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中央银行
• 中央银行的产生及类型
• 中央银行职能
• 中央银行体制下的支付清算制度
• 中央银行体制下的货币创造过程
• 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和存款保险制度
中央银行的产生及类型
• 中央银行的产生和发展
• 中央银行的类型
中央银行的产生和发展
• 中央银行产生的原因:信用货币发行、票据交换和清算、
银行的支付保证能力、金融业的监管、政府融资
• 中央银行的发展简介:早期由普通银行通过逐步集中货币
发行和对一般银行提供清算服务及资金支持而演变过来;
后为立法设立。
• 中国中央银行制度的建立:户部银行-大清银行-中行与
交行并行-中央银行(广州、武汉、上海、重庆)
(1942统一发行)-中国人民银行(1948)成立-中央
银行与商业银行双重职能(1949-1978)-过渡(78-
83)-中央银行-95年立法-2003年三大监管机构分出
中央银行的类型
• 单一型:一元制与二元制(美国、德国)
• 复合制:前苏联、东欧
• 跨国制:中非国家银行、东加勒比海、欧盟
• 准中央银行制:新加坡、香港
• 按资本组成:全部为国有(中、法、德、英)、
部分国有(日本55%、民股只分红百无决策权,
股权转让亦要中央银行批准)、全部非国有(美、
意、瑞士,为会员行所有)、无资本金(韩国)、
多国共有(欧共体)
中央银行职能
• 中央银行的特点及职能
• 发行的银行
• 银行的银行
• 国家的银行
• 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
中央银行的特点及职能
• 特点:不以营利为目的,不经营普通银行
业务,在制定和执行国家货币政策时,有
相对独立性
• 职能: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国家的
银行
发行的银行
• 货币垄断发行权
• 金本位下的发行基础:集中黄金储备
• 信用货币下的发行基础:保持货币供应量与实际
需求的相对平衡,为建立国际信誉通常会有黄金、
外汇、证券(主要是美国的国债)等储备
• 货币发行类型:财政发行与经济发行
• 发行渠道:再贴现、证券买卖、金银和外汇买卖
• 人民币发行程序
银行的银行
• 集中存款
• 最终的贷款者
• 组织全国的清算
国家的银行
• 代理国库
• 代理国债发行
• 对国家给予信贷支持
• 保管外汇和黄金储备
• 制定并监督执行有关金融管理法规
• 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组织
• 制订货币政策
• 为政府提供经济金融情报和决策建议,向社会公
众发布经济金融信息
中央银行体制下的支付清算制度
• 中央银行支付清算的服务内容
• 中国支付清算系统现状
中央银行支付清算服务内容
• 组织票据交换清算
• 办理异地跨行清算
• 为私营清算机构提供差额清算服务
• 提供证券和金融衍生工具交易清算服务
• 提供跨国支付服务
中国支付清算系统现状
• 同城清算:16个特大城市的同城票据清分
系统,300个城市的同城清算系统;
• 全国电子联行系统:异地结算
• 电子资金汇兑系统:银行间大额
• 银行卡支付系统:银联通
• 邮政汇兑
中央银行体制下的货币创造过程
• 基础货币
• 基础货币与商业银行的货币创造
• 中央银行资产业务规模与基础货币量
基础货币
• 概念:指在央行的存款准备金与流通于银
行体系之外的通货
• 公式B=R+C
基础货币与商业银行的货币创
造
• 关系:源与流
中央银行资产业务规模与基础货币
量
• 两者关系: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债权规模与基础
货币供给变化是同向关系;中央银行对财政的债
权规模与基础货币量变化是同向关系;外汇黄金
收购规模与基础货币量变化是同向关系
• 乘数m=(C+D)/(C+R)
m=(D/R)(1+D/R)/(D/R+D/C)
Ms=m*B
C-通货,R-存款准备金,B=C+R
C+R-基础货币供给,C+D-货币供给,
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和存款保险制度
• 金融监管及其范围
• 金融监管基本原则
• 巴塞尔协议和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
• 中央银行与金融监管
• 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能
• 危机处理与存款保险制度
金融监管及其范围
• 含义:狭义是指中央银行或其他金融监管当局依据国家法
律法规的授权对整个金融业实行监管。广义还包括金融机
构内部控制与稽核、同业自律性组织的监管和社会中介组
织的监管等。
• 监管目标: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和
安全,保护公平竞争和金融效率的提高,保证中国金融业
的稳健运行和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具体一是保护存款人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规范金融机构行为,提高信贷
资产质量。
• 范围:一是市场准入的监管(机构的人员、资本、能力、
制度等、个人资格管理);二是市场运作过程的监管(资
本充足性、流动性、业务范围、贷款风险控制、外汇风险
管理、准备金管理、存款保险管理);三是市场退出的监
管(接管、解散、撤销、破产)
金融监管及其范围
• 含义:狭义是指中央银行或其他金融监管当局依据国家法
律法规的授权对整个金融业实行监管。广义还包括金融机
构内部控制与稽核、同业自律性组织的监管和社会中介组
织的监管等。
