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独资与合伙会计
学习目标:
了解合伙企业的含义、性质及特征;
熟练掌握合伙企业投资设立时、日常经营活
动发生时的会计处理方法与程序;
掌握合伙人权益变动的会计核算;
掌握合伙企业解散和清算的程序步骤及会计
处理方法,了解现金计划表。
第五章 独资与合伙会计
教学内容:
第一节 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概述
第二节 合伙企业的会计核算
第三节 合伙企业的清算
第一节 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概述
讲课内容:
一、企业组织形式
二、个人独资企业概述
三、合伙企业概述
一、企业组织形式
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
是国家经济活动的直接载体。
企业按照投资主体的组织形式不同,可
以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三
种。
一、企业组织形式
独资企业
独资企业是最古老的企业形式,现在在我主要有国有
独资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两种 。
•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
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
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我国城镇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村
专业户都属于个人独资企业的组织形式。
• 国有独资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国家依照所
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国有独资企
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
算,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一、企业组织形式
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
织依法在中国境内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
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对
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经济责任的营
利性组织。主要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
伙企业两种类型。
一、企业组织形式
合伙企业类型
普通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普通合伙人组成,合
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至少一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或
以上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
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
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可以回避普
通合伙人应承担的无限责任,但不得参加合伙企
业的经营管理。
一、企业组织形式
公司
公司:是指在我国依照公司法在境内设立
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出资
人可以是政府、法人单位或自然人,其一
经成立,就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相对于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其资本规模较
大,风险承担能力较强。
一、企业组织形式
公司的特征:
• 1、独立法人
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
权,是法律主体,具备民事主体资格。股
东对公司进行投资后,只是对公司的净资
产拥有要求权,公司的财产和债务是法人
的财产债务,而不是股东的。
一、企业组织形式
2、责任有限
股东在出资后,仅就其认缴的出资额对
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东不必清偿因公司
资不抵债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
3、纳税主体
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其生产经营取得的收
益按照税法的规定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时股东要根据分到的现金股利缴纳个人
