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住宅区绿化植物:
·宅旁绿化 宅旁绿地贴近居民,特别具有通达性和实用观赏性。宅旁绿地的种植应考虑建筑物的朝向(如在华北地区,建筑物南面不宜种植过密,以致影响通风和采光)。在近窗不宜种高大灌木;而在建筑物的西面,需要种高大阔叶乔木,对夏季降温有明显的效果。 宅旁绿地应设计方便居民行走及滞留的适量硬质铺地,并配植耐践踏的草坪。荫影区宜种植耐荫植物。 · 隔离绿化 居住区道路两侧应栽种乔木、灌木和草本植物,以减少交通造成的尘土、噪音及有害气体,有利于沿街住宅室内保持安静和卫生。行道树应尽量选择枝冠水平伸展的乔木,起到遮阳降温作用。 公共建筑与住宅之间应设置隔离绿地,多用乔木和灌木构成浓密的绿色屏障,以保持居住区的安静,居住区内的垃圾站、锅炉房、变电站、变电箱等欠美观地区可用灌木或乔木加以隐蔽。 · 架空空间绿化 住宅底层架空广泛适用于南方亚热带气候区的住宅,利于居住院落的通风和小气候的调节,方便居住者遮阳避雨,并起到绿化景观的相互渗透作用。 架空层内宜种植耐荫性的花草灌木,局部不通风的地段可布置枯山水景观。 架空层作为居住者在户外活动的半公共空间,可配置适量的活动和休闲设施。 · 平台绿化 平台绿化一般要结合地形特点及使用要求设计,平台下部分空间可作为停车库,辅助设备用房、商场或活动健身场地等;平台上部空间作为安全美观的行人活动场所。要把握"人流居中,绿地靠窗"的原则,即将人流限制在平台中部,以防止对平台首层居民的干扰,绿地靠窗设置,并种植一定数量的灌木和乔木,减少户外人员对室内居民的视线干扰。 平台绿地应根据平台结构的承载力及小气候条件进行种植设计, 要解决好排水和草木浇灌问题,也要解决下部采光问题,可结合采光口或采光罩进行统一规划。 平台上种植土厚度必须满足植物生长的要求,一般参考控制厚度见下表,对于较高大的树木,可在平台上设置树池栽植。
·屋顶绿化 建筑屋顶自然环境与地面有所不同,日照、温度、风力和空气成份等随建筑物高度而变化。 (1)屋顶接受太阳辐射强,光照时间长,对植物生长有利。 (2)温差变化大,夏季白天温度比地面高3-5℃,夜间又比地面低2-3℃;冬季屋面温度比地面高,有利植物生长。 (3)屋顶风力比地面大1-2级,对植物发育不利。 (4)相对湿度比地面低10-20%,植物蒸腾作用强,更需保水。 屋顶绿地分为坡屋面和平屋面绿化两种,应根据上述生态条件种植耐旱、耐移栽、生命力强、抗风力强、外形较低矮的植物。坡屋面多选择贴伏状藤本或攀缘植物。平屋顶以种植观赏性较强的花木为主,并适当配置水池、花架等小品,形成周边式和庭园式绿化。 屋顶绿化数量和建筑小品放置位置,需经过荷载计算确定。考虑绿化的平屋顶荷载为500-1000kg/m2,为了减轻屋顶的荷载,栽培介质常用轻质材料按需要比例混合而成(如营养土、土屑、蛭石等)。 屋顶绿化可用人工浇灌,也可采用小型喷灌系统和低压滴灌系统。屋顶多采用屋面找坡,设排水沟和排水管的方式解决排水问题,避免积水造成植物根系腐烂。 · 停车场绿化 车场的绿化景观可分为:周界绿化、车位间绿化和地面绿化及铺装。(见下表)
4 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 居住用地内的各种绿地应在居住区规划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配套,并在居住区详细规划指导下进行规划设计。居住区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应当作为永久性绿地进行建设。必须满足居住区绿地功能,布局合理,方便居民使用。 小区以上规模的居住用地应当首先进行绿地总体规划,确定居住用地内不同绿地的功能和使用性质;划分开放式绿地各种功能区,确定开放式绿地出入口位置等,并协调相关的各种市政设施,如用地内小区道路、各种管线、地上、地下设施及其出入口位置等;进行植物规划和竖向规划。 居住区开放式绿地应设置在小区游园、组团绿地中,可安排儿童游戏场、老人活动区、健身场地等。如居住区规划未设置小区游园,或小区游园、组团绿地的规模满足不了居民使用时,可在具有开放条件的宅间绿地内设置开放式绿地。 组团绿地的面积一般在1000 m2以上,宜设置在小区中央,最多有两边与小区主要干道相接。 宅间绿地及建筑基础绿地一般应按封闭式绿地进行设计。宅间绿地宽度应在20 m以上。 居住区绿地应以植物造景为主。必须根据居住区内外的环境特征、立地条件,结合景观规划、防护功能等,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进行植物规划,强调植物分布的地域性和地方特色。植物种植的选择应符合以下原则: 适应北京地区气候和该居住区的区域环境条件,具有一定的观赏价值和防护作用的植物。 应以改善居住区生态环境为主,不宜大量使用边缘树种、整形色带和冷季型观赏草坪等。 5 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 在居住区绿地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开放式绿地或封闭式绿地的设计。绿地设计的内容包括:绿地布局形式、功能分区、景观分析、竖向设计、地形处理、绿地内各类设施的布局和定位、种植设计等,提出种植土壤的改良方案,处理好地上和地下市政设施的关系等。 