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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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88373 公司简称:盟科药业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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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治疗感染性疾病为核心的创新药企业,采用第五套标准上市。公司自设立
以来即从事药物研发活动,该类项目研发周期长、资金投入大,正处于研发投入期。本报告期,
公司已有核心产品康替唑胺片上市销售,其他多个在研产品的临床试验在国内、国际推进中;同
时公司持续扩充研发团队以及学术推广团队,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以及药品学术推广相应产生较
多的销售费用。由于营业收入尚不能覆盖相关研发投入及其他开支,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负,尚未实现盈利。
三、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具体请查阅本报告“第
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公司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如下风险:
2022 年度,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是公司自设立以来即从事药物
研发活动,该类项目研发周期长、资金投入大。公司持续投入大量研发费用导致公司累计未弥补
亏损不断增加。因此,公司未来一定期间无法盈利或无法进行利润分配,对股东的投资收益造成
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四、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六、 公司负责人 ZHENGYU YUAN、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峙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顾邹笑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
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八、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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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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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6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6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7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0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1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1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16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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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盟科药业、公司 指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前身上海盟科药业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FDA 指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感染性疾病 指 由细菌、病毒、真菌或寄生虫等病原体引起的疾病
WHO 指 英文名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世界卫生组织是联合国下属
的一个专门机构,总部设置在瑞士日内瓦,只有主权国家才能
参加,是国际上最大的政府间卫生组织
癌症 指 恶性肿瘤疾病,主要特征为细胞在人体内不受控制地生长且该
等细胞能够从原部位转移并远距离扩散到其他部位
临床试验 指 验证或发现试验药物的疗效及副作用以确定该药物治疗价值及
安全性的调查研究
化学药/化药 指 经过化学合成而制得的药物
MAH 指 Marketing Authorization Holder,指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即取
得药品注册证书的企业或者药品研制机构等。MAH 制度是指
将上市许可和生产许可分离的管理模式,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
将药品委托给不同的生产商生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对
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
和质量可控性负责
GMP 指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CRO 指 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 第三方合同研究组织,通过合同
形式为制药企业和研发机构在药物研发过程中提供专业化服务
的一种学术性或商业性科学机构。
药敏 指 药物敏感性实验
优先审评审批 指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上市许可申请时,以下具有
明显临床价值的药品,可以申请适用优先审评审批程序:
(一)临床急需的短缺药品、防治重大传染病和罕见病等疾病
的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二)符合儿童生理特征的儿童用药
品新品种、剂型和规格;(三)疾病预防、控制急需的疫苗和
创新疫苗;(四)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的药品;(五)符
合附条件批准的药品;(六)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其他优
先审评审批的情形
科瑞凯思 指 科瑞凯思(北京)医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盟科新香港 指 上海盟科医药(香港)有限公司,英文名 Shanghai MicuRx
Pharmaceuticals (Hong Kong) Co., Limited,系公司全资子公
司,根据中国香港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
盟科美国 指 MicuRx Pharmaceuticals, Inc.,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美国加
利福尼亚州的法律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注册成立
盟科香港 指 MicuRx (HK) Limited,公司的主要股东、发起人
盟科开曼 指 MicuRx Pharmaceuticals, Inc.,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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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司的间接股东,持有盟科香港 100%权益
Best Idea 指 Best Idea International Limited, 公司的主要股东、发起人
JSR 指 JSR Limited, 公司的主要股东、发起人
GP TMT 指 GP TMT Holdings Limited,公司的发起人
Silky Hero 指 Silky Hero Limited,公司的发起人
Exceed Trench 指 Exceed Trench Limited,公司的发起人
华盖信诚 指 北京华盖信诚远航医疗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
的主要股东、发起人
君联嘉誉 指 珠海君联嘉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的主要股
东、发起人
宁波祺睿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祺睿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的发
起人
香港本草 指 Bencao 3E Bioventures Limited,公司的发起人
浙江华海 指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发起人
盈科吉运 指 淄博盈科吉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的发起人
宁波久生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久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的发
起人
同兴赢典壹号 指 南京同兴赢典壹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公司的发起人
德同合心 指 苏州市德同合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的发起
人
浦信盈科 指 平潭浦信盈科睿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的发
起人
中泰创投 指 中泰创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公司的发起人
池州中安 指 池州中安招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的发起人
博资同泽 指 广东博资同泽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的发
起人
景得广州 指 景得(广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的发起人
Asia Paragon 指 Asia Paragon International Limited,公司的发起人
宁波佑亮 指 宁波佑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的发起人
百富常州 指 百富(常州)健康医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的发起人
盈科鼎新 指 青岛盈科鼎新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的发
起人
兴湘方正 指 湖南兴湘方正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的发起人
鸿图七号 指 平潭鸿图七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的发起人
清科易聚 指 杭州清科易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的发起人
清科小池 指 湖南清科小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的发起人
盈科华富 指 青岛盈科华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的发起人
盈科博格 指 平潭盈科博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的发起人
百奥财富 指 上海百奥财富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的发起人
泽璟制药 指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可比 A 股上市公司
艾力斯 指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可比 A股上市公司
前沿生物 指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可比 A股上市公
司
新沂优迈 指 新沂优迈科斯财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公司的发起人、员
工持股平台
CRAB 指 Carbapenem Resistant Acinetobacter baumannii,耐碳青霉烯类鲍
曼不动杆菌
CRE 指 Carbapenem Resistant Enterobacteriaceae,碳青霉烯类耐药肠杆
菌科细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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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PA 指 Carbapene-Resistant Pseudomonas aeruginosa,耐碳青霉烯类铜
绿假单胞菌
IND 指 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Application,指新药临床试验申请,
于开始人体临床试验之前需要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递交并
获得许可的申请及批准过程
MRCNS 指 Meticillin-resistant Coagulase-negative Staphylococci,耐甲氧西
林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
MRSA 指 Methicillin-resistant Staphylococcus aureus,耐甲氧西林金黄色
葡萄球菌
PD 指 Pharmacodynamics,指药物效应动力学,研究药物对机体的作
用及其规律,阐明药物防治疾病的机制
PK 指 Pharmacokinetics,药物代谢动力学,药物在生物体内吸收、分
布、代谢和排泄规律,并运用数学原理和方法阐述血药浓度随
时间变化的规律的一门学科
PRSP 指 Penicillin Resistant Streptococcus pneumoniae,青霉素耐药的肺
炎链球菌
SMO 指 Site Management Organization,临床试验现场管理组织
VRE 指 Vancomycin-Resistant Enterococci,耐万古霉素肠球菌
VRSA 指 Vancomycin resistant Staphylococcus aureus,耐万古霉素葡萄球
菌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盟科药业
公司的外文名称 Shanghai MicuRx Pharmaceutical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MicuRx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ZHENGYU YUAN(袁征宇)
公司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爱迪生路53号1幢1-4层
101、2幢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无
公司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爱迪生路53号1幢1-4层
101、2幢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01210
公司网址
电子信箱 688373@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峙乐 李靖
联系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爱迪
生路53号1幢1-4层101、2幢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爱迪生
路53号1幢1-4层101、2幢
电话 021-5090 0550 021-5090 0550
传真 021-6110 1898 021-6110 1898
电子信箱 688373@ 688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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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盟科药业 688373 不适用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
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 2号楼
普华永道中心
签字会计师姓名 潘振宇、胡玉琢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的保荐机构
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签字的保荐代表
人姓名
陶泽旻、马致远
持续督导的期间 2022 年 8 月 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2年 2021年
本期比
上年同
期增减
(%)
2020年
营业收入 48,206, 7,660,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
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
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48,206, 7,6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220,298, -226,270, 不适用 -86,3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67,648, -264,277, 不适用 -67,0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40,008, -180,982, 不适用 -89,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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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额
2022年末 2021年末
本期末
比上年
同期末
增减(
%)
2020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
1,214,274, 438,372, 620,225,
总资产 1,497,370, 648,539, 668,942,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2年 2021年
本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2020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
不适用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
减少1,
个百分点
不适用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4, 万元,同比上涨 %,主要系公司自研产品康替唑胺
片的销量大幅增长。
2022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 5, 万元,主要系公司职工
薪酬、推广费用、生产采购及各类运营费用支出增加所致。
2022 年度,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上年末分别增长 %及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2022 年度,研发投入为 15, 万元,较上年基本无变动,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
