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尊金卡编号:
康泰佳苑至尊金卡申领单
为回馈已购客户对康泰佳苑的支持,特此向已购买康泰佳苑的老客户赠送至尊贵宾金卡。
甲 方:马钢康泰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乙 方:姓 名: 单位名称:
身份证件: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康泰佳苑座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原认购房屋:康泰佳苑 栋 单元 室
至尊金卡细则:
此申领单须附乙方有效证件复印件(身份证、护照等)。
在2006年4月24日以后,凭乙方拥有之至尊金卡,使用该至尊金卡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或协议时出示此至尊金卡即可享有优惠房款人民币5000元整,除此外乙方和使用该卡者不得以任何形式折换现金或其他物品等。
持卡人在使用该卡并购买康泰佳苑住宅后,甲方为乙方原购买房屋者增配冰箱(价值2000元)一台。除此外乙方不得以以任何形式折换现金或其他物品等。
因房源和贵宾卡数量有限,一人只可认领一张卡,一卡仅限认购一套房源。
本申订单所列编号与至尊金卡卡号一致,勿必妥善保管好本单据。
此卡有效日期至2006年6月30日止,超过此日期本卡不再使用并收回或作废。
此卡最终解释权归康泰置地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甲 方:马钢康泰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乙 方:
置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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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请咨询现场售楼员
贵宾热线:0555-223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