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第一节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概述
第二节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处理
第三节 以账面价值计量的会计处理
第四节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披露
第四章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学习目标】
1.掌握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的概念;
2.掌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方法;
3.掌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节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概述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该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
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
非货币性资产是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一般不涉及货币性资产,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
认定涉及少量货币性资产的交换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通常以补价占整个资产交换金额(公允价值 )的比例是否低于25%作为参考比例。
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一)公允价值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企业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具有商业实质:
(1)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
(2)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
2.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属于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视为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1)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存在活跃市场。
(2)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但同类或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
(3)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不存在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可比市场交易,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的公允价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采用估值技术确定的公允价值估计数的变动区间很小。②在公允价值估计数的变动区间内,各种用于确定公允价值估计数的概率能够合理确定。
第二节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处理
1.换出资产为存货的,应当视同销售处理,按照公允价值确认销售收入,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2.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和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3.换出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和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涉及相关税费的,按照相关规定计算确定。
一、不涉及补价情况下的会计处理
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涉及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和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计算公式为:
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
二、涉及补价情况下的会计处理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如果发生补价,应区别不同情况处理。
(一)支付补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支付补价的,基本原则是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其计算公式为:
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公允价值+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
(二)收到补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收到补价的,基本原则是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补价,再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其计算公式为:
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公允价值-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
三、涉及多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涉及多项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换,即企业同时换入多项非货币性资产的,如果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在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时,应当按照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入资产的成本总额进行分配,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
第三节 以账面价值计量的会计处理
基本原则:
不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一、不涉及补价情况下的会计处理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不确认损益。其计算公式为:
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二、涉及补价情况下的会计处理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如果发生补价,应区别不同情况处理。
(一)支付补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支付补价的,基本原则是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不确认损益。其计算公式为:
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二)收到补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收到补价的,基本原则是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再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不确认损益。其计算公式为:
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三、涉及多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涉及多项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换,即企业同时换入多项非货币性资产的,如果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不能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换入各项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占换入资产原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入资产的成本总额进行分配,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
第四节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披露
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有关的下列信息:
1.换入资产、换出资产的类别。
2.换入资产成本的确定方式。
3.换入资产、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认的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