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 9 号金隅嘉华大厦 C 座 C1104 室)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
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
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12、15 层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发行股数 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34,310,000 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
的 %(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定的发行规模为准)
每股面值 人民币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37,233,977 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股份的限售安排、自
愿锁定股份、延长锁
定期限、减持意向的
承诺
1、担任发行人董事的实际控制人王京、邢修青承诺:“自发行人 A 股
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
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本人所持发
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
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以下同)。在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上述锁
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实
并及时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上述承诺期
限届满后,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
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
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邢正承诺:“自发行人 A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
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
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3、发行人股东鸿达成承诺:“自发行人 A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企业承诺,若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
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
(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以下同)。在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
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上述锁定期
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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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4、除王京、邢修青之外,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张树江、卫哲、龙旭东、孙晓蔷、谢芳承诺:“自发行人 A 股股票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人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
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
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以下同)。在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
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
长 6 个月。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
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若因
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
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5、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监事赵红婵、于才刚承诺:“自发行人 A 股股票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直
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每
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
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若因发
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
将遵守上述承诺。”
6、发行人股东天津鸿运、天津鸿祥承诺:“自发行人 A 股股票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企业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7、发行人股东共青城富视、鹰发集团、苏州冠新、泰安茂榕承诺:
“本企业通过增资或受让所取得的发行人股份,距离发行人刊登招股说
明书之日不超过 12 个月的,自发行人该次股份变动的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本企业通过增资或受让所取得的发行人股份,距离发行人刊
登招股说明书之日超过 12 个月的,自发行人该次股份变动的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自发行人 A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发行人上市之前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
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
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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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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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
明书“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及公司风险。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
份、延长锁定期限、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担任发行人董事的实际控制人王京、邢修青承诺
“自发行人 A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以下简称
‘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
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以下同)。”
“在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上述锁
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
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
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
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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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邢正承诺
“自发行人 A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三)发行人股东鸿达成承诺
“自发行人 A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以下简称
‘锁定期’),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企业承诺,若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该等股
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以下同)。”
“在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上述
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
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四)除王京、邢修青之外,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张树江、卫哲、龙旭东、孙晓蔷、谢芳承诺
“自发行人 A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下简称
‘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
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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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以下同)。”
“在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上述锁
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
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
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
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五)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监事赵红婵、于才刚承诺
“自发行人 A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
变动情况;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
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
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六)发行人股东天津鸿运、天津鸿祥承诺
“自发行人 A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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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
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七)发行人股东鹰发集团、共青城富视、苏州冠新、泰安
茂榕承诺
“本企业通过增资或受让所取得的发行人股份,距离发行人刊登招股说明书
之日不超过 12 个月的,自发行人该次股份变动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企业通过增资或受让所取得的发行人股份,距离发行人刊登招股说明书
之日超过 12 个月的,自发行人该次股份变动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自发行人 A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
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 2018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完成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对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实现的滚存利润,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新老股东按
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三、本次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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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草案)》等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的议案》,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的前提下,公司的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持续、稳
定、科学的投资回报规划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股票股利分配政策并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要求
切实履行股利分配政策,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公司现金流满
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现金分红。在有条件
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一)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监事的意见,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1)公
司年度盈利;2)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及/或任意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可
分配利润为正值;3)公司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正常生
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4)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形式累计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
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
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
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
例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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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4)公司发
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二)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
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
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的合理性。
(三)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届时公司偿债能力、业务发展情况、经营业绩等因素,以
实现股东合理回报为出发点,制订公司当年的利润分配预案,并事先征求独立董
事和监事会的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
提交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以及二分之一以上监事
同意后,并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的即为通过。公
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须在股东大会结束后 2 个月内实施
具体方案。
在符合前项规定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董事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
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需要,未作出现金分红预案的,董事会应当做出详细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此外,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
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可通过常设电话、公司网站专栏或召开论证会等
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与中小
股东就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充分讨论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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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
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
意。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
金分红具体方案,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
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的,公司可
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
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经监事会同
意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
论证和说明原因,利润分配政策变更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
决。
四、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及相关承诺
(一)公司稳定股价预案
发行人于 2018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
如下: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以下简称“启动条件”)
自本公司 A 股股票正式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和/或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后三年内首次触发启动条件之日起每隔 3 个月任一时点触发启动条件,除不可抗
力等因素所导致的股价下跌之外,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
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派发现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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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
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本公司应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并提前公告具体
实施方案。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稳定股价的措施主要有公司回购公司股票;实际控制人王京、邢正、实际控
制人邢修青控制的鸿达成、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
票等。
在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回购、股份增持、信息披露等有
关规定并且不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
按照以下(1)、(2)、(3)的顺序决定具体采取的措施:
(1)公司回购股票
在满足《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当触发股价稳定
措施的启动条件时,若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在 10 个交易日内做出实施回购股份
或不实施回购股份的决议。若公司决定回购公司股票,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方式(除在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或者对股价有重大
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不
得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情形之外)、要约方式及/或中国证监会认可
的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公司董事会将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
股份预案(应包括拟回购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或不回购股
份的理由,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董事承诺在董事会召开时就此回购
事宜投赞成票。
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10 个交易日超过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可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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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 3 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 3 日,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
及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前 10 名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
量、比例,在证券交易所网站上予以公布。持有本公司股份的鸿达成、王京、邢
正、董事、高管承诺在股东大会召开时就此回购事宜投赞成票。经股东大会决议
决定实施回购的,公司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
回购。
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不得超过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
限制的价格;公司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回购报告书公告前
30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上市公司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
之日起按照规定及时公告。上市公司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
数量超出预定回购的股份数量的,上市公司应当按照相同比例回购股东预受的股
份;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不足预定回购的股份数量的,上市公司应当全部回
购股东预受的股份。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若此项与前述单次
回购股份数量限制相冲突,则按照前述单次回购股份数量限制执行;公司用于回
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具体回
购金额结合本公司当时的股权分布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公司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 30 日内将回购实施完毕。公司回
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依法注销所回
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实际控制人王京、邢正及实际控制人邢修青控制的鸿达成增持公司股
票
在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王京、邢正、鸿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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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应在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就其增持公司 A 股股票的具体计划
(应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
司进行公告。王京、邢正、鸿达成应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
动增持。
王京、邢正、鸿达成增持公司 A 股股票的价格不得超过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
幅限制的价格。单次及/或连续十二个月增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2%;单次增持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若此项与前述单次增持股
份数量限制相冲突,按照前述单次增持股份数量限制执行。王京、邢正、鸿达成
各自应增持的股票数量,按照其持股数量占增持股东持股数量总数的比例计算,
并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王京、邢正、鸿达成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 30 日内将增持实
施完毕。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月内将不出售本次所增持的股份。
(3)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在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
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
就其增持公司 A 股股票的具体计划(应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
时间等信息)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公司全体董事(不包括独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董事(不包括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增持。
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价格不得超
过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单次增持的资金总额不低于本人上一年度
从公司领取薪酬的 20%。
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履行完毕法
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 30 日内将增持实施完毕。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月内将不出
售本次所增持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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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以上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义务及责任的规定,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
成公司新聘任的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本预案并签署相关承诺。
实际控制人王京、邢正、实际控制人邢修青控制的鸿达成、董事(不包括独
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不
得以不再作为实际控制人/股东和/或职务变更、离职等临时情形为理由而拒绝实
施股价稳定的措施。
3、回购或增持义务的解除及再次触发
在履行完毕前述回购或增持措施后的 120 个交易日内,公司、实际控制人王
京、邢正、实际控制人邢修青控制的鸿达成、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回购或增持义务自动解除。从履行完毕前述回购或增持措施后的第 121
个交易日开始,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仍低于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王京、邢正、鸿达成、董事(不包括独立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回购或增持义务将按照前述(1)、(2)、(3)的顺序自动
产生。
4、约束措施
(1)对实际控制人王京、邢正、实际控制人邢修青控制的鸿达成的约束措
施
实际控制人王京、邢正、实际控制人邢修青控制的鸿达成负有增持股票义
务。未按以上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王
京、邢正、鸿达成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王京、邢正、鸿达成仍不履行
的,每违反一次,按照各自持股数量占增持股东持股数量总数的比例,向公司合
计支付最低增持金额与实际增持股票金额(如有)的差额。
王京、邢正、鸿达成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王京、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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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鸿达成支付的分红。王京、邢正、鸿达成多次违反上述规定的,现金补偿金
额累计计算。
(2)对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措施
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增持股票义务。未按上述规定
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董事(不包括独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仍不履行,每名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向公司支付
其最低增持金额(即其上年度薪酬总额的 20%)与其实际增持股票金额(如有)
的差额。
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
减其应支付的报酬。
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履行股票增持义务的,王京、
邢正、鸿达成或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
换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二)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京、邢正、实际控制人邢修青控制的鸿达成、董事
(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上市后股价稳定措施的承诺
函》,承诺如下:“已了解并知悉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全部内容;愿意遵守
和执行《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内容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
大遗漏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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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
按届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在上述事项认定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本公司董事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制定及公告回购计划并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相关主管部门批
准或核准或备案后,启动股份回购措施。”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
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
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中介机构承诺
1、发行人保荐机构承诺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承诺如下:
“若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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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法定职责而导致东兴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东兴证券将依法先
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律师承诺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律师,承诺如下:
“本所为本项目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无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因本所未能勤勉尽责,为本项目制作、出具的申
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会计师承诺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发行的审计及验资机构,
承诺如下:
“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发行人评估机构承诺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评估机构,承诺如
下:
“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为优化投资回报机
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
强公司的持续回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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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1、加快募投项目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收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随着募集资金项目的陆续实
施,基于公司对现有产品市场扩容、替代及新产品市场开拓的综合分析,公司营
业收入与利润水平将大幅增长,募集资金将显著提高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净资产
收益率也会随之提高。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的安全存放及规范使用,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明确公司上市后建立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
的专门账户。公司在后续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将严格遵循专款专用,加强公
司、存储银行和保荐机构的三方监管,保证资金的规范、合理使用。同时,公司
将及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披露,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3、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
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现代化公司治理
结构,夯实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
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
股东权利,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决策,保障独立
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保护公司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稳定的
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4、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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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要求,在充分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及股
东回报等各个因素基础上,为明确对公司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
司章程》中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并
制定了《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未来,公司将严格执
行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实施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优化
投资回报机制。
(二)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
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鸿
合科技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出具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实际控制人填补被摊薄
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的承诺》,承诺如下:
1、实际控制人王京、邢修青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
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
“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本人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
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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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
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本人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作出承诺。”
“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并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
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
站或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依法承担对公司、股东的补偿责任。”
2、实际控制人之一邢正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
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
“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
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本人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作出承诺。”
“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并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
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
站或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依法承担对公司、股东的补偿责任。”
七、关于失信补救措施的承诺
(一)发行人关于失信补救措施的承诺
“如果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及时、
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向投资者提
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同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
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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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京、邢修青、邢正、持股 5%以
上的股东鸿达成、张树江、鹰发集团关于失信补救措施的承诺
“如果本企业/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企业/本人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企业/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
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将在获得收益的 5 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
本企业/本人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
原因;本企业/本人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审议;自未履行承诺事实发
生之日起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企业/本人在上
述期间暂不领取发行人分配的利润,且不得转让所持的发行人股份(因继承、被
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况除
外);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三)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失信补救措施的承诺
“如果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
将在获得收益的 5 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本人将及时、充分披
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本人将向投资者提
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提交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审议;自未履行承诺事实发生之日起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
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如
有);如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本人在上述期间暂不领取发行人分配利
