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财务会计>>
杨 晓 丹
华东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高级财务会计》课程的特点
• 专门研究财务会计领域中的特殊问题、新问题、
仅在个别行业存在的问题以及在会计理论和实
务研究中尚不成熟的问题,这些问题:
• 1、研究范围在某种意义上已经超越了四项基
本假定所作的限定。
• 会计主体的界限变得模糊——分支机构会计、
分部报告会计
• 不属于持续经营范畴——破产清算会计
• 打破了货币计量的币值稳定假设
• ——物价变动会计
• 2、研究内容
• (1)独资、合伙、公司和总分店经营会计,
揭示了不同企业组织形式所有者权益会计的特
色。
• (2)企业合并和合并报表的编制,对企业合
并的会计方法、合并报表的编制程序和技术作
了详尽的描述,解决了集团公司的会计报表编
制问题。
• (3)跨国经营会计——外币业务、外币报表
折算
• (4)特殊业务专题——租赁、所得税、期货
交易、物价变动、公司整顿与破产清算等
• 3、对在财务会计中应遵循的惯常的会计原
则、程序和方法等也有不同程度的扩展和延
伸。
• 企业合并会计、物价变动会计等在很大程
度上丰富了可比性原则的内涵。
• 外币业务的汇兑损益、期货交易损益等的
提前确认事项深化了稳健性原则的要求。
• 高级财务会计是在(中级)财务会计的平台
基础上,对会计理论有会计程序与方法在更
广的范围和更深的量限上的研究。
第一章 独资与合伙企业会计
第一节 独资企业会计
第二节 合伙企业及其特征
第三节 合伙企业基本运作实务
第四节 合伙企业的权益变动
第五节 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
第六节 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1 独资企业会计
• 一、独资会计的特点
• 1、定义:一个自然人出资,出资者对企业债
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
法》实施)
• 2、特点:
• 优点 (1)易于组织设立
• (2)权利与利润不会分散
• 缺点 (1)经营责任无限,企业与个人的财产、
债务不易划分。
• (2)资本额度有限、技术力量不足
• (3)不易转让出售
• (4)面临重复课税(2000年前)
• 雇工8人以上——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 雇工8人以下——缴纳个人所得税
• 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国发〔2000〕16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
构:
• 为公平税负,支持和鼓励个人投资兴办企业,促进国民
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国务院决定,自2000年1月1日
起,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投
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
收个人所得税。具体税收政策和征税办法由国家财税主管部
门另行制定。
• 国 务 院
• 二○○○年六月二十日
从2000年1月1日起,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一般都是按
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
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独资企业损益的处理方法——应计制
1、现金制
2、应计制
三、独资企业权益的会计处理
(一)核算内容
1、业主的初始投资额和追加投资额
2、企业经营盈亏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3、业主与企业间的往来事项对所有者权益的影 响
(二)设置账户
1、业主资本 永久性投入资本、追加资本
2、业主往来 暂时性的资本变动
业主提款
业主取用商品
业主代收工资
转投资本
业主应承担的亏损额
企业应付业主工资
企业应付业主利润
企业代收
应收业主的款项
应付业主的款项
3、收益汇总
(三)会计处理
1、业主投入资本
借:现金
贷:业主资本——**
2、业主提现
借:业主往来
贷:现金
3、业主取用企业商品
借:业主往来
贷:库存商品