• 监管目标: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和
安全,保护公平竞争和金融效率的提高,保证中国金融业
的稳健运行和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具体一是保护存款人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规范金融机构行为,提高信贷
资产质量。
• 范围:一是市场准入的监管(机构的人员、资本、能力、
制度等、个人资格管理);二是市场运作过程的监管(资
本充足性、流动性、业务范围、贷款风险控制、外汇风险
管理、准备金管理、存款保险管理);三是市场退出的监
管(接管、解散、撤销、破产)
金融监管的基本原则
• 依法管理原则
• 合理、适度竞争原则
• 自我约束与外部强制相结合原则
• 安全稳健与经济效益相结合原则
巴塞尔协议和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
• 审慎监管政策的内容:资本充足率、呆帐准备金、资产集
中、流动性、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
• 巴塞尔协议主要内容:关于资本组成。核心资本至少占全
部资本的50%,附属资本的组成;风险加权系数(分表内
与表外);关于标准比率。银行资本与风险加权化资产的
标准比率目标为8%,其中核心(一级)资本至少为4%。
• 一级资本:实收资本+公开储备(指留存收益或其他盈余);
• 二级资本:非公开储备+资产重估储备+一般储备金(一般
呆帐准备金)+混合(债务/股票)资本工具+长期次级债务
• 资本折扣:一级资本中扣除商誉;总资本中扣除对不并表
的银行与财务附属公司的投资和对其他银行与非金融机构
的信用债券
巴塞尔协议和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
(二)
• 资本充足率的具体的计算规则:长期次级债务不得超过一级资本的
50%,一般储备金/一般呆帐准备金不得超过风险资产的%;以未
实现的证券潜在收益形式存在的资产重估储备需打55%的折扣
• 资产负债表内的风险权重:%(包括现金、对中央政府或中央银行的债
权),20%(对多边开发银行的债权以及由其担保或抵押的债权、对经
合国家注册银行的债权等),50%(住宅抵押贷款),100%(对私人部门
的债权、不动产、对公共部门所属公司的债权、对经合组织以外中央
政策的债权、对经合组织以外国家注册银行的债权、所有其他资产)
;
• 表外科目的信用风险换算系数:贷款的替代形式(包括:负债的普通担
保、银行承兑担保、为借款或证券担保的备用信用证)为100%,与特
定交易有关的或有负债(履约担保书、投保担保书、认股权证、为特别
交易开的备用信用证)为50%,与贸易有关的短期或自动清偿的或有负
债(跟单信用证)为20%,超过1年的票据发行便利和循环包销便利为
50%等
巴塞尔协议和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
(三)
• 呆帐准备金计提:包括直接冲销法、普遍准备法(每年按贷款余额的固定比率
计提,实际贷款损失时冲销,不足冲销利润)、特别准备法(定期检查贷款并估
计可能的损失计提特别准备金,实际损失时先冲准备金,不足时冲利润)。实
际操作中主要采用按当年贷款余额的比率提普通准备金加根据贷款风险程度
提特别准备金
• 贷款集中:中国规定,对同一人贷款余额不走过银行资本净额的10%,对最
大10个客户贷款总额不超银行资本净额的50%。
• 流动性管理:中国规定,贷款不超存款的75%,其中外币业务不超85%;流
动比率不低于25%,其中外汇不低于60%;人民币余期1年以上贷款与相应存
款比不超120%,外汇不超60%; 折入资金余额与各项存款之比不超4%,拆
出资金余额与各项存款之比不超8%。
• 国家风险。
• 外汇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控制系统 (结算、系统)风险和市场风险
• 信息披露:定性信息( 风险管理部门的监控情况、会计方法和计价方法);定
量信息(交易行为、信用风险、流动性、市场风险和交易收益)
巴塞尔协议和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
(四)
• 内部控制:对审批和职责分配的明确安排;将银行承诺、付款和资产
与负债帐务处理方面的职能分离;有效的资产保护措施;完善、独立
且具备检查上述控制措施和有关法律规章卷宗情况的职能的内部和外
部审计
• 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
监管主体的独立性原则;依法监管原则;“内控”与“外控”相结合的原则;
稳健运行与风险预防原则;母国与东道国共同监管原则
• 中国现场稽核的主要内容:业务合规性稽核、业务经营风险性稽核、
财务收支与盈利水平稽核、内部控制制度与经营管理稽核
• 非现场稽核的指标:合规性指标、资本充足性指标、资产流动性指标、
资产质量指标、盈利性指标。国内主要是通过季报表来测算,要求季
后20天报送,半年表为30天后,年报为45天。
危机处理与存款保险制度
• 危机处理:贷款挽救(央行直接贷款、设立特别机构和专项基金间接
提供财务援助、监理,组织大银行集资救援),担保(通过买资产、买
债务或提供支持性存款,如1985,Continental Illinois National Bank)
, 并购(包括援助性与非援助性并购), 设立过渡银行(Bridge Bank),
设立专门的危机银行处理机构(美国1989年设立的Resolution Trust
Corporation,资产收复率为%),破产清算(海发行、中农信、
广国投)
• 存款保险制度:起源,大萧条;
机构形式:官办、官民合作、同业共建;
保险限额;美国10万美元
强制性与否;
利弊: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