所得税。
二、个人独资企业概述
个人独资企业概念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
资在中国境内设立,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
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
无限责任的营利性经营实组织 。
二、个人独资企业概述
个人独资企业特征
• 1、非独立法人
• 2、责任无限
• 3、经营利益独享
• 4、非纳税主体
二、个人独资企业概述
个人独资企业的优缺点
独资企业是企业制度序列中最初始和最古
典的形态,也是民营企业主要的企业组织
形式。其主要优点为:
(1)企业资产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
收益权高度统一。这有利于保守与企业经
营和发展有关的秘密,有利于业主个人创
业精神的发扬。
二、个人独资企业概述
(2)企业业主自负盈亏和对企业的债务负无
限责任成为了强硬的预算约束。企业经营
好坏同业主个人的经济利益乃至身家性命
紧密相连,因而,业主会尽心竭力地把企
业经营好。
(3)企业的外部法律法规等对企业的经营
管理、决策、进入与退出、设立与破产的
制约较小。
二、个人独资企业概述
独资企业有如上的优点,但它也有比较明显的
缺点
(1)难以筹集大量资金。因为一个人的资金终归
有限,以个人名义借贷款难度也较大。因此,独
资企业限制了企业的扩展和大规模经营。
(2)投资者风险巨大。企业业主对企业负无限责
任,在硬化了企业预算约束的同时,也带来了业
主承担风险过大的问题,从而限制了业主向风险
较大的部门或领域进行投资的活动。这对新兴产
业的形成和发展极为不利。
二、个人独资企业概述
(3)企业连续性差。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高
度统一的产权结构,虽然使企业拥有充分
的自主权,但这也意味着企业是自然人的
企业,业主的病、死,他个人及家属知识
和能力的缺乏,都可能导致企业破产。
(4)企业内部的基本关系是雇佣劳动关系,
劳资双方利益目标的差异,构成企业内部
组织效率的潜在危险。
二、个人独资企业概述
个人独资企业基本业务核算
解散条件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
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个人独资企业概述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
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
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
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二、个人独资企业概述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清偿顺序: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
(3)其他债务。
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
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条规定清
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
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三、合伙企业概述
合伙企业概念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
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
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
人订立合伙协议,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
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分险的
营利性组织 。
三、合伙企业概述
合伙企业特征
1、非独立法人
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也不是独立的法律
主体。
2、责任无限
在合伙企业中,每一个合伙人都要对合伙企业
的所有债务负责,当合伙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时,
合伙人都有可能被要求使用个人的资产来偿还合
伙企业债务,或是其他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名义
承诺的合伙债务。
三、合伙企业概述
3、经营期有限
合伙企业的法定经营期一般会随着新合
伙人的入伙、原合伙人的退伙或死亡,以
及合伙人同意解散、破产等原因产生的非
自愿解散而终止。但是合伙的法定组织解
散,并不意味着作为一个独立的企业主体
或会计主体的合伙解散,合伙企业的经营
通常还会持续下去,只是合伙人发生了变
化。
