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编 制 依 据
1、本 工 程 设 计 施 工 图 纸 及 设 计 变 更 、图 纸 会 审 记 录 、设 计 交 底 等 设 计 文 件;
2、 本 工 程 的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3、 我 公 司 类 似 施 工 经 验 ;
4、 国 家 及 现 行 的 有 关 规 范 、 规 定 及 标 准 相 关 技 术 规 范 。
( 1) 混 凝 土 结 构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 GB50204-2002)
( 2) 建 筑 施 工 扣 件 式 钢 管 脚 手 架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 JGJ130-2001)
( 3) 《 危 险 性 较 大 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安 全 管 理 办 法 》 ( 建 质 [2009]87 号 )
( 4) 《 建 筑 结 构 荷 载 规 范 》 ( GB50009-2001)( 2006 版 )
( 5) 《 建 筑 施 工 安 全 检 查 标 准 》 ( JGJ59-99)
( 6) 《 建 筑 施 工 高 处 作 业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 ( JGJ80-91)
( 7) 《 建 筑 施 工 模 板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 ( JGJ162-2008)
( 8) 《 建 筑 施 工 手 册 》 ( 第 四 版 )
二 、 工 程 概 况
**集 团 **五 星 级 酒 店 工 程 由 贵 州 省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开 发 建 设 , 建 设
地 点 位 贵 阳 市 **新 区 迎 宾 东 路 与 **大 道 路 交 汇 处 , 由 **建 筑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设 计 , 贵 州 **监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监 理 ,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总 承 包 施 工 , 工
程 总 建 筑 面 积 : 平 方 米 。 该 工 程 地 上 部 分 由 1 栋 二 十 层 塔 楼 、 三 层 通
高 大 堂 及 四 层 裙 房 组 成 , 地 下 部 分 共 二 层 地 下 室 ( 含 人 防 ) , 建 筑 总 高 度
。
本 工 程 超 过 层 高 的 超 高 楼 层 有 通 高 大 堂 部 分 ( ) , 裙 房 门 厅
( ), 裙 房 三 层 大 宴 会 厅 架 空 层 ( ) 。 现 将 相 应 超 高 楼 层 信 息 汇 总
成 表 , 见 下 表 。
序
号
施 工 部 位 层 高 ( m) 板 厚( mm)
最 大 梁 截 面
( mm)
最 大 梁 跨 度
( m)
1 酒 店 通 高 大 堂 120 550× 600
2 裙 房 门 厅 120 500× 700
3 裙 房 三 层 大 宴 会
厅
120 后 置 H 型 钢
梁
后 置 H 型 钢
梁
本 工 程 超 高 支 模 方 案 选 择 上 , 根 据 层 高 及 上 部 梁 、 板 布 置 , 选 用 架 体 搭 设
最 高 及 跨 度 最 大 、 梁 板 截 面 最 大 的 裙 房 门 厅 高 支 撑 体 系 作 为 验 算 , 大 堂 及 大 宴
裙房门厅四层结构平面图
阴影部位为高支模区域
游泳池
会 厅 的 支 撑 系 统 搭 设 均 按 照 裙 房 门 厅 搭 设 方 案 进 行 施 工 。
裙 房 门 厅 部 分 结 构 高 支 模 区 域 基 本 情 况 : 本 区 高 支 模 范 围 为 18 轴 ~ 24 轴
/N 轴 ~ U 轴 , 面 积 约 为 408m2, 支 撑 架 最 底 从 地 下 室 顶 板 ( 、 ) 支