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产生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2022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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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季度
(1-3 月份)
第二季度
(4-6 月份)
第三季度
(7-9 月份)
第四季度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10,686, 9,695, 14,473, 13,3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51,037, -56,710, -66,026, -46,5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
-55,401, -57,598, -76,100, -78,5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59,596, -32,129, -87,193, -61,088,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22 年金额
附注
(如适
用)
2021 年金额 2020 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91, -19, -9,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
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除外
25,251,
政府补
助
6,146, 246,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
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
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
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
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
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
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23,188,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
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
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18,491,
理财产
品公允
10,529,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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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
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
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
收益
价值变
动损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449,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
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入和支出
2,665,
接受非
盈利组
织的研
发资助
及对外
捐赠
29,936, 4,67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
益项目
-8,585,
-891,
减:所得税影响额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
后)
合计 47,349, 38,007, -19,311,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
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
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对当期利润的
影响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326,358, 1,119,074, 792,716, 18,491,
合计 326,358, 1,119,074, 792,716, 18,491,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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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盟科药业是一家以治疗感染性疾病为核心,拥有全球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创新药企
业,致力于发现、开发和商业化未满足临床需求的创新药物。自成立之初,公司一直秉承“以良
药求良效”的理念,聚焦全球日益严重的细菌耐药性问题,以“解决临床难题、差异化创新”为核
心竞争力,目标为临床最常见和最严重的耐药菌感染提供更有效和更安全的治疗选择。
公司于中国和美国两地建立了研发中心,拥有国际化的核心研发团队。公司的研发团队具有
多年国际创新药研发和管理工作经验,曾主导或参与了多个已上市抗感染新药的开发。公司坚持
自主研发,深耕专业化细分领域,在公司内部建立了一体化的抗菌新药研发体系,覆盖创新药的
早期设计与筛选、临床前评价、全球临床开发、注册申报和生产管理等完整新药开发环节。公司
以国际经验和标准,采用中美同步新药开发的运营模式。基于在创新抗菌药领域的突出研发贡献,
公司核心产品的开发得到了中国政府和美国专项抗菌研发基金全球性合作计划“助力战胜耐药细
菌计划”的多次支持资助。在中国,3 个核心产品均入选了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目
前研发管线包括 1 款已上市药物,3 款临床阶段药物和 6 款临床前研究药物。
(一)公司销售实现快速增长,学术推广稳步推进
康替唑胺片(实验室代码 MRX-I,商品名:优喜泰)是公司自主设计和开发的新一代噁唑
烷酮类抗菌药,可用于治疗多重耐药革兰阳性菌引起的感染,于 2021 年 6 月 1 日通过国家药品
监督管理局优先审评审批程序批准上市,并于同年 12 月通过国家医保谈判纳入 2021 年国家医保
目录(乙类)。
自产品上市后,公司进一步完善市场销售推广策略,通过专业化的学术推广,搭建多层级的
学术平台,充分传递康替唑胺片差异化的临床优势,满足临床治疗中未被满足的需求,获得了临
床医生的高度认可。
目前,公司已建立一支完备而精干的商业化团队,由学术推广部、市场部、商务部、商务运
营部、政府事务与准入部等部门组成。同时公司借助优秀的医药商业经销商网络,将药品在其授
权区域内配送至医院或者药店,确保药品供给渠道安全和可追溯。截至报告期末,康替唑胺片已
覆盖全国 320 家医院,实现正式准入医院及批量临采超 70 家,医院渠道销售占比约 60%。 2022
年度实现全年营业收入 4, 万元人民币,同比去年增长 529%。
(二)在研管线有序推进
公司在感染领域深耕多年,注重临床未满足需求和产品差异化研发策略。通过对耐药菌感染
十余年的深入研究,公司在相关领域已有深厚积累,包括对病原菌的感染机理和疾病特点、抗感
染药物的研发流程、完善的体内和体外活性筛选平台、基于新药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候选药物评价、
化合物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动力学研究体系等。得益于上述积累及研发经验的传承,公司顺利研发
出新一代噁唑烷酮类抗菌药康替唑胺片,并持续推进康替唑胺前药注射剂型 MRX-4、抗耐药革
兰阴性菌新药 MRX-8 的临床试验。2022 年公司启动了注射用 MRX-4 和康替唑胺片序贯用于治
疗糖尿病足感染的全球 III 期临床试验的入组工作,并完成了 MRX-8 美国 I 期临床试验,启动了
MRX-8 中国 I 期临床试验。另外,公司抗耐药非结核分枝杆菌新药 MRX-5 的临床前研究为 2023
年启动 I 期临床试验奠定基础。
此外,基于公司在化合物设计的丰富经验,搭建了具有特色的药物偶联平台,包括多肽药物
偶联物和抗体药物偶联物。目标基于偶联技术提高药物的靶向性,并通过对分子结构的改造,改
善药物的药代动力学特点,进一步提高有效性和安全性。目前公司已开展了针对肾病和肿瘤的探
索性研究。
公司的新药研发工作采用以内部研发为驱动、以外包服务为保障的模式。目前公司的研发部
门已经覆盖了新药研发的全流程,包括药物发现、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申请、临床研究、新药
上市申请、上市后研究等阶段。公司核心在研产品均为自主研发获得,出于资源调配、监管要求
等因素考虑,在具体实施时,公司进行体系化的 CRO 分类管理,将不同阶段的非核心技术研究
工作外包给不同的第三方CRO服务公司。对于药品的试制和生产,公司目前采用了MAH模式,
委托拥有 GMP 生产资质的生产商合作完成新药的处方及工艺研究、样品试制(包括临床样品生
产)、工艺验证和商业化生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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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来将继续坚持中国和欧美等主要市场并行开发以获得全球商业化权益的研发策略,以
实现公司核心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商业价值。同时,公司也将基于适合自身研发特点的两大核心技
术,包括药物分子设计和发现技术、基于代谢的药物设计与优化技术,以抗感染、抗炎症疾病的
新药研发为核心,包括针对细菌和病毒等病原菌的抗微生物新药,以及针对感染并发症管理的新
药,以持续打造公司在抗感染领域的领先地位。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以治疗感染性疾病为核心,拥有全球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创新药企业,
致力于发现、开发和商业化未满足临床需求的创新药物。
公司首个商业化产品康替唑胺片是公司自主设计和开发的新一代噁唑烷酮类抗菌药,可用于
治疗多重耐药革兰阳性菌引起的感染。公司的康替唑胺片在中国抗菌药的临床试验中实施了多项
开创性举措,为创新抗菌药领域的临床试验树立了行业标杆,包括采用 PK/PD 指导抗菌新药临
床试验(将临床药理学研究技术和体系应用于抗菌新药的研发)、采用国际标准开展复杂性皮肤
和软组织感染的临床试验、开展新药 TQT 试验和开展人体同位素标记的新药代谢研究。康替唑
胺片在中国临床试验的成功,为中国未来创新抗菌药领域提升临床试验标准、提升产品质量奠定
了坚实的基础。康替唑胺片于 2021 年 6 月 1 日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优先审评审批程序批准
上市,并于 2021 年 12 月通过国家医保谈判纳入 2021 年国家医保目录(乙类)。2022 年康替唑
胺片以医保谈判后的价格进行销售。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收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
物临床试验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康替唑胺片拓展适用人群至儿童复杂性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患
者的药物临床试验补充申请获得批准。同时,在报告期内,多项关于康替唑胺片的研究者发起的
研究正式启动,包括康替唑胺片治疗粒细胞缺乏伴发热患者革兰阳性菌血流感染、敏感肺结核和
耐多药肺结核感染等领域。
MRX-4 为康替唑胺片的水溶性前药,在体内转化为康替唑胺片发挥疗效,MRX-4 序贯康替
唑胺片的全球多中心 III 期临床试验已在 2022 年开启糖尿病足感染患者的临床招募工作,目前正
在稳步进行中。同时,公司计划通过桥接康替唑胺片已有临床证据于 2023 年上半年启动该临床
试验,以支持注射用 MRX-4 在中国提交上市申请。
MRX-8 为用于治疗多重耐药革兰阴性菌感染药物,美国 I 期临床试验已于 2022 年完成,中
国 I 期临床试验在 2022 年启动,预计在 2023 年内完成。
除上述三个已进入临床阶段或商业化阶段的核心产品外,公司还有多项处于临床前阶段的抗
耐药菌、抗病毒新药,以及针对肾病和肿瘤的新药。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研发管线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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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体系,并已组建了商业化团队。公司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1、研发模式
公司的新药研发工作采用以内部研发为驱动、以外包服务为保障的模式。目前公司的研发部
门已经覆盖了新药研发的全流程,包括药物发现、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申请、临床研究、新药
上市申请、上市后研究等阶段。公司核心在研产品均为自主研发获得,出于资源调配、监管要求
等因素考虑,在具体实施时,公司进行体系化的 CRO 分类管理,将不同阶段的非核心技术研究
工作外包给不同的第三方 CRO 服务公司,包括药物发现阶段的部分化合物合成工作,临床前研
究阶段的药理(药效及安全药理)、药代及毒理试验,临床试验阶段的 CRO、生物样本检测、
数据管理、统计分析及 SMO 服务等。对于药品的试制和生产,公司目前采用了 MAH 模式,委
托拥有 GMP 生产资质的生产商合作完成新药的处方/工艺研究、样品试制(包括临床样品生产)、
工艺验证和商业化生产等。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内容主要为临床前试验服务、临床试验服务等。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评估和准
入制度,并建有合格供应商清单,确保公司采购服务的质量符合公司要求。
在进行采购时,由公司申购部门申请人填写《采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分管领导等负责
人签字后实施采购,公司原则上采取招标、询比价等方式对多家供应商进行比较,在综合考虑服
务/产品质量、报价、服务方案等因素后,公司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公司委托外包服务机构进行服务时,均会签署《委托协议》及《保密协议》,约定研发外包
机构在临床前和临床试验研究服务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数据、信息、成果、资料等所有权和知识产
权,以及在临床试验过程中获取的相关数据、资料均属于公司所有,研发外包机构不拥有与该在
研药品及其研究结果相关的任何权利。若研发外包机构在学术会议或刊物上交流临床研究成果,
需事先获得公司的书面同意。
3、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 MAH 模式委托有资质的原料药和制剂企业进行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
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作为康替唑胺片原料药和制剂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第
三方进行原料药和制剂的生产,并与其签订合作(委托)协议。受托生产方进行康替唑胺片原料
药和制剂的技术转移、临床试验样品生产、工艺验证、接受注册生产现场核查及相关技术服务,
并向公司提供商业化生产服务。
4、销售模式
鉴于中国市场发展的巨大潜力和专业商业化推广的必要性,公司在国内已自建商业化团队,
以精简的团队和专业化的模式,聚焦于核心市场及医院,建立公司创新产品学术推广的基础,并
逐步扩大终端医院覆盖,以实现中国市场的价值最大化。公司在中国采用了行业通行的“经销商
负责物流配送、商业化团队负责专业化学术推广”的经销模式,不仅合作全国性头部医药商业公
司,公司还逐步在每个省择优选择 1-2 家经销商,由其将药品在授权区域内调拨、指定配送至医
院或者药店,并最终销售给患者。同时公司还在积极探索区域的分销推广模式,借助第三方
CSO公司、医药企业等合作方的专业推广能力,实现终端市场的快速准入和临床学术推广落地。
海外市场已存在较成熟的市场模式,公司计划寻找理想的合作方,通过合作模式进行商业化推广。
公司重点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学术推广工作:(1)与核心医院建立紧密学术合作关系,
推介产品药学与临床优势,促进临床体验与经验分享;(2)积极参与抗感染相关领域专业学术
会议或医学教育活动,提升公司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3)定期举办学术会议,与行业专家交
流抗感染领域最新发展,公司产品疗效、安全性数据、研究进展等,并收集药品真实世界相关信
息,支持后续研发;(4)推进落实自营与分销结合的模式,与有实力、具备专业能力的独立第
三方合作,扩大产品的覆盖。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的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
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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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抗菌药市场概览
(1)抗菌药概览
致病微生物如细菌、病毒、寄生虫或真菌可引起感染性疾病,严重威胁人们的生命健康。关
注病原体的致病机制和微生物耐药情况,快速控制相关危害的发展,已成为医药行业的重点研究
领域之一。抗感染药物是基础性用药,在细菌感染、病毒感染、真菌感染等各类感染性疾病以及
并发症治疗中均有广泛的应用。抗感染药物包括抗细菌药物、抗病毒药物、抗真菌药物等。
细菌感染为最常见的感染类型,其可通过空气、液滴、载体等方式进行传播,对人类健康构
成了重大影响。抗菌药的发现、生产和使用是人类医学史上巨大的进步,挽救了大量的患者。自
青霉素在 1928 年被发现以来,曾有 3 次诺贝尔医学或生理学奖颁给了发现抗菌药的科学家。经
过多年的发展与技术突破,抗菌药已发展出多种类型,并且成为临床场景中最常见的抗感染药物。
(2)全球耐药情况
大约在 20 世纪 40 年代第一代青霉素开始使用起,抗菌药物的耐药性问题就逐渐出现,并日
益受到重视。
抗菌药物耐药性是微生物的一种自然进化过程,但是在迄今的 70 年间,由于抗菌药物在医
疗及养殖领域的大量使用,甚至滥用,导致在人类致病菌、动物致病菌、动物肠道传染病原体及
人与动物共生菌中都出现了抗菌药物耐药性,并且由单一耐药性发展到多重耐药性,构成了严重
的公共卫生威胁。抗菌药物耐药性如今变成了全球性的问题。抗菌药物耐药菌以多种形式跨越国
际边界,在各大洲之间进行传播,世界卫生领导人将耐药性微生物描述为“噩梦细菌”,它们对世
界各个国家的人们造成“灾难性的威胁”。
随着细菌产生对抗菌药的耐药性问题越发严重,WHO 指出,抗菌药物耐药性是对目前全球
卫生、食品安全和发展的最大威胁之一。据估计,到 2030 年,对常用抗菌药的耐药率在某些国
家可能超过 40-60%,如不采取行动,到 2050年抗菌药耐药性将造成 1000万人死亡,甚至超过癌
症在 2050 年造成 820 万的死亡人数。与此同时,对全球经济也会造成巨大的影响,抗菌药耐药
性将在 2050 年造成全球 2%%的 GDP 下降,将损失高达 100 万亿美元,相当于损失了大约一
年的全球总产量,给人类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和痛苦。因此,2015年 5月第六十八届世界卫生大会
通过了一份全球行动计划,该计划的目标是控制及优化抗菌药物的使用,同时增加对新药、诊断
工具、疫苗和其他干预措施的投资,研发新型有效抗菌药物来对抗全球耐药性问题的重要性不言
而喻。
(3)抗菌药发展情况
现有的抗菌药在治疗各类严重的细菌感染性疾病方面已经取得了较好的临床疗效,已显著减
少各种细菌感染引发的疾病和死亡事件。临床中,各类抗菌药物被广泛使用,各大药企亦对抗菌
药的研发投入了较多的资源。
依据抑菌机制的不同,抗细菌药物可分为细胞壁合成抑制剂、细胞膜破坏剂、蛋白合成抑制
剂和核酸合成抑制剂,分别对应化学结构分类的各种类型。抗菌药的分类情况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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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现有多类抗菌药可用于治疗细菌感染性疾病,但细菌对抗菌药耐药性的进化及交叉耐药
性的产生使得已有抗菌药疗效下降,耐药菌感染逐渐成为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问题。2017 年 2
月,世界卫生组织列出 12 种对人类产生最大威胁的多重耐药细菌,该清单已成为新型抗菌药研
