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
第二章 监理工程师和
工程监理企业
了解: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执业特点;中外合资经营监理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
监理企业;我国工程监理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的改革、工程监理企业规
章制度。
熟悉:注册监理工程师的素质;FIDIC倡导的职业道德准则;注册监理工程
师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公司制监理企业的特性;工程监理企业的市场开发。
掌握: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法律地位和现任;注
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程序;工程监理企业经营活动基本准则。
1
第二章 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理企
业
第一节 监理工程师概述
第二节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注
册和继续教育
第三节 工程监理企业的组织形式
第四节 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制度
第五节 工程监理企业经营管理
2
第一节 监理工程师概述
一、监理工程师的执业特点
二、监理工程师的素质
三、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
四、FIDIC道德准则
五、监理工程师的法律地位
六、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
七、监理工程师违规行为的处罚
3
一、监理工程师的执业特点★
1、一专多能
2、参加过监理知识学习
3、经过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资格
4、经过注册
4
二、监理工程师的素质★★
1、较高的专业学历和复合型的知识结构
2、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
3、良好的品德
4、健康的体魄和充沛的精力
5
3、良好的品德
(1)热爱本职工作;
(2)具有科学的工作态度;
(3)具有廉洁奉公、为人正直、办事
公道的高尚情操;
(4)能够听取不同方面的意见,冷静
分析问题。
6
三、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
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规程和制度,履行监理合
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
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7
三、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
(5)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监理单位注
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
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v(6)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包商、建筑
构配件、设备、材料生产厂家和施工方法;
v(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v(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需要保密的
事项;
v(9)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8
四、FIDIC道德准则★★
1、对社会和职业的责任
2、能力
3、正直性
4、公正性
5、对他人的公正
9
1、对社会和职业的责任
1) 接受对社会的职业责任。
2) 寻求与确认的发展原则相适应的
解决办法。
3) 在任何时候,维护职业的尊严、
名誉和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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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能力
1)保持其知识和技能与技术、法规、管
理的发展相一致的水平,对于委托人要求
的服务采用相应的技能,并尽心尽力。
2)仅在有能力从事服务时方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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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正直性
在任何时候均为委托人的合法权
益行使其职责,并且正直和忠诚地进行
职业服务。
12
4、公正性
1)在提供职业咨询、评审或决策时不
偏不倚。
2)通知委托人在行使其委托权时可能
引起的任何潜在的利益冲突。
3)不接受可能导致判断不公的报酬。
13
5、对他人的公正
1)加强“按照能力进行选择”的观念。
2)不得故意或无意地做出损害他人名誉或事
务的事情。
3)不得直接或间接取代某一特定工作中已经
任命的其他咨询工程师的位置。
4)通知该咨询工程师并且接到委托人终止其
先前任命不得取代该咨询工程师的工作。
5)在被要求对其他咨询工程师的工作进行审
查的情况下,要以适当的职业行为和礼节进
行。 14
五、监理工程师的法律地位★★★
监理工程师的法律地位是由国
家法律法规确定的,并建立在委托监
理合同的基础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委托监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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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
1、违法行为
2、违约行为
3、安全生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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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监理工程师违规行为的处罚
罚款
停止执业
吊销
不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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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注册和继续教育
一、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监理工程师注册
三、注册监理工程师的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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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制
度
(二)、报考监理工程师的条件
(三)、考试内容
(四)、考试方式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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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制度
1、执业资格的概念
2、执业资格的取得
3、考试制度的意义
20
1、执业资格的概念
执业资格是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
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工
作实行的市场准入控制,是专业技术人员
依法独立开业或独立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
作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标准。
21
2、执业资格的取得
执业资格一般要通过考试方式取得,
这体现了执业资格制度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
只有某一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刚刚
设立,为了确保该项专业技术工作启动实
施,才有可能对首批专业技术执业资格采
用考核方式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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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试制度的意义
(1)促进监理人员努力钻研监理业务,提
高业务水平;
(2)统一监理工程师的业务能力标准;
(3)有利于公正地确定监理人员是否具备
监理工程师的资格;
(4)合理建立工程监理人才库;
(5)便于同国际接轨,开拓国际工程监理
市场。因此,我国要建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
格考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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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监理工程师的条件
1、具有一定的专业学历;
2、具有一定年限的工程建设实践经
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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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内容
1、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理论
2、工程质量控制
3、工程进度控制
4、工程投资控制
5、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6、涉及工程监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
的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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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及时间
第一天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 2:00~5:00 建设工程质量、投
资、进度控制
第二天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
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 2:00~6: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
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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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题型及数量
