救助时防止救助过度,同时注意防范
救助行动可能对货币稳定目标带来的消
极影响。(2)央行应建立科学的监测、监
控指标体系,客观、审慎地评价银行的资
产质量、流动性、偿债能力。(3)央行实施
紧急救助的条件必须有明确严格的标准,
避免银行产生对紧急救助的盲目依赖。
(五)建立中央银行监管的配套制度
——— 存款保险制度。在保护存款人利益
的同时,维护金融稳定,防止因个别银行
倒闭而造成体系性金融危机。此外,从增
加公众对金融机构的信心、保证银行有序
竞争和减少政府对问题银行的干预来看,
这项制度的建立也是很有必要的。建立
一个依附于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对独立的
保险机构。该机构独立于央行之外对投
保银行进行监督、救助,但又对央行负责,
遵守央行制定的各项金融法规、政策。该
保险机构采用基金制,由央行或财政部出
资建立。其创办方式决定了存款保险机构
资本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财政拨款;
二是发行证券;三是各参保银行定期交纳
的保费;四是各种税金及捐款;五是特别
融资,特别融资属于非常情况下的措施,
还可以在事后对所有安全渡过的银行征
款来取得资金。这样建立的我国存款保险
机构,不仅具有在受保银行破产或关闭后
保护存款人利益的职能,而且还具有监督
管理受保银行的职能。
三、加强中资商业银行对其海外分支
机构的内部监管
许多跨国银行对其在世界范围内的
分支机构都建立有独立、集中、权威的内
部监管体系。加强跨国银行的内部监管已
成为世界各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共同之
处。我国加强银行内部监管的主要措施表
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确立银行内部稽核部门的独立
性。有必要仿效英美银行,在银行董事会
下设独立的稽核部门,将稽核权统一交给
总行行使,由总行稽核部门派出稽查人
员,对各分行的业务情况进行稽核,从制
度上保证银行稽核部门的独立性。
第二,建立强势的内部审计机构。对
业务进行统一的内部审计,并且保证内部
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互沟通,并与管
理层之间保持畅通的联络渠道。
第三,银行的风险管理部门应关注所
有类型的风险。除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外,
还应关注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利率风
险、国家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等各种
风险。
第四,要求各分支机构确立统一规范
的业务规章和守则。
第五,海外分支机构与其总行之间应
建立广泛的规律性的报告制度,并且保证
报告内容的真实性。
第六,健全商业银行内部授权审批机
制,保证资产运用的安全性。
另外,还应该强化中资商业银行海外
分支机构的自律性管理,如建立独立有效
的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全面的风险控制结
构;隔离利益冲突的业务等。回
48
CO-OPERATIVEECONOMYSSCIENCE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06. 2X
金融投资
规模效益。3、可以整合利用商业银行、投
资银行、保险公司等的有限资源,形成信
息共享、损益互补机制,取得范围经济的
合成效应。4、使客户得到综合性金融服
务的便利,面对一个窗口就可以获得银行
集团内部包括存贷款、证券、保险、资产管
理、咨询、电子服务等内容在内的“一条
龙”服务。当然,若缺乏相应配套的严格
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混业经营可能会给
整个金融体制带来很大的风险。第一,利
益的引诱和竞争的压力,使商业银行短期
资金流入资本市场、投资银行进行垫头交
易、银行因收益和风险不对称而引发道德
风险等。由此带来信用链断裂的金融性
危机。第二,混业经营下形成的更大范围
的行业垄断,不仅易使金融业的不稳定因
素危及产业的安全,也容易使股市价格作
为经济指标的作用失效,对国民经济的发
展产生消极影响。第三,金融监管体系的
不健全和金融法规制度的不完善,会使撤
去“防火墙”的金融业被不完善的管理所
遗漏的星星之火燎原成全局性的风险。
二、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是推
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自 1995 年中国正式出台商业银行
法, 从法律上确定银行分业制度以来, 由
于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和金融市
场的逐步完善,目前已在政策上打破了银
行、证券、保险和基金业四业之间的资金
壁垒,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业之间的“合
作”与业务交叉有了明显进展, 为下一步
的规范的“混业”经营奠定了基础。从某
种程度上讲,中国目前的银行、证券、保险
和基金业的“合作”,是在现有投融资体制