发所针对的重点病原体清单。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2)康替唑胺片及 MRX-4 细分市场——多重耐药革兰阳性菌抗菌药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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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场概览
革兰阳性菌多重耐药问题日益严重,寻找对革兰阳性菌的有效治疗药物是当今抗感染药物研
究的热点之一。革兰阳性菌中较常见的为金色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肠球菌,肺炎链
球菌和溶血性链球菌。主要的多重耐药革兰阳性菌细菌包括 MRSA、VRE 和 MRCNS。
抗菌药为多重耐药革兰阳性菌感染最主要的治疗方案,并采用经验性治疗和目标性治疗相结
合的方法。其中,经验性治疗为在未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前,或无法获取培养标本时,可根
据患者的感染部位、基础疾病、发病场所、临床表现、既往抗菌药物用药史及其治疗反应等推测
可能的病原体,通常结合当地细菌耐药性情况,优先给予抗菌治疗;目标性治疗为待获知病原学
检测及药敏结果后,再结合初始治疗反应调整用药方案,并对培养结果阴性的患者,根据经验性
治疗效果和患者情况采取进一步诊疗措施。
抗多重耐药革兰阳性菌感染治疗应尽可能选择针对性强、窄谱、安全、价格适当的治疗多重
耐药革兰阳性菌的抗菌药。
(2)市场规模和增长前景
① 中国市场
多重耐药革兰阳性菌感染的抗菌药在国内以经验用药为主,这些药物的治疗天数由确诊感染
病例和疑似病例组成。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治疗多重耐药革兰阳性菌感染的抗菌药的总治
疗天数从 2017 年的 万天增长至 2022 年的 1, 万天,在此期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 %。
中国治疗多重耐药性革兰阳性菌感染的抗菌药物治疗天数未来继续呈增长趋势,2026 年有望增
长至 1,840 万天,2022 年至 2026 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 %,2030 年将增至 2,320 万天,2026 年
至 2030 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 %。
2017 年至 2030 年,中国治疗多重耐药革兰阳性菌感染的抗菌药治疗天数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其中,在中国上市的噁唑烷酮类药物包括利奈唑胺、特地唑胺和康替唑胺,其占中国治疗多
重耐药性革兰阳性菌感染的抗菌药物的治疗天数比例逐步增加,预计 2030 年将达到 %。
2017 年至 2030 年,中国噁唑烷酮类药物治疗天数占治疗多重耐药性革兰阳性菌感染的抗
菌药物治疗天数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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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E 2024E 2025E 2026E 2027E 2028E 2029E 2030E
复合年增长率期间
%2017-2022
%2022-2026E
%2026E-2030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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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② 美国市场
美国 2020 年治疗多重耐药性革兰阳性菌感染的抗菌药物的治疗天数下降,从 2021 年开始治
疗天数开始逐步回升。美国已上市的 12 种抗菌药的总治疗天数从 2017 年的 2,380 万天减少至
2022 年的 1,830 万天,在此期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预计 2026 年美国治疗多重耐药革兰阳
性菌感染的抗菌药物的治疗天数将达到 1,950 万天,并将于 2030 年达到 2,140 万天。
2017 年至 2030 年,美国治疗多重耐药革兰阳性菌感染的抗菌药治疗天数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其中,在美国上市的噁唑烷酮类药物包括利奈唑胺和特地唑胺,其占美国治疗多重耐药性革
兰阳性菌感染的抗菌药物的治疗天数近五年一直呈现上升趋势,2022 年达到 %,预计之后增
速将保持平稳,2022-2026 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 %,预计到 2030 年将增至 %。
2017 年至 2030 年,美国噁唑烷酮类药物治疗天数占治疗多重耐药性革兰阳性菌感染的抗
菌药物治疗天数的比例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3)已上市药品的市场竞争格局
①多重耐药革兰阳性菌抗菌药物整体市场竞争格局
公司的康替唑胺片和 MRX-4 均属于治疗多重耐药革兰阳性菌感染的抗菌药中的噁唑烷酮类
抗菌药。目前在已上市的抗革兰阳性抗菌药产品中,万古霉素、替考拉宁以及利奈唑胺属于较为
成熟的抗菌药,市场占有率较高。
②噁唑烷酮类抗菌原研药物竞争格局
噁唑烷酮类抗菌药是继磺胺类和喹诺酮类抗菌药后上市的又一类全合成的抗菌药,其对革兰
阳性菌的抗菌谱非常广,对 MRSA、VRSA、VRE、PRSP 均有抗菌活性,可用于治疗革兰阳性
菌引起的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和外科手术感染,也被用来医治脑膜炎、心内膜炎、菌血症、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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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E 2024E 2025E 2026E 2027E 2028E 2029E 2030E
复合年增长率期间
%2017-2022
%2022-2026E
%2026E-2030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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髓炎等感染疾病,为临床耐药菌感染的治疗提供了新的选择。目前,中国已上市的噁唑烷酮类抗
菌药包括利奈唑胺、特地唑胺和康替唑胺片。
3) MRX-8 细分市场——多重耐药革兰阴性菌抗菌药市场
(1)市场概览
革兰阴性细菌对多种药物有抗药性,并且对大多数可用抗菌药物的抗药性越来越高。革兰阴
性细菌在医疗机构中会引起感染,包括肺炎,血液感染,伤口或手术部位感染以及脑膜炎。革兰
阴性菌细菌具有发现抗药性新途径的能力,并且可以传递遗传物质,使其他细菌也具有抗药性。
革兰阴性感染包括由克雷伯菌,不动杆菌,铜绿假单胞菌和大肠杆菌引起的感染,以及许多其他
较不常见的细菌。
多重耐药性革兰阴性菌(MDR-GNB)是一类特殊的革兰阴性细菌。其多药耐药性被定义为
对以下三种或更多常用处方抗菌药物具有耐药性(头孢他啶,环丙沙星,美罗培南,庆大霉素,
氨苄青霉素/舒巴坦或哌拉西林/他唑巴坦)。过去几年的研究已证明由 MDR-GNB 引起的感染流
行率显著增加。世界卫生组织已将多种MDR-GNB定为严重威胁。过度使用抗菌药物,包括未经
治疗指征的使用,被认为是加速抗菌药物耐药性扩散的主要因素之一。多药耐药性(MDR)已
成为治疗细菌感染的主要问题,并且正在成为全球公共卫生的最大挑战,并可能造成经济资源严
重损失。MDR-GNB 引起的感染的死亡率比常规革兰阴性细菌引起的同种感染高出五倍。主要
MDR-GNB 分为耐碳青霉烯类肠杆菌(Carbapenem-Resistant Enterobacteriaceae,CRE),耐碳青
霉烯类铜绿假单胞菌(Carbapenem Resistant Pseudomonas aeruginosa,CRPA),和耐碳青霉烯类
鲍曼不动杆菌(Carbapenem-resistant Acinetobacter baumannii,CRAB)。
(2)市场规模和增长前景
①中国市场
中国多重耐药革兰阴性菌感染的抗菌药物总治疗天数从 2017 年的 3,670 万天增长至 2022 年
的 5,980 万天,在此期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 %。中国治疗多重耐药革兰阴性菌感染的抗菌药
物治疗天数未来继续呈增长趋势,2026 年增长至 9,180 万天,2022 年至 2026 年的复合年增长率
为 %,2030 年将增至 亿天,2026 年至 2030 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 %。
2017 年至 2030 年,中国治疗多重耐药革兰阴性菌感染的抗菌药治疗天数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中国治疗多重耐药革兰阴性菌感染的抗菌药市场保持稳定增长,从 2017 年的 174 亿元增至
2022 年的 199 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 %。预计 2030 年将达到 235 亿元。
2017 年至 2030 年,中国治疗多重耐药革兰阴性菌感染的抗菌药市场规模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E 2024E 2025E 2026E 2027E 2028E 2029E 2030E
单位:百万天
复合年增长率时期
%2017-2022
%2022-2026E
%2026E-2030E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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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③ 美国市场
美国多重耐药性革兰阴性菌感染的抗菌药物总治疗天数从 2017 年的 4,660 万天减少至 2022
年的 3,770万天,在此期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美国治疗多重耐药性革兰阴性菌感染的抗菌
药物治疗天数未来继续呈增长趋势,2026 年增长至 4,710 万天,2022 年至 2026 年的复合年增长
率为 %,2030 年将增至 6,710 万天,2026 年至 2030 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 %。
2017 年至 2030 年,美国治疗多重耐药革兰阴性菌感染的抗菌药治疗天数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过去几年中,美国多重耐药性革兰阴性菌感染的抗菌药物市场保持稳定,略有下降趋势,从
2017 年的 亿美元减少至 2022 年的 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预计到 2026年,该
市场将增长到 亿美元,2022 年到 2026 年复合年增长率为 %,到 2030 年将增长至 亿
美元。
2017 年至 2030 年,美国治疗多重耐药革兰阴性菌感染的抗菌药市场规模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单位:十亿人民币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E 2024E 2025E 2026E 2027E 2028E 2029E 2030E
复合年增长率时期
%2017-2022
%2022-2026E
%2026E-2030E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E 2024E 2025E 2026E 2027E 2028E 2029E 2030E
单位:百万天
复合年增长率时期
%2017-2022
%2022-2026E
%2026E-2030E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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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已上市药品的市场竞争格局
治疗多重耐药革兰阴性菌感染的抗菌药物种类包括多黏菌素类、四环素类、β-内酰胺类/β-内
酰胺酶抑制剂、氨基糖苷类、头孢菌素类、β-内酰胺类/脱氢肽酶 I 抑制剂/β-内酰胺酶抑制剂。其
中,多黏菌素类抗菌药在 20 世纪 50 年代就已上市,是临床治疗革兰阴性菌感染的经典药物,该
类药物通过发酵工艺生产,由于上市时间较早,没有经过完整的现代药物开发流程的验证,具有
较严重的肾毒性。β-内酰胺类抗生素等安全性更高的抗菌药被广泛使用后,多黏菌素类抗菌药的
临床地位曾一度下降。但进入 21 世纪后,由于耐碳青霉烯的细菌感染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出现,
多黏菌素类药物被加入联合疗法以降低细菌耐药的发生率。为解决传统多黏菌素类药物存在的问
题,开发新一代多黏菌素类药物是目前国际抗菌新药开发的热点。公司的 MRX-8 是以解决临床
需求为宗旨开发的新一代多黏菌素类药物,在保留该类药物疗效的同时,可显著提高该类药物的
安全性。
多黏菌素类药物口服不吸收,目前在已上市的用于全身治疗的多黏菌素类产品包括注射用硫
酸多黏菌素 B、注射用硫酸黏菌素(又名注射用硫酸多黏菌素 E)和注射用多黏菌素 E 甲磺酸钠。
其中,注射用硫酸多黏菌素 B 主要用于治疗多重耐药绿脓杆菌及其他假单胞菌引起的创面、尿路
以及眼、耳、气管等部位感染,也可用于败血症、腹膜炎;注射用硫酸黏菌素严格限定于对其敏
感的耐多药菌和泛耐药菌感染,包括耐多药或泛耐药鲍曼不动杆菌、铜绿假单胞菌或肺炎克雷伯
菌所致感染,如泌尿系统感染、肺部感染、血流感染等;注射用多黏菌素 E 甲磺酸钠主要用于治
疗医院获得性肺炎。注射用多黏菌素类药物虽然能有效对抗多重耐药绿脓杆菌、鲍曼不动杆菌及
肠科杆菌等细菌,然而其可能引起严重及一般肾及神经肌肉毒性。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噁唑烷酮类抗菌药是治疗多重耐药革兰阳性菌感染的主要临床选择药物之一,具备抗菌活性
好、体内分布广、可口服、诱导耐药风险低、潜在适应症广等临床优势。目前,中国已上市的噁
唑烷酮类抗菌药原研药包括利奈唑胺、特地唑胺和康替唑胺片。公司的核心产品康替唑胺片是第
一个在中国获批上市的国产原研噁唑烷酮类抗菌新药,获批适应症为复杂性皮肤和软组织感染。
康替唑胺片相较于已上市的噁唑烷酮类抗菌药在临床试验中显示出了相当的药物疗效和更好的安
全性,且与药物相互作用相关的不良反应少。凭借上述优势,康替唑胺片和 MRX-4 有望为公司
奠定在多重耐药革兰阳性菌抗菌药潜在市场的领先地位。
为满足临床上不同的抗耐药菌感染用药需求,公司在已有产品的基础上,继续深耕抗耐药菌
新药领域,持续研发其他新结构或新作用机制的药物类型,以巩固公司在抗耐药菌领域持续的领
先地位。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创新抗耐药菌药物驱动市场发展
由于多重耐药菌对传统常用的多种抗菌药均产生耐药性,现有药物无法达到理想的治疗效果,
容易造成治疗失败,延误病情。因此,对耐药菌有效且具有良好安全性的新型抗菌药是临床的长
期刚性需求。目前,抗菌药治疗面临最后防线药物的耐药性逐渐升高和药物安全性限制使用的两
大主要挑战,迫切需要具有新机理或新结构的下一代抗菌药来解决这些问题。研发新型的抗菌药,
为患者带来更好的临床获益,是未来抗菌药市场发展的主要趋势。
(2)临床实践更重视安全性
严重的细菌感染通常为急性感染,病情发展快,患者基础条件差,在采取有效药物治疗的同
时,药物安全性也至关重要。目前部分感染治疗方案导致患者出现过敏反应、肾毒性、骨髓抑制、
肌肉毒性、严重呕吐或腹泻等不良反应,无法满足用药安全性的要求。例如,利奈唑胺与骨髓抑
制有关,且会产生单胺氧化酶抑制作用,对中枢神经系统及血压带来负面影响;达托霉素于治疗
过程中可能产生肌肉损伤等不良反应;万古霉素可能产生肾毒性及耳毒性等不良反应,且调整万
古霉素的剂量需经常进行血浆中治疗药物浓度监测,以确保安全给药。因此更安全的抗菌药成为
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是未来抗菌药研发的趋势之一。
(3)口服制剂抗菌药成为重要发展方向
口服抗菌药被认为是接受度最高和最经济的给药方法。然而在多重耐药菌市场上,很少有口
服药物可供选择,患者经常需要住院或到医院接受注射治疗,增加医院和患者的负担。有良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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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性保障的口服制剂,可以使患者居家接受治疗或更早由注射转化为口服治疗,减少住院时间和
到医院的次数,降低交叉污染的风险。具有良好疗效的创新多重耐药革兰阳性菌口服抗菌药出现,
提高了用药安全性,将为医生提供更多的选择。
(4)窄谱抗生素是耐药菌感染治疗的主要趋势
广谱抗生素由于对常见的革兰阳性和阴性菌都具有一定的活性,在缺乏及时病原菌诊断的情
况下,可以为临床的早期治疗带来很多的便利,因此在临床上被广泛使用。但其也存在因缺乏针
对性,容易产生耐药、二重感染和导致肠道菌群紊乱等问题。因此,近年来国际新上市的抗菌药
大多以窄谱为特色,即仅对革兰阳性或阴性菌有效,甚至仅针对某一特定细菌有效。针对耐药菌
感染,窄谱抗生素可以实施针对性治疗,降低诱导非目标病原菌产生耐药的风险,也便于调整剂
量,实施个体化治疗,并减少对人体正常微生物菌群的影响。
(5)大型药企减缓抗菌药研发,生物科技型公司崛起
尽管各国政府和抗菌药企业都普遍认为有必要加强抗菌药的研发,以遏制细菌耐药性的威胁,
但由于近年来制药行业研究热点转向肿瘤和慢性病等利润率更高的领域,大型药企对抗菌药的开
发投入出现下降趋势。抗菌药在临床中细菌耐药性的发展不断加剧,临床需求越来越紧迫,因此,
越来越多的新兴生物科技公司开始迈入抗菌药研发的领域。与此同时,2020 年,24 家国际制药
公司发起了一项 10 亿美元的 AMR 行动基金,专门用于抗菌药的开发,这笔基金的一部分将投
资于专注于创新型抗菌药研发的生物技术公司,鼓励新型抗菌药的研发,目标在 2030 年前为患
者提供两至四种新型抗生素。
(6)最新的抗菌药物新技术
①人工智能(AI)技术:利用机器学习和数据分析技术,快速识别和开发具有抗菌作用的化合
物,可以更快速地筛选出可能具有药效的化合物。
②免疫治疗:利用人工合成的抗体或其他免疫分子来攻击细菌,从而达到治疗感染的目的。
这些治疗方法可以增强免疫系统对抵抗细菌的能力。
③基因编辑技术:利用基因编辑技术,可以修改细菌基因,使其无法感染宿主或产生抗药性。
这些技术可以阻止细菌进化并开发新的抗菌药物。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在公司成熟的研发体系下,通过自主研发项目的实施,形成了适合公司自身研发特点的两大
核心技术,包括药物分子设计和发现技术、基于代谢的药物设计与优化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1)药物分子设计和发现技术
公司通过对细菌感染药物作用机制、药物和靶点相关性副作用之间关系的分析和理解,确定
可值得开发的药物类型,然后基于对药物构效关系的深入理解及拟开发适应症的要求,提出药物
分子的设计目标。公司经过多年的理论探索和实践,已经形成成功率高、实用性强、研发速度快
的药物分子设计和发现技术,并依此发展形成了适合公司自身研发特点的以现有药物为基础的研
究和基于新机制的药物研究两种研发策略。
(2)基于代谢的药物设计与优化技术
药物进入人体后,通过代谢系统的重重障碍最终到达靶组织,即药代动力学。围绕药物药代
动力学的特点,公司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构建了评价药物分子代谢的技术平台,发展了基于
代谢的药物设计与优化技术。公司利用该核心技术实现了前药和软药的技术研究与开发。
2022 年 5 月,自主研发的抗耐药菌新药注射用 MRX-4 和康替唑胺片序贯用于治疗糖尿病足
感染的全球三期临床试验,在洛杉矶的 Harbor-UCLA 医学中心开始首例患者给药。这一试验计
划将在包括中国、美国和欧洲主要国家的临床研究中心展开,研究结果将用于支持注射用 MRX-
4 和康替唑胺片在全球主要国家的上市申请。
2022 年 8 月,公司在研产品 MRX-5 针对脓肿分枝杆菌抗菌活性的相关研究论文,在美国微
生物学会期刊《Antimicrobial Agents and Chemotherapy》线上发表,研究结果证明,MRX-5 项目
有望成为治疗脓肿分枝杆菌感染的潜在候选药物。
2022 年 10 月,公司在 2022 年美国感染性疾病周(IDWeek 2022)上,通过壁报环节公布了
康替唑胺及其前药 MRX-4 针对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的 II期及 III期四项临床试验多个亚组人群临床
疗效及安全性数据。
2022 年年度报告
23 / 226
2022年11月,公司在研产品MRX-8中国 I期临床试验完成首例受试者给药。这标志着MRX-
8 在中国的临床开发进入实质性阶段。
此外,基于核心技术平台,公司持续推进已有项目的研发进度,完成了 5 项新化合物专利的
申请。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获得的临床试验通知书和药品批件:
序
号
药品名称 规格 批件号/受理号 阶段 药品
类别
注册
分类
发证
日期
国家
1 康替唑胺片(新增儿
童人群补充申请批
准)
400mg 2022LB00528/
CYHB2201094
II
期
化学
药
化学药
品1 类
2022.