科目 单选题 多选题 分析题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50 30 /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
进度控制
80 40 /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
与相关法规
50 30 /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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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方式和管理
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
命题、统一组织、统一时间、闭卷考试、
分科记分、统一录取标准。
我国对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
作实行政府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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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理工程师注册
1、初始注册
2、续期注册
3、变更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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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册监理工程师的继续教育
注册监理工程师每年都要接受一定学
时的继续教育。
脱产学习、集中授课、参加研讨会
(班)、撰写专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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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工程监理企业的组织形
式
一、公司制监理企业
二、中外合资经营监理企业与中外合作经
营监理企业
三、我国工程监理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
制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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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制监理企业★★
特征
(一)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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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制监理企业的特征
(1)必须是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
社会经济组织;
(2)必须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企业法人;
(3)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是完整纳税的经济实体;
(5)采用规范的成本会计和财务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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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
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在公司
中拥有的共同出资,股东以其所认
缴的出资额对公司行为承揽有限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
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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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
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
资本,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
责任的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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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外合资经营监理企业与中
外合作经营监理企业★
(一)基本概念
(二)中外合资经营监理企业与合作经营监
理企业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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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概念
中外合资经营监理企业是指以中国的企业
或其他经济组织为一方,以外国的公司、企业、
其他经济组织成个人为另一方,在平等互利的
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
企业法》,签订合同、制订章程,经中国政府
批准,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
管理、共同分享利润、共同承担风险,主要从
事工程监理业务的监理企业。其组织形式为有
限责任公司。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
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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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外合资经营监理企业与
合作经营监理企业的区别
1.组织形式不同
2.组织机构不同
3.出资方式不同
4.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依据不同
5.回收投资的期限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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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工程监理企业管理体制
和经营机制的改革★
(一)工程监理企业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
制改革
(二)国有工程监理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
公司的基本步骤
(三)产权制度改革的方式
(四)完善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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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管
理
一、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
标准和业务范围
二、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申请
三、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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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
标准和业务范围
(一)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二)工程监理企业各主项资质等级标准
(三)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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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已于
2006年12月11日经建设部第112次常务会
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8月1日
起施行。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
质和事务所资质。其中,专业资质按照工
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若干工程类别。
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不分级别。专
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其中,房屋建筑、
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专业资质可设
立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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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监理企业各主项资质等级标准
(一)综合资质标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
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具有5个以上工程类别的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
4、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0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一级
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
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
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
等管理制度。
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本规定第十六条禁止的行为。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
质量事故。
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
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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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
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
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