居住区内如以高层住宅楼为主,则绿地设计应考虑鸟瞰效果。 居住区绿地种植设计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充分保护和利用绿地内现状树木。 因地制宜,采取以植物群落为主,乔木、灌木和草坪地被植物相结合的多种植物配置形式。 选择寿命较长、病虫害少、无针刺、无落果、无飞絮、无毒、无花粉污染的植物种类。 合理确定快、慢长树的比例。慢长树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树木总量的40%。 合理确定常绿植物和落叶植物的种植比例。其中,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种植数量的比例应控制在1:3~1:4之间。 在绿地中乔木、灌木的种植面积比例一般应控制在70 %,非林下草坪、地被植物种植面积比例宜控制在30 %左右。 根据不同绿地的条件和景观要求,在以植物造景为主的前提下,可设置适当的园林小品,但不宜过分追求豪华性和怪异性。 绿化用地栽植土壤条件应符合CJJ 48-92的有关规定。 居住区绿地内的灌溉系统应采用节水灌溉技术,如喷灌或滴灌系统,也可安装上水接口灌溉。喷灌设计应符合GBJ 85的规定。 绿地范围内一般按地表泾流的方式进行排水设计,雨水一般不宜排入市政雨水管线,提倡雨水回收利用。雨水的利用可采取设置集水设施的方式,如设置地下渗水井等收集雨水并渗入地下。 绿地内乔、灌木的种植位置与建筑及各类地上或地下市政设施的关系,应符合以下规定: 乔、灌木栽植位置距各种市政管线的距离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树木距地下管线外缘最小水平距离 单位:m 名 称 新植乔木 现状乔木 灌木或绿篱外缘 电力电缆 通讯电缆 给 水 管 -- 排 水 管 -- 排水盲沟 -- 消防笼头 煤气管道(低中压) 热力管 注:乔木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乔木树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离。灌木或绿篱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地表处分蘖枝干中最外的枝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 落叶乔木栽植位置应距离住宅建筑有窗立面 m以外,满足住宅建筑对通风、采光的要求。 在居住区架空线路下,应种植耐修剪的植物种类。植物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CJJ 75-97中表的规定。 居住区绿化乔灌木与其它基础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乔灌木与其他基础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 单位:m 设 施 名 称 新植乔木 现状乔木 灌木或绿篱外缘 测量水准点 地 上 杆 柱 -- 挡 土 墙 楼 房 平 房 -- 围墙(高度小于2m) 排水明沟 注:乔木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乔木树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离。灌木或绿篱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地表处分蘖枝干中最外的枝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 居住区绿化苗木的规格和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或本市苗木质量标准的规定,同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落叶乔木干径应不小于8 cm。 常绿乔木高度应不小于 m。 灌木类不小于三年生。 宿根花卉不小于二年生。 居住区绿地内绿化用地应全部用绿色植物覆盖,建筑物的墙体可布置垂直绿化。 6 开放式绿地设计 开放式绿地的主要功能是为居民提供休憩空间,美化环境,改善局部生态环境。设计中应妥善处理和解决好这三方面问题。 开放式绿地的总体设计、竖向设计、园路及铺装场地设计、种植设计、园林建筑及其它设施设计等均参照CJJ 48-92要求执行。 开放式绿地要根据居住区的特点做好总体设计,同时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根据绿地的规模、位置、周边道路等条件设置功能分区,要满足居民的不同需要,特别是要为老人和儿童的健身锻炼设置相应的活动场地及配套设施。儿童游戏场、健身场地等应远离住宅建筑。 绿地出入口和游步道、广场的设置应综合绿地周围的道路系统、人流方向一并考虑,保证居民安全。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 绿地中不宜穿行架空线路,必须穿行时,居民密集活动区的设计应避开架空线路。 