三、合伙企业概述
4、合伙人互相代理
在法律上看,合伙企业中的每一个合伙人
均被认为是所有合伙业务的代理人,每一
个合伙人的行为都能够代表合伙企业,同
时对其他所有合伙人均有约束力。
三、合伙企业概述
5、共享财产和收益
当某一个合伙人将其资产投资于合伙企业
后,即对该资产丧失了要求权,但是凭借
其投资到合伙企业中的资产,对合伙企业
所有的资产取得了要求权,同样,合伙人
凭借其投资,对合伙企业产生的合伙盈利
也具有了要求权。
三、合伙企业概述
合伙协议
合伙企业属于私营企业范畴,其合伙人对合伙企
业的债务负有无限连带的责任。为了明确合伙人
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我国《合伙企业法》中明确
规定合伙企业在设立时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平
等、诚实守信的原则,共同签订书面合伙协议。
协议中应明确各合伙人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
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亏损分配方法、
合伙人出资转让及解散清算程序等。
三、合伙企业概述
合伙协议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
1、 合伙人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 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3、 合伙人姓名及住所
4、 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 合伙企业的设定存续期限
6、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7、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方法
8、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三、合伙企业概述
9、 入伙与退伙规定
10、 付给合伙人贷款的利息
11、 允许合伙人增减抽回的资本,允许合伙人定期
提取资金的限额
12、 付给合伙人的工资额
13、 合伙人死亡的处理及继承人权益的处理
14、 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15、 合伙企业及合伙人的违约责任
• 合伙协议订立后须全体合伙人签字后才生效。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如有对协议条款进行修改,也
须全体合伙人同意后,才能进行修改或补充。
三、合伙企业概述
合伙企业财务报告
合伙企业的财务报告主要是为了满足合伙
人、债权人和税务机关使用者的需要财务
报告提供的会计信息可以帮助合伙人控制
以及计划企业的经营活动,为合伙人的投
资决策提供相关参考,一般情况下,除非
合伙协议另有严格规定,各合伙人均有权
随时查询合伙企业的财务报告。
第二节 合伙企业的会计核算
讲课内容:
一、合伙企业相关核算账户
二、合伙企业初始及经营业务
三、合伙企业权益变动
四、合伙企业损益及分配
一、合伙企业相关核算账户
合伙企业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其会计核
算同公司会计一样,也分为资产、负债、
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在进行
会计核算时,也遵循权责发生制的计量基
础。但是由于合伙企业中合伙人负有的无
限连带责任,国家的相关法律对合伙企业
的对外投资、资本额的增减变动以及利润
分配等方面都没有太多限制,远不如公司
会计规定的详细和明确。
一、合伙企业相关核算账户
在合伙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必划
分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
配利润这些账户进行核算,但是为了区分
所有者权益中来来龙去脉及其变动,合伙
企业一般会设置“合伙人投资”、“合伙
人往来”、“损益汇总”三个权益账户来
进行权益核算。
一、合伙企业相关核算账户
“合伙人投资”账户:用于记录合伙人投入
的相对稳定的、长期性资本数额从而形成
合伙人拥有的在合伙企业中的权益,贷方
登记增加额,借方登记减少额,余额在贷
方,反映各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拥有的权
益数额。通常按照合伙人的姓名设置明细
账户。
一、合伙企业相关核算账户
“合伙人往来”账户:用于核算合伙人暂时
性的资本变化数额,贷方登记合伙人暂时
存入资本数额、应得工资数和应得的利润
数额;借方登记合伙人的实际提款数额。
通常按照合伙人的姓名设置明细账户。
一、合伙企业相关核算账户
“损益汇总”账户:用于反映企业损益的形
成及分配过程,贷方登记全部收入转入数
额,借方登记全部成本、费用和税金账户
转入的数额以及利润的分配,期末一般无
余额。但是,合伙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利
润应按照协议分配给各合伙人,如有规定
需要向职工分配红利,则应在向职工分配
后向合伙人分配利润。