润中归属于其个人的部分,且不得转让所持的发行人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
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况除外);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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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八、公司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
(一)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波动的风险
公司智能交互显示产品主要应用于教育信息化领域,发展前景和盈利能力与
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紧密相关。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易受到宏观经
济表现、教育产业政策、市场发展程度、人均教育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虽然
当前国家及地方政府均积极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并将教育信息化纳入了国家信
息发展整体战略,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和教育信息化建设投入不断增加,但
上述战略、政策的实现将受国家整体经济发展进程、各级政府经济实力、各地区
经济发展规划及教育基础设施的利用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
投入的波动可能会影响下游客户需求,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二)技术创新的风险
未来智能交互显示行业将深度融合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以及大数据分
析技术,在交互中实时收集和分析学生的状态变化,为学生精准推送教学内容,
辅助教职人员提升教学效果。因此,技术及产品的快速更新换代可能会对公司现
有的技术和产品造成冲击,如果公司不能建立高效、快速的产品研发体系,无法
及时根据客户需求持续进行新型产品的研发,公司的持续竞争力和盈利能力都将
受到不利影响。
(三)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
和 %,债务结构以流动负债为主,流动负债主要为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及短
期借款等。虽然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合作紧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报告期内未
发生故意拖欠供应商货款的行为,但由于经营性应付项目存在债权人数量多、分
散、难于管理的缺点,使得公司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此外,如遇银行压缩对公
司的信贷规模,则会给公司资金管理带来一定的压力,若不能通过其他融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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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资金,则可能存在资金短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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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本次发行概况 ..................................................................................................................................1
声明 ..................................................................................................................................................3
重大事项提示 ..................................................................................................................................4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减持意向的承
诺 ......................................................................................................................................................4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7
三、本次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7
四、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及相关承诺.............................................................10
五、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的承诺.................................15
六、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承诺.................................................................................17
七、关于失信补救措施的承诺 ....................................................................................................20
八、公司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22
第一节 释义 ...................................................................................................................................29
一、普通术语 ................................................................................................................................29
二、专业术语 ................................................................................................................................31
第二节 概览 ...................................................................................................................................35
一、发行人简介 ............................................................................................................................35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42
三、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42
四、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44
五、募集资金用途 ........................................................................................................................45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46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46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47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49
第四节 风险因素 ...........................................................................................................................50
一、市场风险 ................................................................................................................................50
二、经营风险 ................................................................................................................................50
三、财务风险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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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管理风险 ................................................................................................................................53
五、募投项目风险 ........................................................................................................................54
六、其他风险 ................................................................................................................................54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56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56
二、发行人的设立及改制重组情况 ............................................................................................56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59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76
五、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78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80
七、发行人的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87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97
九、发行人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的情况 .........99
十、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99
十一、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
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04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109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109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113
三、发行人的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133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134
五、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163
六、特许经营权 ..........................................................................................................................174
七、技术研究与开发情况 ..........................................................................................................174
八、境外经营情况 ......................................................................................................................181
九、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181
十、发行人名称冠有“科技”的依据 ...........................................................................................182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183
一、公司的独立经营情况 ..........................................................................................................183
二、同业竞争 ..............................................................................................................................184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85
四、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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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与程序...................................................................................213
六、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215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218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218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2232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225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一年从发行人及其关联企业领取收
入、所享受的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的情况...........................................................................226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227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230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协议及重要承诺 ...............230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230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230
第九节 公司治理 .........................................................................................................................233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33
二、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246
三、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资金占用或发行人对其提供担保情况 .......................249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 ..........................................................................................................249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250
一、财务报表 ..............................................................................................................................250
二、审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 ..................................................................................................258
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260
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262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283
六、税项、税率及享受的主要财政税收优惠政策...................................................................285
七、分部信息 ..............................................................................................................................288
八、被收购企业收购前一年利润表 ..........................................................................................288
九、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89
十、盈利预测 ..............................................................................................................................291
十一、最近一期末主要非流动资产的情况...............................................................................291
十二、最近一期末主要债项 ......................................................................................................291
十三、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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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简要现金流量情况 ..........................................................................................................295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重要承诺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295
十六、主要财务指标 ..................................................................................................................296
十七、发行人设立时及报告期内资产评估情况.......................................................................297
十八、发行人设立后历次验资情况 ..........................................................................................299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99
一、财务状况分析 ......................................................................................................................299
二、盈利能力分析 ......................................................................................................................326
三、现金流量分析 ......................................................................................................................357
四、重大资本性支出分析 ..........................................................................................................362
五、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及期后事项...........................................................................363
六、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未来趋势分析...................................................................................363
七、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365
八、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365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301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371
二、公司未来三年发展目标 ......................................................................................................371
三、具体业务发展计划 ..............................................................................................................372
四、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373
五、实施上述计划可能将面临的主要困难 ..............................................................................374
六、实现上述发展计划拟采用的方式、方法或途径 ..............................................................374
七、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375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376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376
二、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法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377
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为...................................................................377
四、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意见...................................................................377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379
六、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79
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382
八、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392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395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8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395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395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395
四、发行人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398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399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情况...............................................................................399
二、重要合同 ..............................................................................................................................399
三、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407
四、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407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408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419
附件:商标、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软件著作权 ..................................................421
一、商标 ......................................................................................................................................421
二、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427
三、软件著作权 ..........................................................................................................................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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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一、普通术语
鸿合科技、公
司、股份公司、
本公司、发行人
指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鸿合科技有限整体变更设立
鸿合科技有限、
有限公司 指 鸿合科技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前身
鸿合窗景 指 北京鸿合窗景科技有限公司,鸿合科技有限的曾用名
鸿达成 指 鸿达成有限公司(Hongfu Victory Company Limited),注册地为中
国香港,发行人的股东
鸿福成 指 鸿福成有限公司(Hongfuchen Co., Limited),注册地为中国香港,
发行人股东鸿达成的股东
天津鸿运 指 鸿运(天津)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发行人的股东
天津鸿祥 指 鸿祥(天津)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发行人的股东
共青城富视 指 共青城富视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的股东
鹰发集团 指 Eagle Group Business Limited,注册地为英属维尔京群岛,发行人
的股东
嘉御基金 II 指 Vision Knight Capital(China)Fund II, .,注册地为英属维尔京
群岛,发行人股东鹰发集团的股东
苏州冠新 指 苏州冠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人的股东
泰安茂榕 指 泰安市茂榕高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的股
东
鸿合创新 指 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鸿合创想 指 北京鸿合创想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鸿合嘉华 指 北京鸿合嘉华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鸿合智能 指 北京鸿合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鸿合爱学 指 北京鸿合爱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目击者 指 深圳市目击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鸿合创新的全资子公司
鸿程香港 指 鸿程科技有限公司(Hitevision Tech Company Limited),鸿合创新
的全资子公司
新线香港 指 新线国际技术有限公司(Newline International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鸿程香港的全资子公司
新线美国 指 新线互动公司(Newline Interactive Inc.),新线香港的控股子公司
鸿程亚太 指 鸿程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Hitevision Tech Asia Pacific Co., Ltd.),鸿程香港的全资子公司
鸿程欧洲 指 鸿程科技西班牙公司(Hitevision Tech Europe, .),鸿程香港的
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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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鸿程印度 指 鸿程科技(印度)有限公司( Hitevision Tech India Private Limited),鸿程香港的控股子公司
鸿合盛视 指 北京鸿合盛视数字媒体技术有限公司(注销于 2016 年 11 月 14
日),发行人曾经的关联方
鸿合视讯 指 北京鸿合视讯科技有限公司(注销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发行人
曾经的关联方
鸿裕投资 指 北京鸿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注销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
发行人曾经的关联方
鸿合香港 指 鸿合科技(香港)有限公司(Hitevision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发行人关联方,正在注销中
鸿合亚太 指 鸿合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鸿合香港曾经的控股子公司,已于2017 年 4 月 28 日注销
晧明有限 指 晧明有限公司(Bright Hope Inc Limited),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
司,正在注销中
鸿合世纪 指 北京鸿合世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已于 2010 年 6 月 30 日注销,注
销前股东为邢正、邢修青、王京、张树江
合肥合纵 指 合肥合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曾持股的企业
日立 指 Hitachi, Ltd,是位于日本的跨国电机及电子公司,主要生产制造家
用电器、电脑产品、半导体、产业机械等产品
NEC 指 NEC Corporation,是位于日本的跨国信息技术公司,为商业企
业、通信服务以及政府提供信息技术(IT)和网络产品
昆山伟视 指 昆山伟视光学有限公司,为中国台湾知名制造投影机制造厂商中
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SMART 指
SMART Technologies ULC,是位于加拿大的教学智能交互显示类
产品提供商,提供教育领域多项产品及软件,是电子白板的发明
者。
Promethean 指
Promethean World Ltd,是位于英国的全球领先的互动教学解决方
案软件及硬件供应商。2015 年,Promethean 被香港交易所上市公
司 NetDragon Websoft Holdings Ltd.收购,成为其全资子公司
视源股份 指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41。主要从事
液晶显示主控板卡、智能交互平板、移动智能终端等电子类产品
的设计、研发和销售
创显科教 指 广州创显科教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提供教育行业智慧教学云平
台、智能教学终端产品、智慧教育应用服务方案等产品及服务
长虹教育 指
四川长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提供软件、硬件以及资金、服务四方面的教育信息化
解决方案和产品
创维光电 指
创维光电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为创维集团旗下控股公司。主
要从事研发和制造智能交互平板、VR 教育一体机、交互教育应用
软件等智能教育显示产品及其配套软件
深圳酉金 指 深圳市酉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王京之妻弟凌岱崴任
执行董事、总经理并持股 50%的公司
酉金一号 指 深圳市酉金一号资本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深圳酉金持股%、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公司
VKC Cayman II
Ltd. 指 Vision Knight Capital Cayman II Ltd.,董事卫哲控制的公司
VKC (China) GP
II Ltd. 指 Vision Knight Capital (China) GP II Ltd.,董事卫哲间接控制的公司
VKC GP 指 Vision Knight Capital General Partners Ltd.,董事卫哲间接控制的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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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KC GP II 指 Vision Knight Capital General Partners II Ltd.,董事卫哲间接控制的
公司
VKC Fund I 指 Vision Knight Capital(China) Fund I, .,董事卫哲间接控制的公司
VKC Fund II 指 Vision Knight Capital(China) Fund II, .,董事卫哲间接控制的公
司
宁波通容 指 宁波通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合纵股权交易对方
奇扬网科 指 AWIND Inc.奇扬网科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中国台湾的无线投屏器
产品提供商
嘉华大厦 指 北京金隅嘉华大厦
嬴华广场 指 上海赢华国际广场
黄埔大厦 指 南京黄埔大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海淀工商局 指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 指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
京国枫 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
天职国际 指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资产评估
机构、沃克森 指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现行章程
《公司章程(草
案)》 指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将
适用的章程
本次发行 指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报告期、最近三
年 指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专业术语
智能交互平板 指
通过触控技术对显示在显示平板(LCD、LED、PDP)上的内容
进行操控和实现人机交互操作的一体化设备,主要应用于教育、
会议等行业
电子交互白板 指
可以与电脑进行信息通讯,将电子白板连接到计算机,并利用投
影机将计算机上的内容投影到电子白板屏幕上,在专门的应用程
序的支持下,可以构造一个大屏幕、交互式的协作会议或教学环
境
IWB 指 交互显示产品(Interactive Whiteboard),包括电子交互白板和智
能交互平板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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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机交互 指 人与计算机之间使用某种对话语言,以一定的交互方式,为完成
确定任务的人与计算机之间的信息交换过程
视频展台 指
通过摄像机以光电转换技术为基础,将实物、文稿、图片、过程
等信息转换为图像信号输出在投影机、监视器等显示设备上展示
出来的一种演示设备
红外触控技术 指 利用水平和垂直方向上的红外线矩阵来检测并定位用户的触摸
电容触控技术 指 利用手指接近电容触控面板时所产生电容变化的触控技术
算法 指 一系列解决问题的清晰指令,用系统的方法描述解决问题的策略
机制
帧率 指 每秒显示帧数
多通道信息融合 指 综合使用人的多种交互功能方式,以并行和协作的方式完成来自
多个交互通道的信息的融合
4K 智能跟踪摄像
机 指
采用 4K 高像素镜头和成像部件、内置全自动跟踪技术的定制摄
像机
ISP 指 Image Signal Processor,图像信号处理器
结构件 指 具有一定形状结构,并能够承受载荷的作用的构件
液晶面板 指 液晶显示面板(Liquid Crystal Display)的简称,主要起到显示作
用,为液晶模组重要组成部分
录播产品 指
可以把现场摄录的视频、音频、电子设备的图像信号(包含电
脑、视频展台等)进行整合同步录制,生成标准化的流媒体文
件,用来对外直播、存储、后期编辑、点播
电子书包 指 以便携式平板电脑为载体,通过将操作系统、应用软件、资源等
预装入平板电脑形成的产品。
电子班牌 指 部署在学校教室门口,用于显示学校发布的数字信息、学生刷卡
考勤、触摸查询信息的交互显示设备。
NFC 指
近距离无线通讯技术(Near Field Communication),是一种非接触
式识别和互联技术,可以在移动设备、消费类电子产品、PC 和智
能控件工具间进行近距离无线通信
OPS 指 开放式可插拔电脑模块,指一种经过整体布局的具有标准化接口
的微型电脑,具有便于安装、使用和维护的特点
智能视听解决方
案 指
综合运用文字、图像、音频、视频等信息交流和处理技术,为客
户智能会议、监控控制、指挥调度、展览展示等多媒体可视化场
所的建设提供视讯系统集成方案设计、项目协调管理、软件开
发、设备安装调试、用户培训及设备维护等服务
背光模组 指 液晶显示器的关键零组件之一。功能在于供应充足的亮度与分布
均匀的光源,使其能正常显示影像
液晶模组 指 液晶显示模组(LCD Module)的简称,是指将液晶面板、控制芯
片、背光模组等器件装配在一起的组件
板卡 指
一种印制电路板,制作时带有插芯,可以插入计算机的主电路板
(主板)的插槽中,用来控制硬件的运行,比如显示器、采集卡
等设备,安装驱动程序后,即可实现相应的硬件功能
液晶显示主控板
卡 指
液晶显示产品的核心部件之一,承载着显示驱动、信号处理、控
制电路、电源管理、系统菜单、核心应用等重要功能
智能交互黑板 指 将传统的手写黑板和智能交互平板相结合的智能黑板,在功能上
涵盖了触控互动、多媒体教学和粉笔书写
T-con 板 指 逻辑板,将主板送来的 LVDS 数字信号在逻辑板时序控制并转换
出液晶屏玻璃基板所需的行列驱动数字信号,驱动液晶屏显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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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
像
主板 指 构成复杂电子系统例如电子计算机的中心或者主电路板
电容屏 指 利用人体的导电感应进行工作的四层复合玻璃屏
BOM 指 物料清单(Bill of Material),指产品所需零部件明细表及其结构
SAP 指 企业管理解决方案(System Applications and Products),是 SAP 公
司推出的企业管理系统软件产品
ODM 指
原始设计制造商(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结构、外观工艺
均由生产商自主开发,由客户选择下单后进行生产,产品以客户
的品牌进行销售
OEM 指
原始设备制造商(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生产商完全
按照客户的设计和功能品质要求进行生产,产品以客户的品牌进
行销售
JDM 指 联合设计制造(Joint Design Manufacture),客户和工厂之间共同
设计开发,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定义产品,并提供完整解决方案
PCBA 指 集成印刷电路板(Printed Circuit Board Assembly),即组装好元件
的电路板
GPU 指 图形处理器(Graphics Processing Unit),又称显示核心、视觉处
理器、显示芯片,是进行图像运算工作的微处理器
I/O 指 输入(input)/输出(output)端口
MQTT 指
消息队列遥测传输(Message Queuing Telemetry Transport),由
IBM 开发的即时通讯协议,该协议支持所有平台,几乎可以把所
有联网物品和外部连接起来,被用来当做传感器和制动器的通信
协议
CNC 指 Computer numerical control,计算机数字控制机床
CCD 指 Charge-coupled Device,电荷耦合元件
COG 邦定机 指 将 IC 芯片精确定位于 LCD 玻璃之上并进行绑定的装置
FOG 邦定机 指 将 IC 芯片精确定位于薄膜之上并进行绑定的装置
UV 指 Ultraviolet,紫外光
EMI 指 Electromagnetic Interference,电磁干扰
EMC 指 Electromagnetic Cell,抗电磁干扰室
AGV 指 Automated Guided Vehicle,自动导引运输车
CB Report 指 Scheme of the IECEE for Mutual Recognition of Test Certificates for Electrical Equipment,CB 电工产品测试证书互认体系
PSB 指 Productivity and Standard Board of Singapore,新加坡强制安全认证
TUV Argentina S 指 Technischer Überwachungs-Verein Argentina 阿根廷技术监督协会认
证
CE marking
(Class-B) 指 European Conformity marking (Class-B) ,欧共体 B 类安全认证
CCC (China) 指 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EAC (Russia) 指 EurAsia Certification(Russia),俄罗斯强制性产品认证
S-TUV (Japan) 指 S-Technischer Überwachungs-Verein,日本电气安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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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
光学全贴合技术 指
以光学胶将面板与触摸屏以无缝隙的方式完全黏贴在一起,相较
于简单的以双面胶将触摸屏与显示屏的四边固定的框贴来说,可
以提供更好的体验效果
触控模组 指 以红外矩阵技术通过发射与接收原理实现触控功能的模组半成品
超短焦激光投影
机 指
投射比小于 的激光投影机,相比传统投影机,激光光源在光
源寿命、稳定性方面性能优越,用户总体拥有成本低
鸿合 i 学 指 鸿合 i 学智慧教室教育平台
可乐数学 指 “可乐数学”数学教学课件库
鸿合 π 指 鸿合 PIE(鸿合 π)交互式教学软件
本招股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
是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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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
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itevision Co., Ltd.