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2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
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
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
(4)企业近2年内独立监理过3个以上相应专业的二级
工程项目,但是,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
包资质的企业申请本专业工程类别甲级资质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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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
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本规定第
十六条禁止的行为。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
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
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
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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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
10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
(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
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
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其
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
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
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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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较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技术、
档案等管理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6)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本规定第
十六条禁止的行为。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
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
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
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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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丙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50
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
并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
(3)相应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
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
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
(4)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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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务所资质标准
1、取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书面合作协
议书。
2、合伙人中有3名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合
伙人均有5年以上从事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经
历。
3、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4、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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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相应许可的业务范围如下:
(一)综合资质
可以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
理业务。
(二)专业资质
1、专业甲级资质
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
业务(见附表2)。
2、专业乙级资质:
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二级以下(含二级)建设
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2)。
3、专业丙级资质:
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
监理业务(见附表2)。 50
(三)事务所资质
可承担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
(见附表2),但是,国家规定必须实行强制
监理的工程除外。
工程监理企业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
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业务。
51
资质申请和审批
第九条 申请综合资质、专业甲级资质的,
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初审完毕,并
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
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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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专业乙级、丙级资质和事务所资质
由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专业乙级、丙级资质和事务所资质许可。
延续的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
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将准予
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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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工程监理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与建设单位串通投标或者与其他工程监理企业串通投
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
(二)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
量;
(三)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按照合格签字;
(四)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五)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六)将承揽的监理业务转包;
(七)在监理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
(八)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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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工程类别 甲级 乙级 丙级
1 房屋建筑工程 15 10 5
2 冶炼工程 15 10
3 矿山工程 20 12
4 化工石油工程 15 10
5 水利水电工程 20 12 5
6 电力工程 15 10
7 农林工程 15 10
8 铁路工程 23 14
9 公路工程 20 12 5
10 港口与航道工程 20 12
11 航天航空工程 20 12
12 通信工程 20 12
13 市政公用工程 15 10 5
14 机电安装工程 15 10 55
三、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管理
(一)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内容
(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年检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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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机构
及其职责
1.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工程监理
企业资质的主要职责
2.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管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主要职
责
3. 资质审批实行公示公告制度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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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内容
1. 资质审批制度
2. 资质年检制度
(1)资质年检程序
(2)资质年检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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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程监理企业年检结论
工程监理企业年检结论分为:
1、合格
2、基本合格