起 到 四 层 楼 面 , 最 大 高 度 达 到 ( ~ ) , 门 厅 部 分 最 大 框 架
梁 ( BKL407( 3A) ) 截 面 500× 700mm, 最 大 净 跨 度 米 ; 次 梁 截 面 大 都
为 250× 600mm; 楼 板 厚 度 均 为 120mm, 板 格 跨 度 最 大 是 4300× 5000mm。 高 支
模 体 系 采 用 Φ 48× 钢 管 满 堂 架 支 模 , 架 体 基 础 为 180mm 厚 C30 钢 筋 砼 顶 板 。
该 部 位 框 架 柱 混 凝 土 强 度 等 级 C30;梁 、板 混 凝 土 强 度 等 级 C30。采 用 商 品
砼 泵 送 进 行 施 工 ( 框 架 柱 使 用 塔 机 分 段 浇 筑 ) 。
三 、 支 模 方 案 选 择
根 椐 《 危 险 性 较 大 工 程 安 全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编 制 及 专 家 论 证 审 查 办 法 》( 建
质 [2009]87 号 ) 第 条 定 义 高 大 模 板 工 程 : 水 平 砼 构 件 模 板 支 撑 系 统 高 度 超
过 8m,或 跨 度 超 过 18m,施 工 总 荷 载 大 于 10KN/m2,或 集 中 荷 载 大 于 15KN/m
的 模 板 支 撑 系 统 。按 上 述 条 款 计 算 ,本 楼 面 梁 板 搭 设 高 度 均 大 于 8m,楼 面 支 撑
架 全 部 按 高 大 模 板 工 程 进 行 计 算 及 设 置 构 造 要 求 ,所 以 单 独 编 制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
组 织 专 家 对 专 项 方 案 进 行 论 证 后 上 报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审 查 备 案 。
根 据 工 程 特 点 和 项 目 材 料 供 应 等 情 况 考 虑 , 本 工 程 采 用 支 模 方 案 选 择 为 :
梁 侧 、 梁 底 板 、 楼 板 底 板 均 采 用 18mm 厚 胶 合 板 ( 915× 1830mm);梁 及 板 的 次
龙 骨 均 采 用 截 面 宽 × 高 为 50× 100mm 长 2000mm 杉 木 枋 子;加 固 及 支 承 采 用 扣 件
式 Φ 48× 钢 管 , 加 固 采 用 Φ 12 对 拉 螺 栓 及 蝴 蝶 卡 拉 结 。
柱 、梁 板 支 撑 搭 设 完 毕 后 经 验 收 合 格 后 ,先 浇 捣 框 架 柱 砼 ,然 后 再 绑 扎 梁
板 钢 筋 , 柱 入 梁 或 板 的 钢 筋 与 梁 板 连 接 采 用 焊 接 连 接 , 支 模 架 与 浇 好 并 有 足 够
强 度 的 柱 及 相 邻 原 已 做 好 的 主 体 结 构 拉 结 牢 固 。 经 有 关 部 门 钢 筋 和 架 体 验 收 合
格 后 方 可 浇 捣 梁 板 砼 。 浇 捣 按 对 称 施 工 由 两 端 向 中 间 推 进 , 由 标 高 低 的 地 方 向
标 高 高 的 地 方 推 进 。
( 一 ) 楼 板
第 四 层 楼 面 楼 板 厚 度 为 120mm, 层 高 米 。
楼 板 次 龙 骨 采 用 50× 100mm 木 枋 , 间 距 300mm, 主 龙 骨 为 双 钢 管 , 间 距
1000mm, 立 杆 间 距 双 向 ≤ 1000mm, 立 杆 步 距 米 , 底 部 200mm 高 处 设 双 向
扫 地 杆 , 立 柱 置 于 200mm 宽 50 厚 通 长 设 置 的 硬 杂 木 垫 板 上 。 立 杆 顶 部 采 用 双
裙房门厅四层水平剪刀撑平面图
游泳池
裙房门厅四层高支模平面图
立杆间距900~1000mm
游泳池
扣 件 与 纵 横 向 横 杆 连 接 抗 滑 。 竖 向 剪 刀 撑 纵 横 双 向 4m× 4m, 全 长 高 布 置 , 所 有
剪 刀 撑 必 须 顶 到 楼 面 或 与 施 工 好 的 主 体 结 构 拉 结 支 顶 牢 固 。 沿 整 个 支 架 由 下 往
上 全 高 设 置 水 平 剪 刀 撑 , 其 中 最 底 层 及 最 顶 层 必 须 设 置 , 中 间 部 分 按 照 不 超 过
四 步 ( 6m) 均 分 布 置 。 每 步 架 均 与 已 施 工 完 毕 的 砼 结 构 拉 结 牢 固 。