二、合伙企业初始及经营业务
初始投资成立业务核算
在设立合伙企业时,各合伙人依据合伙协
议的约定向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可以用
其合法的货币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等
其他财产权利出资。在个别情况下,合伙
人还可以以劳务出资,但是须由各合伙人
协商决定。
二、合伙企业初始及经营业务
合伙人以现金投入的资本,按照实际投入
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合伙
人投资”账户。
合伙人以非现金资产投资,应按照所投资
产评估确认的公允价值或合伙人协商确定
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存货”、
“无形资产”等账户,贷记“合伙人投资
”账户。
二、合伙企业初始及经营业务
通常情况下,各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中规
定的出资额出资,于其获得的权益比例是
相等的。但是有时也会出现合伙人出资额
比例与其所有权比例不一致的情况,一般
来说由于某合伙人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社会
关系、其特殊的专业能力和个人才干,使
其实际出资额少于其按所有权比例应投入
的资产价值,应有如下方法进行处理:
二、合伙企业初始及经营业务
投资净额法 在这种方法下,每一位合伙
人的资本账户均按其投入合伙企业的可辨
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
例5-1:A、B、C、D四人合伙成立一企业,
估计合伙协议,四人在企业中权益相等,
各25%,而其各自投入的资产公允价值如下
二、合伙企业初始及经营业务
资产项目 A B C D 合计
货币资金 50000 40000 40000 130000
存货 20000 40000 20000 80000
固定资产 30000 60000 20000 110000
无形资产 40000 40000
合计 100000 100000 100000 60000 360000
二、合伙企业初始及经营业务
借:货币资金 130000
存货 80000
固定资产 110000
无形资产 40000
贷:合伙人投资——A 100000
——B 100000
——C 100000
——D 60000
此法下,由于各合伙人投入的净资产不
同,其取得的资本份额也不相同。
二、合伙企业初始及经营业务
商誉法 即当某合伙人实际出资额小于其
所有权比例时,将其实际出资额与应投入
资本的差额作为商誉入账。这是因为该合
伙人具备可以给企业带来超额收益的个人
特质。
例5-2:接前例1,因为D具有很好的社会
关系,经其他3人的同意,D以较少的出资
额与其他人共享企业权益,其少投入的
40000元可列做合伙企业的商誉。
二、合伙企业初始及经营业务
分录如下:
借:货币资金 130000
存货 80000
固定资产 110000
无形资产 40000
商誉 40000
贷:合伙人投资——A 100000
——B 100000
——C 100000
——D 100000
二、合伙企业初始及经营业务
在此法下,某合伙人由于特殊的原
因可以以少于其他合伙人的出资得到
与其他合伙人相同的权益。其得到的
这部分权益视其为企业创造的商誉。
二、合伙企业初始及经营业务
红利法
即当某合伙人实际出资额小于其所有权
比例时,首先将各合伙人实际出资额记入
“合伙人投资”账户,然后按照 其他合伙
人赠与该合伙人的投资,调整“合伙人投
资”账户的明细金额。这种做法是认为其
他合伙人拿出部分自己的投资赠与了该投
资人。
二、合伙企业初始及经营业务
例5-3:接前例1,A、B、C同意D出资,同时由A、B、C从
自己的出资额中各分10000,作为红利赠与D,分录如下
1)各合伙人实际出资时
借:货币资金 130000
存货 80000
固定资产 110000
无形资产 40000
贷:合伙人投资——A 100000
——B 100000
——C 100000
——D 60000
二、合伙企业初始及经营业务
2)将A、B、C的出资各10000元赠与D
借:合伙人投资——A 10000
——B 10000
——C 10000
贷:合伙人投资——D 30000
二、合伙企业初始及经营业务
此法下,经过投资和赠与业务处理后,各
合伙人的所有权数额都是90000元。某合伙
人还是以少于其他合伙人的出资得到与其
他合伙人相同的权益。但是其得到的这部
分权益视为其从企业分得的红利,而此红
利来自于其他合伙人的投资,不非合伙企
业在生产经营中创造的利润。
二、合伙企业初始及经营业务
可以看出,虽然各合伙人的实际投资额没
有变化,但是在不同的方法下,各投资人
的权益数额在账面上反映出不同的数额,
合伙企业可以根据各合伙人的意见,决定
采用哪种方法。
二、合伙企业初始及经营业务
日常经营中业务核算
合伙人提款业务
合伙企业是私营企业,合伙人时常会从
合伙企业中提取款项或商品,用于个人的
生活,这些活动将会引起合伙人权益的变
动,而且这种变动多是暂时性的,一般视
为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利润的预分配或是依
据合伙协议领取的工资。
二、合伙企业初始及经营业务
因此为了明确每位合伙人当期的提款情
况,一般不会直接冲减“合伙人投资”账
户,而是在提款业务发生时,先计入“合
伙人往来”账户,待会计期末将余额转入
