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资金内部控制重要性
货币资金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停留在货币形态的那部分资金,它是企业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货币资金可以分为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是企业的血液,是企业资本的一种资产表现,货币资金的循环运动时企业生存的基本前提和资本增值实现的关键环节。企业的失败往往不是盈利能力不足,二是现金流断裂。
货币资金是企业控制风险最高的资产,大多是贪污、诈骗、挪用公款等违法乱纪行为都与之有关。
由于货币资金存在被下一级的管理者控制、滥用和流失的风险,为了防范道德风险,董事会与经营者需要将货币现金审批、支配权在公司内部进行适当的划分,同样,经营者需要建立起内部关于货币资金审批、支配权的划分制度。这就是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由来。
内部控制分析方法
内部控制是指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内部控制的目标: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业务流程内部控制,至公司业务流程运作的一系列过程,包括目标、风险、控制事件、保证。
货币资金流程内部控制
概念
引导企业加强对资金的内部控制,保证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包括:现金内部控制、银行存款内部控制、网上银行内部控制、票据及印章内部控制。
控制目标:合理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货币资金的实物管理与账务处理存在适当的职责分工,避免欺诈或舞弊行为的发生。合理确保与货币资金相关的交易均经过适当授权。合理确保货币资金记录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关注风险
资金使用、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使用、核对和清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资金使用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导致损失。
银行记录不准确、不完整,可能造成账实不符或导致财务报表信息失真。
有关票据的遗失、变造、伪造、被盗用以及非法使用印章,可能导致资产损失、法律诉讼或信用损失。
控制活动
授权控制,是指各企业或岗位在处理货币资金收付及保管业务时,必须得到相应的授权,经过批准才能进行。授权包括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
四、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六大类)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在组织规划中,要考虑对不相容的职务进行分离。不相容职务是指如由某个员工独自担任,则增加其出现错误尤其舞弊可能性的那些职务和岗位。
授权进行某项经济业务和执行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有权决定或审批材料采购的人员不能同时兼任采购员职务。
执行某些经济业务和审核这些经济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填制原始凭证的人员不能兼任审核人员。
执行某项经济业务和记录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销货人员不能同时兼任会计工作。
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对其进行记录的职务要分离,如财会部门的出纳员、保管员与记账员要分离,不能兼任。
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使用这些财产物资的职务要分离。
执行某项经济业务与监督这些经济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会计与审计、会计主管与财务总监不能兼任。
五、控制活动
会计记录控制:是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发挥作用的重要方式,而且也是授权控制和职务分离控制有效性的保证。
资产与记录保护控制:是指通过对有关货币资金和相关记录实施特定保护措施以保证其安全和完整的一种控制方式。包括接触控制、盘点控制。
内部稽核:是指由有关部门人员检验与复核另一人或部门执行工作正确性的一种控制活动或方式。如由会计部门专人验证与复核发票,核对银行对账单与银行日记账的记录等。
定期轮岗控制:对涉及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业务人员定期轮换岗位。
六、现金内部控制
1、现金实物管理
不相容岗位必须严格分离,现金的实物管理和对现金交易的记录工作由不同人员担任,以防范可能发生的舞弊行为。
公司根据自身现金流动情况,建立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制度,现金限额经各公司的主管管理层书面批准后实施。独立于现金管理的财务部门专门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参加现金盘点时对库存现金限额进行监控。
除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可以使用现金的,其他款项的支付需通过开户银行转账结算,不得以大额现金的形式支付。不得坐支现金,营业缴款和其他销售收入所收回的现金需及时送存银行,日常经营所需开支的现金从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银行提取,提取现金时需在现金支票上注明款项的用途。
2、现金的收付和盘点
需要对外支付的部门提出付款申请,提交证明款项支付的原始凭证,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提交财务部门。根据款项的性质和涉及金额的不同,财务部门负责人或公司管理层根据费用审批权限对付款进行审批。
出纳根据经会计人员复核签章后的附有完整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办理现金收付。现金收付后,出纳人员在收、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并由收付款人签字,将收付凭证转交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
出纳对现金管理做到日清月结。财务部门独立于出纳的人员对现金进行不定期盘点,就库存现金实物和账面记录进行核对。参与盘点的人员在现金盘点表上签字确认并对盘点差异进行跟进,对一定金额以上差异向具有相应管理权限的管理层进行书面汇报,在取得管理层审批后,进行账务调整。
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七、银行账户内部控制
1、银行账户的开立
总部指定可以开立账户的银行。子公司可以在总部指定的银行范围内选择银行开立账户。
子公司需要在总部指定银行范围以外的银行开设账户时,子公司向总公司提出申请,经总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复后执行,以确保银行账户的开立均经过适当授权。
除工会经费账户、公积金专用账户等根据国家规定开立的特殊账户以外,严禁财务部门以外其他部门开设账户,并通过印鉴管理进行控制。
2、银行账户变更及撤销
公司变更及撤销账户时,由财务部专门人员按照银行要求填写相关账户变更及撤销文件,报财务部负责人及公司法人盖章。