4、企业代业主支付个人债务(视同业主提款)
借:业主往来
贷:现金
5、企业代业主收取款项
借:现金
贷:业主往来
6、企业应付业主工资
借:营业费用(雇工8人以上)
贷:业主往来
7、年终结转收入、成本、费用
借:营业收入
贷:收益汇总
借:收益汇总
贷:营业成本
营业费用
8、利润分配
借:收益汇总
贷:应付职工红利
业主往来
9、从业主往来转增投资
借:业主往来
贷:业主资本
四、独资企业的财务报表
(一)编制种类
资产负债表
损益表
利润分配表
资本变动表
(二)编制方法
1、直接编制法
2、工作底稿法
第二节 合伙企业及其特征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及其特征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及种类
合伙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作为
企业的共同所有者为谋取利润而从事经营活动的
一种联合体”
按照合伙人所承担的责任的不同,合伙企业分为
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两种类型。
• 普通合伙是指每个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均负
有个人连带责任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合伙企业,由至少一
名普通合伙人和一名或一名以上有限合伙人组成。
(二)合伙企业的特征
相互代理
无限责任
有限经营期
共有财产
非纳税主体
主要特征
二、合伙企业协议
其主要内容包括:
※ 合伙企业的名词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 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 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 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 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返 回
第三节 合伙企业基本运作实务
一 、合伙人权益账户的设置
“合伙人资本”账户核算合伙人投入的资
本以及分享的经营所得。
“合伙人提用”账户用来核算合伙人当期从
合伙企业提取的资产。
此外,合伙企业还设置有“应收合伙人贷款”
账户和“应付合伙人借款”账户。
二、合伙企业的初始投资
现金
实物资产
无形资产
劳务
投资形式
[例1] A和B经协商后决定合作办一个合伙企业——
A&B商行,A投资现金50000元,投入商品30000
元,并以其专利投资,经评估作价80000元; B
投资房屋一栋,经公平估价后房屋价值130000元,
并将其私人应付票据10000元转由合伙企业负责
清偿。
表1-1 合伙企业资产负债表
资产项目 金额(元) 负债及权益项目 金额(元)
现 金 50000 应付票据 10000
存 货 30000 合伙人资本——A 160000
固定资产 130000 合伙人资本——B 120000
无形资产 80000
资产合计 290000 负债及权益合计 290000
返 回
第四节 合伙企业的权益变动
一、新合伙人的加入
(一) 新合伙人购买原合伙人部分或全部伙权
[例4] 合伙人A和B合伙经营一企业,两人的资本余额分
别为2000元和1000元,其损益按2:1的比例分配。
现在A和B都同意接受一新合伙人C加入,A转让其一
半伙权给C,且C支付现金1000元。
• 借:合伙人资本——A 1000
贷:合伙人资本——C 1000
(二) 新合伙人向合伙企业投入新的资本
1. 新合伙人取得的伙权等于其投资额
[例6] 某商行原有A合伙人资本80000元,B合伙人资本
40000元。现在有C拟以现金加入,并以此取得1/4的
伙权。
2. 新合伙人所取得的伙权小于其投资额
(1)商誉法——将商誉确认入账
[例7] 根据例6的资料,在C提出入伙的情况下,
原合伙人A、B经过协商后认为应当确认合伙企
业有商誉30000元,并要求新合伙人C投入现金
50000元,由此允许C拥有1/4的伙权,C同意并
投入现金。
原合伙人商誉=新伙权总额-新合伙企业净资产公允价
=新伙人投现金 原合伙资本 +资产 +新合伙人
取得新伙权% 本金额 增值 投入现金
①分配资产增值
有关资产账户
合伙人资本(按损益分配%)
-
分录:
②原合伙人商誉
商誉
合伙人资本——**
③收新合伙人现金
现金
合伙人资本——**
分录
①分配资产增值
②原合伙人商誉
③收新合伙人现金 商誉