“合伙人投资”账户。该账户在日常记录
中可以监控各合伙人的提款金额,使其控
制在允许的范围之内。
二、合伙企业初始及经营业务
例5-4:某经营期间合伙企业的甲、乙合
伙人分别提款为,现金6000元和5000元,
企业的库存商品价值为5000元和4000元
(成本价),并分别提取使用了企业的闲
置资产各一台,该资产帐面价值2500元,
市场价值约为1500元。完成提款和结转的
分录:
二、合伙企业初始及经营业务
借:合伙人往来——甲 12500 (6000+5000+1500)
合伙人往来——乙 10500 (5000+4000+1500)
损益汇总 2000 (2500*2-1500*2)
贷:库存现金 11000
库存商品 9000
固定资产 5000
二、合伙企业初始及经营业务
借:合伙人投资——甲 12500
合伙人投资——乙 10500
贷:合伙人往来——甲 12500
合伙人往来——乙 10500
本题中若各合伙人的提款限额为10000
元,则合伙人超限额提款,可以作为其在
企业中的减值,或者是减少其期末应分得
的利润数额。
二、合伙企业初始及经营业务
合伙人增资业务
合伙企业在经营运作过程中,可能会因
为资金短缺或经营规模扩大,原合伙人增
加了资金投入,即为合伙企业的增资。其
相关的条款和处理原则,在合伙协议订立
时都应做出明确的规定。
增资的会计处理和初始投资时的处理方
法原则是一致的。
三、合伙企业权益变动
新合伙人入伙业务
合伙企业在经营一段时间后,可能会有
新的合伙人希望加入。一般是由原合伙人
将自己的部分或者全部权益转让给新合伙
人,或者是新合伙人向合伙企业投入新的
资本 。
三、合伙企业权益变动
新合伙人入伙业务类型:
1、新合伙人向原合伙人购买所有权
新合伙人向原合伙人购买所有权 ,经原
合伙人同意,某合伙人将自己的所有权份
额全部或部分转让给新入伙的合伙人。
三、合伙企业权益变动
例5-5:甲乙丙三合伙人成立合伙企业后,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甲将自己的所有权中
的50%,20000元,转让给新加入的丁合伙
人,分录如下:
借:合伙人投资——甲 20000
贷:合伙人投资——丁 20000
三、合伙企业权益变动
2、新合伙人向合伙企业投资入伙
新合伙人通过向合伙企业投入资本,而
不是向原合伙人购买所有权实现对合伙企
业投资的目的,合伙企业的资产规模会增
加扩大,各合伙人的权益比例会发生相应
变化,为使变化相对合理,要对资产进行
重新估价。
三、合伙企业权益变动
例5-6:合伙企业原合伙人甲乙的出资额各自为
100000元,在接受新合伙人丙投资时,其原有资
产进行重估时,增值100000元,丙实际投入现金
为150000元,获得%的股权,有关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100000
贷:合伙人投资——甲 50000
合伙人投资——乙 50000
借:库存现金 150000
贷:合伙人投资——丙 150000
三、合伙企业权益变动
合伙人退伙及死亡业务
现有合伙人因故退出合伙企业,从而丧
失其合伙人的地位,称之为退伙,某合伙
人要求退伙时,必须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
意。合伙人在退伙时,可以将其全部权益
出售给其他合伙人(仅仅只改变合伙企业
的合伙关系),也可以从合伙企业中抽回
资本(将会缩小合伙企业的经营规模)。
三、合伙企业权益变动
合伙人退伙时将自己的全部权益出售给其
他合伙人时,只改变合伙关系,不改变合
伙企业资产和资本的增减变化,只需要在
资本明细账中反映变更即可,不需要做账
务处理 。
三、合伙企业权益变动
如果退伙人是从合伙企业抽回资本,将会
引起合伙企业的资产和资本相应减少,而
且在某些情况下,退伙人实际抽回的资本
和其账面资本会不相等,则有可能会出现
相当于商誉的业务核算。为了对退伙人的
权益做出公平衡量,要对其资本账户进行
调整,使之余额能反映公平的清算价格。
主要包括以下的调整:
三、合伙企业权益变动
• 1、会计数字的更正
• 2、
• 3、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
• 4、合伙协议中队退伙人权益支付的特别约
定(如:资产重估、商誉的计算方法等)
三、合伙企业权益变动
一个合伙人死亡,即为自然退伙,现存
的合伙企业即解散。在这种情况下,尽管
其他的合伙人还会照常经营下去,但却是
在新的合伙关系基础上的经营。同时,合
伙人死亡后,其继承人有权收到其在合伙
企业的全部权益,有权参加自上次结算日
至合伙人死亡日产生的权益的分配。相关
事宜要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处理。
四、合伙企业损益及分配
合伙企业的净收益或净损失要按照合伙协
议的规定在各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如果
合伙协议中没有规定损益分配标准,则由
合伙人协商决定;若协商不成,则由合伙
人按照实际出资比例分配;若连出资比例
也无法确定,则由合伙人平均分配。
四、合伙企业损益及分配
损益分配原则
在合伙企业损益分配时,应考虑如下因素:
• 1、各合伙人所投入的合伙企业资本的比例
• 2、各合伙人为合伙企业提供的服务的价值
大小,及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同程度
• 3、其他事项:合伙人担任的职务、在行业
领域的声望、与出资有关的风险承担程度
四、合伙企业损益及分配
损益分配方法