子公司需要变更及撤销账户时,总公司财务部门向总公司提出申请,经总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或授权人员批复后执行。
公司应当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使用情况,发现未经审批擅自开立银行账户或不按规定及时清理、撤销银行账户等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预留印鉴管理
用于银行支取的预留印鉴分人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个人名章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由一人 所有银行预留印鉴。
如需变更印鉴保管人,印鉴保管人填列印鉴移交登记记录,并由移交人、接收人及监交人分别签字确认。财务部门专门人员将印鉴移交登记记录视同会计档案妥善保管。
预留印鉴需要变更时,财务部门应填写相应申请表,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审批签字后向银行提出变更申请。
4、银行余额调节表的编制
独立于出纳人员的财务部门专门人员每月根据银行对账单与总账、明细账进行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签字确认,以确保银行存款的准确性。对长期大额未达账项或原因不明的未达账情况定期报告主管管理层,使主管管理层及时掌握情况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资金的安全。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经编制人员签字、盖章后提交独立于银行存款实物和账务管理的财务部门专门人员审阅,审阅人员对未达账项进行审阅并检查长期未达账项是否得以及时清理后签字或盖章,以保证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编制的准确性。
财务人员对未达账项进行跟进和清理并对大额未达账项进行会计调整。
会计检查人员每季度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编制和清理未达账项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在会计检查报告中说明。
八、网上银行内部控制
1、网上银行的开通
网上银行业务开通前,财务部与联网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用于规范双方的业务行为、划分各自的权利和业务。
财务部门填写银行提供的《网上银行开户申请表》并提交《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书》给具有相应审批权限的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进行审批,审批人在《网上银行开户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2、网上银行的访问权限
管理层明确网上银行付款权限,并根据付款金额分别设置审批权限,以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
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付款,需经过录入、复核和审批方可生效。网上银行付款录入员和审批付款人必须分开,以确保网上银行操作的安全性。复核及审批人员在复核及审批过程中检查款项支付的适当性,防范将大额款项拆分后分批支付的情况发生。
3、用户证书与密码管理
网上银行的使用人员持有各自的唯一的用户证书和密码,避免一人同时持有或使用多个用户证书与密码的情况。
使用人员收到用户证书与密码后,确认用户证书有效及密码密封完好,并妥善保管;使用人员不得将证书与密码交给其他交给其他未经正当授权的人员使用。
网上银行使用人员经常更换密码,防止泄密。一旦发现或怀疑用户证书被盗用、遗失、损坏或密码不当泄露等情况,使用人员及时通知开户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并上报管理层。
4、票据内部控制
(1)支票领用
会计人员根据有相应权限人员审批的发票或付款通知书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经审核后交出纳,出纳根据会计人员复核签章后的记账凭证开具支票支票开出并领用后,出纳在原始凭证上加盖“付讫”章。出纳在支票领用登记簿中记录。
对于因预借资金而开具的支票,资金预借人持相应权限人员审批的支票申领单,向财务部出纳领用支票。财务部出纳在支票领用登记簿中记录领用支票的信息。支票领用人需在支票申领单和支票领用登记簿中签收。出纳人员将支票存根、支票申领单转交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财务部出纳人员对支票使用情况进行跟进并监控支票领用人的及时核销。空白支票由专门人员保管。
会计检查人员每季度对银行支票的保管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在会计检查报告中说明。
(2)汇票领用
汇票视同现金管理并建立票据领用登记簿对票据的领、用、存情况进行逐笔登记。独立于票据保管人的人员每月对定期票据实物进行盘点并将于票据登记薄进行核对,以确保证实相符。盘点报告应经票据保管人和盘点人签字确认,如果发现票据丢失,出纳人员应及时查明原因形成书面报告通知主管管理层审阅并通知银行等相关机构。
(3)支票收取
收到业务部门转交的支票后,财务部门对支票进行核验,检查票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于当日或次日交存银行。出纳将银行回单转交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将支票金额与相关合同、账务信息进行核对后进行账务处理。
如果发生退票,出纳通知业务部门相关经办人进行追收。同时,出纳将银行退票回单转交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
(4)废票处理
企业因填写、开具失误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作废的法定票据,应当按规定予以保存,不得随意处置或销毁。
对超过法定保管期限、可以销毁的票据,在履行审核批准手续后进行销毁,但应当建立销毁清册并由授权人员监销。
出纳业务舞弊常见手段
窃取现金支票私自填写或伪造支票等提取现金不入账;或公然开出现金支票提现不入账。
挪用现金。如现金收入不入账挪用、利用借款挪用、延迟入账挪用、白条抵库、挪用现金等。
将收到的银行存款不予入账,公款私存或伺机提取回现金或转到外单位或私人账户套取现金私吞或挪用。
涂改原始单据上得金额进行贪污。对于收款业务一般采用缩小原始凭证金额的手法,对于付款业务则采用扩大原始金额的办法。
涂改、变造“银行对账单”,掩盖问题的真相。如:有的企业出纳人员为了掩盖“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的不符,则采取涂改、变造“银行对账单”等办法,隐瞒存在的问题。
涂改账簿上所记金额,以达到贪污的目的。
涂改银行对账单或银行结算凭证日期,从中作弊。
虚构经济业务,虚列凭单,贪污现金。如出纳员为侵吞现金而虚构收入、支出;虚报、冒领工资、补贴等;或重复报销,将报销的现金据为己有。
发票存根联与发票联填写的金额不一致,采取假复写的形式贪污现金差额部分。
换用“现金”和“银行存款”科目。如出纳将收到的现金收入不入现金账而是虚列银行存款帐,或者将实际用现金支付的业务记入银行存款科目,从而侵吞现金。
少记、漏记、重记银行存款收入或支出,贪污公款。开设“黑户”,截留存款。如在正常使用的银行存款账户之外,有的企业以某种名义取得批准,在银行另行开设账户,使其成为非法收支的“小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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