现金
合伙人资本
•
• 2、红利法——商誉在账面上不予确认
•
• 红利法即要求新合伙人投入较多的资金,但取得
较低的伙权,其差额计入原合伙人的资本账户 。
• (1)确定新合伙企业资本总额
• (2)按新合伙人取得的股权数确认新合伙人权益
• 原合伙人红利
• =新合伙人投入资产- (原合伙权的公允价+新合伙
人投入现金 )*取得股权
•
• 如果在[例7]中,新合伙人C入伙时,原合伙人
要求C投入50000元并取得1/4的伙权
3.新合伙人所取得的伙权大于其投资额
((11)商誉法)商誉法: : 给予新合伙人高于其实际投资额的伙给予新合伙人高于其实际投资额的伙
权,将高出的部分作为商誉入账。权,将高出的部分作为商誉入账。
(原合伙权的公允价+新合伙人投资公允价)*取得
新伙权%=新合伙人投资公允价(投入现金+新合伙
人商誉)
((22)红利法)红利法: : 新合伙人投入较低的资金取得较高的新合伙人投入较低的资金取得较高的
伙权,其差额由原合伙人分担,可视为原合伙人送伙权,其差额由原合伙人分担,可视为原合伙人送
给新合伙人的红利。给新合伙人的红利。
• 二、合伙企业权益的减少
•
• 合伙人退伙结账处理时应注意以下
事项:
•
• ☆ 资产重新评估
• ★ 以现金清偿
• ☆ 退伙人负有相同的责任
• ★ 退伙人的资本余额应重新归类
•
退伙时的三种情况 :
◇ 退伙金等于退伙人资本账户余额
◆ 退伙金小于退伙人资本账户余额
◇ 退伙金大于退伙人资本账户余额
※ 商誉部分入账法
※ 商誉全部入账法
※ 红利法
返 回
(1)商誉法
①确认退伙人部分商誉
=支给退伙人 - 退伙人原 +退伙人分配
现金 资本 资产增值数
分录:
确认退伙人部分商誉
借:商誉
贷:合伙人资本—退伙人
抽回资本 借:合伙人资本(退伙)
贷:现金
②确认退伙人全部商誉
借:商誉(全部)
贷:合伙人资本—A
—B
(2)红利法:
原合伙人=支给退伙 - 退伙人原资 +退伙人分配
红利 现金 本余额 资产增值数
合伙人资本—**(退伙人)
现金
第五节 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
一、合伙企业的损益及其分配原则
分配中,应当考虑的主要因素:
※ 各合伙人资本的相对比例
※ 各合伙人提供服务的价值大小
※ 其他有关事项
损 益 汇 总
转入的成本、费用和税金 转入的收入
合伙人按分配比例分得利润 亏损的弥补
二、合伙企业损益分配的主要方法
1.约定比例分配法
2.资本比例分配法
(1)原始资本比例法
(2)期初资本比例法
(3)期末资本比例法
(4)加权平均资本比例法
3. 先分配薪金,余额按比例分配法
4.先分配薪金和投资利息,余额按比例分配
法
返 回
表1-3 单位:元
日 期
资本增加(减
少)
累计余额 不变余额
月数
加权资本额
1月1日 80000 3 240000
4月1日 (5000) 75000 2 150000
6月1日 4000 79000 3 237000
9月1日 (10000) 69000 1 69000
10月1
日
11000 80000 3 240000
合 计 936000
合伙人A的加权平均资本=936000÷12=78000(元)
合伙人A分配的利润=36000 (元)
合伙人B分配的利润=24000 (元) 返 回
第六节 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一、合伙企业清算及其程序
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步骤:
☆变卖合伙企业非现金资产;
★收回债权,清偿债务;
☆支付清算费用;
★计算并分配清算损益;
☆按照合伙协议规定分配方式分配剩余现金
二、合伙企业清算的账务处理
1. 一次分配清算法:
是指在合伙企业财产分配前,合伙企业
的所有资产都已变现,并偿还了企业的所
有债务。
2、分期分配清算法:
在清算期较长的情况下,合伙人随着合
伙企业非现金资产的陆续变现而分期分配
现金的方法。
返 回
(二)分配方法
1、一次分配清算法
(1)变卖资产,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差额列”清算损益
”
(2)结出“现金”、“清算损益”余额,并结平“清算损益”
借:合伙人资本——**
——**
贷:清算损益
(3)分配剩余财产(按资本比例)
借:合伙人资本——**
——**
贷:现金
2、分次分配清算法
编制“安全付款计划”
(1)每次可供分配的现金数(扣减后剩余现金)
=当日现金 -未付 -估计清理 -预计变
余额 债务 费用 现损失
(2)只预计变现损失
(3)将扣减后剩余现金按合伙资本余额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