约定比例法
约定比例分配法是指合伙人在考虑了影响
收益分配的各因素后,由合伙人事先商定
分配的比例,在合伙协议中加以规定的损
益分配方法。
四、合伙企业损益及分配
例5-6:甲乙丙合伙经营的企业,开业时各自投入
的资本为100000元、50000元、50000元,当年实
现净利润80000元,合伙契约中约定的分配比例为
2:1:1,分录如下:
借:损益汇总 40000
贷:合伙人资本—甲 20000
合伙人资本—乙 10000
合伙人资本—丙 10000
四、合伙企业损益及分配
资本比例法
资本是任何一个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最基
本的资源,因此可以用资本的投入比例作
为企业收益分配的标准,但是由于合伙企
业的资本额会经常产生变动,用此法分配
损益时,需要明确具体的时期和比例。一
般以原始资本比例、期初资本比例、期末
资本比例和加权资本比例。
例5-7:接上例5,其他情况相同
合
伙
人
初始投资
增减资金额 期末投资额
加权平均投
资额
金额 比
例
金额 时间 金额 比
例
金额 比
例
甲 100000 50% -40000 60000 25% 70000 34%
乙 50000 25% 10000 60000 25% 55000 26%
丙 50000 25% 70000 120000 50% 85000 40%
合
计
200000 40000 240000 210000
加权投资额=初始投资额+/-增资金额×(12-增减资月份)÷12
2009年该合伙企业的净收益为80000元,则分配收益如下:
合伙人 期初资本比例法 期初资本比例法 加权平均资本
比例法
甲 40000 20000 27200
乙 20000 20000 20800
丙 20000 40000 32000
合计 80000 80000 80000
四、合伙企业损益及分配
先工资后分配
如果合伙人提供的劳务是合伙企业营业
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且各合伙人提供
的劳务并不相同,则通常在合伙协议中会
规定将合伙企业的净利润以薪酬的形式分
配给合伙人,分配后剩余的利润再向合伙
人分配。
例5-8:接上例6,合伙各方约定,甲乙丙三人每月可从企业
获得工资津贴2000元、1000元和1000元,其他情况同前例
合伙人 净收益 合伙人工资 可分配
金额
按资本比
例分配
分配金
额合计
甲 24000 16000 40000
乙 12000 8000 20000
丙 12000 8000 20000
合计 80000 48000 32000 32000 80000
如果企业当年亏损,也按照资本比例分配,若该企业当年的
盈利为28000元,则分配情况如下:
合伙人 净收益 合伙人工资 可分配
金额
按资本比
例分配
分配金
额合计
甲 24000 -10000 14000
乙 12000 -5000 7000
丙 12000 -5000 7000
合计 28000 48000 -20000 -20000 28000
第三节 合伙企业的清算
讲课内容:
一、散伙的原因
二、清算程序及步骤
三、清算的核算方法
合伙企业的清算
原合伙人因某种原因解散了合伙关系,也
就是作为法律主体的合伙企业终止,原合
伙企业解散后,如果在旧的合伙关系的基
础上,重新成立了新的合伙企业并继续经
营,则不需要进行清算;当解散后各合伙
人都不再继续经营,则需要结束原合伙事
务,进入清算程序。
一、散伙的原因
我国《合伙企业法》中规定,合伙企业
解散,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合伙人
未能全体参加清算的,要由全体合伙人半
数以上同意,可由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
指定清算人,15日内未能指定的,合伙人
或其利益关系人可提请法院指定清算人。
一、散伙的原因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合伙企业可以解散:
1、合伙协议中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且合伙人不愿
继续合伙经营的;
2、合伙协议中约定的散伙事项发生
3、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决定散伙
4、合伙人为达到法定人数
5、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达到,或无法达
到
6、由于某种原因,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丧失营业
资格
二、清算程序及步骤
当合伙企业结束经营,进行清算时,应
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变卖合伙企业资产,将企业的全部非现
金资产变卖,变现收入和资产账面价值的
差额通过“清算损益”账户进行核算
2、收回企业的债权,清偿各项债务
二、清算程序及步骤
3、支付清算时发生的人工费、手续费等
4、按照合伙协议账户的规定比例分配剩余
财产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合伙企业的特殊性,
解散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未能偿付的债
务仍负有连带责任,但是一般的连带责任
以5年为上限。