法定代表人:王京
注册资本:102,923,977 元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0 年 5 月 28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7 年 11 月 9 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 9 号 C 座 C1104 室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交互显示产品及智能视听解决方案的设计、研发、生产
与销售,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多媒体电子产品文字、图像、音频、视频等信息
交流和处理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在光电显示和成像、触控、信息传输和处理、电
子电路、人机交互、云计算和大数据、智能视听解决方案等软硬件技术领域积累
了丰富的成果和经验,形成了以智能交互平板、电子交互白板、投影机、视频展
台等智能交互显示产品为基础,以智能视听解决方案为拓展和延伸的多媒体电子
产品业务线,是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
公司产品主要面向中小学校和高校、幼教、培训机构等教育市场进行销售,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6
同时向办公、会议会展、传媒等商用市场拓展。由于我国政府在教育经费方面持
续加大投入,全球教育信息化浪潮席卷,公司掌握行业领先技术且品牌知名度逐
渐提升等多重因素推动,发行人报告期内业绩持续增长,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分别
为 184, 万元、272, 万元和 36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分别为 5, 万元、6, 万元和 2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5, 万元、13, 万元和 21, 万
元。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聚焦于主业,“创新驱动、合力前行”,植根中国教育信
息化,服务全国亿万学生,坚持“自有技术、自有品牌、自主制造、服务教育”的
发展思路。
自有技术方面:公司掌握了智能交互显示行业的关键性技术,技术水平在行
业内处于领先地位,主要包括红外和电容触控控制技术、笔式人机交互技术、手
势识别交互技术、网络教学资源智能推荐技术、学生注意力分析技术(眼球跟踪
技术)、学习知识图谱分析技术等。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专利 318 项,软件著作权 156 项。公司“笔式人
机交互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获得 2015 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公司先后参
与了“大幅面高分辨触控设备”、“自然人机交互工具与应用验证”等国家重点研发
计划课题,并参与起草了教育部《交互式电子白板教学功能》、《交互式电子白板
教学资源通用文件格式》等行业标准。
自有品牌方面: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品牌策略,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分别拥
有 Hitevision 和 Newline 两个自主品牌。根据 FutureSource 和 IDC 统计数据显
示,2015 年至 2017 年,公司的 IWB 产品(电子交互白板和智能交互平板)销量
在全球市场所占份额连续三年位列第一;公司的电子交互白板销量在全球市场所
占份额连续三年位列第一;2017 年度公司自主品牌激光投影机销量在国内传统激
光投影机市场所占份额位列第一。
自主制造方面:公司率先在国内研发并自主生产视频展台、电子交互白板和
大尺寸商用智能交互平板,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产业经验和工艺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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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公司在深圳拥有全球领先的智能交互显示产品研发生产基地,贯通了技术研
发、工艺设计、生产制造、质量检测等环节,使技术研发和工艺设计衔接更紧
密、针对性更强,对客户需求的反馈和响应速度更快,对产品质量稳定性、一致
性的控制更好,同时产品的生产和交货安排更有保证。
服务教育方面:公司以教育公平化作为企业使命,专注于教育信息化的企业
定位,以教育信息化促进教育公平化,是我国教育公平化战略的参与者、实施者
和践行者,是国家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等战略部
署的坚定拥护者和积极参与者。未来,公司将继续深耕教育行业,以人工智能、
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分析、手写识别等多项技术引领,努力让每个孩子享有
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三)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技术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创新驱动技术引领的发展战略。公司设立北京、深圳、保定和
台湾新竹四个研发中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拥有研发人员 567 名。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取得专利共计 318 项,其中发明专利
17 项、实用新型专利 129 项、外观专利 172 项,同时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共
156 项,形成了完整的研发体系,具有较为坚实的技术基础和技术储备。在持续
的研发过程中,公司掌握了关于智能交互显示的关键性技术,技术水平在行业内
处于领先地位。
(1)信息捕获与感知技术
经过多年研发,公司在信息捕获与感知技术方面积累了较为深厚的经验,在
红外触控技术和电容触控技术方面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
公司于 2007 年推出了全球首款单点操作的红外电子白板,并在此基础上,
持续进行技术升级,创新性地提出红外扇面扫描技术,提高了交互反馈速度和输
入精度,并根据该技术取得了 30 余项专利。目前红外触控技术已成为行业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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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技术方向,未来公司在实现该技术高精度、高帧率、粗细识别、轻薄性等方面
将进一步突破,继续引领行业技术发展。
传统电容触控技术主要集中在小尺寸技术和产品上,在大尺寸(超过 55
寸)产品上一直存在着同时实现大幅面和高精度的关键难题。发行人提出了多层
电容电路敷设技术,可支持 100 寸白板的极细铅笔尖的自然书写,解决了难以同
时实现大幅面和高精度的关键难题。目前该项行业领先的技术已成为发行人承担
的国家首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大幅面高分辨触控设备”中的代表性成果。
(2)复杂内容理解和智能交互技术
智能交互显示产品对复杂内容的理解,一直存在结构形态的多变和符号切分
的模糊等难题,在教育行业中,由于学科符号的多样,板书书写的自由多变,故
复杂内容的理解具有重要的教育应用价值。公司利用知觉分割理论来指导结构理
解算法的设计,同时针对触控交互设备输入信息的非精确性、复杂度高等特点,
提出了多通道信息融合的处理方式,将人类感知及决策机理和数据分析、概率统
计方法相结合,解决了交互显示过程中图形识别、数学公式识别、化学公式识别
等关键难题。
针对书写、编辑等核心交互任务,公司设计实现了多语言笔迹书写技术、手
绘对象智能操纵技术、手势识别技术等一系列智能交互技术。其中多语言笔迹书
写技术针对藏、维、蒙等少数民族语言书写特点,对各民族书写笔触进行物理建
模,采用业界领先的轨迹计算方式,实现了具有多民族文字书写特征的笔锋技
术,已广泛应用到新疆、西藏、内蒙古等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领域。
(3)基于机器视觉的智能分析技术
公司于 2014 年起,运用机器视觉技术,研发针对教室场景的自动识别技
术。通过真实场景的影像数据,运用人体头肩模型等技术,自动提取教师的视觉
特征,并实时识别和分析教师的位置和动作。基于此技术,公司于 2015 年在行
业内率先推出了鸿合鹰眼——4K UHD 智能跟踪摄像机,配合公司的录播主机,
形成完整的自动跟踪的录播系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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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数据智能分析与推荐技术
为支撑智能交互显示产品的应用和用户服务,公司搭建了面向用户的数据云
平台系统,并在服务用户的过程中逐步积累了大量的使用数据。以此为基础,公
司大力发展大数据智能分析和推荐技术,推荐生成用户的个性化界面,满足用户
不断提升的个性化使用需求,促使大数据技术进一步赋能教育,提升教学、学习
和教育管理的效率。
2、创新优势
在核心技术的支撑下,公司具备持续推出创新型产品的能力,多年来在硬件
和软件方面不断创新,推出了一系列引领市场的产品。
(1)产品创新
2000 年,公司率先推出自主创新的视频展台产品,通过掌握 ISP 芯片解码与
传输技术,提高了视频画面传输效率,并利用国内生产成本优势,短期内实现了
对国外产品的进口替代并形成了较大的市场优势。
2005 年,公司准确判断国家教育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在短焦投影技术成熟和
成本下降的背景下,结合自主研发的触控技术,抓住市场机遇在国内率先推出国
产电子交互白板,成功打破了国外品牌在国内对此类产品的垄断。
2014 年,公司将原有投影机的灯泡光源升级为纯激光光源,推出了超宽屏纯
激光光源超短焦投影机。该款产品大大提高了投影机光源寿命,降低了用户长期
使用成本,且激光光源画面更为清晰,色彩更为饱满。
2015 年,公司成功研发推出了大尺寸商用智能交互平板,通过集成为一体的
大尺寸触控屏幕、双摄像头、高品质音箱设备以及无线传屏等功能,为客户快速
召集的工作会议、远程视频会议以及跨部门协作提供了智能、高效的解决方案。
(2)教学软件创新
长期以来,交互式教学软件一直将教师的工作流程和课堂活动作为产品设计
的出发点。随着教师对信息化教学理念理解的不断深入,对信息化教学应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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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不断提高,交互式教学软件也在不断地进行产品创新。
2006 年,公司推出了第一代交互式教学软件。该款软件重点提供了书写模
块、设备控制模块等,应用了笔锋模拟技术、几何图形识别技术等,为老师提供
了便捷的交互显示产品应用途径。
2009 年,公司推出了第二代交互式教学软件——多学科软件。该款软件重点
提供了多个学科的教学工具,应用了软件平台开发技术,包括数学、化学、物
理、语文、英语等多个开发模块,主要解决了不同学科老师对学科工具的需求问
题。
2012 年,公司推出了第三代交互式教学软件——备授课软件。该款软件重点
提供了备课阶段、授课阶段所能用到的工具、资源、课件等,应用了复杂内容理
解技术,主要解决了老师高质量、高效率地备课、授课问题,辅助老师完成实际
的教学流程。
2015 年,公司推出了“互联网+教育”的应用平台——鸿合 i 学。该款软件依托
于智能交互硬件产品,建立基于互联网的云端服务模式,为用户提供“大屏-小屏”
以及“屏-云”的全方位服务。
2018 年,公司推出了第四代交互式教学软件——鸿合 π。该款软件结合公司
的交互硬件产品,利用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技术,通过多屏互动、分组竞
赛、多窗口交互应用等功能,支持教师科学设置教学流程、组织互动课堂,实现
教学数据的记录分析、作业的自动批改、课堂的深度互动,帮助提升教师的教学
效率与学生的学习成绩。
3、市场优势
(1)品牌优势
发行人在发展过程中始终坚持自有品牌为主的竞争策略,公司国内自有品牌
HiteVision 产品销售范围遍布全国各个省、市、自治区。同时,公司积极发展海
外业务,面向海外的自有品牌 Newline 在美国、欧洲等地区的教育和商用市场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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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增长迅速,积累了良好的客户基础与口碑。报告期内,公司自有品牌的 IWB 产
品销量在全球市场所占份额连续三年位列第一。
(2)渠道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根据行业特点,确定了以经销模式为主、直销模式为辅
的销售模式,已在全国范围内设置了 12 个销售大区,32 家分公司和办事处,并
在美国、西班牙、印度、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设立了境外分支机
构。公司通过各地的销售业务团队发展经销商,已与超过 4000 家经销商建立了
良好的合作关系,销售网点覆盖全国各级市县。庞大的销售网络有力支持了产品
的推广、销售及售后技术支持与服务,带来了良好的用户基础和体验。
(3)服务优势
公司拥有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建立了超过百人的培训讲师队伍以及客户服
务团队,可及时为全国各地的客户提供售前产品宣传、售中产品调试和使用培
训、以及售后服务等。通过提供培训和服务扩大与用户接触范围,公司可以更有
效地获取用户产品信息,更直接了解用户的需求与痛点,并及时为客户提供更适
合的产品和服务。
4、产研一体化优势
公司坚持自主研发和自主生产的产研一体化布局,一方面可以及时响应市场
需求,快速将研发成果转化为产品投放市场,另一方面可以在生产过程中持续进
行工艺改进。
(1)工艺制造优势
公司主要产品为大尺寸智能交互平板,有别于一般显示器和小尺寸交互平
板,该类产品需要较为特殊的工艺技术和产线布局。为此公司对产品工业设计、
生产流程、质量控制等方面均设立了较为严格的体系和措施。公司投资建设了专
用的洁净生产车间,确保产品制造阶段的工艺实现、环境保证和效率提升。公司
即将建成并投产使用的超大尺寸光学显示产品的全贴合产线在产能和质量方面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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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于行业领先地位,该工艺解决了智能交互平板的液晶面板和玻璃面板间因存在
间隙而产生的显示点和触控点分离,以及光学折射和雾气等问题,提高了显示画
面的清晰度,提升了用户触控体验。
(2)工业设计优势
工业设计是一种将策略性解决问题的过程应用于产品外观、系统操作、材料
应用、制作工艺及用户体验的多方位设计活动。
在发行人产研一体化的组织结构中,工业设计是关键性领域之一。公司建立
了由业内资深和国际化设计师组成的团队,将设计与先进制造工艺、生产流程密
切融合。在智能交互平板设计方案中,公司引入了屏幕全贴合设计、轻薄化设计
等设计理念,实现产品技术和设计协同进步的目的。
5、教育资源优势
为保证客户更好地使用智能交互显示产品,发行人高度关注教育资源的开
发,整合优质教育资源,打造教育资源云平台,为广大师生提供一站式教育资源
云服务。公司教育资源类别完整,包括数字教材、教学资料、专题课程、试题库
等 4 大板块;形式多样,拥有教案、课件、音视频、拓展等多类教学素材;覆盖
范围广,涵盖小学、初中、高中全学段全学科教学需求;活跃用户多,使用用户
已超过 53 万户,下载次数超过 亿次。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发行人无控股股东。王京先生直接持有鸿合科技 %的股份;邢修青先生
持有鸿达成 %的股份,鸿达成直接持有发行人 %的股份;邢正先生直
接持有 %的股份。王京先生担任董事长,邢修青先生担任董事,且与邢正先
生为兄弟关系。邢修青先生、王京先生、邢正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三人合计控制
鸿合科技 %的股份,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三、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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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职国际审计,公司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
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流动资产 170, 99, 71,
非流动资产 13, 12, 11,
资产总计 183, 111, 83,
流动负债 105, 72, 61,
负债合计 109, 75, 63,
股东权益合计 74, 36, 20,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361, 272, 184,
营业利润 23, 8, 5,
利润总额 23, 8, 6,
净利润 20, 6, 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20, 6, 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21, 13, 5,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 -1,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 -9, 12,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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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 16, 8,
(四)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流动比率(倍)
速动比率(倍)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
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 % %
财务指标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存货周转率(次)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6, 11, 7,
利息保障倍数(倍)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0, 6, 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万元) 21, 13, 5,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四、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每股面值:人民币 元
(三)发行股数: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34,310,000 股,不低于发
行后总股本的 %
(四)发行价格:【】
(五)发行方式:本次发行拟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符合条件的
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采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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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然人、法人
及其他投资者
(七)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额
1 研发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24, 24,
2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6, 6,
3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8, 8,
4 补充流动资金 77, 77,
合计 116, 115,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
资金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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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6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每股面值:人民币 元
(三)发行股数及其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
过 34,310,000 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定的发行
规模为准)
(四)每股发行价:【】元/股(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
间,并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和市场情况确定每股发行价,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
方式)
(五)市盈率:【】倍(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年
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六)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按照【】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按照【】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八)市净率:【】倍(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九)发行方式:本次发行拟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符合条件的
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采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十)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然人、法人
及其他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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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十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十三)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十四)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万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
【】、律师费用【】、用于本次上市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上市相关手续费用
等【】。
(十五)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京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 9 号金隅嘉华大厦 C 座 C1104 室
联系电话:010-62968869
传真:010-62968116
联系人:孙晓蔷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12、15 层
联系电话:010-66555196
传真:010-66555103
保荐代表人:徐飞、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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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协办人:张伟
项目组成员:王健、唐希光、孙宜轩、曹磊、张冠林、李铁楠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利国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联系电话:010-88004488
传真:010-66090016
经办律师:胡刚、曹亚娟
(四)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法定代表人:邱靖之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
联系电话:010-88827314
传真:010-88018737
经办注册会计师:周百鸣、莫伟、袁刚
(五)资产评估机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
法定代表人:徐伟建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楼 19 层 21 层 2109
联系电话:010-52596085
传真:010-8801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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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注册评估师:王爱萍、胡启中
(六)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联系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七)申请上市的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联系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2083104
(八)收款银行:中国银行北京金融中心支行
