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面吊司机岗位安全职责
1. 生产安全
进入装卸生产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准赤膊、赤脚和穿塑料硬底鞋、露趾凉鞋、拖鞋、中高跟鞋及裙子。不准撑伞,不准在集装箱隔档内遮阳避雨。司机要按规定穿戴好劳防用品。
不准擅自进入警戒线范围。不准在码头护轮坎、隔离条石、带缆桩、接电箱上和关路下、作业中的集装箱之间、机械转动部件上坐卧、逗留、行走、休息。严禁擅自下水,严禁使用耳机。
接班前和当班时严禁饮酒。不准加班连点,疲劳作业。
不准在关下、关路及其周围三米内停留、窜行。生产现场不准随意在高处向低处或低处向高处抛物。
司机认真参加工前会,掌握现场生产动态、机械状况、作业进度、重点作业、安全注意事项及公司、部门生产会的相关精神等。
司机在驾驶室内进行交接。交班司机应将当班时机械保养或修理情况以及注意事项详细告知接班司机。
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不准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合的机械。不准擅自将机械交给他人操作。实习司机操作的堆高车应挂实习车牌。学习司机不准单独操作。
严格实行“二交”、“三查”制度,并进行堆高车试运转操作,不准带故障运行,喇叭、灯光、信号等安全装置必须完好。
“二交”即:交安全质量措施和注意事项;交机械技术状况。
“三查”即:查安全装置(灯光、喇叭、警报器、蜂鸣器、、载负显示器及超负荷装置等)是否完好;查制动系统、起升开闭锁指示信号系统、紧停装置、倒顺开关和转向机构是否有效;查机械关键部位(轮胎、半轴螺丝、限位开关和联锁装置等)是否完好。
动车前,应先鸣号,必须观察并确认车身、吊架及叉运货物四周人员及车辆的动态,选择好车辆的运行作业位置,方可慢速起步。
严格按负荷图表规定的负荷量操作,严禁超负荷作业。
作业时,应提防人员进入机械车体周围8m内,并注意车身周围其他车辆。若视野被负载物遮挡,应倒车行驶。
运行过程中,不准人员跟随车辆行走或攀爬。
吊具靠近集装箱时应低速谨慎操作,防止吊具碰擦。
起吊前,确认吊具闭锁到位后,方可缓慢起吊。
倒车时,必须查看倒车区域是否有人、车或其他障碍物,确认安全后低速倒车。
装车时,应注意所吊箱的高度和集装箱、集卡驾驶室之间的安全距离,待集卡上档停妥后方可落箱;落箱时注意集装箱的4个底角要同时放入挂车导角内或转锁销上。
码垛时,应将上下集装箱4角对齐,吊具解锁起升时应慢,防止把集装箱带起。
吊箱行驶距离不应超过100m,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把集装箱放低并缩短吊臂伸距,以不影响司机视线为宜。
吊重箱行驶速度不准超过3km/h,吊空箱行驶速度不准超过5km/h,并要避免急刹车和急转弯。
等待卸箱时,应将吊具起升到足够高度,防止集卡移动时所载集装箱碰撞吊具。
从集卡上起吊集装箱时,应慢速起升,确认集装箱与拖板完全分开后,方可逐渐加速起吊。
遇集装箱偏重时,要用侧移进行调整,使集装箱重心与吊具载荷中心基本一致。
起吊重箱时,禁止跨箱作业。
禁止用吊具推移集装箱。
在临近动作终点时禁止大油门快速动作。
正面吊在查验场吊运集装箱装卸车时,应有专人指挥或监护。
车辆停放规定
作业后应将车辆停在规定地点,把吊具落至最低位置并收回到20英尺,吊臂收至最后位置,拉好手刹,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查验场地作业环境复杂,外来人员较多,正面吊非作业时停放在查验场地出入口保安门卫室背面的停车位,严禁停放在查验办公室门口。
正面吊在危险品堆场停放时,停放在危险品堆场出入口的右侧围墙边,门架朝纬四路,禁止停放在危险品堆场办公室门口。
实习司机第一个月内从事换箱门作业,三个月内严禁从事危险品箱、冷藏箱、特种箱及大件作业。
正面吊加燃油时,车辆必须熄火。
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必须停止作业,保留现场(救人特殊情况除外),立即报告轮胎吊主任。
2. 港口安保
司机凭《工作证》出入港区。
司机在获得保安信息(含保安事件)时,应当立即向轮胎吊主任报告有关情况。
无工作需要不准进入重要部位(加油站、锅炉房、变电所、计算机房、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等)。
3. 消防安全
司机有义务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和懂得运用消防法规规范自己的消防行为。杜绝身边违章行为,消除火险隐患。
司机应做到“七不、五知、三会”。
“七不”:不在禁烟区吸烟;不随地乱扔烟头,焚烧纸屑杂物;不违章、冒险动用明火;不让设备带故障、超负荷运转;不乱拉电线或违章使用电加热器具;不私藏危险化学品;不玩弄、挪用、损坏消防设施器材、标志。
“五知”:知所在岗位的消防安全程度和性质;知存在火灾隐患及整改方案;知消防安全制度和防火措施;知消防器材的位置和品种数量;知本人的消防职责和报警电话(68287110)。
“三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
现场严禁吸烟,严禁在驾驶室内吸烟,做到保持室内清洁。严禁擅自动用明火。
对班组承包正面吊驾驶室内的灭火器材每月进行一次定时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确保完好有效。
禁止在更衣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严禁在更衣室内焚烧废纸杂物。
严禁在宿舍区燃放焰火和鞭炮。不得在更衣室内吸烟。
人员离开房间时要做到关灯、关空调或电扇,关其他用电设备电源,关窗、关门。
4. 交通安全
司机应乘坐港区场内交通班车进出封闭区域,并在规定的站点就近上下车或停车。
人员进出作业区域严禁横穿箱区到候车点。
正面吊行驶中应做到起步慢;道路不平慢;上下坡慢;转弯慢;通过交叉路口慢;作业场所环境不良慢。
进出箱区大门,必须停车瞭望,注意观察,慢速通过。
正面吊驶离作业区域必须由引道车引道。
行驶中起重伸缩节必须收回,调整起重臂倾斜角度及吊具旋转90度角,以不影响安全行车为准。
行驶中要注意上方障碍物和吊具超出车身宽度部分会车和进出检查桥时的安全。
正面吊行驶必须遵守港区道路交通规定,不准超速行驶;不准随意占道;同向行驶的机械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车距,不准强行超车。
正面吊转弯、调头、变更车道时,必须开转向灯,转弯时应保持一定的转弯角度。夜间行驶必须开防眩目近光灯、示宽灯和尾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