中国
2 康替唑胺片(新增糖
尿病足感染适应症的
临床试验申请)
400mg 2022LP00987/
CXHL2200185
III
期
化学
药
化学药
品 1 类
.21
中国
3 注射用MRX-4(药
物临床试验补充申
请)
2022LB00317/
CXHB2200050
III
期
化学
药
化学药
品 1 类
.21
中国
4 康替唑胺片/注射用
MRX-4(糖尿病足
感染的临床试验申
请)
400mg/
EU CT No.:2022-
500257-16-00
III
期
化学
药
化学药
品 1 类
.29
法国
.30
希腊
.30
匈牙利
.02
意大利
.02
拉脱维
亚
.02
立陶宛
.02
葡萄牙
.02
西班牙
爱沙尼
2022 年年度报告
24 / 226
2022 年度获得的科技立项: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 5 4 45 23
实用新型专利 0 0 0 0
外观设计专利 0 0 0 0
软件著作权 0 0 0 0
其他 0 0 0 0
合计 5 4 45 23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 上年度 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 150,390, 151,757,
资本化研发投入 不适用
研发投入合计 150,390, 151,757,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
比例(%)
1,
减少 1, 个
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05 亚
5 康替唑胺片/注射用
MRX-4(糖尿病足
感染的临床试验申
请)
400mg/
202228314 III
期
化学
药
化学
药品
1 类
.18
以色列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1 抗耐药菌新药MRX-8的I期临床研
究
2022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产学研专
项(生物医药)
2 全球首创抗耐药菌新药康替唑胺新
适应症临床试验研究
上海市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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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名称
预计总投
资规模
本期投入
金额
累计投入
金额
进展或阶
段性成果
拟达到
目标
技术水
平
具体应
用前景
1 康替
唑胺
31, 2, 29, 2021 年 6
月中国上
市;国际
多中心临
床 III 期
阶段
商业化
销售
全球首
个具有
优于利
奈唑胺
安全性
的噁唑
烷酮类
抗菌药
多重耐
药革兰
阳性菌
感染的
口服治
疗
2 MRX-
4
34, 8, 26, 国际多中
心临床 III
期阶段
新药获
批上市
全球首
个康替
唑胺的
前药和
注射制
剂
多重耐
药革兰
阳性菌
感染的
注射治
疗
3 MRX-
8
41, 9, 美国临床
I 期完
成;中国
临床 I 期
阶段
新药获
批上市
全球尚
无新一
代的黏
菌素抗
菌药获
批上市
多重耐
药革兰
阴性菌
感染的
注射治
疗
4 MRX-
5
40, 1, 1, 临床前研
究
IND 全球尚
无同类
抗菌药
物获批
上市
非结核
分枝杆
菌感染
的治疗
5 MRX-
23
50, 临床前研
究
IND 全球新
一代单
抗药物
偶联物
肿瘤
6 探索
性研
究项
目
1, 5, 临床前研
究
IND
合计 / 197, 15, 72, / / / /
情况说明
无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本期数 上期数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65 50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2, 2,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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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学历结构类别 学历结构人数
博士研究生 9
硕士研究生 29
本科 23
专科 2
高中及以下 2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年龄结构类别 年龄结构人数
30 岁以下(不含 30 岁) 7
30-40 岁(含 30 岁,不含 40 岁) 37
40-50 岁(含 40 岁,不含 50 岁) 15
50-60 岁(含 50 岁,不含 60 岁) 4
60 岁及以上 2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报告期内,在研发管线、临床试验推进以及商业化等多方面均有突破。具体情况如
下:
(1)研发管线有序推进
公司在感染领域深耕多年,注重临床未满足需求和产品差异化研发策略。通过对耐药菌感染
十余年的深入研究,公司在相关领域已有深厚积累,包括对病原菌的感染机理和疾病特点、抗感
染药物的研发流程、完善的体内和体外活性筛选平台、基于新药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候选药物评价、
化合物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动力学研究体系等。得益于上述积累及研发经验的传承,公司顺利研发
出新一代噁唑烷酮类抗菌药康替唑胺片,并持续推进康替唑胺前药注射剂型 MRX-4、抗耐药革
兰阴性菌新药 MRX-8 的临床试验。
(2)临床试验持续推进
2022年公司启动了注射用 MRX-4和康替唑胺片序贯用于治疗糖尿病足感染的全球 III期临床
试验的入组工作,并完成了MRX-8美国 I期临床试验,启动了MRX-8中国 I期临床试验。另外,
公司抗耐药非结核分枝杆菌新药 MRX-5 的临床前研究为 2023 年启动 I 期临床试验奠定基础。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收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补充申请批准通知
书》,康替唑胺片拓展适用人群至儿童复杂性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患者的药物临床试验补充申请获
得批准。同时,在报告期内,多项关于康替唑胺片的研究者发起的研究正式启动,包括康替唑胺
片治疗粒细胞缺乏伴发热患者革兰阳性菌血流感染、敏感肺结核和耐多药肺结核感染等领域。
(3)学术推广稳步推进
目前,公司已建立一支完备而精干的商业化团队,同时公司借助优秀的医药商业经销商网络,
将药品在其授权区域内配送至医院或者药店,确保药品供给渠道安全和可追溯。截至报告期末,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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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替唑胺片已覆盖全国 320 家医院,实现正式准入医院及批量临采超 70 家,医院渠道销售占比
约 60%。 2022 年度实现全年营业收入 4, 万元人民币,同比去年增长 529%。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抗感染领域的创新药企业,自设立以来即从事药物研发活动,该类项目研
发周期长、资金投入大。目前公司产品除康替唑胺片于 2021 年 6 月获批上市外,其他产品仍处
于研发阶段。同时,自公司核心产品康替唑胺片于 2021 年 7 月正式商业化以来,公司于报告期
内进一步加大商业化销售渠道布局,由此导致报告期内所发生的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大幅增加。
公司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4, 万元,尚不能覆盖相关研发投入以及产品商业化
相关的其他开支。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负,尚未
实现盈利。
公司报告期内尚未盈利对研发管线的投入、生产经营可持续性、核心团队稳定性、人才引进
等不会产生显著不利影响。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 万元,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6, 万元。公司目前尚处于亏损状态,主要归因
于公司在研项目的大幅投入以及商业化团队建设等开支。
公司未来销售收入的产生主要取决公司产品的商业化进程的推进,公司仍将积极拓展学术推
广力度并进一步扩大医药商业公司分销网络。如学术推广进度或者分销网络建立未达预期,可能
对公司的商业化能力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作为研发驱动型企业,在未来仍需就在研产品管线持续保持较大的研发投入,从而导致
相关成本及费用持续增长,对公司盈利能力有较大风险影响。如果公司在研项目的实际进展不及
预期或研发失败,将导致公司财务资源的重大损失。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作为研发驱动型的创新药公司,公司核心竞争力来源于所开发的创新药物在有效性和安全性
方面的产品优势。目前国内外创新药的开发及商业化竞争激烈,公司可能受到技术快速迭代的影
响。如果竞争对手开发出在有效性和安全性方面显著优于公司现有上市药品的创新药物并且该等
创新药物在较短周期内获批上市,将对公司现有上市药品或其他不具备同样竞争优势的在研药品
造成重大冲击。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在研产品临床试验进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多款在研产品仍处于临床前和临床试验阶段,存在临床试验的开展无法获得批准、临床
试验失败、药品生产无法通过各地监管机构批准等风险。
2.商业化风险
目前公司仅有一款产品处于商业化阶段,其他主要在研产品仍处于临床前或临床研究阶段,
距离产品研发成功并获批上市尚需一定时间。基于市场竞争情况、后续适应症新药上市申请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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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进程、获批上市后进入医保目录情况,公司的短期经营业绩将受到单一产品的限制,面临单一
产品依赖的市场风险。同时,如果公司商业化推广进度及效果不及预期,或者未及时与合适的分
销商达成分销合作,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风险。
3.单一供应商风险
公司目前仍无自主生产能力,公司现有产品均委托浙江华海进行生产,并且浙江华海药业为
公司产品的独家供应商。如果浙江华海无法按照既定要求和进度完成公司产品的生产,公司将面
临药品供应不足的风险,公司的经营业绩也会受到冲击。尽管公司可以尝试引入新的供应商,但
考虑到需要更换或重新申请相关的产品注册证或备案证,公司引入新的供应商所需的周期及不确
定性较大,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风险。
4.无实际控制人风险
公司现有股权结构并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导致公司治理格局的不稳定或决策效率
低下从而延误业务发展的整体决策和进程,也可能因敌意收购者的恶意收购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动。上述可能性均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造成较大风险。
(五) 财务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仍处于商业化初期,并且其他在研产品尚未实现商业化,因此公司当前产品销售收入仍
无法满足公司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需要通过其他融资渠道进一步取得资金。如果公司无法获得
足够的营运资金,公司将被迫推迟、削减或取消公司的研发项目或者推迟未来的在研药品商业化
进度,将对公司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在中国及美国两地均设有研发中心并同步开展药品临床试验,公司成本以人民币及美元
计价。考虑到公司研发及临床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公司外币结算金额的大幅增加,
如果未来人民币汇率因国内外宏观环境及政治因素出现大幅波动,将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六)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医药药品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的特殊消费品,医药行业作为国家强监管行业受到
国家及各级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的严格监管。目前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社会医
疗保障体制正在逐步完善的进程中,医药行业政策环境也面临重大变化的可能。如果公司未能及
时调整经营策略以适应市场规则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将难以实现满足市场需求和适应行业政策的
目标平衡,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目前主要于中国和美国开展日常运营。如果公司所布局的国家或地区的经营环境、法律
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未来公司在所布局的国家或地区的业务经营管理能力不足,这些情形将会
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八)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九)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详情请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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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48,206, 7,660,
营业成本 8,822, 578, 1,
销售费用 82,518, 66,217,
管理费用 63,657, 58,161,
财务费用 10,121, 3,215,
研发费用 150,390, 151,7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0,008, -180,982, 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3,421, 22,195,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28,147, 27,684, 3,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 4, 万元,同比增加 %,主要系公司主营产品康替
唑胺片进入国家医保,提升了医患人员对该药品的认可和可及性。公司持续布局商业化销售渠道,
扩大医药商业公司分销网络,增加终端医院覆盖,加大学术推广力度,因此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快
速增长。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 万元,同比增加 1,%,主要系公司产品康替唑胺
片销量上升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 8,万元,同比增加 %,主要系人工费用、市场推广
费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 1, 万元,同比增加 %,主要系美元汇率变动导致
的汇兑损失和公司借款形成利息费用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
5, 万元,主要系公司职工薪酬、推广费用、生产采购及各类运营费用支出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
75, 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支出较多,且赎回金
额较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2, 万元,同
比增加 3,%,主要系公司本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帐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8,206,元,是公司核心产品康替唑胺片销售产生的销售收
入。成本 8,822, 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销售康替唑胺片相应产品成本。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
减(%)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减(%)
毛利率比
上年增减
(%)
医药制造
业
48,206, 8,822, 1, 减少
个百分点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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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
减(%)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减(%)
毛利率比
上年增减
(%)
康替唑胺
片
48,206, 8,822, 1, 减少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
减(%)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减(%)
毛利率比
上年增减
(%)
境内 48,206, 8,822, 1, 减少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销售模式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
减(%)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减(%)
毛利率比
上年增减
(%)
经销模式 48,206, 8,822, 1, 减少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由公司自主研发的新一代噁唑烷酮类抗菌药康替唑胺片(优喜泰®)已通过国家
医保谈判,是 2022 年新版目录中唯一新增的具有新化学结构的抗耐药菌新药。公司已成立商业
化营销团队,建立华中区、华南区、华西区三大销售区域,铺设全国范围内的药品经销配送网络。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单位 生产量 销售量 库存量
生产量比
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
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
上年增减
(%)
康替唑胺
片
400mg*20
片/盒
26,027 25,224 4,678 1,
产销量情况说明
生产量比上年增加 %,主要系供货需求增加;
销售量比上年增加 1,%,主要系公司产品康替唑胺片进入医保以及商业化推广力度和覆盖
率进一步加强;
期末库存量 4,678 盒,比去年同期降低 %,主要系今年销量增加,报告期末库存降低到供应
链合理水平。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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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标的
对方当
事人
合同总金
额
合计已履行
金额
本报告期履
行金额
待履行金额
是否正
常履行
合同
未正
常履
行的
说明
研究
服务
协议
供应商一 10, 2, 2, 8, 是 /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
成本构成
项目
本期金额
本期占总
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
金额
上年同
期占总
成本比
例(%)
本期金
额较上
年同期
变动比
例(%)
情况
说明
医药制造
业
直接材料 3,030, 84, 3, 销量增
加
医药制造
业
委托加工
费用
5,227, 348, 1, 销量增
加
医药制造
业
销售运费 564, 145, 销量增
加
合计 8,822, 578, 1,
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
成本构成
项目
本期金额
本期占总
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
金额
上年同
期占总
成本比
例(%)
本期金
额较上
年同期
变动比
例(%)
情况
说明
康替唑胺
片
直接材料 3,030, 84, 3, 销量增
加
康替唑胺
片
委托加工
费用
5,227, 348, 1, 销量增
加
康替唑胺
片
销售运费 564, 145, 销量增
加
合计 8,822, 578, 1, 销量增
加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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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 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
额 0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0 %。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年度销售总额
比例(%)
是否与上市公司
存在关联关系
1 客户一 15,365, 否
2 客户二 14,077, 否
3 客户三 11,002, 否
4 客户四 1,603, 否
5 客户五 1,582, 否
合计 / 43,630,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 50%、前 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
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客户四(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客户五(黑龙江政和嘉鸿医药有限公司)为本期新进入前 5
名客户。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 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
采购额 0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0%。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
例(%)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
在关联关系
1 供应商一 2, 否
2 供应商二 1, 否
3 供应商三 否
4 供应商四 否
5 供应商五 否
合计 / 6,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 50%、前 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
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供应商四(Fisher Clinical Services Inc)及供应商五(Kino Pharma)为本期新进入前 5 名供
应商。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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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本期发生数 上年同期发生数
本期较上期发生
额变动比例
(%)
说明
销售费用
82,518,
66,217,
主要系人工费
用、市场推广费
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 63,657, 58,161, 基本无变动。
财务费用
10,121,
3,215,
主要系美元汇率
变动导致的汇兑
损失和公司借款
形成利息费用增
加。
研发费用 150,390, 151,757, 基本无变动。
4.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240,008, -180,982, 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733,421, 22,195,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1,028,147, 27,684, 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5, 万元,主要系公司职工
薪酬、推广费用、生产采购及各类运营费用支出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 万元,同比减少 3,%,主要系公司本期购买理财
产品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2, 万元,同比增加 3,%,主要系公司本期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非主营业务项目对于本报告期损益的影响请参考“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项目 金额 占净亏损总额比
例
形成原因说明 是否具有可持续
性
其他收益 25,251, % 政府补助 否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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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上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本期期
末金额
较上期
期末变
动比例
(%)
情况说明
交易性金
融资产
1,119,074, 326,358,
主要系本报告
期公司以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
结构性存款所
致
应 收 账
款
11,102, 1,416,
主要系报告期
内产品销售规
模增长的应收
款项所致
预付款项 49,230, 13,777,
主要系报告期
内预付研发费
及预付材料款
增加所致
存货 21,888, 11,008,
主要系报告期
内自主研发产
品的销售增加
而加大库存所
致
其他流动
资产
17,784, 11,287,
主要系本报告
期内留底进项
税增加
所 致
固定资产 7,121, 2,451,
主要系报告期
内购买办公设
备及研发设备
所致
在建工程 - - 15,652,
主要系报告期
内上海办公楼
装修项目完工
所致
长期待摊
费用
22,677, 1,827, 1,
主要系报告期
内上海办公楼
装修项目完工
所致
其他非流
动资产
4,540, 13,483,
主要系预付固
定资产款项于
报告期内收到
货物
应付账款 25,677, 10,804, 主要系报告期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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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应付原材料
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
款
12,202, 5,344,
主要系报告期
内计提的其他
日常应付款项
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
动负债
16,569, 11,040,
主要系报告期
内租赁负债一
年内到期金额
增加所致
递延收益 3,100, 16,100,
主要系报告期
内政府补助项
目验收所致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 58,(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境外资
产占比较高主要为境外公司所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参考“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
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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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行业和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1). 行业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参考“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 所处行业情况。
(2). 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细分行业、治疗领域划分的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细分行业
主要治疗领
域
药(产)品
名称
注册分类
适应症或功能
主治
是否处
方药
是否属于
中药保护
品种(如
涉及)
发明专利起止
期限(如适
用)
是否属于
报告期内
推出的新
药(产)
品
是否纳
入国家
基药目
录
是否纳
入国家
医保目
录
是否纳
入省级
医保目
录
化学药 抗感染 康替唑胺片 1 类
适用于治疗由
对本品敏感的
金黄色葡萄球
菌(甲氧西林
敏感和耐药的
菌株)、化脓
性链球菌或无
乳链球菌引起
的复杂性皮肤
和软组织感
染。
是 否
2008/08/06-
2028/08/05
否 否 是 是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新进入和退出基药目录、医保目录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康替唑胺已于 2021 年 12 月通过国家医保谈判纳入 2021 年国家医保目录(乙类),2021 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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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主要药品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中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治疗领域或主要药(产)品等分类划分的经营数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治疗
领域
营业
收入
营业
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
减(%)
同行业同领域产品
毛利率情况
抗感染 48,206, 8,822, 1,
减少 个百
分点
%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由于 2022 年药品进入医保后,终端销售价格下降导致毛利率下降。
2.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参考泽璟制药 2021 年年报数据。
2. 公司药(产)品研发情况
(1). 研发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参考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一)主要业务、主要
产品或服务情况”。
(2). 主要研发项目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研发项目(含一致性
评价项目)
药(产)品名称 注册分类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是否处方药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
品种(如涉及)
研发(注册)所处
阶段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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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替唑胺 康替唑胺片 1 类 适用于治疗由对本品敏感
的金黄色葡萄球菌(甲氧
西林敏感和耐药的菌
株)、化脓性链球菌或无
乳链球菌引起的复杂性皮
肤和软组织感染
是 否 2021 年 6 月中国上
市;国际多中心临
床 III 期阶段
