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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代理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南京华夏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注册商标的有关事宜,现
双方约定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 ”商标图案在商品国际分
类第 类商品/服务上共计 个商标的申请注册工作。
2、费用与支付方式:1)代收规费:¥: 元; 代理费¥:
元;合计金额:人民币 ,¥: 元。2)
支付方式:
3、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申请费用及申请材料后,于三个工作日内将甲方商标
申请书件向国家商标局寄出, 若由于乙方原因延误商标注册时间,给甲方造
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凡甲方应当提供的申请材料均由乙方负责
制作或协助甲方准备,经甲方审核确认后,盖章提交给乙方(甲方应保证在
乙方处所留的联系方法通畅、以便乙方随时与甲方取得联系);
4、完成申报工作之前,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所报材料事先在所内进行形式审
查,力争保证甲方提供的材料符合申报要求,可以被我国商标局受理,如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商标未能被受理,乙方应将相关商标的代收规费和代
理费退还给甲方(甲方应凭乙方出具的相应发票、本协议原件办理退费手
续);
5、乙方将在申请当日向甲方出具“商标申请档案”,该档案包括此商标的“代
理事务通知书”、“申请书”、“委托书”等三份书式,并可做为甲方商标已
在乙方申请注册的凭据;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有权获得本合同委托事项涉
及的相关文件资料。
Comment [雨林木风 1]: 删除“力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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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按目前我国商标局审查速度,商标局将在收到甲方商标申请文件后 1-2个
月左右发出“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乙方有义务在收到通知书后三个工作
日内通知甲方领取;
7、按目前我国商标局审查速度,甲方的申请商标如顺利通过商标局审查,将
在 12-18个月左右刊登在国家商标局“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上;
8、如无异议,发证在公告之日后 5个月左右, 乙方有义务在收到通知书后三
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领取;
9、商标申请过程中,甲方可以随时向乙方了解其注册商标的注册进展情况,
乙方须如实提供,不得隐瞒。
10、 对收到的商标局的各类审理文件乙方提供专业指导性意见;如须修改
的,乙方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11、 如果乙方代理甲方申请的注册商标被国家商标局驳回或需要修改的,由
甲方决定是否向国家工商局评审委员会申请驳回复审或删改。
12、 履行协议期间,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和信息负有保管和保密义务,乙方违反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专业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1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注: 以上约定内容手写无效,其他事项,双方协商解决。若其中一方出现违反约定内容,
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提出赔偿要求。
以上约定时间非官方公布,仅做参考,且有可能会因各商标的申请类别、具体审查人
员的审理速度与观点、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不可抗拒因素的变化而变化,此不可抗
拒因素不能作为乙方赔偿依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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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