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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性负债(Implicit Liabilities)
隐性负债是指那些并不由法律或政府法规加以规定,但由于公众期望,或政治压力,政府必须担当的道义责任或预期责任。长期以来,我国实行计划经济。职工为国家创造了巨大财富,这些财富被统一纳入计划,用于国家建设。发给工人的工资只是工人应得收入的一小部分,其中很大一部分变成了公费医疗、福利分房、退休金等承诺。随着改革的深入,企业将不再承担过重的社会职能,上述承诺无法兑现。经济学中称之为国家对工人的“隐性负债”。政府的隐性负债主要指政府的社会保障资金,特别是养老金的欠账。据世界银行1996年测算,这部分债务1994年占中国GDP的46-49%,大约为21468-3220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