MRX-4 MRX-4 1 类 急性细菌性皮肤和皮肤结
构感染、糖尿病足感染
是 否 国际多中心临床 III
期阶段
MRX-8 MRX-8 1 类 耐药革兰阴性菌感染 是 否 美国临床 I 期完
成;中国临床 I 期
阶段
MRX-5 MRX-5 1 类 非结核分枝杆菌 是 否 临床前研究
MRX-23 MRX-23 1 类 肿瘤 是 否 临床前研究
(3). 报告期内呈交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审批的药(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参考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之“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4). 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取消或药(产)品未获得审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研发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参考“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9.无形资产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6). 研发投入情况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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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 研发投入金额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
(%)
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
泽璟制药 50, -
艾力斯 22, -
前沿生物 17, -
同行业平均研发投入金额 30,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
说明:以上同行业数据均为 2021 年数据。
研发投入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研发投入比重、资本化比重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投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研发项目 研发投入金额
研发投入费用化金
额
研发投入资本
化金额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
比例(%)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
变动比例(%)
情况说明
康替唑胺 2, 2, - 2021 年 6 月中国上
市;国际多中心临床
III 期阶段
MRX-4 8, 8, - 国际多中心临床 III
期阶段
MRX-8 - 美国临床 I 期完成;
中国临床 I 期阶段
MRX-5 1, 1, - 不适用 临床前研究
MRX-23 - 不适用 临床前研究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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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司药(产)品销售情况
(1). 主要销售模式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模式分析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
“(二) 主要经营模式”之“4、销售模式”。
(2). 销售费用情况分析
销售费用具体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具体项目名称 本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占销售费用总额比例(%)
职工薪酬福利 3,
市场及学术推广费 3,
股份支付费用
差旅费
其他费用
合计 8,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 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泽璟制药 13,
艾力斯 26,
前沿生物 6,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总额 8,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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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以上同行业数据均为 2021 年数据。
销售费用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销售费用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随着商业化推广力度加大,市场拓展加强及学术推广活动加开支增加所致。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42 / 226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期初数
本期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计入权益
的累计公
允价值变
动
本期计提
的减值
本期购买金额
本期出售/赎回金
额
其他变动 期末数
金融衍生
工具
326,358, 18,488, 2,182,959, 1,406,518, -3,627, 1,117,659,
债券 2, 2,688, 1,221, -55, 1,415,
合计 326,358, 18,491, 2,185,648, 1,407,739, -3,682, 1,119,074,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43 / 226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在招商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报告期内上述业务盈利 万元。公司依照会计准则要求,选择将以上业务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的相关规定。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人民币万元
持股比例(%) 总资产
人民币万元
净资产
人民币万元
净利润
人民币万元
盟科医药 新型药物研究及开
发,转让自有技
术,并提供相关技
术服务及技术咨询
3, 100
科瑞凯思 批发药品;第三类
医疗器械经营;医
学研究和试验发
展;技术推广服
务;会议服务;承
办展览展示;销售
医疗器械(I 类、II
类)
100 -10, -5,
盟科新香港 生命科学、研发和
投资控股
100 28,
盟科美国 药物研发,为发行 元 100 30, 22, -1,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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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美国研发平台,
与主营业务相关
科瑞凯思 2022 年营业收入 2, 万元,净利润-5, 万元,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学术推广及市场品牌建设等。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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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关于行业格局和趋势具体请参见本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
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所处行业情况”。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未来公司将以持续创造客户价值、产业价值和财务价值为目标,全面提升公司治理能力,
建立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的战略规划,具体在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发展:
1、推进在研产品临床试验进程及已上市产品商业化
公司重视推进在研产品的临床试验进程,尽早实现稳定收益。公司将优先配置资源推进接近
商业化的在研产品,制订科学合理的临床开发策略,与监管部门保持积极沟通,高质量地完成临
床试验。针对已上市的产品,公司已建立专业化市场运营及商业化团队,通过专业学术推广、产
品宣传、医保推动等布局,持续推进商业化进程。
2、加快拓展抗感染、抗炎症产品管线
经过多年聚焦发展,公司已逐步打造了抗细菌感染、抗病毒感染、抗炎症疾病领域等研发和
商业能力,并已初步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产品管线布局。未来,公司将基于适合自身研发特点的两
大核心技术,包括药物分子设计和发现技术、基于代谢的药物设计与优化技术,以抗感染、抗炎
症疾病的新药研发为核心,逐步拓展包括针对细菌和病毒等病原菌的抗微生物新药研发,以及针
对感染并发症管理的新药研发,以持续打造公司的领先地位,实现公司“抗感染+抗炎症疾病”的
战略布局。
3、建立广泛的合作关系
(1)建立商业化推广合作
公司将与中国医药行业领先的经销商和分销商共同探索商业化合作,利用外部资源和力量,
充分挖掘市场潜力,打通医院准入门槛,加速实现商业化价值。
(2)积极推动外延式扩张
公司将深挖行业机会,聚焦抗感染领域的上下游企业和产品,争取通过授权引进或管线并购
的形式来夯实行业地位。
4、继续拓展海外布局
依托现有注册、临床及研发团队所具备的国际化视野及丰富经验,公司将继续探索并搭建具
备国际水平的新药研发技术平台。同时,公司将通过国际国内技术和项目的合作拓展,继续推进
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布局,并全面提升公司的全球竞争和国际合作能力。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基于发展战略目标,2023年度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经营活动:
1.在研管线的持续推进和拓展
公司将持续发展在研管线的丰富性和多样性,拟于2023年度推进更多现有新药研发项目进入
临床前研究;同时公司也致力于在抗感染领域的外部业务拓展和交流,争取在引入产品或对外合
作方面取得进展。
2.全球临床试验的预期计划
除继续推进已启动的临床试验之外,2023年度公司计划启动多项临床试验,包括:
(1)注射用MRX-4序贯康替唑胺片急性细菌性皮肤和皮肤结构感染适应症的国际多中心III期临
床试验;(2)注射用MRX-4序贯康替唑胺片在中国的复杂性皮肤和软组织感染适应症的临床试
验;(3)康替唑胺片在中国的拓展适用人群至儿童复杂性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患者的药物临床试
验;(4)MRX-5的I期临床试验。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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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
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
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团队组成的治理结构。公司建立了符合上市
公司治理规范性要求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并建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等董事会下属委员会。公司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健全清晰,制
衡机制有效运作。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
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
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
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
网站的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披露
日期
会议决议
2021 年度股东大
会
不适用 不适用 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
告>的议案》、
《 关 于 < 公 司
2021 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的
议案》、《关于
<公司 2021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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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2 年
度财务预算报
告>的议案》等
共 9 个议案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在上交
所 网 站 公 告 的
《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2-008)
通过了:《关于
修 订 < 公 司 章
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股
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
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等共 5
个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
序合法有效。
2022 年年度报告
48 / 226
四、 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49 / 226
六、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职务(注)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
日期
任期终止
日期
年初持股
数
年末持股
数
年度内股份
增减变动量
增减变动
原因
报告期内从
公司获得的
税前报酬总
额(万元)
是否在公司
关联方获取
报酬
ZHENGYU
YUAN
( 袁 征
宇)
董事长、
总经理
男 67 2020 年 12
月 18 日
2023 年 12
月 17 日
否
李峙乐 董事、副
总经理、
首席财务
官、董事
会秘书、
盟科美国
总裁
男 44 2020 年 12
月 18 日
2023 年 12
月 17 日
2,536,714 2,536,714 否
袁红 董事、副
总经理、
首席临床
官
女 45 2020 年 12
月 18 日
2023 年 12
月 17 日
1,731,358 1,731,358 否
段建 董事 男 62 2020 年 12
月 18 日
2023 年 12
月 17 日
- 是
缪宇 董事 男 34 2020 年 12
月 18 日
2023 年 12
月 17 日
- 是
周宏斌 董事 男 49 2020 年 12
月 18 日
2023 年 12
月 17 日
- 是
黄寒梅 独立董事 女 41 2020 年 12
月 18 日
2023 年 12
月 17 日
否
2022 年年度报告
50 / 226
包群 独立董事 男 44 2020 年 12
月 18 日
2023 年 12
月 17 日
否
陈代杰 独立董事 男 65 2020 年 12
月 18 日
2023 年 12
月 17 日
否
卢亮 监事会主
席、职工
代表监事
男 39 2020 年 12
月 18 日
2023 年 12
月 17 日
否
金燕 监事 女 44 2020 年 12
月 18 日
2023 年 12
月 17 日
是
罗英 监事 女 51 2020 年 12
月 18 日
2023 年 12
月 17 日
是
王星海 副 总 经
理、高级
副总裁、
首席技术
官
男 41 2020 年 12
月 18 日
2023 年 12
月 17 日
2,040,028 2,040,028 否
赵东明 副 总 经
理、科瑞
凯思总经
理
男 52 2020 年 12
月 18 日
2023 年 12
月 17 日
否
Edward
Jow Fang
(离职)
盟科美国
高级副总
裁
男 52
2017 年 12
月
2022 年 10
月 17 日
否
JINQIAN
LIU(刘进
前)
公司化学
部门负责
人
男 56
2007 年 11
月
/ 否
WEN
WANG
(王雯)
公司生物
部门负责
人
女 62
2007 年 7
月
/ 否
合计 / / / / / 6,308,100 6,308,100 / 1, /
2022 年年度报告
51 / 226
注:1、薪酬的计算口径为个人总薪酬金额(不包括股份支付的金额),包括公司承担的社保、公积金和代扣代缴的个税,以及公司为员工承担的补
贴。2、以上统计持股数为报告期内个人直接持股数。
姓名 主要工作经历
ZHENGYU
YUAN ( 袁
征宇)
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55 年出生,加拿大国籍,于 1982 年获复旦大学化学学士学位,1988 年获康奈尔大学生物物理化学博士
学位。1988 年 6 月至 1993 年 9 月,在 Syntex, Inc.任研发人员;1993 年 9 月至 1996 年 6 月,在 Affymax Research Institution 任经理;
1996 年 6 月至 2005 年 12 月,在 Vicuron Pharmaceuticals 任高级副总裁;2007 年 7 月起,在盟科开曼任职,于 2008 年 1 月起任盟科开
曼董事;2009 年 11 月至 2012 年 3 月期间,以及自 2018 年 4 月起,于盟科香港任董事;2020 年 12 月起,经盟科药业创立大会暨第一
次股东大会选举及董事会聘任,任盟科药业董事长及总经理。
李峙乐 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盟科美国总裁,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香港永久居留权,于 2001年获中国人
民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于 2005 年获得伦敦商学院金融学硕士学位。2011 年 5 月至 2014 年 6 月,在华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任
职;2014年 6月至 2016年 11月,在华润医疗集团有限公司担任首席财务官;2016 年 11 月至 2017年 10 月,在华润凤凰医疗控股有限
公司担任首席财务官;2017 年 10 月至 2018 年 3 月,在仁天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担任首席财务官;2018 年 3 月至今,在公司担任高级副
总裁兼首席财务官,2018 年 4 月起至今,在盟科开曼、盟科香港任董事;2019 年 11 月起至今,在盟科新香港任董事。2020 年 12 月
起,经盟科药业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及董事会聘任,任盟科药业董事、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及董事会秘书。2022年 10月
起,兼任盟科美国总裁。
袁红 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首席临床官,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于 2000 年获新疆医科大学学士学位,2005 年
获得南京中医药大学硕士学位。2005 年 7 月至 2007 年 10 月,在绿谷(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质量研究员;2008 年 7 月至今,在公司历
任临床前研究员、临床研究员、临床研究主管、临床研究总监、副总经理;2018 年 4 月至 2020 年 7 月,在盟科香港任董事;2019 年
11 月至今,在盟科新香港任董事。2020 年 12 月起,经盟科药业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及董事会聘任,任盟科药业董事、副
总经理兼首席临床官。
段建 现任公司董事,196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于 1982 年获沈阳农学院学士学位,1991 年获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0年 10月至 2015年 10 月,在上海明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5年 12月至 2016年 6月,在麦王
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6年 7月至 2019年 3月,自由职业;2019年 4月至今,在百奥维达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
司担任投资合伙人。2020 年 12 月起,经盟科药业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任盟科药业董事。
缪宇 现任公司董事,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于 2011 年获中国药科大学药学学士学位,2014 年获 Northeastern
University药剂学硕士学位。2011年 7月至 2012年 6月,在苏州礼来制药有限公司担任质量专员;2014年 7 月至 2015年 3月,在苏州
元禾原点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分析师;2015 年 4 月至今,在上海金浦医疗健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
理,合伙人。2020 年 12 月起,经盟科药业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任盟科药业董事。
周宏斌 现任公司董事,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于1994年获武汉大学工学学士学位,1997年获武汉大学工学硕士学位,
2000年获复旦大学管理科学博士学位。自 2005年 5月至今,历任君联资本投资经理、投资副总裁、总监、执行董事,现任君联资本董
事总经理。2020 年 12 月起,经盟科药业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任盟科药业董事。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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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寒梅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于 2003 年获北京科技大学环境工程学学士学位,2006 年获中央财
经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特许金融分析师、澳洲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年 10 月至 2016年 12 月,在华润集团有
限公司担任经理/资深高级经理;2017 年 1 月至 2019 年 12 月,在华润医疗控股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20 年 1 月至 2021 年 1 月,
在锦欣生殖医疗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2021 年 2 月至 2021 年 12 月,在锦欣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任首席财务官。2022 年 1 月至今,
在锦欣生殖医疗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2020 年 12 月起,经盟科药业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任盟科药业独立董事。
包群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于 2000 年获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国际贸易学士学位,2004 年获湖南
大学国际贸易博士学位(硕博连读)。2005 年 7 月至今,历任南开大学副教授、教授。2020 年 12 月起,经盟科药业创立大会暨第一
次股东大会选举,任盟科药业独立董事。
陈代杰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5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于 1982 年获华东理工大学生物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学士学位,1986
年获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微生物与生化药学硕士学位,于 1989 年获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微生物与生化药学博士学位。2004 年 4 月至
2017 年 4 月,在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担任研究员/副院长;2017 年 5 月至今,于上海交通大学任特聘教授。2020 年 12 月起,经盟科药
业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任盟科药业独立董事。
卢亮 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于 2005 年获南京工业大学制药与工程学士学位,2009 年获上海
医药工业研究院微生物药学硕士学位,2015 年获香港科技大学海洋环境科学博士学位。2005 年 9 月至 2006 年 8 月,在东台市济民生
物制品厂担任技术员;2009 年 7 月至 2011 年 5 月,在国药集团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担任项目主管;2011 年 6 月至 2012 年 2 月,在
香港科技大学担任研究助理;2015 年 9 月至 2015 年 12 月,在盟科医药担任高级技术员;2016 年 1 月起,在公司历任质量保证部经
理、总监,目前在公司任质量总监。2020 年 12 月,经监事会选举,任盟科药业监事会主席。
金燕 现任公司监事,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 年获复旦大学理财学学士学位。2000 年 8 月至 2005 年 12 月于毕马
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公司任审计经理;2006年 1月至 2016年 7月于晨兴信息科技咨询(上海)公司任财务经理;2016年 8月
至今于卓声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20 年 12 月起,经盟科药业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任盟科药业监事。
罗英 现任公司监事,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于 2001 年 6 月获得美国西北大学凯洛格(Kellogg)商学院硕士学历。
2003 年 1 月至 2018 年 11 月,在波士顿咨询公司(BCG)担任合伙人兼董事总经理;2019 年至今,在华盖医疗投资管理(北京)有限
公司担任合伙人。2020 年 12 月起,经盟科药业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任盟科药业监事。于 2023 年 2 月辞去公司监事职
务,并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王星海 任盟科药业副总经理、高级副总裁兼首席技术官,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于 2003年获浙江大学药学学士学位,
2008年获复旦大学药物化学博士研究生学位。2008年 9月至 2010年 2月,在上海药明康德新药研发有限公司担任高级项目主管;2010
年 3 月至今,在盟科医药历任高级项目主管、化学部负责人,现任盟科药业副总经理兼首席技术官;2018 年 4月至 2020年 7 月,在盟
科香港任董事;2019 年 11 月至今,在盟科新香港任董事。2022 年 10 月 28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任命为副总经理、高级副
总裁兼首席技术官。
赵东明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科瑞凯思总经理。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于 1994年获得首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学士学位。
2013年至 2016年,在辉瑞公司担任北中国肿瘤营销总监/全国肿瘤战略总监;2016年至 2019年,在吉利德担任高级营销总监;2019年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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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2020 年,在亿腾医药担任重症业务单元副总裁。自 2020 年 1 月至今,任盟科药业副总经理。自 2020 年 5 月至今,任科瑞凯思总经
理。
Edward Jow
Fang(已离
职)
曾任美国盟科高级副总裁,出生于 1970 年,美国国籍,于 1992 年获斯坦福大学人体生物学学士学位,于 1996 年获加州大学洛杉矶分
校医学博士学位。2000 年 4 月至 2007 年 3 月,在 Epocrates 历任高级主编、总编辑;2007 年 3 月至 2010 年 9 月,在 Cerexa 任助理总
监;2010年 9月至 2014年 7月,在 Trius Therapeutics任总监;2014年 8月至 2017年 11月,在 Adenium Biotech任首席医学官;2017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0 月,在盟科美国任高级副总裁,已离任。
JINQIAN
LIU ( 刘 进
前)
现任公司化学部门负责人,于 1986 年获武汉大学化学学士学位,于 1989 年获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获药物化学硕士学位,于 2000 年
获内布拉斯加大学药学博士学位。2000 年 3 月至 2004 年 2 月,在 Tularik Inc 任高级研究员;2004 年 3 月至 2007 年 10 月在 Amgen Inc
任科学家。曾参与抗肿瘤、抗炎以及抗糖尿病药物的研究开发。2007年 11月至今,任公司化学部门负责人,负责公司管线研发,为公
司发明专利的主要发明人之一,拥有超过 30 年的药物研发及相关领域经验。JINQIAN LIU(刘进前)博士于同行评审的科学及制药业
期刊发表研究论文 20 余篇。
WEN
WANG (王
雯)
现任公司生物部门负责人,于 1982 年获北京大学化学学士学位,于 1997 获加利福尼亚大学圣迭戈分校化学博士学位。1998 年 3 月至
2005年 12月,在 Vicuron Pharmaceuticals任首席科学家,参与了上市抗菌产品阿尼芬净和达巴万星的研发;2006年 3月至 2007年 6月
在 Applied Biomics 任副总监;2007 年 7 月至今,在公司任生物部门负责人,负责支持公司所有项目不同阶段的生物领域的研发与开
展,包括支持在中国和美国开展的临床前及临床研究,拥有超过 20 年的生物科学研究及抗菌药开发经验。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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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
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
期
任期终止日期
ZHENGYU YUAN
(袁征宇)
盟科开曼 董事 2008 年 1 月 /(注 1)
盟科香港 董事 2018 年 4 月 /(注 1)
李峙乐 盟科开曼 董事 2018 年 4 月 /(注 1)
盟科香港 董事 2018 年 4 月 /(注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
况的说明
无
注 1:截至报告期末尚在任期内。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
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
期
任期终止日
期
李峙乐 Happy Harmony
Management Co., Ltd.