3、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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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工程监理企业经营管理
一、工程监理企业经营活动的基本准则
二、加强企业管理
三、市场开发
60
一、工程监理企业经营活动的
基本准则★★★
守法
诚信
公正
科学
61
守法
1、工程企业只能在核定的业务范围内开
展经营活动。
2、工程监理企业不得仿造、涂改、出租、
出借、转让、出卖《资质等级证书》。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
法律约束力,工程监理企业应按照合同
的约定认真履行,不得无故或故意违背
自己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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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
4、工程监理企业离开原住所地承接监理
业务,要自觉遵守当地人民政府颁发的
监理法规和有关规定,主动向监理所在
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备案登记,接受其指导和监督管理。
5、遵守国家关于企业法人的其他法律、
法规的规定。
63
诚信
诚信,即诚实守信用
信用管理制度主要有:
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与业主的合作制度,及时进
行信息沟通,增强相互间的信任感;
3、建立健全监理服务需求调查制度,这
也是企业进行有效竞争和防范经营风险
的重要手段之一;
4、建立企业内部信用管理责任制度,及
时检查和评估企业信用的实施情况,不
断提高企业信用管理水平。 64
公正
1、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要坚持实事求是;
3、要熟悉有关建设工程合同条款;
4、要提高专业技术能力;
5、要提高综合分析判断问题的能力。
65
科学
1. 科学的方案
2. 科学的手段
3. 科学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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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企业管理
强化企业管理,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是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也是监理企
业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途径。监理
企业管理应抓好成本管理、资金管理,
质量管理,增强法制意识,依法经营管
理。
基本管理措施
建立建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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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管理措施
(1)市场定位。要加强自身发展战略研究,适应
市场,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企业的市场
地位,制定和实施明确的发展战略、技术创新战略,
并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
(2)管理方法现代化。要广泛采用现代管理技术、
方法和手段,推广先进企业的管理经验,借鉴国外
企业现代管理方法。
(3)建立市场信息系统。要加强现代信息技术的运
用,建立灵敏、准确的市场信息系统,掌握市场动
态。
68
(一)基本管理措施
(4)开展贯标活动。要积极实行IS09000质量管理
体系贯标认证工作,严格按照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防止贯标认证工作流于形式。
贯标的作用一是能够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二是
能够提高企业人员素质;三是能够规范企业各项工
作;四是能够避免或减少工作失误。
(5)要严格贯彻实施《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结合
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范》实施细则,组
织全员学习,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实施监理工作、
检查考核监理业绩、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等各个环节,
都应当以《规范》为主要依据。
69
(二)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监理企业规章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
1.组织管理制度
合理设置企业内部机构和各机构职能,建立
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加强考核和督促检查,有效
配置企业资源,提高企业工作效率,健全企业内部
监督体系,完善制约机制。
2.人事管理制度
健全工资分配、奖励制度,完善激励机制,
加强对员工的业务素质培养和职业道德教育。
3.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推行职工全员竞争上岗,严格劳动纪律,严
明奖惩,充分调动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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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4.财务管理制度
加强资产管理、财务计划管理、投资管
理、资金管理、财务审计管理等。要及时编制
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真实反映
企业经营状况,改进和加强经济核算。
5.经营管理制度
制定企业的经营规划、市场开发计划。
6.项目监理机构管理制度
制定项目监理机构的运行办法、各项监
理工作的标准及检查评定办法等。
71
(二)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7.设备管理制度
制定设备的购置办法、设备的使用、保
养规定等。
8.科技管理制度
制定科技开发规划、科技成果评审办法、
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办法等。
9.档案文书管理制度
制定档案的整理和保管制度,文件和资
料的使用、归档管理办法等。
有条件的监理企业,还要注重风险管理,
实行监理责任保险制度,适当转移责任风险。 72
三、市场开发★★
(一)取得监理业务的基本方式
(二)工程监理企业投标书的核心
(三)工程监理费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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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得监理业务的基本方式
一是通过投标竞争取得监理业务
二是由业主直接委托取得监理业务
通过投标取得监理业务,是市场经济体制
下比较普遍的形式。我国《招标投标法》明确
规定,关系公共利益安全、政府投资、外资工
程等实行监理必须招标。在不宜公开招标的机
密工程或没有投标竞争对手的情况下,或者是
工程规模比较小、比较单一的监理业务,或者
是对原工程监理企业的续用等情况下,业主也
可以直接委托工程监理企业。
74
(二)工程监理企业投标书的核心
工程监理企业投标书的核心是反映
所提供的管理服务水平高低的监理大纲,
尤其是主要的监理对策。
一般情况下,监理大纲中主要的
监理对策是指:根据监理招标文件的要
求,针对业主委托监理工程的特点,初
步拟订的该工程的监理工作指导思想,
主要的管理措施、技术措施,拟投入的
监理力量以及为搞好该项工程建设而向
业主提出的原则性建议等。 75
(三)工程监理费的计算方法
建设工程监理费是指业主依据委托监
理合同支付给监理企业的监理酬金。它是构成
工程概(预)算的一部分,在工程概(预)算中单
独列支。
1.监理费的构成
2.监理费的计算方法
76
1.监理费的构成
建设工程监理费由以下四部分构成:
(1)直接成本。
(2)间接成本。
(3)税金。
(4)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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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成本。
直接成本是指监理企业履行委托监理合同时
所发生的成本。主要包 括:
1)监理人员和监理辅助人员的工资、奖金、
津贴、补助、附加工资等;
2)用于监理工作的常规检测工器具、计算机
等办公设施的购置费和其他仪器、机械的租赁费;
3)用于监理人员和辅助人员的其他专项开支,
包括办公费、通讯费、差旅费、书报费、文印费、
会议费、医疗费、劳保费、保险费、休假探亲费
等;
4)其他费用。 78
间接成本。
间接成本是指全部业务经营开支及非工程监理的特定
开支,具体内容 包括:
1)管理人员、行政人员以及后勤人员的工资、奖金、
补助和津贴;
2)经营性业务开支,包括为招揽监理业务而发生的广
告费、宣传费、有关合同的公 证费等;
3)办公费,包括办公用品、报刊、会议、文印、上下
班交通费等;
4)公用设施使用费,包括办公使用的水、电、气、环
卫、保安等费用;
5)业务培训费、图书、资料购置费;
6)附加费,包括劳动统筹、医疗统筹、福利基金、工
会经费、人身保险、住房公积 金、特殊补助等;
7)其他费用。 79
税金。
税金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工程监理企业
应交纳的各种税金总额,如营业 税、所得税、
印花税等。
利润。
利润是指工程监理企业的监理活动收入
扣除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各种税 金之后的余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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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理费的计算方法
(1)按建设工程投资的百分比计算法。
这种方法比较简便,业主和工程监理企业均容
易接受,也是国家制定监理 取费标准的主要
形式。
(2)工资加一定比例的其他费用计算法。
这种方法是以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的实际
工资为基数乘上一个系数而计算出来的。
(3)按时计算法。
(4)固定价格计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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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的事项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
守监理行业职业道德,不参与恶性压价竞争活动,
严格履行委托监理合同;
(2)严格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承接监理业务,特
殊情况下,承接经营范围以外的监理业务时,需向
资质管理部门申请批准;
(3)承揽监理业务的总量要视本单位的力量而定,
不得在与业主签订监理合同后,把监理业务转包给
其他工程监理企业,或允许其他企业、个人以本监
理企业的名义挂靠承揽监理业务;
(4)对于监理风险较大的建设工程,可以联合几
家工程监理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承担监理业务,以
分担风险。 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