和“分业”制度下的一种制度创新和业务
创新,也是我国商业银行在我国国民经济
市场化进程不断深化的过程中,谋求商业
银行自身发展和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必
然要求。
首先,混业经营是增强我国商业银行
竞争力的要求。与西方主要国家全能银
行的业务范围相比,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
范围局限在相当狭小的范围之内。业务
范围的局限性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
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盈利能力
的提高,并进一步影响我国商业银行竞争
力的提高。有迹象显示,金融业“分业经
营、分业监管”的格局将正式改变,而标志
性的事件就是允许商业银行成立自己的
基金公司。以前,四大国有银行尽管拥有
大量存款客户,但无法有效利用客户资源
来获得更高的利润;而与基金公司合作,
不仅要和基金公司分享自己的客户且只
能获得有限的回报。一旦商业银行拥有自
己的基金公司,客户就在体内循环,节省
了大量客户开发成本,这将有效的提高客
户对银行的价值。从目前来看,我国的商
业银行,不仅在国际金融市场上无力与西
方全能银行相抗衡,甚至在国内金融市场
上也难以应付外资银行进入而造成的竞
争压力和冲击。
其次,混业经营有助于降低我国商业
银行的风险。长期以来,我国国有商业银
行资产结构单一,信贷资产在总资产中比
例过高,证券资产与其他资产所占比例偏
小。目前,从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总资
产结构来看,信贷资产、投资与证券类资
产、其他资产的比例为 77:3:20,而且在
信贷资产中有 70%的投向了国有企业。
由于国有企业尚未完全走出困境,所以国
有商业银行的坏账率在前几年一直居高
不下。与西方主要国家的全能银行相比,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财务状况令人担
忧。
再次,混业经营有助于我国国有企业
改革。国有企业改革一直是经济改革的一
大难点。国有商业银行对国有企业的支
持,重点在于为国有企业创造良好的金融
环境和提供多方面的金融服务。全能银行
可全面参与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掌握企
业资产状况,调整结构,减少贷款损失,对
银行和企业来讲都有利。
最后,资本市场的发展要求商业银行
向全能银行转变。九十年代以来我国资本
市场发展迅猛,到 1999 年 7月中旬,上市
公司总数已突破 900 家,市值达到 2. 85
万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三
分之一左右。以直接融资为特征的资本市
场的发展,必将凭借其较高的资产收益和
便利的融资条件,与商业银行争夺金融资
源。这必将造成商业银行资金分流,减缓
信贷资产增长速度,并可能导致商业银行
获利空间趋于缩小,风险增加。因此,传统
的商业银行向全能银行的转变成为必
然。
三、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金融市场国际化
的当代中国进行制度创新,既要尊重历
史、遵循客观规律,也要面对现实、不囿于
惯例。要实现从分业制向混业制的平稳过
渡,就要根据我国国情,注意以下几个问
题:
(一)推行混业制的基本目的是实现
金融职能。面对享有国民待遇、拥有综合
经营优势的外资金融机构,中国实行分业
经营管理模式,无异于将自己置于“次国
民”待遇地位,走混业经营之路不至于使
竞争劣势被进一步强化。借WTO倒逼机
制的作用,最终是为提升中国金融模式的
基本职能,而不是为混业而混业。
(二 D 混业取向应与一系列具体金融
制度的改革相结合。一方面,中国应当尽
快建立强制性存款保险制度,以保持银行
体系的稳定性,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另一
方面,应引入国际通行的一些基本制度。
比如中国应当尽快建立强制性存款保险
制度,以保持银行体系的稳定性,保护存
款人的利益。
(三 D 混业取向需要金融监管创新相
配合。金融监管制度的创新,包括金融监
管的体系、法律、技术手段、人才队伍等。
要建立包括政府、行业和社会三个层面的
监管体系。在加强中央监管机构监管的同
时,还要加强行业内部监管。行业内部监
管主要是发挥同业公会的作用,加强行业
自律功能,使长期以来不利于提高监管成
效的重政府轻民间的做法得以改新。
如同现在人们体会到在超市购物的
便利一样,相信随着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
营的逐渐转变,无论个人还是企业,都将
逐渐体会到一个金融大超市为他们带来
的便利和实惠,而对于金融机构而言,这
种便利和实惠将为他们赢得更多的客户,
使他们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虽
然这样的转变会带来一些风险,但只要我
们监管得当,最终还是会化险为夷,使金
融业健康稳定发展,为我国国民经济地发
展创造一个良好可靠的金融环境。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