户名: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22056023692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上述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
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询价推介时间:【】年【】月【】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年【】月【】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期:【】年【】月【】日
网上网下缴款日期:【】年【】月【】日
股票上市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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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
应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风险类别、重要性原则或可能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市场风险
(一)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波动的风险
公司智能交互显示产品主要应用于教育信息化领域,发展前景和盈利能力与
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紧密相关。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易受到宏观经
济表现、教育产业政策、市场发展程度、人均教育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虽然
当前国家及地方政府均积极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并将教育信息化纳入了国家信
息发展整体战略,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和教育信息化建设投入不断增加,但
上述战略、政策的实现将受国家整体经济发展进程、各级政府经济实力、各地区
经济发展规划及教育基础设施的利用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
投入的波动可能会影响下游客户需求,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我国教育经费支出的持续增长以及教育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升级,智能交
互显示产品的市场需求增长迅速,而行业竞争也随之加剧,传统显示设备生产企
业逐渐意识到智能交互显示的发展潜力和旺盛需求,正逐步推出自己的产品,加
大该领域的竞争。在这样的竞争环境中,如果本公司未能在技术、规模、管理、
营销等方面持续占据优势,将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
二、经营风险
(一)技术创新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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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智能交互显示行业将深度融合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以及大数据分
析技术,在交互中实时收集和分析学生的状态变化,为学生精准推送教学内容,
辅助教职人员提升教学效果。因此,技术及产品的快速更新换代可能会对公司现
有的技术和产品造成冲击,如果公司不能建立高效、快速的产品研发体系,无法
及时根据客户需求持续进行新型产品的研发,公司的持续竞争力和盈利能力都将
受到不利影响。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由液晶面板、背光材料、电阻电容等电子元器件、触控件、
结构件等材料构成,其中大尺寸液晶面板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高。大尺寸液
晶面板供应商较少,且大部分为境外企业,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快速上涨,且公
司产品价格不能随之及时调整,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三)加工模式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交互显示产品除采用自主生产模式外,还采用委托加工
和 JDM(联合设计制造)模式制造。尽管公司在对委托加工厂商和 JDM 供应商
的选择、流程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与主要合作厂商签订保密
条款,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其供货及时性、产品质量也一直较为稳
定,但在未来的生产经营中,如果公司的相关管理措施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未能得
到切实有效执行,或合作厂商的产品质量、交货及时性、价格等发生较大不利变
化,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四)境外经营风险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公司境外营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
例分别为 %、%和 %,主要来源于北美、欧洲和亚太等地区。公司
在境外开展业务和设立机构需要遵守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如果未来我国
与上述国家或地区的双边关系发生变化,产生贸易摩擦;或在上述国家或地区发
生政治动荡、军事冲突等突发性事件;或上述国家或地区的外商投资政策发生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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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变化,都将对本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盈利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一)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
和 %,债务结构以流动负债为主,流动负债主要为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及短
期借款等。虽然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合作紧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报告期内未
发生故意拖欠供应商货款的行为,但由于经营性应付项目存在债权人数量多、分
散、难于管理的缺点,使得公司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此外,如遇银行压缩对公
司的信贷规模,则会给公司资金管理带来一定的压力,若不能通过其他融资方式
获得资金,则可能存在资金短缺的风险。
(二)存货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存货金额持续增长。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38, 万元、43, 万元和
63, 万元,占同期期末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和
%。如果智能交互显示行业出现技术革新或客户需求转变,公司部分存货可
能难以继续销售,需对存货补充计提跌价准备,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
响。
(三)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海外销售收入增长速度较快,公司以外币结算的业务占比逐
步提高。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 万元、
万元和-1, 万元。未来,如果人民币汇率大幅波动,公司将面临一定
的汇率波动风险。
(四)应收账款风险
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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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15, 万元和 26,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
%和 %。如果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公司应收账款产生坏账的可能性将增加,从而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
响。
(五)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鸿合创新、鸿合智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
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
通知》(国发[2011]4 号)及《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本公司、本公司子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 17%税率征收增
值税后,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享受即征即退政策。若国家、地方的
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其他原因导致公司不再符合税收优惠的认定条
件,均将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四、管理风险
(一)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带来的管理风险
公司近年来发展状况良好,营业收入由 2015 年的 184, 万元增长到
2017 年的 361, 万元。生产经营规模的快速扩张,在资源整合、市场开拓、
技术开发等方面对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公司已在生产流程、
质量控制、安全生产、销售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等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
理和控制体系,但因为发行人主营业务覆盖面较广,子公司数量较多,如果未来
公司不能有效实施上述管理制度或对这些子公司实施有效的管理,将对公司生产
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技术人才梯队,并通过良
好的薪酬体系与激励机制吸引了一批稳定的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但由于国内智
能交互显示行业对人才需求旺盛,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对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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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争夺,由此带来各类人才的流失可能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三)内部控制风险
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控制制
度,保证了经营管理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并实现了风险的有效控制。随着公司业
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的财务管理、资金调配、人员管理等工作会日益复杂,
对内部控制的要求会越来越高。如果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无法满足业务需要,或
相关制度无法得到良好执行,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募投项目风险
(一)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研发中心系统建设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
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出现工期延
误、实际投资总额超过投资概算、产业化研发效果未达预期等情形,将会影响项
目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预期收益。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存在一定的实施风险。
(二)本次首发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资金实力将有所增强,能够满
足现有经营业务和发展规划的资金需求,并将有力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长
期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可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但鉴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在此期间股东回报主要还是通过现
有业务实现。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若公司现有业务暂未获得相
应幅度的增长,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面临下降的
风险。
六、其他风险
(一)不可抗力产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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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包括自然灾害、金融危机在内的突发性不可抗力事
件会对本公司的资产、人员以及供应商或客户造成损害,并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正
常生产经营,从而可能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二)重大诉讼或仲裁风险
公司虽然目前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但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产品瑕疵、产品
交付和提供服务的延迟、违约及其他原因可能将导致被客户或其他第三方投诉甚
至诉讼、仲裁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或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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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itevision Co., Ltd.
注册资本 102,923,977 元
法定代表人 王京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10 年 5 月 28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7 年 11 月 9 日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 9 号 C 座 C1104 室
邮政编码 100085
电话 010-62968869
传真 010-62968116
互联网网址
电子信箱 dongban@
负责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负责人 孙晓蔷
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负责人电话 010-62968869
二、发行人的设立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发行人以鸿合科技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设立。
2017 年 9 月 7 日,鸿合科技有限召开董事会,决定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限公司,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26 日,鸿合科技有限全体股东鸿达成、王京、邢正、张树江、
鹰发集团、共青城富视、天津鸿运、赵红婵、天津鸿祥作为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
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鸿合科技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议案。发
起人以鸿合科技有限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329,873, 元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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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折为股本 1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其余
229,873, 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7 年 11 月 9 日,天职国际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7]18718 号),
确认截至 2017 年 11 月 9 日,鸿合科技已收到各发起人缴纳的注册资本(股本)
合计 10,000 万元整,全体股东以净资产出资。
2017 年 11 月 9 日,发行人在海淀工商局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
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8556883208U 的《营业执照》。
2017 年 11 月 27 日,发行人就前述整体变更事宜取得了北京市海淀区商务委
员会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编号:京海外资备 201701355)。
(二)发起人
发行人的发起人为鸿合科技有限的全体股东,即鸿达成、王京、邢正、张树
江、鹰发集团、共青城富视、天津鸿运、赵红婵、天津鸿祥。公司设立时,各发
起人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姓名 出资额(元)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鸿达成 24,107,529 24,107,529
2 王京 19,578,077 19,578,077
3 邢正 18,888,643 18,888,643
4 张树江 16,784,997 16,784,997
5 鹰发集团 9,999,999 9,999,999
6 共青城富视 4,940,000 4,940,000
7 天津鸿运 3,564,750 3,564,750
8 赵红婵 1,423,055 1,423,055
9 天津鸿祥 712,950 712,950
合计 100,000,000 100,000,000
(三)在改制设立发行人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
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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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持股 5%以上的主要发起人为鸿达成、
王京、邢正、张树江及鹰发集团。公司改制设立前,鸿达成、王京、邢正、张树
江及鹰发集团的主要资产为鸿合科技有限的股权。
公司改制设立前,王京、张树江主要在鸿合科技有限从事经营管理工作;鸿
达成、邢正及鹰发集团除持有发行人股权外,未从事其他业务。
发行人由鸿合科技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
有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成立时承继了鸿合科技有限的全部资产和业务,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为智能交互显示产品及智能视听解决方案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拥有的资
产主要包括从事上述业务所必需的货币资金、存货、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专
利技术、商标等完整的资产体系。
(五)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
程,以及原企业和发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发行人由鸿合科技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改制前后业务流程没有发生重大变
化。
(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
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公司持股 5%以上的主要发起人为鸿达成、王京、邢正、张树江及鹰发集
团。鸿达成的控股股东邢修青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并担任公司董事;王京
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并担任公司董事长;邢正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
一;张树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鹰发集团提名卫哲先生担任公司董事。
股份公司成立以来,与主要发起人鸿达成控股股东邢修青、王京、邢正及张
树江存在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同时向发行人提供担保。发行人自设立以来,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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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面向市场经营,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体系以及经营
所需的各项资产和资质,在经营方面,不存在依赖发起人股东的情形。
(七)发行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发行人由鸿合科技有限整体变更设立,鸿合科技有限的资产、业务和债权债
务全部由发行人承继。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主要资产的产权已变更
至股份公司名下,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问题。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发行人及其前身股本形成与股权演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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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鸿合窗景科技有限公司(2010年5月成
立,注册资本1,200万元)
2011年6月,股东苏磊将5%股权转让给邢正、王
京、张树江、赵红婵
2014年4月,注册资本增至5,000万元
2014年12月,股东邢正将%股权转让给鸿达成
2016年12月,股东邢正、王京、张树江、赵红婵分
别将%股权、%股权、%股权、%股
权转让给天津鸿运
2017年2月,股东邢正、王京、张树江、赵红婵分
别将%股权、%股权、%股权、%股
权转让给天津鸿祥
2017年5月,新股东
共青城富视对鸿合有限增资,注册资本增至
5,万元
鸿合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4月由鸿合窗景更
名为鸿合有限)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
2017年9月,股东鸿达成将10%股权转让给鹰发集团
2017年11月,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注册
资本为1亿元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万元)
2017年12月,新股东苏州冠新、泰安茂榕对股份公
司增资,注册资本增至10,万元
1、2010 年 5 月,鸿合窗景设立
公司成立时名称为“北京鸿合窗景科技有限公司”,由自然人邢正、王京、张
树江、苏磊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 1,200 万元。
2010 年 5 月 25 日,北京恒诚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
告》(恒诚永信验字[2010]第 082 号),审验确认截至 2010 年 5 月 24 日,鸿合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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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已收到全体股东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500 万元,全体
股东以货币出资,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 %。