董事 2018 年 2 月 /(注 1)
段建 百奥维达投资咨询(上
海)有限公司
投资合伙人 2019 年 4 月 /(注 1)
上海昆水贸易有限公司 董事 2015 年 1 月 /(注 1)
苏州本控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
董事 2011 年 6 月 /(注 1)
科宇康加(上海)生物
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2019 年 9 月 /(注 1)
缪宇 上海金浦医疗健康股权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合
伙人
2015 年 4 月 /(注 1)
上海汉都医药科技有限
公司
董事 2021 年 9 月 /(注 1)
上海容艺文化传播有限
公司(已注销)
监事 2015 年 6 月 2022 年 3 月
赛诺威盛科技(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2021 年 4 月 /(注 1)
周宏斌 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董事总经理 2005 年 5 月 /(注 1)
Able Agrima Limited 董事 2011 年 5 月 /(注 1)
Atour Lifestyle Holdings
Limited
董事 2021 年 3 月 /(注 1)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
公司
董事 2015 年 7 月 /(注 1)
上海细胞治疗集团有限
公司
董事 2016 年 9 月 /(注 1)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
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5 年 5 月 /(注 1)
鑫荣懋果业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9 年 1 月 /(注 1)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6 年 10 月 /(注 1)
宁波新湾科技发展有限 董事 2017 年 8 月 /(注 1)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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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南方航空物流有限公司 监事 2021 年 1 月 /(注 1)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董事 2018 年 2 月 /(注 1)
江苏瑞科生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董事 2020 年 11 月 /(注 1)
金燕 上海赛傲生物技术有限
公司
监事 2011 年 8 月 /(注 1)
上海诚恒医疗器械有限
公司
监事 2016 年 12 月 /(注 1)
昆明康捷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
董事 2015 年 6 月 /(注 1)
上海和晨生物技术有限
公司
监事 2015 年 2 月 /(注 1)
西威埃医药技术(上
海)有限公司
监事 2007 年 12 月 /(注 1)
上海泽生科技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
董事 2019 年 2 月 /(注 1)
上海泽生医药科技有限
公司
监事 2015 年 2 月 /(注 1)
卓声咨询(上海)有限
公司
监事、财务总监 2017 年 11 月 /(注 1)
领星生物科技(上海)
有限公司
监事 2017 年 12 月 /(注 1)
礼进生物医药科技(上
海)有限公司
监事 2017 年 2 月 /(注 1)
礼进生物医药科技(苏
州)有限公司
监事 2018 年 11 月 /(注 1)
雅创医药技术(上海)
有限公司
监事 2016 年 12 月 /(注 1)
雅创医药技术(苏州)
有限公司
监事 2019 年 7 月 /(注 1)
雅创医药技术(南京)
有限公司
监事 2021 年 6 月 /(注 1)
上海杏涛网络科技有限
公司
监事 2017 年 9 月 /(注 1)
爱科诺生物医药(苏
州)有限公司
监事 2017 年 12 月 /(注 1)
愈磐生物科技(苏州)
有限公司
监事 2018 年 9 月 /(注 1)
愈磐生物科技(北京)
有限公司(已注销)
监事 2020 年 12 月 2022 年 3 月
寻济生物科技(北京)
有限公司
监事 2022 年 1 月 /(注 1)
罗英 华盖医疗投资管理(北
京)有限公司
合伙人 2019 年 2 月 /(注 1)
上海海和药物研究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20 年 9 月 2022 年 6 月
JOINN Biologics Inc. 董事 2019 年 12 月 2022 年 9 月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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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诺康达医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9 年 9 月 /(注 1)
香雪生命科学技术(广
东)有限公司
董事 2021 年 4 月 /(注 1)
北京碧莲盛不剃发植发
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责
任公司
董事 2019 年 9 月 /(注 1)
北京六合宁远医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2020 年 10 月 /(注 1)
陈代杰 上海交通大学 教授 2017 年 5 月 /(注 1)
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
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 /(注 1)
内蒙古微技元生态科技
有限公司
董事 2021 年 8 月 /(注 1)
江苏德禧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
监事 2017 年 2 月 2022 年 11 月
包群 南开大学 教授 2005 年 7 月 /(注 1)
黄寒梅 锦欣生殖医疗集团有限
公司
副总裁 2022 年 1 月 /(注 1)
深圳市锦欣医疗科技创
新中心有限公司
董事 2020 年 3 月 /(注 1)
成都锦欣博悦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
董事 2021 年 4 月 /(注 1)
成都锦昇医院管理有限
公司
董事 2021 年 4 月 /(注 1)
北京优奥康医疗技术有
限公司(已注销)
董事 2019 年 4 月 2022 年 1 月
上海锦霄医疗管理有限
公司
执行董事 2020 年 12 月 /(注 1)
成都锦欣健康管理有限
公司
执行董事 2021 年 12 月 /(注 1)
四川锦欣妇女儿童医院
有限公司
董事 2021 年 12 月 /(注 1)
武汉锦欣诚聚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
监事 2020 年 10 月 /(注 1)
成都锦欣产康健康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22 年 4 月 /(注 1)
北京凤凰益生科贸有限
公司
监事 2018 年 11 月 2022 年 9 月
在其他单位任
职情况的说明
无
注 1:截至报告期末尚在任期内。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报酬的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文件,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和方案进行研究和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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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批准后执行。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后提
交股东大会通过后执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报酬确定依据
2020年 12月 1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
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则》,并严格遵照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非独立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
企业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计划或方案,包括绩效评价标准、程
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并对公
司薪酬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实际支付情况与年报披露的
数据相符,按规定发放。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
酬合计
1,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
获得的报酬合计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变动原因
EDWARD JOW FANG 盟科药业美国子公司高级副总裁、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离任 个人原因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等共 11 个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相关财务说明及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1.《关于审议<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3 月财
务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1.《关于审议<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6 月财
务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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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等共 12 个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等共 6 个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1. 《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八、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是否
独立
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本年应
参加董
事会次
数
亲自
出席
次数
以通讯
方式参
加次数
委托出
席次数
缺席
次数
是否连续
两次未亲
自参加会
议
出席股东
大会的次
数
ZHENGYU
YUAN
( 袁 征
宇)
否 7 7 2 0 0 否 2
李峙乐 否 7 7 2 0 0 否 2
袁红 否 7 7 2 0 0 否 2
段建 否 7 7 2 0 0 否 2
缪宇 否 7 7 2 0 0 否 2
周宏斌 否 7 7 2 0 0 否 2
黄寒梅 是 7 7 2 0 0 否 2
包群 是 7 7 2 0 0 否 2
陈代杰 是 7 7 2 0 0 否 2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7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0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2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5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成员姓名
审计委员会 黄寒梅、陈代杰、缪宇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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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委员会 包群、陈代杰、李峙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ZHENGYU YUAN(袁征宇)、陈代杰、黄寒梅
战略委员会 ZHENGYU YUAN(袁征宇)、周宏斌、包群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财
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等共 3 个议案
参会委员经过沟通讨论,审
议通过所有议案
无
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相关财务说明
及报告的议案》
参会委员经过沟通讨论,
审议通过所有议案
无
审议通过了:
1.《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参会委员经过沟通讨论,
审议通过所有议案
无
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议案》
参会委员经过沟通讨论,
审议通过所有议案
无
(3).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审议通过了:
1. 《关于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年度薪酬
奖金及 2022 年薪
酬方案的议案》
参会委员经过沟通讨论,
审议通过所有议案
无
审议通过了:
1.《关于调整公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2022 年薪酬方案
的议案》
参会委员经过沟通讨论,
审议通过所有议案
无
(4).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经营和投资计
划的议案》
参会委员经过沟通讨论,审
议通过所有议案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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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95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84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179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
工人数
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 0
销售人员 88
技术人员 65
财务人员 9
行政人员 17
合计 179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博士研究生 11
硕士研究生 39
本科 90
专科 36
高中及以下 3
合计 179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视对各类优秀人才的吸引和发展,通过搭建职级体系、建立薪酬带宽、绩效管理体系
等,进一步完善薪酬体系,兼顾竞争性、激励性和公平性。同时注重员工的基本保障、员工关怀
和团队建设,提供五险一金、员工及子女的商业医疗保险、带薪休假、公司福利假期、各类年节
福利、团建福利等,以吸引和留住人才,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促进企业长远发展。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断调整和完善培训计划,逐渐形成培训体系,打造学习型文化的组织。同时借助线上
学习平台,有序开展各部门的相关履职内容的培训,促进内外部知识的学习和分享,打造持续学
习与成长的环境。公司还将根据不同类型的人群开设相应的人才培训项目,帮助员工在工作中不
断提升思维和能力,通过将人才优势转化为公司的竞争优势,实现公司的健康永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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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上市后三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了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
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可用于转增的资本公积金额孰低的原则来
确定具体的分配比例。
(二)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不得超过公司的累计可分配利润;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5.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
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三)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
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
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
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提出,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并结合盈利状况及
资金需求状况决定是否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五)未来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董事会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确保股东回报规划内容不违反公司章程确
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2.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需要确需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
规划的,调整或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需经董事会详细论证
并充分考虑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应在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中详细说明修改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修改的合理
性发表独立意见,且股东大会审议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股
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变更事项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或其他方式为公司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
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 1/2 以上同意。
(六)对股东利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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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
回报规划提出、拟定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
预案发表独立意见。
2.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将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
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全体独立董事半数以上表决
通过。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并及时予以披露,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
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当年盈利但年度董事会未提出包含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预
案的,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当披露原因、公司留存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安排。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
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电话、邮件、投资者关系管理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分红预案应
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4.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长期发展等实际情况的变化,认真论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事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以维护股东权益为原则,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中小股东参与决策提供便利。
5.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
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
6.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报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
说明。
7.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
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否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否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否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否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
分保护
√是 □否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
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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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上市前已实行股权激励计划:
1、 股票期权计划:
本公司之股东盟科开曼向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职工授予的股票期权系盟科开曼向本公司及子
公司的资本投入,相关股份支付费用应合并至本公司及子公司。上述股票期权为以权益结算的股
份支付,本公司及子公司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职工服务计入相关成本
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于 2007 年度及 2018 年度,经盟科开曼董事会以及股东会批准,盟科开曼通过了两次员工期
权计划(2007年股权激励计划及 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盟科开曼历年授予股票期权总计
万份。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盟科开曼的股票期权发行在外部分总计 万份。
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本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方案”),本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
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授予激励对象 2,
万份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服务期限为自授予日起至本公司股票上市后锁定期届满止,在满足
公司业绩条件及个人业绩条件后该限制性股票方可分批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人民
币 元。
2022 年,本公司新授予限制性股票 万股,失效的限制性股票 万股。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发行在外的限制性股票总计 2, 万股。
于 2022 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采用股票市价确定股权公允价值。于授予日本公司的股权公
允价值与激励对象每股授予价格人民币 元的差异在等待期内分期计入期间费用及资本公积。
3、 于 2020 年度,为落实盟科开曼层面的期权计划及实现盟科开曼部分非机构股东的下翻,境
内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万股已授予股票期权下翻至境内持股平台转为持有本公司的股份。部
分通过下翻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员工发生离职,根据员工持股平台合伙协议的规定,上述员工以原
始出资金额为对价向持股平台内其他员工合伙人转让其在员工持股平台中的合伙企业份额。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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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 12 月 1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并严格遵照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非独立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计划或方案,
包括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并对公司薪酬执行
情况进行监督。
十四、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
制体系和治理体系,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等组织机构并制定了组织制度及其他
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已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即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计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开展工作,权责明晰,运作有效,为董事会的决
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在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以及大额度
资金运作事项中较好地发挥了作用。
结合行业内部控制的最佳实践及企业经营实际情况,公司对内控制度进行持续优化与完善,
从而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合规性、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战
略目标。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健全、合理,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均运行
良好、有效,未发现影响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共有 4 家子公司,包括 2 家境内全资子公司,2 家分别设立于美国和香港的全资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有效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
管理权。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长效机制,通过多种手段和渠道及时跟踪、监控子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情况、研发进展、合规、质量等重大事项,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协同抗风险能力。
十六、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
十七、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公司在报告期内首次发行股票并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司治理状况良好,符合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需要整改的公司治理方面的问题。
十八、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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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 董事会有关 ESG 情况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 ESG 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切实落实环境保护责任,秉持
绿色发展的资源使用方针,重视废弃物排放和管理工作,保证生产经营的可持续性。公司不断完
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保障公
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2022 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报告》
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具体情况请参见上述报告。
二、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是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349
(一) 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新药研发,并采用 MAH 模式委托有资质的原料药和制剂生产企业进行
生产,因此不涉及生产环节的环境污染。
公司高度重视污染物排放和管理,设立专门的环境健康安全部门对污染物排放进行有效管理,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通过多种有效防治污染的设施等方式确保各类废弃物达标排放。
在业务运营过程中,公司主要涉及废水、废气与固体废弃物排放。其中,废气主要是实验溶
剂挥发,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实验室配备相应的通风设施,涉及挥发性有机物的研发在有通风橱
或排风罩内进行,确保废气排放符合标准;废水来自研发过程中的废水排放,以及办公过程中的
生活污水。公司依照相关政策要求,进行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并定期监测,杜绝排放超标的行
为;固体废弃物包括无害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其中,无害废弃物包括纸张与生活垃圾,主要委
托有资质的回收单位处理。危险废弃物包括为研发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包装容器等,依据《实
验室废物处置管理制度》对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均统一收集,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处理,保
障危险废弃物处置的合规性,保护员工健康与安全。
公司已按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实施了污染物防治措施,完成了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
建设,严格控制环境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保证污染物妥善处理和达标排放。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如下:
排放物
环保设施
主要处理设施 处理能力 实际运行情况
废水 污水处理站 约 16 吨/天 运行正常,达标排放
废气 活性炭处理装置 约 18000m³/小时 运行正常,达标排放
公司爱迪生路 53 号张江研发中心项目相关环评工作已经验收,备案登记号:沪浦环保许评
[2022]234 号。
为健全和提高公司对突发事故以及汛台、破坏性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管理和急救水
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 2 号)《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和《生产经
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29639-2020》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
况,公司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
02-310115-2022-537-L,有限期为 2022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9 日。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自行监测要求,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公司废水、废气、厂界噪
声等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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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无
(三) 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秉持绿色发展的资源使用方针,重视废弃物排放和管理工作,保证生产经营的可持续性。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新药研发,不属于生产性工业项目,不属于《上海产业能效指南》规定的行
业,主要资源能耗为电能,能耗分布主要用于:实验室仪器设备、环保设备、办公设备以及基础
设施。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节约能源监测管
理暂行规定》《节约用电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提倡绿色办公,定期开展资源节约
宣贯活动,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公司温室气体排放是 吨二氧化碳,主要来源于耗电产生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计算方
式参考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 2023-2025 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2 年修订版)。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新药研发,并采用 MAH 模式委托有资质的原料药和制剂生
产企业进行生产,因此不涉及生产环节的能源使用。公司主要使用的能源为电能,用于日常办公
设备、实验室仪器设备等运行。2022 年,公司共计消耗电力 591 兆瓦时。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废弃物排放和管理工作,通过专门的环境健康安全部门和管理人员,对研
发过程中的排放物进行有效管理。报告期内,各项环保设施维护和运行状况良好,各类废弃物均
达标排放。
(1)废气排放
报告期内,公司的废气主要是实验溶剂挥发,我们依据相关规定为实验室配备相应的通风设
施,涉及挥发性有机物的研发在有通风橱或排风罩内进行,确保废气排放符合标准。
废气排放标准与主要控制指标
类别 遵守的排放标准 主要控制指标
废气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1/1025-201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等
非甲烷总烃、甲醇、
1,2-二氯乙烷、氯化
氢、丙酮、乙酸乙酯
等
(2)废水排放
报告期内,废水来自研发过程中的废水排放,以及办公过程中的生活污水。公司依照相关政
策要求,进行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并定期监测,杜绝排放超标的行为。
废水排放标准与主要控制指标
类别 遵守的排放标准 主要控制指标
废水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五 日 生 化 需 氧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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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遵守的排放标准 主要控制指标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BOD5)、化学需
氧量(COD )、氨
氮、总磷、总氮、Ph
值等
(3)固体废弃物排放
公司的固体废弃物包括无害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其中,无害废弃物包括纸张与生活垃圾,
主要委托有资质的回收单位处理。危险废弃物包括研发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包装容器等,依据
《实验室废物处置管理制度》对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均统一收集,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处理,
保障危险废弃物处置的合规性,保护员工健康与安全。
固体废弃物管理措施
废弃物分类 措施
无害废弃物 纸张、生活垃圾
• 推行无纸化办公,积极推广互联网化办公
系统,减少纸张使用
• 其余无害废弃物(生活垃圾、报废机械设
备等)委托有资质的回收单位处理
危险废弃物
动物尸体、针头、有机
废液、有实验菌株接触
过的培养皿等
• 和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合作,对废弃物进
行分类转运处置
• 针对有机溶剂等危险医疗废弃物,记录产
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处置等信息,实现
实时管理
• 针对动物尸体、组织等医疗废弃物,按照
规定分别放置,并由指定人员每日定时收集,
统一放入废弃物暂存间
• 对相关岗位员工进行废弃物收集、分类的
专项培训,确保合格上岗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及
相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生活垃圾处理标准操作规程》《实验室废物处置管理
制度》等多项环境管理制度,围绕环境风险防范、废弃物排放管理、环境保护教育培训三大关键
领域,不断完善优化环境管理体系,积极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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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0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
