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合同)供应商质量协
议
质量协议
1主旨与适用范围 2
2名词解释 2
3标准 2
4乙方质量责任 3
5PCN条款 4
6质量责任追溯与索赔 5
7质量责任异议的提出 6
8其它质量保证机制 6
9附则 6
附件清单:7
授 权 书 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1 主旨与适用范围
本协议的主旨在于督促甲乙双方努力加强质量意识,认真改进质量工作,积极提高乙方提供
给甲方的产品(以下简称“产品”)质量,防止甲乙双方因产品质量而蒙受损失。
适用范围:本协议适用于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所有产品。乙方及其分包商(若有)必须遵守本
协议约定的基本的质量要求。
本协议及其附录的要求是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必须遵守的最低限度的前提条件,与相关产品
有关的特殊条件或要求,甲方的质量部(或类似名称)将单独告知乙方。
除非经甲方或甲乙双方明确书面同意,在任何情况下均不适用乙方单独提交的相关标准。
本协议可单独成立,适用时也可自动成为甲乙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或订单的附件。
2 名词解释
质量责任:乙方应对向甲方提供产品的全过程负有质量责任。所谓“全过程”包括乙方生产
过程、甲方检验过程、甲方生产过程、甲方产品售中及售后过程(包括质量保证期)。
产品质量事故:由于产品所具有的缺陷(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上所称的缺陷)
引起的,产品或者利用产品制作的产品损害第三人的生命、身体或者财产,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设备事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生产设备、工装和工具等的毁坏。
批次不合格:1、经甲方 IQC(即来料检验,下同)检验判定不合格,记为批次不合格;2、
在甲方生产线,同批次产品 DPPM值(即产品每百万缺陷数,下同)超过 ,记为批次不合
格。
PCN:PCN为 ProductChangeNotification的缩写,意为产品更改事先通知,即若产品发生
包括但不仅限于原材料、产品设计、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技术参数及关键原材料品牌、产地或
供应商等做变更。
替代品:是指可以等同于或者基本上等同于约定产品使用价值的其他产品。
生产设备:是指乙方在为向甲方提供产品过程中使用的所有设施、制造机器、模具、测量装
置和其他设备。
安全产品:指需要获得一个或多个机构(例如 BSI、VDE、UL、CSA等)出具的相关安全证明
的产品。
3 标准
检验标准:1、甲方的客户要求;2、乙方事先得到甲方书面承认的规格书、认定样品;3、
国家、国际的有关标准。若以上标准不一致,以上述先后顺序确定适用的标准。(以下简称“检
验标准”)
抽样标准:进料质量管理的抽样计划,除特别规定外,抽样数依照 GBT28281-2003《逐批检
查计数抽样程序抽样表》正常检验水平 II级,AQL=进行抽样,判定标准 Ac=0,Re=1即出现一
个不合格品时,整批判为不合格处理。
包装标准:为保证甲方对产品的管理,产品包装必须符合甲方的《供应商来料包装规范》(如
附件一)要求。若有特殊约定,双方可协商解决。(以下简称“包装标准”)
质量控制标准:批次合格率大于等于 %;运送至甲方产线的产品 DPPM值小于等
于 。
4 乙方质量责任
在乙方生产过程中,乙方对甲方承担的质量责任:
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符合欧盟 RoHS指令要求、WEEE指令和 REACH法规,并将
检测报告及符合性声明提供给甲方。
在批量生产之前,乙方应送样品至甲方确认,样品随机器应附有以下文件:技术规格书、
出货检验报告、型式试验/可靠性评价结果、样品出厂检验报告、RoHS检测报告/符合性声明、MSDS
(材料安全数据表)、PFMEA(过程失效模式和效果分析)、CONTROLPLAN(控制计划)以及所用
原材料清单(品牌、型号等)等资料。必要时,双方可对样品进行封样以明确有关标准。乙方应
在至少三年期限内(自样品最后一次通过甲方书面确认起算),妥善保存以上材料,并在甲方要
求时间内及时予以提供。
甲方可向乙方指定关键原材料的品牌或/和产地或/和供应商,除非甲方另有书面指示,
合作期间乙方必须保持不变。
乙方需对提供给甲方产品的原材料、产品设计、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技术参数及关键
原材料品牌、产地或供应商等做变更时,必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送样品至甲方确认,在样品评
估或小批量试用未完成前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原产品的正常供应;乙方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时,必须
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同时给出产品替代方案及下一阶段的供货计划。具体要求见本协议 PCN条款
(第 5条)。
乙方应严格执行最终检验/试验程序和库存复查程序,保证批量产品的质量与样品质量一
致,杜绝质量问题出现或重复出现。
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乙方(□一年;□每 6个月)进行型式试验、可靠性评价并将试
验结果于实验完全结束后 10天内提供给甲方 SQE(即供应商管理工程师)。乙方必须保证实验结
果的真实有效性。
乙方应对甲方的质量稽查或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予以支持和配合,不得隐瞒。