三、清算的核算方法
为了核算合伙企业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清
算损失、清算费用及收益,设置“清算损
益”账户,借方核算合伙企业在清算过程
中发生的清算费用和资产变现时的损失;
贷方核算资产变现时的收益 ,借贷抵减后
的清算损益分配结转到“合伙人投资”账
户,在清算结束后,该账户无余额。由于
合伙人无法控制清算时间的长短,在会计
核算上,
可以分为一次清算法和分次付款清算法
三、清算的核算方法
一次清算
是指在清算时,合伙企业在很短的时间
内将所有非现金资产变现,然后用现金清
偿全部的债务,如果有剩余现金,则按比
例分配给合伙人的清算方法。此法要求合
伙人在清偿全部债务前不得向合伙人分配
财产,以避免出现人为的资不抵债。
三、清算的核算方法
例5-9:甲乙丙三人共同合伙经营某企业,合
伙协议中规定三合伙人分别按照3:4:3的比
例分配损益,2010年5月30日全体合伙人决
定对合伙企业进行清算,清算时资产负债
表如下,清算时,收回全部应收账款,存
货变卖获得现金55000元。
资产负债表
2010年5月30日
资产 金额 权益 金额
库存现金 40000 负债 50000
应收账款 150000 合伙人资本-甲 60000
减:坏账准备 10000 合伙人资本-乙 80000
存货 70000 合伙人资本-丙 60000
合计 250000 合计 250000
三、清算的核算方法
(1)变卖非现金资产
借:库存现金 205000
坏账准备 10000
清算损益 5000
贷:应收账款 150000
存货 70000
三、清算的核算方法
(2)偿还合伙人债务
借:应付账款 50000
贷:库存现金 50000
三、清算的核算方法
(3)分配清算损益
借:合伙人资本-甲 1500
合伙人资本-乙 2000
合伙人资本-丙 1500
贷:清算损益 5000
三、清算的核算方法
(4)分配合伙企业的财产
借:合伙人资本-甲 58500
合伙人资本-乙 78000
合伙人资本-丙 58500
贷:库存现金 195000
三、清算的核算方法
分期清算
在大多数清算中,合伙企业的资产变现
时间都会比较长,合伙人陆续将变卖非现
金资产而取得的现金先用于偿付债务,然
后再分几次向合伙人分配,这种方法比较
谨慎。
三、清算的核算方法
在这种方法下,合伙企业规定的损益分
配比例与合伙人资本账户的余额往往并不
一致,为避免现金的超额分配,即不至于
在现金分配合伙人后又要求合伙人退回的
现象,合伙企业需要在清算前编制现金分
配计划。
三、清算的核算方法
现金分配计划又称为安全付款计划,可
用以确定合伙企业在每一次清偿时的现金
分配情况。
一般遵循如下步骤:
1、结算个合伙人资本余额,以确定将抵消某
合伙人资本余额的最小资产变现损失;
2、按损益分配比例分配可抵消的资产变现损
失给各合伙人的资本账户;
三、清算的核算方法
3、对仍然有资本余额的合伙人,再次重复,
确定其可抵消的最小资产变现损失,并按
损益分配比例分配;
4、多次重复,直至将所有合伙人的资本余额
全部抵消 。
例5-10:处于清算过程中的某企业甲乙丙合
伙人的损益分配比例为5:3:2,清算开始前各
账户余额如下:
三、清算的核算方法
资产 金额 权益 金额
库存现金 18000 负债 35000
其他资产 85000 合伙人资本-甲 20000
合伙人资本-乙 30000
合伙人资本-丙 18000
合计 103000 合计 103000
现金分配计划的编制顺序:
(1)由合伙人损益分配比例计算各合伙人负担资产变现损
失的潜在能力
合伙人 合伙资本
余额
合伙损益分
配比例
可抵消的资产变现损失
甲 20000 50% 20000÷50%=40000
乙 30000 30% 30000÷30%=100000
丙 18000 20% 18000÷20%=90000
(2)抵消最小资产变现损失后各合伙人资本账户余额
合伙人甲 合伙人乙 合伙人丙
清算前资本余额 20000 30000 18000
可抵消资产变现损失 20000 12000 8000
抵消后资本 0 18000 10000
(3)第二次计算合伙人乙丙负担资产变现损失的潜在能力
合伙人 合伙资本
余额
合伙损益分配
比例
可抵消的资产变现损失
乙 18000 60% 18000÷60%=30000
丙 10000 40% 10000÷40%=25000
(4)计算抵消第二次最小资产变现损失后各合伙人资本账
户余额
合伙人乙 合伙人丙
第二次抵消前
资本余额
18000 10000
可抵消资产变
现损失
15000(25000*60%) 10000(25000*40%)
抵消后资本 3000 0
(5)完成现金分配计划
项目 现金金额 现金受让人 分配比例
第一次 35000 债权人
第二次 3000 合伙人乙 100%
第三次 25000 合伙人乙、丙 30%、20%
第四次 40000以上 合伙人甲、乙、丙 50%、30%、20%
三、清算的核算方法
这种方法比较谨慎,保护了债权
人的权益,没有闲置浪费现金,同
时使各合伙人在清算期间避免出现
先分的现金,后资本亏损的现象。
第五章 独资与合伙会计
本章小结:
本章主要介绍合伙企业的概念及其特征;
合伙企业的设立及日后的生产经营业务核
算实务;合伙权益变动时的会计核算,合
伙企业解散和清算的程序及核算等内容。
本章的重点和难点是合伙企业初始投资于
日常经营的业务处理,合伙人权益变动时
的核算,以及清算解散时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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