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
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无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三、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公司首个抗菌药上市产品康替唑胺片是公司自主设计和开发的新一代噁唑烷酮类抗菌药,可
用于治疗多重耐药革兰阳性菌引起的感染。公司处于临床试验阶段的产品中,MRX-4 为康替唑
胺片的水溶性前药,在体内转化为康替唑胺片发挥疗效;MRX-8 是用于治疗多重耐药革兰阴性
菌感染的药物。此外,公司还有多项处于临床前阶段的抗耐药菌新药,肾癌、肾炎药物管线。
今后,公司将持续深化新药研发技术,优化和丰富产品管线,注重产品的研发进度领先、差
异性和市场潜力,积极开发新一代抗感染创新药物,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差异化治疗产品,为人
类健康事业贡献力量。
经济
4, 万元
营收
%
营收增长率
元
每股增值额
社会
%
研发投入占营收比重
0
产品健康与安全方面的违
法违规的事件数
0
因工伤损失工作日数
环境
0
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事件数
(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数量 情况说明
对外捐赠
其中:资金(万元)
公司和北京康盟慈善基金会达成
捐赠协议,向其卫生健康发展促
进项目 -抗感染研究基金捐赠
万元,2022 年已完成首款
捐赠 万元
物资折款(万元) - 不适用
公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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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资金(万元) - 不适用
救助人数(人) - 不适用
乡村振兴
其中:资金(万元) - 不适用
物资折款(万元) - 不适用
帮助就业人数(人) - 不适用
1. 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关怀来沪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情况,参与上海太阳花流动儿童公益机构的社区教育服
务项目,为孩子们提供图书、画笔,为提升随迁子女多元教育资源贡献一份力量。
公司和北京康盟慈善基金会达成捐赠协议,向其卫生健康发展促进项目-抗感染研究基金捐
赠 2,598,200 元,2022 年已完成首款捐赠 1,039,280 元。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设立以来,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
业务经营具体情况,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
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
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为公司高效、稳健经营提供了组织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参照上市公司的要求,公司制定
和完善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细则》《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制度》等法人治理制度文件,为公司法人治理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制度保证。公司始终秉持负
责任的方式提升运营效率与企业竞争力,以保障股东权益、提升公司价值。
(四)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恪守“任人唯贤、平等、公平、公正、合法合规”的雇佣理念,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盟科员工招聘管理
办法》《盟科员工入离职管理办法》《员工手册》等制度,确保员工在企业生命周期内各个环节
的合规性、公平性,并充分尊重员工,推动和谐的雇佣关系,禁止童工或强制劳工现象。报告期
内,公司未发生与员工招聘与解雇、工时与假期、晋升与平等机会、反歧视及多元化和劳工准则
相关的违法违规情况。公司重视员工培训,本着专业赋能、持续发展的出发点,设立《盟科员工
培训管理办法》,为员工提供职业资格类、职业提升类培训,提高员工绩效与管理技能。
公司为员工提供健康体检、补充商业医疗保险、节日慰问、福利假等公司福利关怀。
公司切实关注员工健康安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
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断完善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关注员工身心健康,
为员工安排体检等健康福利,不断优化实验室安全管理,为员工创造安全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46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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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5,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1、 通过新沂优迈科斯财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 万股,
占总股本 %。
2、 若已发行的盟科开曼期权均不行权,通过 MicuRx (HK) Limited持有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 3, 万股,占总股本 %。
3、 员工持股情况不包括员工二级市场自行购买情形。
(五)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供应商管理
公司供应商主要为原料药供应商、生产供应商及研发供应商。公司制定《合作方管理制度》
等管理制度,不断优化完善供应商管理体系。质量部、合规部及 EHS 部门联合对供应商进行评
估、考核及管理,提高供应商管理水平。
客户和消费者服务
公司已经组建专业商业化团队,聘请了商业化团队负责人,相关团队主要成员均具有丰富的
抗菌药商业化经验。公司已建立包括全国三个销售大区的市场、医学、商务、运营效率、政府事
务等销售职能部门。公司将发挥药品的临床优势,聚焦核心医院,建立紧密的学术合作关系,增
加产品影响力。
公司采用经销商负责物流配送的经销模式,与经销商签订协议,将药品销售给经销商,委托
经销商将药品配送至医院或者药店,并最终销售给患者。公司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GSP),制定《经销商管理制度》,定期对经销商开展审计评估。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集团经销商客户包括华润医药、国药控股、上海医药等行业知名药品经
销企业。公司对经销商实施分级管理,目前已有 51 家一级经销商及 35 家二级经销商签订协议。
此外,公司对 86 家经销商开展审计工作,达标率为 100%。
对于消费者,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药
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药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计划》《药物警
戒体系的建立制度》等管理制度,建立了从药品研发到上市后全生命周期的药物警戒体系和质量
管理体系,明确药品研发及产品上市后的药物警戒风险管理措施,不断提升整体安全用药水平,
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六)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盟科药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及
相关规定,制定《药品质量风险管理规程》《GMP Quality Manual》等管理制度,建立覆盖药品
研制、生产、销售、使用全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持续强化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能力。
盟科药业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贯穿公司业务全链条,涵盖了药物研发、检测、生产到销售的操作
流程和质量标准,最大范围保证产品质量。
为加强员工对产品质量的专业把控,公司对核心人员展开质量管理培训,包括生产部、质量
部和注册部等业务部门员工。2022 年,公司组织开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管理规
范”等专项培训,内容涵盖法规知识普及、实践操作等,累计开展 25 场培训,参与培训员工考核
通过率达 100%。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了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 GMP符合性检查,覆盖品种为
康替唑胺片。
公司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CMO Management 药品委
托生产管理制度》,与委托生产企业签订委托生产协议和质量协议,明确各方责任义务、委托生
产内容及相关事项,从而保障药品生产全过程合法合规性及生产质量。
目前,公司委托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康替唑胺片,依据《药品质量风险管理规程》
《共线生产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质量审计,确保委托生产企业
的质量管理、生产管理及包装与标签管理等符合《动态药品生产管理规范》(cGMP)及盟科委
托生产要求。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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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公司制定《药品召回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产品召回评估、执行及记录流程,保证存
在安全隐患的产品能及时召回,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为了保障公司产品召回机制稳定运行,
公司每 2 年开展一次模拟召回,以保障公司药品召回流程的及时性及执行力。
(七)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 党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次数 相关情况
召开业绩说明会
1
报告期内,为便于投资者更全面
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2 年第三季
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
心,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 2022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无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是 □否 公司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包括公司治理、临时公告、定期
报告、投资者服务、股票信息等
内容,为投资者更全面的了解公
司提供快捷渠道。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对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等制度,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方式、组织与实施等要求,通
过制度的执行,公司努力构建互信和谐的投资者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重视高质量信息披露水平,严格执行信息披露要求,并积极开展自愿信息披
露,帮助投资者全面、有效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重要信息;公司丰富投
资者关系活动方式,充分利用多种沟通渠道,回应投资者关切,建立良好的投资者关系。报告期
内,公司在上交所举行业绩说明会,回复投资者问题;设置投资者热线电话,由专人负责接听;
认真答复“上证 E 互动”留言;重视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在接待活动结束后编制《投资者关系活
动记录表》并定期发布。此外,公司积极开展分析师说明会及路演活动,接受分析师、投资者和
媒体的咨询,积极倾听投资者的诉求,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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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 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保护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制定《商业秘密和知识产
权保护》,明确公司内部知识产权的规范化管理,与员工签署保密协议,确保公司知识产权不受
侵害。此外,公司成立知识产权库,要求业务部门在各项目立项前进行专利检索及专利自由实施
分析,识别知识产权相关风险,保障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五)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机构投资者保持良好沟通,推介公司业务亮点及战略规划,并将来自资本市场的声音
传达管理层,了解外界对公司的看法、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治理进一步完善。
(六)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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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
诺
背
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及
期限
是否有
履行期
限
是否及
时严格
履行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相
关
的
承
诺
股份限
售
Genie Pharma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
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本承诺人可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 36 个月届满之
日起减持本承诺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但应当符合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
相关规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相
股份限
售
盟科香港、Best
Idea、JSR、GP
TMT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本承诺人
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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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27 日,
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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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的
承
诺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相
关
的
承
诺
股份限
售
新沂优迈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2)如因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给
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
责任。
2021 年 10
月 27 日,
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相
关
的
承
诺
股份限
售
李峙乐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
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2)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
现盈利前,本人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 个完整会
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本人将
继续遵守前述承诺;公司实现盈利后,在符合第一
条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可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
日起减持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但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或
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
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3)在本人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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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27 日,
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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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股份锁
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若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
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
为,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5)若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 1个
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首次公开发
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
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
月。(6)上述第(4)和第(5)项股份锁定承诺不
会因本人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或
放弃履行。(7)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
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相
关
的
承
诺
股份限
售
袁红、王星海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
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2)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
现盈利前,本人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 个完整会
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本人将
继续遵守前述承诺;公司实现盈利后,在符合第一
条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可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
日起减持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但应
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或届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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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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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
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3)在本人担任公司
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4)自所持首
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
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5)本人所持公司
股票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
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
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6)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价格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
日,则为该日后第 1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若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派发
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
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
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
动延长 6 个月。(7)上述第(4)和第(5)项股份
锁定承诺不会因本人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
因而失效或放弃履行。(8)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
责任。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股份限
售
Silky Hero 和
Exceed Trench
(1)自本承诺人最后一次(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
完成直接股东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 36 个月内或自公
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孰晚为
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持有的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如因本承诺人违反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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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承诺人
最后一次完
成直接股东
变更登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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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相
关
的
承
诺
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
的赔偿责任。
续之日起
36 个月内
或自公司本
次发行股票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以孰晚为
准)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相
关
的
承
诺
股份限
售
华盖信诚、君联嘉
誉、宁波祺睿、香
港本草、浙江华
海、盈科吉运、宁
波久生、同兴赢典
壹号、德同合心、
浦信盈科、中泰创
投、池州中安、博
资同泽、景得广
州、Asia Paragon、
宁波佑亮、百富常
州、盈科鼎新、兴
湘方正、鸿图七
号、清科易聚、清
科小池、盈科华
富、盈科博格、百
奥财富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
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2)如因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
的,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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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27 日,
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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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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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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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股份限
售
赵东明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2)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时未盈利的,
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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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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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
已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
的,本人将继续遵守前述承诺;公司实现盈利后,
本人可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 12 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次发行
上市前已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但应当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或届时适用的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关
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3)在本人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
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
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
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
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
价将作相应调整)。(5)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
后 6 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 6 个月期
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 1 个交易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上
市后 6 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
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
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
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6)上述第(4)和第(5)项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
本人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或放弃
履行。(7)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与
首
股份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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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YU YUAN
(袁征宇)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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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2)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时未盈利的,在
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 个
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
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
本人将继续遵守前述承诺;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
可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 12 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次发行上市
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但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或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
规定。(3)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
的公司股份。(4)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
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
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
积使用。(5)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股份锁定期
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若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
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
为,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6)若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 1个
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首次公开发
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
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
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7)上
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内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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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第(4)和第(5)项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本人在
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或放弃履行。
(8)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
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相
关
的
承
诺
股份限
售
卢亮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2)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
现盈利前,本人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 个完整会
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
公司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本人将继续遵守
前述承诺;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自当年年度报
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届满之
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
股份,但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或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
门、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3)在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
份。(4)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21 年 10
月 27 日,
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与
首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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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行
相
股份限
售
EDWARD JOW
FANG、JINQIAN
LIU(刘进前)及
WEN WANG(王
雯)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时未盈利
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
起 3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次发行上市前已
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本人将继
续遵守前述承诺;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自当年
2021 年 7
月 19 日,
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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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承
诺
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
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但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或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
定。(3)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
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
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
用。(4)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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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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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盟科香港 (1)本承诺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
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
司股份。(2)限售期满后两年内,若本承诺人根据
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
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
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减持价格
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3)本承诺人保
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限售期满后
两年内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相
其他 Genie Pharma、
JSR、GP TMT、华
盖信诚、君联嘉
誉、Best Idea
(1)本承诺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
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
司股份。(2)限售期满后两年内,若本承诺人根据
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
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同时结合公司稳定股
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
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本企业减持直接
2021 年 10
月 27 日,
限售期满后