2010 年 5 月 28 日,海淀工商局向鸿合窗景核发了注册号为 110108012905223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鸿合窗景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邢正,住所为北京市海
淀区上地三街 9 号 C 座 C1104 室。
鸿合窗景成立时的股东及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邢正
王京
张树江
苏磊
合计 1,
2、2011 年 6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暨缴足出资
2011 年 5 月 12 日,鸿合窗景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吸收赵红婵成为
公司的新股东,同意原股东苏磊将其所持有公司的全部注册资本 60 万元人民币
(其中实缴注册资本额 25 万元,未缴注册资本额 35 万元)转让给邢正、赵红
婵、王京、张树江。
2011 年 5 月 12 日,苏磊与赵红婵、邢正、王京、张树江签订了《股东出资
转让协议书》,具体转让明细如下:
转让方
转让实缴
货币出资
额(万
元)
转让未缴
货币出资
权(万
元)
受让方
转让持股
比例
(%)
转让价款
(万元)
转让价格
(元/注册
资本)
邢正
赵红婵
王京
苏磊
张树江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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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转让时鸿合窗景设立时间较短,且前期存在亏损,苏磊有意退出,且其
认缴的注册资本尚未缴足,经各方协商一致后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为无偿转让。
本次股权转让后,邢正、王京、张树江、赵红婵分别缴足了所认缴的全部注
册资本。2011 年 6 月 14 日,北京恒诚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验
资报告》(恒诚永信验字[2011]第 127 号),审验确认截至 2011 年 6 月 14 日,鸿合
窗景股东本次出资连同首次出资,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0 万元,全体
股东以货币出资。
2011 年 6 月 17 日,鸿合窗景在海淀工商局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
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鸿合窗景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邢正
王京
张树江
赵红婵
合计 1, 1,
3、2014 年 4 月,第一次增资暨公司名称变更
2014 年 4 月 9 日,鸿合窗景召开股东会,同意变更公司名称为鸿合科技有限
公司,同时新增 3,800 万元注册资本至 5,000 万元,增资价格为 1 元/注册资本,
其中邢正新增认缴出资额 2, 万元,王京新增认缴出资额 万元,张树
江新增认缴出资额 万元,赵红婵新增认缴出资额 万元。
2014 年 4 月 16 日,鸿合科技有限在海淀工商局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2014 年 11 月 14 日至 27 日,邢正、王京、张树江、赵红婵分别缴足了新增
出资。2014 年 11 月 28 日,北京隆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
告》(隆盛验字[2014])第 A005 号),审验确认截至 2014 年 11 月 27 日,鸿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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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有限已收到邢正、王京、张树江和赵红婵缴纳的新增认缴出资额合计人民币
3,800 万元,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已全部缴足,全体股东以货币出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鸿合科技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邢正 2, 2,
王京 1, 1,
张树江
赵红婵
合计 5, 5,
4、2014 年 12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暨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
2014 年 11 月 24 日,鸿合科技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并通过决议,同意股东邢
正将其所持鸿合科技有限货币出资 1,794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作
价 3,328 万元转让给鸿达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邢修青控股的公司,邢正与邢
修青为兄弟关系)。同日,股东邢正与鸿达成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邢
正已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并已缴纳所得税。
2014 年 11 月 24 日,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鸿合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拟进行股权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编号:中和谊评报字[2014]11099
号),以 2014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鸿合科技有限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5, 万元。考虑到评估基准日后(2014 年 11 月 27 日),鸿合科技有限的股东
已缴足新增的货币出资 3800 万元,因此,本次股权转让,按照上述股东全部权
益评估值与新增 3800 万元货币出资之和作为参考进行定价。
2014 年 11 月 28 日,鸿达成、王京、邢正、张树江及赵红婵签订了《鸿合科
技有限公司合资合同》。
2014 年 12 月 8 日,鸿合科技有限收到北京市海淀区商务委员会出具的《关
于鸿合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并购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的批复》(海商审字[2014]986
号),同意原股东邢正将其所持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鸿达成,同意公司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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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中外合资企业。
2014 年 12 月 17 日,鸿合科技有限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发放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台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京字[2014]20272 号)。
2014 年 12 月 23 日,鸿合科技有限在海淀工商局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鸿合科技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鸿达成 1, 1,
王京 1, 1,
邢正 1, 1,
张树江
赵红婵
合计 5, 5,
5、2016 年 12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12 月 20 日,鸿合科技有限召开董事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增加天津鸿
运为公司新股东,天津鸿运系鸿合科技有限的员工持股平台。同日,邢正、王
京、张树江、赵红婵与天津鸿运分别签订了《鸿合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转让协
议书》,具体转让明细如下:
转让方 转让出资额
(万元)
转让持股比
例(%) 受让方
转让价款
(万元)
转让价格(元/
注册资本)
邢正
王京
张树江
赵红婵
鸿运(天津)企业
管理咨询中心(有
限合伙)
合计 - 1,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系以公司 2016 年 11 月末净资产为参考,经协商一致确
定。转让方邢正、王京、张树江、赵红婵已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并已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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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2 月 27 日,鸿合科技有限在海淀工商局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2017 年 1 月 11 日,鸿合科技有限取得了北京市海淀区商务委员会出具的外
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编号:京海外资备 201700036),此变更事项完成备
案。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鸿合科技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鸿达成 1, 1,
王京 1, 1,
邢正 1, 1,
张树江
天津鸿运
赵红婵
合计 5, 5,
6、2017 年 2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1 月 18 日,鸿合科技有限召开董事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增加天津鸿
祥为公司新股东,天津鸿祥亦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2017 年 2 月 13 日,邢正、王京、张树江、赵红婵分别与天津鸿祥签订了
《鸿合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转让协议书》,具体转让明细如下:
转让方 转让出资额
(万元)
转让持股比
例(%) 受让方
转让价款
(万元)
转让价格(元/
注册资本)
邢正
王京
张树江
赵红婵
鸿祥(天
津)企业管
理咨询中心
(有限合
伙)
合计 -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系以公司 2016 年 11 月末净资产为参考,经协商一致确
定。转让方邢正、王京、张树江、赵红婵已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并已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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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2 月 14 日,鸿合科技有限在海淀工商局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2017 年 2 月 21 日,鸿合科技有限取得了北京市海淀区商务委员会出具的外
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编号:京海外资备 201700180),此变更事项完成备
案。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鸿合科技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鸿达成 1, 1,
王京 1, 1,
邢正
张树江
天津鸿运
赵红婵
天津鸿祥
合计 5, 5,
7、2017 年 5 月,第二次增资
2017 年 5 月 10 日,共青城富视与鸿合科技有限及其股东鸿达成、王京、邢
正、张树江、天津鸿运、赵红婵、天津鸿祥签订了《增资合同书》,共青城富视
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各方协商确定共青城富视以
元 /注册资本的价格,向鸿合科技有限增资人民币 12,350 万元,其中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投入,余下 12, 万元记入资本公积金,以取得
公司 %的股权。共青城富视投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万元,
即注册资本由 5,000 万元增至 5, 万元。
2017 年 5 月 22 日,鸿合科技有限召开董事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共青城富视
增资事宜。
2017 年 5 月 27 日,鸿合科技有限在海淀工商局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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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6 月 12 日,鸿合科技有限取得了北京市海淀区商务委员会出具的外
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编号:京海外资备 201700642),此变更事项备案完
成。
2017 年 8 月 30 日,天职国际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7]16626 号),
审验确认截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鸿合科技有限已收到共青城富视出资 12,350 万
元,全体股东以货币出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鸿合科技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鸿达成 1, 1,
王京 1, 1,
邢正
张树江
共青城富视
天津鸿运
赵红婵
天津鸿祥
合计 5, 5,
8、2017 年 9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7 月 28 日,鸿合科技有限、鸿达成、王京、邢正、张树江、共青城
富视、天津鸿运、赵红婵、天津鸿祥与鹰发集团签订了《鸿合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协议》与《鸿合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协议》,协商约定鸿达成所持鸿合科技有
限货币出资的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鹰发集团,交易对价为 4,500 万美元。
鹰发集团为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成立的境外投资主体。转让方鸿达成已收到全部转
让价款并已缴纳所得税。
2017 年 9 月 3 日,鸿合科技有限召开董事会并通过决议,同意本次股权转
让。
2017 年 9 月 12 日,鸿合科技有限在北京市工商行政局管理局海淀分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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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更新的营业执照。
2017 年 9 月 14 日,鸿合科技有限取得了北京市海淀区商务委员会出具的外
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编号:京海外资备 201701044),此变更事项备案完
成。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鸿合科技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鸿达成 1, 1,
王京 1, 1,
邢正
张树江
鹰发集团
共青城富视
天津鸿运
赵红婵
天津鸿祥
合计 5, 5,
9、2017 年 11 月,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2017 年 9 月 7 日,鸿合科技有限召开董事会,决定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限公司,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26 日,鸿合科技有限全体股东鸿达成、王京、邢正、张树江、
鹰发集团、共青城富视、天津鸿运、赵红婵、天津鸿祥作为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
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鸿合科技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议案。发
起人以鸿合科技有限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329,873, 元为
依据,折为股本 1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其余
229,873, 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7 年 11 月 9 日,天职国际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7]18718 号),
确认截至 2017 年 11 月 9 日,鸿合科技已收到各发起人缴纳的注册资本(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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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0,000 万元整,全体股东以净资产出资。
2017 年 11 月 9 日,发行人在海淀工商局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
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8556883208U 的《营业执照》。
2017 年 11 月 27 日,发行人就前述整体变更事宜取得了北京市海淀区商务委
员会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编号:京海外资备 201701355)。股
份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发起人名称/姓名 出资额(元)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鸿达成 24,107,529 24,107,529
王京 19,578,077 19,578,077
邢正 18,888,643 18,888,643
张树江 16,784,997 16,784,997
鹰发集团 9,999,999 9,999,999
共青城富视 4,940,000 4,940,000
天津鸿运 3,564,750 3,564,750
赵红婵 1,423,055 1,423,055
天津鸿祥 712,950 712,950
合计 100,000,000 100,000,000
10、2017 年 12 月,第三次增资
2017 年 12 月 11 日,鸿合科技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决
议,同意增加苏州冠新、泰安茂榕为发行人新股东。苏州冠新、泰安茂榕均为已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同日,苏州冠新、泰安茂榕与鸿达
成、王京、邢正、张树江、鹰发集团、共青城富视、天津鸿运、赵红婵、天津鸿
祥以及发行人签订了《增资合同》,约定苏州冠新与泰安茂榕以 元/股的价
格分别认购发行人新增股份 万股、 万股,合计认购资金 10,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发行人注册资本由 10,000 万元增至 10, 万元,发行
人总股份由 10,000 万股增至 10, 万股。
2017 年 12 月 20 日,天职国际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7]19732
号),审验确认截至 2017 年 12 月 13 日,发行人已收到苏州冠新出资 6,500 万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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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泰安茂榕出资 3,500 万元,全体股东以货币出资。
2017 年 12 月 20 日,鸿合科技在海淀工商局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
取了更新的营业执照。
2017 年 12 月 29 日,鸿合科技取得了北京市海淀区商务委员会出具的外商投
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编号:京海外资备 201701492),此变更事项备案完成。
本次增资完成后,鸿合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鸿达成 24,107,529 24,107,529
王京 19,578,077 19,578,077
邢正 18,888,643 18,888,643
张树江 16,784,997 16,784,997
鹰发集团 9,999,999 9,999,999
共青城富视 4,940,000 4,940,000
天津鸿运 3,564,750 3,564,750
苏州冠新 1,900,585 1,900,585
赵红婵 1,423,055 1,423,055
泰安茂榕 1,023,392 1,023,392
天津鸿祥 712,950 712,950
合计 102,923,977 102,923,977
(二)发行人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关联方相关的业务和资产进行重组整合,以避免同业竞
争、减少关联交易、优化公司治理、确保规范运作。报告期初至今,发行人资产
重组的情况如下:
时间 重组事项 收购价格 作价依据 是否同一控制
2015 年 收购目击者 100%股权 1, 万元 净资产 否
2016 年 收购新线美国 90%股权 美元 净资产 是
2017 年 收购鸿合智能 100%股权 5, 万元 评估值 是
2017 年 收购鸿合爱学 89%股权 万元 注册资本
及评估值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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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购目击者
(1)目击者的基本情况
目击者系由骆劲松、贝莱特集成电路(福州)有限公司、张树江于 2008 年 9
月设立的公司。此次重组前目击者的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1,000 万
元,张树江持股 100%,重组前无实际经营,主要资产为研发办公用房。
(2)本次收购的具体方案和内容
2014 年 12 月 9 日,鸿合创新召开董事会,决定收购目击者 100%股权。
2014 年 12 月 11 日,张树江作为转让方与受让方鸿合创新签订《股权转让协
议》,张树江将其持有目击者的 1,000 万元货币出资额(100%股权)以 1,
万元转让给鸿合创新,作价依据为目击者截至 2014 年 11 月 30 日的净资产。
2015 年 11 月 20 日,目击者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2015 年 12 月 28 日,转让方张树江收到全部转让价款。转让方张树江已缴纳
所得税。
2017 年 7 月 11 日,沃克森出具《深圳市目击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追溯评估其
股权转让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17]第 0854 号),以
2014 年 11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目击者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1, 万
元,此次转让定价公允、合理。
2、收购新线美国
(1)新线美国的基本情况
新线美国系由鸿合香港于 2012 年 7 月设立的公司。设立以来,新线美国主要
从事智能交互显示产品在北美地区的销售。此次重组前新线美国授权股本为
25,000 股,面值为 美元/股,其中鸿合香港、Jon Christian Bradford、Kejian
Wang 分别持股 22,500 股、1,250 股、1,250 股,持股比例分别为 9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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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2
(2)本次收购的具体方案和内容
2016年3月31日,新线美国召开董事会,同意鸿合香港将新线美国90%的股权
以1美元的转让价款转让给新线香港,作价依据为新线美国截至2015年9月30日的
净资产-144,694美元(德克萨斯州Alex Tong审计)。同日,鸿合香港与新线香港签
订《Purchase and Sale Agreement》(股权转让协议)。新线香港为发行人子公司。
2016年7月11日,转让方鸿合香港已收到全部转让价款。
2017年8月23日,新线美国取得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的《企
业境外投资证书》(编号:境外投资证第N4403201700290号),鸿合创新通过鸿程
香港、新线香港收购新线美国,新线美国的经营范围为无线手写板、电子交互白
板、视频展示台、智能交互平板、显示器、计算机、软件等销售。
3、收购鸿合智能
(1)鸿合智能的基本情况
鸿合智能系由鸿合世纪(已于 2010 年 6 月注销)与香港美歌工程(中国)有
限公司于 2000 年 6 月设立的公司。设立以来,鸿合智能主要从事智能视听解决方
案业务。此次重组前鸿合智能的注册资本为 2,1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2,100 万元,
股东及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数(股) 出资比例(%)
