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和税收制度
目录
一、税收
二、税收制度
一、
税
收
(一)税收的定义
(二)税收的特征
(三)税收的职能
(四)税收的原则
(一)
税收
的定
义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和
任务,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
定标准,向单位和个人无偿地
征收实物或货币,以取得财政
收入的一种方式。
(二)
税收
的特
征
1.税收的形式特征
2.税收的本质特征
1.税
收的
形式
特征
(1)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以后,其收
入就成为国家所有,不再直接归还纳税人,
也不给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无偿性是税
收“三性”的核心。
(2)强制性——是指国家凭借政治权力,
以法律形式确定了政府作为征税人和社会
成员作为纳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3)固定性——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形式,
预先规定实施征税的标准,以便征纳双方
共同遵守。
税收的形式特征,通常被称为税收的“三
性”,是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
主
要标志。
2.税
收的
本质
特征
税收体现的是一种凭借国家政治权
力实现的特殊的分配关系。
(三)
税收
的职
能
1.组织收入
2.收入分配
3.资源配置
4.宏观调控
(四)
税收
的原
则
1.税收公平原则
2.税收效率原则
3.税收稳定原则
二、
税
收
制
度
(一)税收制度的概念
(二)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
(三)税收制度的分类
(一)
税收
制度
的概
念
税收制度是国家为取得财政收
入而制定的调整国家与纳税人
在征税与纳税方面权利与义务
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
税收
制度
的构
成要
素
1.纳税人
2.课税对象
3.税率
4.附加、加成和减免
5.纳税环节
6.纳税期限
7.纳税地点
8.违章处理
1.纳
税人
纳税人是“纳税义务人”的
简称,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
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是缴纳税款的主体。
纳税人与负税人有时候一致,
有时候不一致,这里有个税
负转嫁的问题。
代扣代缴义务人和代收代缴义
务人与纳税人共同构成纳税主
体。
2.课
税对
象
课税对象,亦称课税客体或征
税对象,是税法规定的课税目
的物,是国家据以征税的依据,
是纳税的客体。
课税对象是划分不同税种,区
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
志。不同税种的名称和性质是
由不同的课税对象所决定的。
与征税对象相关的概念有税源、
税目和计税依据。
3.税
率
税率是对课税对象规定的征收
比率或征收额度,是计算应纳
税额的尺度,反映了征税的深
度。税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
家财政收入的多少和纳税人的
负担能力,是税收制度的核心
要素和中心环节。
税率可分为比例税率、累进税
率(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
税率、全率累进税率和超率累
进税率)和定额税率三种。
练习
某纳税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40000元,试
分别用定义法和速算法计算其应纳税额。
级次 级距 税率
1 不超过1000元的部分 10%
2 1000—3500元的部分 20%
3 3500—10000元的部分 28%
4 10000—25000元的部分 35%
5 超过25000元的部分 40%
练习
答案
1、用定义法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应纳所得税额=1000×10% +(3500
-1000)×20%+(10000-3500)
×28%+(25000-10000)×35%+
(40000×-25000)×40%=13670
(元)
2、用速算法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通过计算,第1-5级速算扣除数分
别为0、100、380、1080和2330。
应纳所得税额=40000×40%-2330
=13670(元)
4.附
加、
加成
和减
免
(1)附加和加成
(2)减免
(1
)附
加和
加成
附加是“地方附加”的简称,
是指地方政府在正税之外
另行加征的一部分税款。
如外资企业所得税。
加成是“加成征税”的简称,
是指按法定税率计算的税
额加征若干成。一成为
10%。
无论是附加还是加成,都
将加重纳税人的负担。
(2
)减
免
减免是减税和免税的统称,是
国家对某些特定的纳税人或征
税对象给予的一种优惠、照顾
措施。其中,减税是减征部分