地形设计可结合自然地形做微地形处理,微地形面积大小和相对高程,必须根据绿地的周边环境、规模和土方基本平衡的原则加以控制。不宜堆砌大规模假山。 绿地内设置景石时,可结合地形作置石、卧石、抱头石等处理,置石量不宜过大。 可结合不同居住区的特点,集中布置适当规模的水景设施。占地面积不宜超过绿地总面积的5%。 园路及铺装场地设计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绿地内可布置游步道和小型铺装场地,铺装面积一般控制在20%以内。其位置必须距离住宅建筑的前窗8 m~10 m以外。 绿地内的道路和铺装场地一般采用透水、透气性铺装,栽植树木的铺装场地必须采用透水、透气性铺装材料。 绿地内的道路和铺装场地应平整耐磨,应有适宜的粗糙度,并做必要的防滑处理。 绿地内主要道路和出入口设计应采取无障碍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绿地内的活动场地提倡采取林下铺装的形式。以种植落叶乔木为主,分枝点高度一般应大于。夏季时的遮荫面积一般应占铺装范围的45%以上。 绿地内建筑物和其它服务设施等的设计以及绿地内各类用地指标,必须按照CJJ 48-92要求执行,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小区游园内一般应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和供不同年龄段居民健身锻炼、休憩散步、社交娱乐的铺装场地和供居民使用的公共服务设施,如园亭、花架、坐椅等。 应根据需要设置不同形式的照明系统,一般不设置主要用于景观的夜景照明。 绿地内园林小品的设计,应尽量采取景观与功能相结合的方式,正确处理好实用、美观和经济的关系。 作为开放式绿地进行设计的宅间绿地除符合CJJ 48-92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以绿化为主,功能上只应满足居民的简单活动和休息,布局灵活,设施合理。不宜安排过多的内容。一般不宜设置游戏、健身设施等。 宅间绿地设置的活动休息场地,应有不少于2/3的面积在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
7 封闭式绿地设计 封闭式绿地一般包括宅间绿地和建筑基础绿地。主要功能是改善局部生态环境和美化居住环境,原则上不具有为居民提供休憩空间的功能。 封闭式绿地以植物种植为主,发挥降温增湿、安全防护、美化环境的作用。 宅前道路不应在绿地中穿行,应设置在靠近建筑入口一侧,使宅间绿地能够集中布置。 宅间绿地种植的乔、灌木应选择抗逆性强、生态效益明显、管理便利的种类。
建筑基础绿地设计 应根据不同朝向和使用性质布置。建筑朝阴面首层住户的窗前,一般宜布置宽度大于的防护性绿带,宜种植耐荫、抗寒植物。 住宅建筑山墙旁基础绿地应根据现状条件,充分考虑夏季防晒和冬季防风的要求,选择适宜的植物进行绿化。 所有住宅建筑和公用建筑周边有条件的地方应提倡垂直绿化。 居住区用地内高于 m的各种隔离围墙或栏杆,提倡进行垂直绿化,宜种植观赏价值较高的攀缘植物。
8 居住区道路和停车场绿化设计 居住区道路绿化设计 道路绿化应选择抗逆性强,生长稳定,具有一定观赏价值的植物种类。 有人行步道的道路两侧一般应栽植至少一行以落叶乔木为主的行道树。行道树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应选择冠大荫浓、树干通直、养护管理便利的落叶乔木。 行道树的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径为准,株行距应控制在5 m~7 m之间。 行道树下也可设计连续绿带,绿带宽度应大于 m,植物配置宜采取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的方式。 小区内的主要道路,同一路段应有统一的绿化形式;不同路段的绿化形式应有所变化。 小区道路转弯处半径15 m内要保证视线通透,种植灌木时高度应小于 m,其枝叶不应伸入至路面空间内。 人行步道全部铺装时所留树池,内径不应小于 m× m。 居住区内行道树的位置应避免与主要道路路灯和架空线路的位置、高度相互干扰。在特殊情况下应分别采取技术措施。 居住区停车场绿化设计 居住区停车场绿化是指居住用地中配套建设的停车场用地内的绿化。 居住区停车场绿化包括停车场周边隔离防护绿地和车位间隔绿带,宽度均应大于。 除用于计算居住区绿地率指标的停车场按相关规定执行外,停车场在主要满足停车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应进行充分绿化。 应选择高大庇荫落叶乔木形成林荫停车场。 停车场的种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树木间距应满足车位、通道、转弯、回车半径的要求。 庇荫乔木分枝点高度的标准: 大、中型汽车停车场应大于 m。 小型汽车停车场应大于 m。 自行车停车场应大于 m。 停车场内其他种植池宽度应大于 m,池壁高度应大于20 cm,并应设置保护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