邢修青 5,250,000
邢正 4,969,125
王京 3,953,775
张树江 3,389,715
鸿裕投资 3,150,000
赵红婵 287,385
合计 2, 21,000,000
(2)本次收购的具体方案和内容
2017 年 5 月 11 日,鸿合科技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受让邢修青、邢正、王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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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张树江、鸿裕投资、赵红婵在鸿合智能所占全部股权。
2017 年 5 月 12 日,鸿合智能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股东邢修青、邢正、王
京、张树江、鸿裕投资、赵红婵所持全部股权转让给鸿合科技有限。2017 年 5 月
12 日、13 日,股东邢修青、邢正、王京、张树江、鸿裕投资、赵红婵与鸿合科技
有限分别签署了《股东出资转让协议书》与《补充协议》。具体转让明细如下:
转让方 出资额(万
元)
转让持股比例
(%) 受让方
转让价款(万
元)
转让价格(元/注
册资本)
邢修青 1,
邢正 1,
王京 1,
张树江
鸿裕投资
赵红婵
鸿合科
技有限
合计 2, - 5,
此次转让的作价依据为以 2017 年 1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鸿合智能的股东
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5, 万元(《北京鸿合智能系统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涉及的北
京鸿合智能系统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17]第
0545 号))。
2017 年 5 月 12 日,鸿合智能在海淀工商局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
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2017 年 7 月 28 日,转让方邢修青、邢正、王京、张树江、鸿裕投资、赵红
婵已收到全部转让价款。转让方邢修青、邢正、王京、张树江、鸿裕投资、赵红
婵已缴纳所得税。
4、收购鸿合爱学
(1)鸿合爱学基本情况
鸿合爱学系由王京、邢正、张树江、赵红婵于 2016 年 9 月设立的公司。设立
以来,鸿合爱学主要从事软件的开发与销售等。此次重组前鸿合爱学的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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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2,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500 万元,股东及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邢正 1,
王京
张树江
赵红婵
合计 2,
(2)本次收购的具体方案和内容
2017 年 5 月 24 日,鸿合科技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收购鸿合爱学的部分股
权。
2017 年 7 月 5 日,鸿合爱学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股权转让事项。同日,王
京、邢正、张树江、赵红婵分别与鸿合科技有限签订《股东出资转让协议书》,
王京与孙佳骏、骆国程分别签订《股权出资转让协议书》。2017 年 7 月 6 日,邢
正、王京、张树江、赵红婵与鸿合科技有限、孙佳骏、骆国程签订《补充协
议》。具体转让明细如下:
转让方
转让实缴
出资额
(万元)
转让未缴
出资额
(万元)
转让持股
比例
(%)
受让方 转让价款
(万元)
转让价格
(元/注册
资本)
邢正
王京
张树江
赵红婵
鸿合科技有
限
- 孙佳骏
王京
- 骆国程
合计 1, - -
此次转让的作价依据为注册资本及以 2017 年 1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鸿合
爱学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 万元(《北京鸿合爱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涉及的北京鸿合爱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沃克
森评报字[2017]第 053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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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7 月 24 日,鸿合爱学在海淀工商局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
了新的营业执照。2017 年 7 月 28 日,转让方邢正、王京、张树江、赵红婵已收
到全部转让价款。
5、资产重组对发行人业务及经营业绩的影响
发行人的上述重组行为有利于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对公司
业务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发行人报告期内所收购的新线美国、鸿合智能、鸿
合爱学自报告期期初即与发行人为同一控制且其业务与发行人重组前的业务具有
相关性,发行人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发行人最近 3 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适用意见—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3 号》(以下简称《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3 号》)
的相关规定。收购新线美国、鸿合智能、鸿合爱学对发行人业务及经营业绩的影
响如下:
(1)收购新线美国对发行人业务及经营业绩的影响
发行人收购新线美国前一年(即 2015 年),收购各方财务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新线美国 鸿合科技有限 新线美国占鸿合科技
有限相应指标比值
资产总额 17,992, 829,849, %
营业收入 16,441, 1,847,172, %
利润总额 -8,666, 71,067, %
上述收购事项中,被重组方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或利润
总额均未达到或超过重组前发行人相应项目的 20%,发行人首次申报时间符合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3 号》中对于发行人在重组后运行期间的相关规定。
(2)收购鸿合智能、鸿合爱学对发行人业务及经营业绩的影响
发行人提交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前一个会计年度(即 2017 年)进行了两次
重组行为(2017 年发行人直接收购了鸿合智能 100%股权、鸿合爱学 89%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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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收购鸿合智能、鸿合爱学前一年(即 2016 年),收购各方财务状况如
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鸿合智能 鸿合爱学 鸿合智能与鸿
合爱学合计数
鸿合科技有限
被收购方
合计数占
鸿合科技
有限相应
指标比值
资产总额 201,486, 4,944, 206,430, 914,882, %
营业收入 330,166, 330,166, 2,391,451, %
利润总额 20,357, -55, 20,301, 69,399, %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3 号》的相关规定,发行人收购鸿合智能、
鸿合爱学前一年被收购方资产总额、利润总额合计数均超过重组前发行人相应项
目的 20%,但不超过 50%,发行人本次申报财务报表审计基准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3 号》的规定。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一)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共进行了六次验资,具体情况如下:
1、2010 年 5 月,鸿合窗景设立首次缴纳出资
2010 年 5 月 25 日,北京恒诚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
告》(恒诚永信验字[2010]第 082 号),审验确认截至 2010 年 5 月 24 日,鸿合窗
景已收到全体股东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500 万元,全体
股东以货币出资,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 %。
2、2011 年 6 月,鸿合窗景设立缴纳第二期出资
2011 年 6 月 14 日,北京恒诚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
告》(恒诚永信验字[2011]第 127 号),审验确认截至 2011 年 6 月 14 日,鸿合窗景
股东本次出资连同首次出资,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0 万元,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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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万元人民币已全部到位,全体股东以货币出资。
3、2014 年 11 月,鸿合科技有限第一次增资
2014 年 11 月 28 日,北京隆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隆盛验字[2014])第 A005 号),审验确认截至 2014 年 11 月 27 日,鸿合科技有
限已收到邢正、王京、张树江和赵红婵缴纳的新增认缴出资额合计人民币 3,800
万元,鸿合科技有限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
民币 5,000 万元,全体股东以货币出资。
4、2017 年 8 月,鸿合科技有限第二次增资
2017 年 8 月 30 日,天职国际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7]16626 号),
审验确认截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鸿合科技有限已收到共青城富视缴纳的新增注
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万元,鸿合科技有限变更后的累计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 5,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5, 万元,全体股东以
货币出资。
5、2017 年 11 月,鸿合科技有限整体变更为鸿合科技
2017 年 11 月 9 日,天职国际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7]18718 号),
确认截至 2017 年 11 月 9 日,鸿合科技已收到各发起人缴纳的注册资本(股本)
合计 10,000 万元整,全体股东以净资产出资。
6、2017 年 12 月,鸿合股份第一次增资
2017 年 12 月 20 日,天职国际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7]19732
号),审验确认截至 2017 年 12 月 13 日,发行人已收到苏州冠新出资 6,500 万元
以认购公司 1,900,585 股股份,已收到泰安茂榕出资 3,500 万元以认购公司
1,023,392 股股份,全体股东以货币出资,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股本)为
10, 万元。
(二)设立时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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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窗景成立时,全体股东均以现金出资;在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中,鸿合
窗景、鸿合科技有限的股东也均以现金出资。鸿合科技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时,全体发起人以鸿合科技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投入,余数计入资本公积。
五、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邢
修
青
鸿福成
鹰
发
集
团
鸿
达
成
王
京
邢
正
张
树
江
赵
红
婵
天
津
鸿
运
天
津
鸿
祥
鸿 合 科 技
% % % %% %
鸿合创想 鸿合嘉华 鸿合创新 鸿合智能 鸿合爱学
% % % % %
目击者
%
鸿程香港
新线香港 鸿程亚太 鸿程欧洲 鸿程印度
新线美国
%
% % % %
Vision
Knight
Capital
(China)
GP II ,.
Vision Knight Capital(China)
Fund II ,.
有限合
伙人
%
%
苏
州
冠
新
泰
安
茂
榕
%%% %
%
% %
%
刘秀
铭等
50位
合伙
人
%
战丽
娜等
50位
合伙
人
%
寇凤
英等
26位
自然
人股
东
%
苏州
冠亚
投资
管理
有限
公司
%
刘美
珍等
5位
自然
人股
东
%
珠海茂榕
时泽投资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
共
青
城
富
视
%
富汇创
新创业
投资管
理有限
公司
邱
晓
华
曾
军
孙
晓
蔷
%%%%
李建宏等12位
自然人股东
%
祝
进
%
注 1:鸿达成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邢修青控股的公司;
注 2:天津鸿运、天津鸿祥为发行人境内员工持股平台,鸿达成的股东鸿福成为发行人
境外员工持股平台。
(二)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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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
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总经理
办公室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股东大会
监事会
董事会
董事会
办公室
财务部
人力
资源部
区域
管理部
市场
推广部
集成事
业本部
信息中心
审计及
风控部
教育BG 商用BG 海外BG
深圳研发
生产基地
董事会
秘书
教育TO C
事业本部
注:BG 为事业群的简称。
(三)发行人内部组织机构职能及运行情况
部门 职责
董事会办公室 1)三会的组织与召开;2)信息披露;3)投资者关系管理;4)并购重组、融
资等资本运作事宜。
审计及风控部 1)建立并完善内部审计程序;2)拟定并执行内部审计计划;3)根据审计委
员会的安排,负责审计委员会提案的资料收集、编制工作。
总经理办公室
1)协助总经理处理日常事务;2)负责组织实施总经理办公会;3)负责公司
级别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发布,印鉴证照管理,公司档案的管理;4)法务管
理;5)综合管理、行政事务。
财务部
1)建立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财务核算体系、财务监控体系及对应的财务管理
制度与细则;2)组织并编制财务预算、会计核算、成本管理;3)管理公司资
金,做好资金筹集、供应和使用管理工作;4)组织进行财务分析。
人力资源部
1)根据公司战略,编制人力资源发展规划;2)负责公司招聘工作,建立和完
善员工培训与开发体系;3)制定和完善公司薪酬以及绩效考核制度,保证公
司战略的实现;4)负责公司员工关系管理,包括劳动关系、员工活动等。
区域管理部 1)监督指导各大区的工作,以保证销售任务的达成;2)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
情况,协助各大区调整销售策略。
市场推广部
1)根据公司年度市场策略进行市场推广活动的策划并执行;2)联系协调公司
内各个部门以及分公司、对外合作伙伴等配合市场推广活动;3)进行市场信
息的收集和整理以及分析工作,提出合适的市场推广创意。
信息中心 1)制定并实施公司信息化战略;2)制定并实施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3)制
定并实施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教育 BG 1)根据公司年度战略目标制定教育 BG 年度销售计划;2)负责教育 BG 产品
的研发及完善;3)制定并实施教育 BG 的销售政策;4)组织实施市场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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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销售目标。
商用 BG
1)根据公司年度战略目标制定商用 BG 年度销售计划;2)负责商用 BG 产品
的研发及完善;3)制定并实施商用 BG 的销售政策;4)组织实施市场推广,
完成销售目标。
海外 BG 1)根据公司年度战略目标制定外海 BG 年度销售计划;2)制定并实施外销产
品的销售政策;3)组织实施市场推广,完成销售目标。
深圳研发生产
基地
1)负责产品硬件和固件的研发;2)负责公司原材料采购以及供应链管理;
3)根据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书,按时完成产品的生产任务; 4)负责建立和
实施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 5)负责售后服务。
集成事业本部
1)根据公司年度战略目标制定年度销售计划;2)负责集成方案研发、方案审
核创新,新产品、新行业的推广;3)监控各项目实施质量、进度、售后服务
的满意度及数据收集;4)供应商管理,价格成本把控,数据统计分析。
教育 TO C 事业
本部
通过提供优质的教学应用和资源服务学校、老师、学生和家长,提高师生教学
效率和学校老师的教学管理效率。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参股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
基本情况如下:
(一)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08 年 7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8,000 万元
实收资本 8,000 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
产经营地 深圳市坪山新区龙田街道青兰一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 王京
股东构成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营业务
智能交互平板、电子交互白板、视频展台、录播产品等的研发、生产
与销售;自有品牌投影机、电子书包、电子班牌等的研发、采购与销
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鸿合创新下辖 11 家分公司,分别为北京分公司、
成都分公司、上海分公司、西安分公司、宁夏分公司、福州分公司、重庆分公
司、大连分公司、天津分公司、青岛分公司、山西分公司。
鸿合创新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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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 118,
净资产 14,
项目 2017 年度
净利润 16,
(二)北京鸿合嘉华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1 月 14 日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0 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
产经营地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 11 号 1 号楼一层 103、105 室
法定代表人 王京
股东构成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营业务 NEC 投影机销售业务
鸿合嘉华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15,
净资产 4,
项目 2017 年度
净利润 1,
(三)北京鸿合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0 年 6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2,100 万元
实收资本 2,100 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
产经营地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 11 号-1 至 4 层整栋 1 幢二层西 207 室
法定代表人 张树江
股东构成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营业务 智能视听解决方案业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鸿合智能下辖 4 家分公司,分别为保定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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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
鸿合智能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24,
净资产 3,
项目 2017 年度
净利润 2,
(四)北京鸿合创想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 年 9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0 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
产经营地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 11 号-1 至 4 层整栋 1 幢四层西 405 室
法定代表人 王京
股东构成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营业务 软件的开发与销售等
鸿合创想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项目 2017 年度
净利润
(五)北京鸿合爱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 9 月 2 日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 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 11 号-1 至 4 层整栋 1 幢四层西 403 室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83
产经营地
法定代表人 王京
股东构成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孙佳骏 %
骆国程 %
主营业务 软件的开发与销售等
鸿合爱学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项目 2017 年度
净利润
(六)深圳市目击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8 年 9 月 5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
产经营地
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与科园路交汇处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第 4 栋 B 单
元 10 层 1001 号
法定代表人 王京
股东构成 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主营业务 无实际经营,主要为持有自用办公房产
目击者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3,
净资产
项目 2017 年度
净利润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84
(七)鸿程科技有限公司( Hitevision Tech Company
Limited)
成立时间 2014 年 12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1 万港币
实收资本 1 万港币
注册地和主要生
产经营地 香港九龙马头围道 21 号义达工业大厦 B 座 13 楼 25 室
董事 王京
股东构成 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主营业务 无实际经营,为持股型公司
鸿程香港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1,
净资产 1,
项目 2017 年度
净利润
(八)新线国际技术有限公司(Newline International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成立日期 2016 年 1 月 26 日
注册资本 1 万港币
实收资本 1 万港币
注册地和主要生
产经营地 香港九龙马头围道 21 号义达工业大厦 B 座 13 楼 25 室
董事 王京
股东构成 鸿程科技有限公司 %
主营业务 无实际经营,为新线互动公司(新线美国)的股东
新线香港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85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项目 2017 年度
净利润
(九)新线互动公司(Newline Interactive Inc.)