税款,免税则是免去全部税款。
减免的结果是减轻或免去纳税
人的税收负担。
减税和免税的方法很多,除了
直接规定减税和免税的项目和
数额外,还可以通过规定起征
点和免征额来进行减税和免税。
起征
点和
免征
额
起征点和免征额既有相同点,又有
不同点,关键在于课税对象数额是
否超过起征点和免征额。
例:某纳税人某月取得收入6000元,
某税种税率为10%,试计算起征点和
免征额分别为5000元时的应纳税额。
(1)应纳税额=6000 ×10%=600
(元);
(2)应纳税额=(6000 -5000)
×10%=100(元)。
5.纳
税环
节
纳税环节是指税法规定的、课
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
程应该缴纳税款的环节。
商品从生产领域到消费领域,
一般要经过工业生产、商业批
发和零售等环节;进口商品一
般要经过报关进口、商业批发
和零售等环节。
依据纳税环节的多少,税收制
度可分为一次课征制、两次课
征制和多次课征制三种类型。
6.纳
税期
限
纳税期限是税法规定的纳税主
体向征税机关缴纳税款的具体
时间。它是税收的强制性和固
定性在时间上的体现。
纳税期限可分为按次、按期和
按年计征、分期预缴三种。如
印花税实行按次征收;增值税
以1日、3日、5日、10日、15
日和1个月为纳税期限;企业
所得税实行按年计征、分季预
缴。
7.纳
税地
点
纳税地点是税法规定的
纳税主体向征税机关缴
纳税款的场所。
纳税地点一般为纳税人
的所在地,也有规定在
营业地、财产所在地、
报关地。
8.违
法责
任
(1)含义
(2)纳税人主要违反
税法行为
(3)纳税人违反税法
行为的法律责任
(1
)含
义
违法责任是指纳税人因
违反税法所应承担的法
律责任。它是税收强制
性特征的体现。
(2
)纳
税人
主要
违反
税法
行为
偷税。偷税是指纳税人使用欺
骗、隐瞒等手段,不缴或少缴
税款的行为。
抗税。抗税是指纳税人以暴力、
威胁等方法,拒绝履行纳税义
务的行为。
欠税。欠税是指纳税人超过规
定的纳税期限,少缴或未缴税
款的行为。
骗税。骗税是指纳税人通过假
报出口等手段,骗取出口退税
的行为。
(3
)纳
税人
违反
税法
行为
的法
律责
任
经济处罚(补缴税款,加
收滞纳金)
行政处罚(罚款、税收保
全措施及强制执行措施、
没收非法所得)
刑事处罚(对情节严重构
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
究刑事责任)
(参见2001年4月28日修订
的《税收征收管理法》)
(三)
税收
制度
的分
类
1.以课税对象的性质为标准
2.以计税依据为标准
3.以税收与价格的关系为标准
4.以税收负担能否转嫁为标准
5.以税收的管理权限为标准
6.以税收的形态为标准
7.以税收的征收期限和连续性为标
准
8.以课税标准是否具依附性为标准
9.以税收的侧重点或着眼点为标准
10.以课税的目的为标准
11.以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为标准
1.以
课税
对象
的性
质为
标准
(1)流转税
(2)所得税
(3)财产税
(4)行为税
(5)资源税
通常被认为是税收的最重
要、最基本的分类。
(1
)流
转税
流转税是以流转额为课税对象
的一类税。流转税是我国税制
结构中的主体税类,目前包括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
税等税种。其特点表现为:
以商品交换为前提,课征面广
泛;
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
为计税依据;
普遍实行比例税率,个别实行
定额税率;
计算税额简便,减轻税务负担。
(2
)所
得税
所得税亦称收益税,是指以各种所
得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所得税
也是我国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类,
目前包括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
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和农业税等税种。其主要特点表现
为:
属于直接税,不易进行税负转嫁;
一般不存在重复征税,税负较公平;
税源普遍,税负有弹性;
计税方法复杂,征管难度较大;
对企业生产经营具有较强的反映监
督作用。
(3
)财
产税
财产税是指以纳税人所拥有或
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一类
税。我国现行税制中的房产税、
契税、车辆购置税和车船使用
税都属于财产税。财产税的主
要特点是:
征税范围难以普及到全部财产;
税负一般难以转嫁;
不是主要税类。
(4
)行
为税
行为税是指以纳税人的某
些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的
一类税。我国现行税制中
的印花税、屠宰税和筵席
税都属于行为税。行为税
的主要特点是:
课税对象单一;
税源分散;
税种灵活。
(5
)资
源税
资源税是指对开发和利用国有
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
一类税。我国现行税制中的资
源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