两年内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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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的
承
诺
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应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3)本承诺人保
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相
关
的
承
诺
其他 公司 公司就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措
施,承诺如下:(1)公司将根据《稳定公司股价的
预案》以及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稳定
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召
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如董事会审议
确定的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拟要求公司回购股票
的,董事会应当将公司回购股票的议案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包括股
票回购方案在内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公告后 12 个月
内,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依法回购股票,公司回
购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除权除息事项导
致公司净资产、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
相应进行调整);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应为公司自
有资金。为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在任何情况下公司
在单一会计年度内单次回购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发
行后总股本的 1%且单次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不超过
人民币 1,000万元;公司在单一会计年度内累计回购
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且累计用于
回购股票的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公司回购
股票的资金总额累计不得超过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
募集资金总额。超过上述标准的,公司可不再继续
实施稳定股价措施。(2)公司股票回购预案经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授权董事会实施股份
回购的相关决议并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公司实
施股票回购方案时,应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
2021 年 10
月 27 日,
自公司上市
之日起三年
内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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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
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
依法回购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3)自公司股
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公司拟新聘任董事
(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在聘
任同时要求其出具承诺函,承诺履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上市时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
已作出的稳定公司股价承诺。(4)在《稳定公司股
价的预案》规定的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满足时,
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
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
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5)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
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
资产,公司可自行决策是否继续实施股价稳定措
施。公司董事会公告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后,公司
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每股净资产时,
公司可以自行决策终止稳定公司股价事宜。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相
关
的
承
诺
其他 段建、缪宇、周宏
斌
公司就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措
施,承诺如下:(1)在公司就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
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促成有利于公司稳定
股价且有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方案。(2)在《稳
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
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能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
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
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
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人未能
履行上述稳定股价的承诺,则公司有权自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价稳定方案的决议公告之日起
2021 年 10
月 27 日,
自公司上市
之日起三年
内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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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个月届满后将对本人的现金分红(如有)、薪酬
予以扣留,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
转让,直至履行增持义务。(3)在稳定股价具体方
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
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本承诺人可自行决策是否继续
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公司董事会公告稳定公司股价
的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
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可以自行决策终止稳定公司股
价事宜。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相
关
的
承
诺
其他 ZHENGYU YUAN
(袁征宇)、李峙
乐、袁红、王星
海、赵东明
公司就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措
施,承诺如下:(1)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稳定股价措施包括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本人将在具体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12 个月内通
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增
持公司股票,用于股票增持的资金不少于上一会计
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的 20%(由于稳定股
价措施中止导致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时实际增持金额
低于上述标准的除外),如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
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金额达到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
所获得税后薪酬的 30%,本承诺人可自行决策是否
继续增持;增持后公司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
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在公司就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召开的董事会、
股东大会上,将对制定公司稳定股价方案的相关议
案投赞成票。(3)在《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
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
能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
司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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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27 日,
自公司上市
之日起三年
内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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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稳定股价的承
诺,则公司有权自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价
稳定方案的决议公告之日起 12 个月届满后将对本人
的现金分红(如有)、薪酬予以扣留,同时本人持
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履行增持义
务。(4)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公
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本
承诺人可自行决策是否继续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公
司董事会公告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后,公司股票若
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可
以自行决策终止稳定公司股价事宜。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相
关
的
承
诺
其他 公司 (1)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
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
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
事项的,上述回购数量相应调整)。公司将在有权
部门出具有关违法事实的认定结果后及时进行公
告,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
时召开董事会审议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并提交股东
大会。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有权部门的审批
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公司承诺回购价格将按照发行
价格加股票上市日至回购股票公告日期间的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
他价格。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购回价格将相应进行调
整。(2)如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
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份回
购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并按有权部门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
偿。
2021 年 10
月 27 日,
长期有效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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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相
关
的
承
诺
其他 Genie Pharma 及盟
科香港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
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承诺人将督促公司依
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购回价格将按照
发行价格加股票上市日至回购股票公告日期间的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
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的,购回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2021 年 10
月 27 日,
长期有效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相
关
的
承
诺
其他 公司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
行的情形。(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
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承诺人
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
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
股。
2021 年 10
月 27 日,
长期有效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其他 Genie Pharma 及盟
科香港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
行的情形。(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
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承诺人
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以
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或口头方式督促公司启动股份
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021 年 10
月 27 日,
长期有效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87 / 226
相
关
的
承
诺
与
首
次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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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行
相
关
的
承
诺
其他 公司 就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做出如下承诺:
(1)迅速提升公司整体实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
力。(2)加强内部控制,提高经营效率,降低营业
成本,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3)加强
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
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
使用管理,同时合理安排募集资金投入过程中的时
间进度安排,将短期闲置的资金用作补充营运资
金,提高该部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
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4)加快募投项
目进度,尽量缩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实现的时
间,从而在未来达产后可以增加股东的分红回报。
(5)重视对股东的回报,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公
司已在本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
策进行了详细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本次发行后适
用的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
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021 年 10
月 27 日,
长期有效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相
关
其他 Genie Pharma 及盟
科香港
就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做出如下承诺:
(1)本承诺人承诺将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
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护公司和公众股东
的利益,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2)本
承诺人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的利益。
2021 年 10
月 27 日,
长期有效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88 / 226
的
承
诺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相
关
的
承
诺
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
就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
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
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
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
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
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
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
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
2021 年 10
月 27 日,
长期有效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相
关
的
承
诺
其他 公司 公司承诺将遵守并执行《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草案)》及关于公司上市并实现盈利后三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履行利
润分配决策程序,并实施利润分配。
2021 年 10
月 27 日,
长期有效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与
首
次
公
其他 公司及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
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
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
2021 年 10
月 27 日,
长期有效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89 / 226
开
发
行
相
关
的
承
诺
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承诺人将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相
关
的
承
诺
其他 公司、全体首发前
股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技术人员
如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本承诺人违反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上市时已作出的公开承诺的,则采取或接受以
下约束措施:1、本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相关
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2、如因本承诺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而给公司
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赔偿责任或采取相关替代措施。3、如该违反的
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本承诺人将继续履行该
承诺。
2021 年 10
月 27 日,
长期有效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相
关
的
其他 Genie Pharma、盟
科香港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
其他企业不存在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
竞争或可能竞争且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重大
不利影响的业务活动。本企业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
从事、或直接/间接地以任何方式通过控制的其他企
业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从事的业务竞争或
可能竞争且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
响的业务活动。2、如果未来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
其他企业从事的业务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营
业务构成竞争关系且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本企业承诺公司有权按照自身情况
2021 年 10
月 27 日,
长期有效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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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诺
和意愿,采用必要的措施解决所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的同业竞争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转让等)。
3、本企业保证不利用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从事或参
与从事任何有损于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
行为。4、如出现因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
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权益受
到损害的情况,上述相关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
偿责任。5、上述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
科创板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本企业作为公司持股 5%
以上的主要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相
关
的
承
诺
其他 Genie Pharma、盟
科香港
1、本企业将尽可能规范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
企业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
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本企业控
制的其他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
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
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
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
东的利益。3、本企业保证不利用在公司中的地位和
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益。本企业保证不利用本企业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
响,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
源,或要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4、本承诺自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科创板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本
企业作为公司的主要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2021 年 10
月 27 日,
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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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首
次
公
开
发
其他 全体首发前股东
(除盟科香港、新
沂优迈、李峙乐、
袁红、王星海)
本承诺人对公司的股权投资系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
的,本承诺人未向公司派驻任何管理人员,亦不直
接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本承诺人从未谋求公
司的控制权。
2021 年 10
月 27 日,
长期有效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91 / 226
行
相
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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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诺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相
关
的
承
诺
其他 盟科香港 本承诺人承诺,在本承诺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期间,
本承诺人不会与公司的任何其他股东通过协议或其
他安排等方式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上采取一致行
动,共同扩大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
本承诺人将不会通过任何形式谋求对公司的实际控
制。
2021 年 10
月 27 日,
长期有效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公司 (1)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
披露了股东信息。(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
公司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
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3)本公司不存在法律
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的情形。(4)宁波祺睿持有本公司 1, 万股
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宁波祺睿的执行
事务合伙人为国药中金(上海)私募股权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由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股 %,
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为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华盖信诚远航医疗产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盖信
诚”)持有公司 3, 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 %。持有华盖信诚 %份额的有限合伙人
中金启融(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中金资本。此外,本公司
股东华盖信诚、珠海君联嘉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杭州清科易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及百富(常州)健康医疗投资中心
2021 年 10
月 27 日,
长期有效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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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等向上逐层穿透,还存在中金公司及
海尔集团(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少量持股的情
况。除上述情形外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
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
有本公司股份或其他权益的情形。(5)本公司不存
在以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6)若本公
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
果。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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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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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1,95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3 年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潘振宇、胡玉琢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年限 潘振宇(3 年)、胡玉琢(3 年)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年限 /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
财务顾问 / /
保荐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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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
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存在数额较大债务
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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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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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
方名
称
租赁
方名
称
租赁
资产
情况
租赁资产涉
及金额
租赁起始
日
租赁终止
日
租赁
收益
租赁
收益
确定
依据
租赁
收益
对公
司影
响
是否
关联
交易
关联
关系
上海
爱普
生物
有限
公司
公
司 、
盟 科
医 药
技 术
( 上
海 )
有 限
公司
上 海
自 由
贸 易
试 验
区 爱
迪 生
路 53
号 1
幢
108
室 、
1 幢
2-4
层 、
2 幢
12,230, 2021/3/25 2031/3/24 不适
用
公允
定价
没有
重大
影响
否
租赁情况说明
租赁情况说明由于公司租赁资产较为分散,仅披露报告期内发生金额在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上较大
的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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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方
担保方
与上市
公司的
关系
被担保方
被担保
方与上
市公司
的关系
担保金额
担保发生
日期(协
议签署
日)
担保起始
日
担保到期
日
担保类
型
担保是
否已经
履行完
毕
担保是
否逾期
担保逾
期金额
是否存
在反担
保
上海盟
科药业
股份有
限公司
公司本
部
MicuRx
Pharmaceuticals,
Inc.
全资子
公司
55,716,800
连带责
任担保
否 否 0 否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55,716,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48,752,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48,752,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
(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 系母公司为子公司取得银行贷款进行连带责任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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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资金来源 发生额 未到期余额 逾期未收回金额
银行理财 闲置募集资金 790,000, 750,000, 不适用
银行理财 自有资金 431,908, 361,171,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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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
人
委托
理财
类型
委托理财金额
委托理财
起始日期
委托理财
终止日期
资金
来源
资金
投向
报酬
确定
方式
年化
收益
率
预期收益
(如有)
实际
收益
或损
失
实际
收回
情况
是否经
过法定
程序
未来是
否有委
托理财
计划
减值
准备
计提
金额
(如
有)
中信
银行
保本
浮动
收益
型
400,000, 2022/12/2 2023/3/1 闲置
募集
资金
/ 合同
约定
%
或
%
或
%
/ 未收
回
是 是
中信
银行
保本
浮动
收益
型
50,000, 2022/12/2 2023/1/3 闲置
募集
资金
/ 合同
约定
%
或
%
或
%
/ 未收
回
是 否
中信
银行
保本
浮动
收益
型
300,000, 2022/9/2 2023/3/1 闲置
募集
资金
/ 合同
约定
%
或
%
或
%
/ 未收
回
是 是
浦发
硅谷
银行
保本
浮动
收益
型
30,000, 2022/11/14 2023/2/14 自有
资金
/ 合同
约定
%
至
%
/ 未收
回
是 是
兴业
银行
保本
浮动
70,000, 2022/12/15 2023/3/15 自有
资金
/ 合同
约定
% / 未收
回
是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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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
型
DBS 固定
收益
类
41,787, 2022/8/4 2023/2/6 自有
资金
/ 合同
约定
% 611, / 未收
回
是 否
中信
银行
(国
际)
固定
收益
类
52,234, 2022/12/9 2023/3/9 自有
资金
/ 合同
约定
% 591, / 未收
回
是 是
中信
银行
(国
际)
固定
收益
类
139,291, 2022/11/22 2023/5/22 自有
资金
/ 合同
约定
% 3,394, / 未收
回
是 是
中信
银行
(国
际)
固定
收益
类
27,858, 2022/11/14 2023/5/15 自有
资金
/ 合同
约定
% 640, / 未收
回
是 是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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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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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募集资金总额
扣除发行费用
后募集资金净
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调整后募集资
金承诺投资总
额 (1)
截至报告期末
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2)
截至报告期末
累计投入进度
(%)(3)=
(2)/(1)
本年度投入金
额(4)
本年度投入
金额占比
(%)(5)
=(4)/(1)
首发 1,060,800, 959,727, 1,249,877, 959,727, 195,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