成立时间 2012 年 7 月 24 日
注册资本 3,000 美元
主要生产经营地 101 East Park Boulevard, Suite 807, Plano, Texas 75074
董事 邢修青、王京、张树江、赵红婵、Jon Christian Bradford、Kejian Wang、李建宏
股东构成
新线国际技术有限公司 %
Jon Christian Bradford %
Kejian Wang %
主营业务 智能交互显示产品在北美地区的销售
新线美国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5,
净资产 1,
项目 2017 年度
净利润 1,
(十)鸿程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12 月 28 日
注册资本 3, 万新台币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
经营地 新竹县竹北市嘉丰南路二段 76 号 4 楼之 3
董事 张树江、邢修青、王京
股东构成 鸿程科技有限公司 %
主营业务 智能交互显示产品在境外的销售
鸿程亚太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86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4,
净资产
项目 2017 年度
净利润
(十一)鸿程科技西班牙公司(Hitevision Tech Europe,
.)
成立时间 2016 年 4 月 8 日
注册资本 10 万欧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
经营地 Ronda de Poniente 2, 1
0E, 28760 Tres Cantos, Madrid, Spain
董事 王京、张树江
股东构成 鸿程科技有限公司 100%
主营业务 智能交互显示产品在欧洲地区的销售
鸿程欧洲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2,
净资产
项目 2017 年度
净利润
(十二)鸿程科技(印度)有限公司(Hitevision Tech India
Private Limited)
成立时间 2017 年 3 月 9 日
注册资本 13,162,600 印度卢比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
经营地
Workafella,Room No 203, 37 TTK Road, Alwarpet, Chennai – 600 018,
Tamil Nadu, India
董事 Karthik Narayanan、Kamalesh Setha Nagaraj、李建宏、王文彦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87
股东构成 鸿程科技有限公司 % Kamalesh Setha Nagaraj %
主营业务 智能交互显示产品在印度的销售
鸿程印度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项目 2017 年度
净利润
七、发行人的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起人的基本情况
1、鸿达成有限公司(Hongfu Victory Company Limited)
成立时间 2014 年 11 月 7 日
注册资本 1 万港币
实收资本 1 万港币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
经营地
Room 9,10F, Enterprise Square Tower III, 9 Sheng Yuet,Kowloon,Hong
Kong
董事 邢修青、郑金恩
股东构成 邢修青 %
鸿福成有限公司 %
主营业务 投资
鸿达成的股东鸿福成(发行人境外员工持股平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数 持股比例
(%) 该股东在发行人处的现任职位
1 李建宏 952,800 海外 BG 总经理
2 柯根全 892,800 深圳研发生产基地总经理
3 张培祺 446,400 深圳研发生产基地副总经理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88
4 戴俊德 223,200 海外 BG 业务经理
5 Kejian Wang 223,200 海外 BG 子公司经理
6 郑琇方 55,200 海外 BG 业务经理
7 王文彦 55,200 海外 BG 业务经理
8 李冠慧 55,200 曾任海外 BG 业务经理,现已离职
9 Jon Christian Bradford 55,200 海外 BG 子公司经理
10 陆家翎 55,200 海外 BG 事业部经理
11 陈兆廷 55,200 海外 BG 子公司经理
12 郑金恩 55,200 海外 BG 秘书
合计 3,124,800 -
鸿达成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港币
项目
总资产 46,
净资产 40,
项目 2017 年度
净利润 29,
2、王京
王京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11010819690426****,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工程专业工学学
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曾任中科院科理高技术企业集团软件工程师,北
京鸿合科技公司工程师,鸿合世纪董事。自 2000 年起,先后担任鸿合智能董事
兼副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鸿合盛视董事;鸿合视讯董事;鸿合窗景及鸿合
科技有限董事长、总经理;鸿合爱学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发行人董事长、鸿
合创新执行董事、鸿合嘉华执行董事、鸿合智能董事、鸿合创想执行董事、鸿合
爱学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目击者执行董事、鸿程香港董事、新线香港董事、新线
美国董事、鸿程亚太董事、鸿程欧洲董事长。
3、邢正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89
邢正先生,1954 年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13060319541009****,拥
有澳大利亚居留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本科学历。曾任华北电力大学教师,
海南四通公司总工程师,鸿合世纪董事、总经理。自 2000 年起,先后担任鸿合
智能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鸿合盛视董事长,鸿合视讯董事,鸿合窗景及
鸿合科技有限董事长、董事。邢正先生于 2017 年 5 月起未在发行人及其他任何企
业任职。
4、张树江
张树江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11022419640218****,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南京大学大气科学理学学士。曾任北
京气象科学研究所助理工程师,中国科理高技术企业集团软件工程师,北京鸿合
科技公司工程师,鸿合世纪董事、工程师。自 2000 年起,先后担任鸿合智能董
事、董事长;鸿合盛视董事;鸿合视讯董事长、总经理;目击者监事、执行董事
及总经理;鸿合窗景及鸿合科技有限董事。现任发行人董事兼总经理、鸿合创新
总经理、鸿合嘉华总经理、鸿合智能总经理、鸿合创想总经理、目击者总经理、
鸿程亚太董事长、新线美国董事、鸿程欧洲董事。
5、Eagle Group Business Limited(鹰发集团)
成立时间 2017 年 7 月 4 日
注册资本 22,000 美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
经营地
Trinity Chambers, PO Box 4301,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董事 朱海龙
股东构成 嘉御基金 II %
主营业务 投资
鹰发集团最近一年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美元
项目
总资产 4,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90
净资产 4,
项目 2017 年 7 月 4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
净利润
6、共青城富视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7 年 04 月 14 日
注册资本 12,350 万元
实收资本 12,350 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
经营地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私募基金创新园内
执行事务合伙人 富汇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曾军)
股东构成
曾军 %
祝进 %
孙晓蔷 %
邱晓华 %
富汇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主营业务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实业投资
共青城富视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最近一年未经
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12,
净资产 11,
项目 2017 年度
净利润
7、鸿运(天津)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6 年 12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1, 万元
实收资本 1, 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
经营地
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北侧创业总部基地 C12 座 303 室-89(集中办
公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 刘秀铭
主营业务 员工持股平台,未开展具体业务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91
天津鸿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在发行人处的现任职位
1 龙旭东 副总经理
2 尹立斌 供应链副总经理
3 郭亚临 深圳研发生产基地资深顾问
4 王福华 深圳研发生产基地总工程师
5 谢芳 财务总监
6 吴伟其 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7 韩铁秋 教育 BG 大区经理
8 赵红婵 监事会主席
9 段英明 区域管理部总经理
10 杨长亮 深圳研发生产基地研发经理
11 李水平 教育 BG 副总经理
12 李镭 教育 BG 大区经理
13 付翔 教育 BG 事业部经理
14 刘秀铭 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
15 葛健 教育 BG 大区经理
16 赵勇 教育 BG 大区经理
17 龙湘华 教育 BG 大区经理
18 周向刚 教育 BG 大区经理
19 胡士国 教育 BG 事业部经理
20 韩道勇 商用 BG 副总经理
21 濮晓鸣 深圳研发生产基地研发经理
22 申伟 教育 BG 大区经理
23 徐伟 集成事业本部总经理
24 曾湘宁 教育 BG 副总经理
25 徐金伟 教育 BG 研发经理
26 李俊峰 教育 BG 研发经理
27 于才刚 教育 BG 研发经理
28 刘晓东 教育 BG 事业部经理
29 刘志勃
曾任鸿合创新副总工程师,已
离职
30 于翔 商用 BG 大区经理
31 张冯涛 商用 BG 事业部经理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92
32 杨光 商用 BG 事业部经理
33 鹿保军 教育 BG 研发经理
34 于秋平 市场推广部总经理
35 汤维萍 教育 BG 销售经理
36 于江 教育 BG 销售经理
37 张芳 教育 BG 销售经理
38 张妤莉 教育 BG 事业部经理
39 武三民 集成事业本部业务经理
40 陈可方 深圳研发生产基地研发经理
41 樊立斌 教育 BG 研发经理
42 左嘉琪 教育 BG 业务经理
43 李艳玲 财务部财务经理
44 陈蓉 市场推广部副总经理
45 卢益民 集成事业本部业务经理
46 邵春波 商用 BG 业务经理
47 滕淼 教育 BG 业务经理
48 刘克辉 深圳研发生产基地生产经理
49 张海龙 教育 BG 销售经理
50 舒适 教育 BG 研发经理
合计 1, -
天津鸿运最近一年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1,
净资产 1,
项目 2017 年度
净利润
8、赵红婵
赵红婵女士,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11010819661120****,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南开大学数学系计算数学专业学士,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中国科理高技术企业集团软件工程师,北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93
京鸿合科技公司工程师,鸿合世纪监事、工程师。自 2000 年起,先后担任鸿合
智能董事、监事;鸿合盛视监事;鸿合视讯监事;鸿合窗景及鸿合科技有限董
事。现任发行人监事会主席、鸿合创新监事、鸿合嘉华监事、鸿合智能监事、鸿
合创想监事、目击者监事、新线美国董事、鸿程亚太监事。
9、鸿祥(天津)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7 年 01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万元
实收资本 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
经营地
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北侧创业总部基地 C12 座 303 室-97(集中办
公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 战丽娜
主营业务 员工持股平台,未开展具体业务
天津鸿祥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在发行人处的现任职位
1 张元来 深圳研发生产基地副总经理
2 戴明春 集成事业本部业务经理
3 黄鉴清 教育 BG 销售经理
4 赵世东 集成事业本部业务经理
5 熊建 深圳研发生产基地战略总监
6 霍澄平 深圳研发生产基地研发经理
7 卢肇川 深圳研发生产基地研发经理
8 汪帅 深圳研发生产基地研发经理
9 杨洋 深圳研发生产基地研发经理
10 陈志强 教育 BG 销售经理
11 高璐 教育 BG 财务经理
12 黄凤春 教育 BG 销售经理
13 黄志凯 教育 BG 销售经理
14 李明亮 教育 BG 销售经理
15 李威 教育 BG 销售经理
16 刘开平 教育 BG 销售经理
17 刘为堂 教育 BG 销售经理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94
18 王青山 教育 BG 销售经理
19 洪岩 教育 BG 销售经理
20 胡霄寒 商用 BG 销售经理
21 刘奕 教育 BG 销售经理
22 唐金龙 教育 BG 销售经理
23 王劭芳 财务部财务经理
24 王小刚 教育 BG 销售经理
25 王宇彬 集成事业本部销售经理
26 吴中平 教育 BG 销售经理
27 战丽娜 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28 武维伽 教育 BG 销售经理
29 张海霞 教育 BG 销售经理
30 郑为波 集成事业本部销售经理
31 邹继 教育 BG 销售经理
32 陈双 深圳研发生产基地研发经理
33 李淑俊 海外 BG 财务经理
34 罗顺喜 深圳研发生产基地研发经理
35 秦发灵 深圳研发生产基地研发经理
36 魏鹏 深圳研发生产基地研发经理
37 赵志明 深圳研发生产基地研发经理
38 袁明 深圳研发生产基地生产经理
39 林希
曾任鸿合创新副总经理,已离
职
40 杜津 教育 BG 销售经理
41 韩红玉 教育 BG 销售经理
42 李鹏飞 教育 BG 销售经理
43 刘军 商用 BG 业务经理
44 罗昊 教育 BG 销售经理
45 吴桂芳 教育 BG 业务经理
46 吴树春 教育 BG 销售经理
47 黄敬宁 深圳研发生产基地研发经理
48 林瑞成 深圳研发生产基地研发经理
49 闫栋梁 深圳研发生产基地研发经理
50 周雷强 深圳研发生产基地研发经理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95
合计 -
天津鸿祥最近一年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项目 2017 年度
净利润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为鸿达成(持股
%)、王京(持股 %)、邢正(持股 %)、张树江(持股 %)、
鹰发集团(持股 %)。上述主要股东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
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的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
“(一)发起人的基本情况”。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情况
发行人无控股股东。
2、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邢修青先生持有鸿达成 %的股份,鸿达成持
有鸿合科技 %的股份;王京先生直接持有鸿合科技 %的股份;邢正先
生直接持有鸿合科技 %的股份。邢修青先生、王京先生、邢正先生为一致行
动人,三人合计控制鸿合科技 %的股份,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王京先生
担任董事长,邢修青先生担任董事,且与邢正先生为兄弟关系。
王京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11010819690426****,无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96
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其简介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
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的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
“(一)发起人的基本情况”。
邢修青先生,1964 年出生,加拿大国籍,加拿大公民号:A952****,住所:
香港九龙城区。合肥工业大学计算机系工学学士,中国科学院自动化所信息处理
专业硕士。曾任中国科理高技术企业集团软件工程师,北京鸿合科技公司总经
理,鸿合世纪董事长。自 2000 年起,先后担任鸿合智能董事长、董事;鸿合盛
视董事、总经理;鸿合视讯董事;鸿合创新执行董事;鸿合科技有限董事。现任
发行人董事、鸿达成董事、新线美国董事长、鸿程亚太董事。
邢正先生,1954 年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13060319541009****,拥
有澳大利亚居留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其简介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的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
“(一)发起人的基本情况”。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无控股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以外,实际控制人王
京、邢正无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实际控制人邢修青控制的其他企业为发行人股东
鸿达成以及鸿合香港、晧明有限。鸿达成基本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的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
“(一)发起人的基本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鸿达成、晧明有限、
鸿合香港之外,实际控制人邢修青无控制的其他企业。其中,晧明有限已取得了
香港税务局出具的《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的通知书》并刊登了注销公告,待公示
期结束后即可办理完成注销手续;鸿合香港已提交税务注销申请,待相关程序履
行完成后即可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97
(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发行人无控股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鸿合科技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
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 102,923,977 股。发行人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
数量不超过 34,31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本次发行前后
发行人的股本情况如下(假设发行 34,310,000 股):
发行前 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持股数量(股) 比例(%)
1 鸿达成 24,107,529 24,107,529
2 王京 19,578,077 19,578,077
3 邢正 18,888,643 18,888,643
4 张树江 16,784,997 16,784,997
5 鹰发集团 9,999,999 9,999,999
6 共青城富视 4,940,000 4,940,000
7 天津鸿运 3,564,750 3,564,750
8 苏州冠新 1,900,585 1,900,585
9 赵红婵 1,423,055 1,423,055
10 泰安茂榕 1,023,392 1,023,392
11 天津鸿祥 712,950 712,950
12 拟发行流通股 - - 34,310,000
合计 102,923,977 137,233,977
(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98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1 鸿达成 24,107,529
2 王京 19,578,077
3 邢正 18,888,643
4 张树江 16,784,997
5 鹰发集团 9,999,999
6 共青城富视 4,940,000
7 天津鸿运 3,564,750
8 苏州冠新 1,900,585
9 赵红婵 1,423,055
10 泰安茂榕 1,023,392
合计 102,211,027