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都属于资
源税。资源税的主要功能是:
调节级差收入,促使企业平等
竞争;
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
效利用,杜绝和限制自然资源
严重浪费的现象。
2.以
计税
依据
为标
准
(1)从量税
(2)从价税
(1
)从
量税
从量税是指以课税对象实
物的计量单位(重量、面
积、件数)为依据,按固
定税额计征的一类税。如
我国现行的资源税、车船
使用税和土地使用税等。
从量税实行定额税率,不
受征税对象价格变动的影
响,税负水平较为固定;
计算简便。
(2
)从
价税
从价税是指以课税对象的价格
为依据,按一定比例计征的一
类税。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
营业税、关税和各种所得税等
税种。
从价税实行比例税率和累进税
率,直接受价格变动影响,税
收负担比较合理,有利于体现
国家的经济政策,多数税种为
从价税。
3.以
税收
与价
格的
关系
为标
准
(1)价内税
(2)价外税
(1
)价
内税
价内税是指税款在应税商品
价格内,作为商品价格一个组
成部分的一类税。如我国现行
的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种。价
内税的优点是:
税金包含在商品价格内,容易
为人们所接受;
税金随商品价格的实现而实现,
有利于及时组织财政收入;
税额随商品价格的提高而提高,
使收入有一定的弹性;
计税简便,征收费用低。
(2
)价
外税
价外税是指税款不在商品
价格之内,不作为商品价
格的一个组成部分的一类
税。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
和关税(目前商品的价税
合一并不能否认增值税的
价外税性质)。
价外税的优点是:税价分
离,税负透明;税额不受
价格变动的限制,收入较
稳定。
4.以
税收
负担
能否
转嫁
为标
准
(1)直接税
(2)间接税
这种分类对于研究税收归
属、税法实效等问题具有
重要意义。
(1
)直
接税
直接税是指纳税人本身
承担税负,不发生税负
转嫁关系的一类税。如
所得税和财产税等。
(2
)间
接税
间接税是指纳税人本身不是负
税人,可将税负转嫁与他人的
一类税。如流转税和资源税等。
税负转嫁,是指纳税人交纳税
款以后,通过一定的方式将税
收负担转移给他人,即税款的
法定纳税人不是税款的最终负
担者。税负转嫁的方式有前转
、后转 和消转。
原材料—生产—批发—零售—消费
5.以
税收
的管
理权
限为
标准
(1)中央税
(2)地方税
(3)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这种分类方法是实行分税
制财政体制的基础。
(1
)中
央税
中央税是指由中央政府
征收和管理使用或由地
方政府征收后全部划解
中央政府所有并支配使
用的一类税,也称“国税
”。如我国现行的关税和
消费税等。
这类税一般收入较大,
征收范围广泛。
(2
)地
方税
地方税是指由地方政府征
收和管理使用的一类税,
简称“地税”。如我国现行
的屠宰税和筵席税等(严
格来讲,我国的地方税目
前只有屠宰税和筵席税)。
这类税一般收入稳定,并
与地方经济利益关系密切。
(3
)中
央与
地方
共享
税
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是指
税收的管理权和使用权
属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共同拥有的一类税,简
称“共享税”。如我国现
行的增值税和资源税等。
这类税直接涉及到中央
与地方的共同利益。
6.以
税收
的形
态为
标准
(1)实物税
实物税是指纳税人以各种实物
充当税款缴纳的一类税。如农
业税。实物税主要存在于商品
经济不发达的时代和国家。
(2)货币税
货币税是指纳税人以货币形式
缴纳的一类税。在现代社会里,
几乎所有的税种都是货币税。
7.以
税收
的征
收期
限和
连续
性为
标准
(1)经常税
凡为保证国家经常性的费用支
出而依法长期、连续课征的税,
为经常税。
(2)临时税
凡为实现某种特殊目的、或因
国家处于非常时期而在一个或
几个财政年度内临时特别征收
的税,为临时税。
各国现行的税种绝大多数为经
常税,但经常税一般是由临时
税演变而来的。
8.以
课税
标准
是否
具有
依附
性为
标准
(1)独立税
凡不需依附于其它税种而仅依
自己的课税标准独立课征的税,
为独立税,也称主税。多数税
均为独立税。
(2)附加税
凡需附加于其它税种之上课征
的税为附加税。我国的城市维
护建设税就是附加在增值税、
消费税和营业税上的。
9.以
税收
的侧
重点
或着
眼点
为标
准
(1)对人税
凡主要着眼于人身因素而课征的
税为对人税。早期的对人税一般按
人口或按户征收,如人头税、人丁
税、户捐等。在现代国家,由于人
已成为税收主体而非客体,因而人
头税等多被废除。一般认为以作为
主体的“人”为基础并考虑个人具体
情况而征收的税为对人税 ,如所
得税。
(2)对物税
凡着眼于物的因素而课征的税为
对物税,如对商品、财产的征税。
这是西方国家对税收的最早分类。
10.
以课
税目
的为
标准
(1)财政税
凡侧重于以取得财政收入
为目的而课征的税,为财
政税。
(2)调控税
凡侧重于以实现经济和社
会政策、加强宏观调控为
目的而课征的税,为调控
税。
这种分类体现了税收的主
要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