( 二 ) 梁
裙 房 门 厅 四 层 框 架 梁 截 面 : 500× 700mm、 400× 650mm、 400× 700mm、 400×
850mm、400× 800mm,次 梁 截 面 均 为 250× 600mm。本 方 案 梁 高 支 撑 架 以 BKL407
( 3A)作 为 代 表 值 进 行 计 算 。该 梁 截 面 500× 700mm、层 高 、跨 度 取 最 大
值 。
梁 截 面 的 侧 模 横 向 龙 骨 共 4 根 , 居 中 设 一 排 穿 梁 螺 栓 ( 次 梁 不 设 对 拉 螺
栓 ), 采 用 M12 及 蝴 蝶 卡 扣 件 , 水 平 间 距 500mm, 主 龙 骨 为 双 钢 管 。 梁 底 设 垂
直 梁 跨 方 向 4 根 50×100mm 木 枋 ,下 部 钢 管 主 龙 骨 间 距 300mm,梁 支 撑 用 钢 管 搭
设 双 排 钢 管 排 架 ,排 距 1000mm,立 杆 纵 距 1000mm,步 距 1500mm,底 部 200mm
高 处 设 双 向 扫 地 杆 ,立 柱 置 于 200 宽 50 厚 通 长 设 置 的 硬 杂 木 垫 板 上 。与 梁 跨 平
行 的 水 平 杆 与 立 杆 连 接 处 采 用 双 扣 件 。 为 有 效 增 加 梁 底 支 架 的 抗 滑 力 , 在 梁 底
加 设 一 排 承 重 立 杆 , 沿 梁 跨 方 向 间 距 与 梁 支 撑 双 排 钢 管 排 架 间 距 相 同 , 立 杆 顶
托 下 与 下 部 大 横 杆 间 距 不 能 超 过 500mm,如 超 出 则 需 增 加 横 杆 与 邻 近 立 杆 连 接 。
双 排 立 杆 均 需 设 置 与 梁 跨 同 向 的 剪 刀 撑 ,每 4m 设 一 道 ,通 长 全 高 设 置 。与 梁 跨
方 向 垂 直 的 剪 刀 撑 与 板 同 向 的 剪 刀 撑 合 并 设 置 ( 即 4m× 4m)。 所 有 斜 撑 必 须 顶
到 楼 面 或 与 施 工 好 的 主 体 结 构 拉 结 支 顶 牢 固 。 沿 整 个 支 架 由 下 往 上 全 高 设 置 水
底层高支模加固节点示意图
柱
平 剪 刀 撑 , 其 中 最 底 层 及 最 顶 层 必 须 设 置 , 中 间 部 分 按 照 不 超 过 四 步 ( 6m) 均
分 布 置 , 每 步 架 均 与 已 施 工 完 毕 的 砼 结 构 拉 结 牢 固 。
四 、 模 板 的 安 装
1、 模 板 安 装 前 的 准 备 工 作
1) 模 板 的 组 拼
模 板 组 装 要 严 格 按 照 模 板 配 板 图 尺 寸 拼 装 成 整 体 , 拼 装 好 模 板 要 求 逐 块 检
查 其 龙 骨 是 否 符 合 模 板 设 计 , 模 板 的 编 号 与 所 用 部 位 是 否 完 全 一 致 。
2) 模 板 的 基 准 定 位 工 作
首 先 引 测 建 筑 的 边 柱 或 者 墙 轴 线 , 并 以 该 轴 线 为 起 点 , 引 出 每 条 轴 线 , 并
根 据 轴 线 与 施 工 图 用 墨 线 弹 出 模 板 的 内 线 , 边 线 以 及 外 侧 控 制 线 , 施 工 前 4 线
必 须 到 位 , 以 便 于 模 板 的 安 装 和 校 正 。 立 面 钢 筋 绑 扎 完 成 后 , 在 每 层 立 面 钢 筋
上 部 放 出 标 高 ; 立 面 拆 模 后 , 在 每 层 立 面 上 放 出 控 制 轴 线 和 标 高 。
3) 标 高 测 量
利 用 水 准 仪 将 建 筑 物 水 平 标 高 根 据 实 际 要 求 ,直 接 引 测 到 模 板 的 安 装 位 置 。
4) 已 经 破 损 面 板 不 得 投 入 使 用 。
5) 已 经 检 查 合 格 的 拼 装 后 模 板 块 , 应 按 照 要 求 堆 码 放 , 重 叠 放 置 时 要 在 层
间 放 置 垫 木 , 模 板 与 垫 木 上 下 齐 平 , 底 层 模 板 离 地 保 证 10cm 以 上 距 离 。
2、 模 板 的 支 设
梁 、 板 模 支 设 步 骤 :
弹 出 梁 轴 线 及 水 平 线 并 复 核 → 搭 设 梁 板 支 架 → 安 装 梁 底 定 位 扣 件 → 安 装 梁
底 模 板 → 梁 底 起 拱 → 绑 扎 钢 筋 → 安 装 梁 侧 模 → 安 装 另 一 侧 梁 模 → 安 装 对 拉 螺 栓