(三)自然人股东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自然人股东 4 人,其持股及任职情况
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在发行人的任职
1 王京 19,578,077 董事长
2 邢正 18,888,643 无
3 张树江 16,784,997 董事、总经理
4 赵红婵 1,423,055 监事会主席
(四)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情况
1、国有股份情况
发行人股份中无国有股份。
2、外资股份情况
鸿达成与鹰发集团为发行人外资股东,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99
(五)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及其持股简况
发行人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
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邢修青持有鸿达成 %的股权,通过鸿达成间
接控制发行人 %的股份,邢正直接持有发行人 %的股份,邢修青与邢
正为兄弟关系;赵红婵为天津鸿运的有限合伙人,持有其 %的出资份额,同
时赵红婵还直接持有发行人 %的股份。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七)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
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内容请参见本招
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
股份的承诺”。
九、发行人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
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的情况
公司自成立至今,未发行过内部职工股,也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
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的情况。
十、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公司员工情况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员工变化情况如下: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00
时间
员工人数 2,277 人 2,004 人 1,968 人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员工总数为 2,277 人。
1、员工专业结构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员工专业结构情况如下:
员工专业结构 人数 占比
管理人员 298 人 %
研发人员 567 人 %
生产人员 607 人 %
销售人员 805 人 %
合计 2,277 人 %
2、员工受教育程度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员工受教育程度情况如下:
学历 人数 占比
研究生及以上 69 人 %
本科 832 人 %
专科 699 人 %
专科以下 677 人 %
合计 2,277 人 %
3、员工年龄分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员工年龄分布情况如下:
年龄(岁) 人数 占比
年龄<=30 1,150 人 %
30<年龄<=40 906 人 %
40<年龄<=50 166 人 %
年龄>50 55 人 %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01
合计 2,277 人 %
(二)公司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
革情况
1、社会保险执行情况
(1)境内社会保险执行情况
本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员工的聘用、解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公司为员工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计划,已按照国家及地
方政府的规定,为员工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境内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如下:
时间 员工人数 项目 缴纳人数 未缴纳人数
基本养老保险 1,811 人 144 人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1,814 人 141 人
失业保险 1,805 人 150 人
工伤保险 1,820 人 135 人
1,955 人
生育保险 1,805 人 150 人
基本养老保险 1,774 人 186 人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1,791 人 169 人
失业保险 1,795 人 165 人
工伤保险 1,796 人 164 人
1960 人
生育保险 1,791 人 169 人
基本养老保险 2,089 人 115 人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2,088 人 116 人
失业保险 2,091 人 113 人
工伤保险 2,090 人 114 人
2204 人
生育保险 2,088 人 116 人
公司在全国各地的分支机构较多,部分员工为当地常住人口,与公司签订劳
动合同后,由公司直接向其发放薪酬,而社会保险则由发行人通过人事代理公司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02
为其在当地缴纳。上述缴纳人数包括该类员工。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境内公司社会保险未缴纳人员情况如下:
时间 险
种
未缴纳
人数
新入职
员工
返聘员
工
离职减
员
在其他
单位缴
纳
自愿放
弃
外地户
口不缴
纳
境内工
作的外
籍员工
养老 144 56 39 37 2 3 0 7
医疗 141 53 39 37 2 3 0 7
失业 150 53 39 37 2 3 9 7
工伤 135 47 39 37 2 3 0 7
生育 150 53 39 37 2 3 9 7
养老 186 55 67 45 5 6 0 8
医疗 169 37 67 45 6 6 0 8
失业 165 34 67 45 5 6 0 8
工伤 164 34 67 44 5 6 0 8
生育 169 37 67 45 6 6 0 8
养老 115 37 15 55 1 3 0 4
医疗 116 38 15 55 1 3 0 4
失业 113 35 15 55 1 3 0 4
工伤 114 36 15 55 1 3 0 4
生育 116 38 15 55 1 3 0 4
注 1:新入职员工:截至当年 12 月 31 日,社保尚在办理中。
注 2:返聘员工:返聘员工不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注 3:离职减员:员工离职时间早于当年 12 月 15 日,该类员工仍在公司领取当月适当
薪酬,但公司已为该类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减员,当月不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注 4:在其他单位缴纳:由于员工个人原因由其他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该部分员工均已
出具声明,确认同意公司不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承诺不会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不向
公司主张任何补偿、赔偿及权利。
注 5:自愿放弃:员工已出具声明,确认同意公司不再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并承诺不
会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不向公司主张任何补偿、赔偿及权利。
注 6:外地户口不缴纳:2016 年 4 月 1 日前,公司未为工作地位于上海的 9 名非上海户
口的员工缴纳失业、生育保险,2016 年 4 月 1 日后,根据上海市《关于 2016 年度上海外来
从业人员参加本市生育、失业保险若干问题通知》,公司开始为该等员工缴纳失业、生育保
险。
注 7: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截至报告期三年末,在发行人或发行人境内子公司就业证
等未办理完毕的港澳台人员及/或外籍人员,发行人暂无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03
(2)境外社会保险执行情况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境外公司缴纳社会保险/雇员保险的
情况如下:
时间 子公司名称 员工人数 缴纳人数 未缴纳人数
新线美国 13 13 0
合计 13 13 0
鸿程香港 1 1 0
新线美国 17 17 0
鸿程亚太 26 26 0
合计 44 44 0
鸿程香港 1 1 0
新线美国 26 26 0
鸿程亚太 35 35 0
鸿程欧洲 7 7 0
鸿程印度 4 0 4
合计 73 69 4
注:根据发行人说明,由于鸿程印度的员工数量少于 10 人,鸿程印度无须为员工负担任
何雇员保险。
2、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时间 员工人数 项目 缴纳人数 未缴纳人数
1,968 人 住房公积金 1,419 人 549 人
2,004 人 住房公积金 1,518 人 486 人
2,277 人 住房公积金 2,084 人 193 人
上述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也包括由发行人通过人事代理公司为当地常住人口
缴纳情况。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未缴纳公积金人员情况如下:
时间 员工
人数
缴纳
人数
未缴
纳人
新入
职员
返聘
员工
离职
减员
在其
他单
自愿
放弃
境内
工作
境外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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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工 位缴
纳
的外
籍员
工
的外
籍员
工
1,968 1,419 549 95 38 33 3 359 8 13
2,004 1,518 486 43 65 45 5 275 9 44
2,277 2,084 193 49 11 50 2 4 4 73
注 1:新入职员工:截至当年 12 月 31 日,公积金尚在办理中。
注 2:返聘员工:返聘员工不再需要为其缴纳公积金。
注 3:离职减员:员工离职时间早于当年 12 月 15 日,该类员工仍在公司领取当月适当
薪酬,但公司已为该类员工办理公积金减员,当月不再为其缴纳公积金。
注 4:在其他单位缴纳:由于员工个人原因由其他单位为其缴纳公积金,该部分员工均
已出具声明,确认同意公司不再为其缴纳公积金,并承诺不会要求公司补缴公积金,不向公
司主张任何补偿、赔偿及权利。
注 5:自愿放弃:员工已出具声明,确认同意公司不再为本人缴纳公积金,并承诺不会
要求公司补缴公积金,不向公司主张任何补偿、赔偿及权利。
注 6: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截至报告期三年末,在发行人或发行人境内子公司就业证
等未办理完毕的港澳台人员及/或外籍人员,发行人暂无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注 7:境外工作的外籍员工:在发行人境外子公司鸿程香港、新线香港、新线美国、鸿
程亚太、鸿程欧洲、鸿程印度任职的港澳台人员及/或外籍人员,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发行人
无需为其缴纳公积金或类似的住房补贴。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所在的社会保障局及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出具证
明,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不存在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
金方面的行政处罚。
十一、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延
长锁定期限、减持意向股份的承诺
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请参见本招
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
股份、延长锁定期限、减持意向的承诺”。
(二)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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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承诺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
“四、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及相关承诺”之 “(二)关于稳定股价
的承诺”。
(三)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的承诺
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请参见本
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四)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
的承诺
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的
承诺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发行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
措施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之“(二)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的承
诺”。
(五)关于失信补救措施的承诺
关于失信补救措施的承诺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关于失
信补救措施的承诺”。
(六)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从根本上避免和消除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侵占鸿合科技商业机会和形
成同业竞争的可能性,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京、邢修青、邢正、出具了《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除发行人外,本人、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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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直接
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人、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未对任何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或进行
控制。”
“本人不再对任何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近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或进行
控制。”
“本人将持续促使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
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经营实体在未来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发行人的
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
“本人将不利用对发行人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经
营活动。”
“本人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的经营利润归发行人所有。
本人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因此给发行人及其相关股东造成损失的,
应予以赔偿。”
“上述‘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
满 18 周岁的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如本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人则向鸿合科技赔偿一切直接
和间接损失,同时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鸿合科技所有。”
“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发行人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本人确认本承
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
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本承诺函自出具日始生效,为不可撤销的法
律文件。”
(七)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减少和规范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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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际控制人王京、邢修青、邢正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
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鸿合科技已完整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除已在
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外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本人将尽量避免鸿合科技与关联方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关
联业务往来或交易,本人将督促鸿合科技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
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与关联方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
定。”
“本人将善意履行作为鸿合科技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不利用本人所处实际控
制人地位,就鸿合科技与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
任何行动,故意促使鸿合科技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鸿合科技和其股东合
法权益的决议;如果鸿合科技必须与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任何关联
交易,则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鸿合科技章程及其他规定,依法履行审批程序。”
“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并造成鸿合科技经济损失的,
本人同意赔偿相应损失;上述承诺持续有效。”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鸿合科技已完整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除已在招
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外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本人将尽量避免鸿合科技与关联方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
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
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鸿合科技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
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鸿合科技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
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本人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公司利润,不会通过影响鸿合科技的经营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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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来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述承诺持续有效。”
(八)关于执行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事项的承诺
就鸿合科技及其子公司执行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王
京、邢修青、邢正出具了《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事项的承诺函》,承诺如
下:
“若鸿合科技及其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