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在乙方的成品库存期不超过 天。如果超过的,乙方应提供书面保
证以确保产品质量合格,并在获得甲方书面许可后方可交货。一旦发现质量性能测试报告结果与
实际检测不符,甲方有权做出不合格判定,并进行退货处理。如因此造成甲方直接或是间接经济
损失,由乙方赔偿。
对产品包装、标识及送货单的要求除经甲方明确书面同意的乙方本身规定外,乙方应严
格遵守甲方《供应商来料包装规范》(详见附件一)之规定。
在甲方检验过程中乙方的质量责任:
甲方按检验标准和抽样标准的规定判定产品批次是否合格。产品被判定批次不合格时,
甲方将向乙方发出《8D报告》或其他类似名称的通知。
甲方为不影响生产书面同意乙方对不合格产品返工/返修或分拣后让步接收时,乙方应
按约定的时间及时派人返工/返修或分拣;若乙方不能按照前款及时实施的,按照本合同第 6条
约定执行,特别的,甲方有权自乙方货款中直接扣除相关的返工/返修或分拣费用。
乙方或甲方申请用替代品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处理或提供相关资料;长期代用按
第 条重新确认样品及规格书等全部资料。
甲方 IQC抽检合格不能免除乙方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也不能排除其后使用过程可能出
现批次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导致甲方拒收或追究乙方相应质量责任。
在甲方生产使用过程中乙方的质量责任:
乙方所供产品在甲方生产使用过程中出现同批次产品不合格率超过 DPPM时,甲方
有权对存在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及库存同批产品判定批次不合格,向乙方发出书面的《8D报告》或
类似名称的通知。乙方未在甲方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或者答复不能解决问题而给甲方造成不良
影响或引发甲方客户投诉和/或索赔,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的产品应安全可靠,不应在使用过程中引发任何设备事故。
在甲方售中及售后过程中乙方的质量责任:
在甲方售中及售后过程中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引发质量事故或造成甲方客户投诉和/或索赔,乙
方应及时配合甲方调查、处理,以避免不良影响或损失扩大;同时甲方有权将不合格品退还乙方,
退货后甲方有权取消该订单或者要求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补送合格产品。
乙方保修及售后服务责任:
自甲方检验合格起算,产品质量保证期 年。乙方应保证在该质量保证期内,产品应
符合甲方生产销售所需。
乙方所供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问题,甲方需要乙方返工、返修或换货时,乙方不得
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推迟、延误,乙方必须在承诺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维修好的产品或合格产品,
否则甲方有权按采购价格扣罚相对应部分的货款;逾期不能返工、返修的,乙方必须提供替代产
品给甲方(替代品的保证期限可以借用返工/返修品的保证期限)。
当量产终止后,乙方负有最长 5(五)年内继续供应产品的义务。
乙方在全过程中的普遍质量责任:
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同一型号标准包装中发生混料和少料现象的,可判定产品不合格,
乙方应在不影响甲方生产情况下以混料或少料部分的 2(二)倍数量补送合格产品给甲方(甲方
无需另行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影响甲方生产并造成耽误交期的以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乙方产品被判定为批次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取消该订单或者要求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补
送合格产品。
设备维护:乙方必须维护生产设备,以便乙方能够支持甲方的生产要求,并确保为甲方
制造的零件的质量不得以任何形式降低。特别地,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生产设备予以与其自身生
产设备同样的注意。若因乙方不当使用导致设备意外或非正常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 PCN条款
产品在量产后,未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允许,乙方不得对产品的结构、原材料、工艺、工装
模具和设备等进行变更。
当乙方需要变更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变更申请书,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和文件:
A、实物样品(具体数量根据实际情况与甲方确认);
B、修改内容;
C、修改后的 PFMEA,CONTROLPLAN,检验规范,工装量具清单,设备清单;
D、相关试验报告;
E、材料清单(涉及材料变更时,再提供);
F、计划变更时间;
G、变更对于产品质量影响程度分析报告;
H、当前库存和在制品情况以及处理意见;
I、变更后首批产品标识。
6 质量责任追溯与索赔
产品质量事故的赔偿:由于产品所具有的缺陷引起和/或利用产品制作的产品损害第三人的
生命、身体或者财产,乙方应当对其所有的损失(包括诉讼费、律师委托以及其他经费用)承担
相应的赔偿责任。
出现以下情形或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额外费用或/和赔偿损失:
甲方让步接收的产品在甲方使用中或甲方客户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甲方客
户受到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经甲乙双方确认因产品出现批次不合格时,导致甲方不能按时、按预定的方式发货,在
保证甲方客户按时收到产品的情况下,甲方采取的诸如:空运或是快递等方式产生的费用。
经甲乙双方确认因产品出现批次不合格,导致甲方停产产生的费用。
经甲乙双方确认因产品出现批次不合格,导致甲方采取空运或快递方式,仍不能满足甲
方客户要求的交货期,从而产生的甲方客户对甲方延期交货处罚的金额或其他违约责任。
甲方的客户取消订单:由于产品出现批次不合格,导致甲方延误交货,甲方的客户最终
取消订单。
甲方的客户向甲方索赔:由于产品出现批次不合格,导致甲方的客户认为其受到了直接
或间接经济损失并向甲方索赔。
甲方有权对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损失向乙方进行索赔。
损失指包括但不仅限于由不合格品本身和由其引起的相关零件损失费用、直接人工费用,以及不
合格品从进入生产过程中或是交付客户并经客户投入生产或使用时为止所造成的相关损失费用,
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鉴定费用、设备使用费、场地使用费用、批次分拣或返工或返修费用、停工
待料、管理费用、订单延误赔偿费、超额运费、停产损失费用以及乙方客户索赔等。
乙方应于收到甲方提交的书面索赔请求 3(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若在 3(三)个工作
日内不提出异议则视为乙方接受甲方的索赔要求,甲方有权从货款中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除第 条和第 条以外,因乙方出现不符合 RoHS、WEEE、REACH、安全法规及其它要求
而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全部承担。
质量索赔费用的支付:从乙方确认索赔金额之日 30(三十)个工作日之内结清。
免责条款:由甲方承担质量责任的不合格品,均不应向乙方要求赔偿。
7 质量责任异议的提出
检验使用的仪器、量具应符合国家有关计量标准。若双方对测量数据有异议,双方可共同委
托市级以上权威检测机构测定并以其测定的数据为准。检测费用由提出异议方承担。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允许乙方就甲方对零部件、原材料不合格判定提出异议,但乙方应
在接到甲方不合格通知后 3(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双方同意共
同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检测,所需费用由产品质量责任方承担。
8 其它质量保证机制
沟通:乙方应指定一名质量代表与甲方处理有关的质量问题。(详见附件二:《授权书》)
可追溯性:可追溯性将产成品与特定产品所使用的部件联系起来。确定了可追溯性原则,使
用可追溯性标志可以有效的追溯到单独的部件,也就是说,应可以在客户的重做地点,识别出批
号、组别或序列。这还意味着,如果生产模具或工序不符合要求,可以采取有效的遏制行动,在
生产过程中或实地使用时,将怀疑有问题的部件从好的部件中分离出来。乙方应向甲方出示其可
追溯性体系或可以说明其可追溯性体系的流程图。
安全保证:无论何时,任何客户或甲方设施边的人,均不得受到非部件结构固有的危险材料
或情势的威胁。对具有内在危险的物品,安全提示必须清晰可见。如果需要,必须在新产品送样
中,提供 MSDS表格。乙方负责(为乙方所有的产品)取得并向甲方提供该等证明。乙方负责确
保其工厂对前来参观、审计的甲方的人员是安全的。
下游供应商的质量保证:乙方需负责管理并确保其供应商的质量水平符合甲方的要求。乙方
需对其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和部件的质量承担全部负责。特别是,在其供应商是供应链的重要组成
部分的情形下尤其如此。甲方保留在必要的情形下,对乙方供应商的质量体系和记录进行评估的
权利。
乙方的质量业绩监督:作为本协议所规定的乙方质量管理过程的一部分,乙方应允许甲方每
年至少到乙方的工厂进行两(2)次乙方质量审计。
9 附则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双方的采购协议和其他协议的相关条款执行。若本协议约定与其他协议
就乙方产品质量相关内容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之间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遵循国际惯例和国际规则,合法、合理、合情地解决
质量纠纷;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可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双方未提出异议的,可自动顺期同等期间。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公司盖章:公司盖章:
日 期 : _________日 期 : ________
附件清单:
附件一:供应商来料包装规范
附件二:授权书
授权书
致有限公司:
基于甲乙双方签署的《质量协议》,兹授权 为我公司质
量代表,代表本公司全权处理有限公司提出的质量问题。
质量代表:______________(签字);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络方式: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质量代表发生变更时,本公司承诺会在24小时内通知贵公司。
乙方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