→ 复 核 梁 模 尺 寸 、 位 置 → 与 相 邻 模 板 连 固
支 设 1m 宽 操 作 架 ,梁 、板 跨 度 ≥ 4m 时 ,模 板 必 须 起 拱 ,起 拱 高 度 为 全 跨 长
度 的 1/1000( 在 梁 底 小 横 杆 上 起 拱 )。
支 设 框 架 梁 的 梁 底 承 重 立 杆 , 并 将 排 架 与 与 满 堂 架 形 成 整 体 拉 结 。
支 设 主 、 次 梁 侧 模 、 底 模 以 及 支 架 。
拼 装 板 底 模 板 。
3、 高 大 模 板 支 架 搭 设 构 造 要 求
1)根 据 《 建 筑 施 工 扣 件 式 钢 管 脚 手 架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 JGJ150-2001)要 求 :
a) 每 根 立 杆 底 部 应 设 置 底 座 或 200× 50 通 长 的 硬 杂 木 垫 板 。。
b) 脚 手 架 必 须 设 置 纵 ,横 向 扫 地 杆 。纵 向 扫 地 杆 应 采 用 直 角 扣 件 固 定 在 距 底
座 上 皮 不 大 于 200mm 处 的 立 杆 上 。横 向 扫 地 杆 应 采 用 直 角 扣 件 固 定 在 紧 靠 纵 向
扫 地 杆 下 方 的 立 杆 上 。 当 立 杆 基 础 不 在 同 一 高 度 上 时 , 必 须 将 高 处 的 纵 向 扫 地
杆 向 低 处 延 长 两 跨 与 立 杆 固 定 , 高 低 差 不 应 大 于 1m。
c) 各 层 各 步 接 头 必 须 采 用 对 接 扣 件 连 接 。 对 接 搭 接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立 杆 上 的 对 接 扣 件 应 交 错 布 置:两 根 相 邻 立 杆 的 接 头 不 应 设 置 在 同 步 内 , 同
步 内 隔 一 根 立 杆 的 两 个 相 隔 接 头 在 高 度 方 向 错 开 的 距 离 不 宜 小 于 500mm; 各 接
头 中 心 在 主 节 点 的 距 离 不 宜 大 于 步 距 的 1/3;
d) 支 架 立 杆 应 竖 直 设 置 , 2m 高 度 的 垂 直 允 许 偏 差 为 15mm;
e) 剪 刀 撑 的 构 造 : 剪 刀 撑 斜 杆 的 接 长 宜 采 用 搭 接 ; 剪 刀 撑 斜 杆 应 用 旋 转 扣
件 固 定 在 与 之 相 交 的 横 向 水 平 杆 的 伸 出 端 或 立 杆 上 , 旋 转 扣 件 中 心 线 至 主 节 点
的 距 离 不 宜 大 于 150mm。
2)根 据 我 公 司 工 程 部 下 发 的 《 关 于 对 高 大 模 板 支 架 实 行 严 格 检 查 的 通 知 》:
a) 整 架 稳 定 :
○1设 置 纵 横 双 向 扫 地 杆 。
○2沿 立 杆 每 步 均 设 置 纵 横 水 平 杆 且 纵 横 两 向 均 无 缺 杆 。
○3立 杆 顶 端 、 底 部 必 须 设 置 纵 横 双 向 水 平 杆 和 水 平 剪 刀 撑 。
○4竖 直 方 向 沿 纵 向 全 高 全 长 从 两 端 开 始 每 隔 4 排( 4 米 )立 杆 设 一 道 剪 刀 撑 。
○5竖 直 方 向 沿 横 向 全 高 全 长 从 两 端 开 始 每 隔 4 排( 4 米 )立 杆 设 一 道 剪 刀 撑 。
○6水 平 方 向 沿 全 平 面 每 隔 4 步 且 不 高 于 6 米 设 一 道 剪 刀 撑 。
b) 支 杆 支 承 :
○1支 于 地 面 时 , 须 在 混 凝 土 地 面 上 支 立 杆 。
○2底 座 和 顶 托 螺 栓 的 伸 出 长 度 不 大 于 300mm。
c) 禁 止 事 项 :
○1钢 管 立 杆 必 须 对 接 , 禁 止 搭 接 。
○2禁 止 用 钢 管 从 外 脚 手 架 上 伸 出 斜 支 悬 挑 模 板 。
○3禁 止 用 木 杆 接 长 作 立 杆 。
○4禁 止 使 用 分 层 搭 设 的 支 撑 体 系 。
e) 连 墙 件
○1竖 直 方 向 每 2 个 步 高 或 每 层 楼 面 或 沿 柱 高 每 4 米 设 置 。( 本 方 案 每 步 均 设
置 连 柱 钢 管 抱 箍 )
○2水 平 方 向 至 少 每 3 跨 设 置 。
○3如 周 边 无 既 有 建 筑 物 , 应 采 取 其 它 有 效 措 施 。( 由 于 本 工 程 周 边 无 既 有 建
筑 物 , 所 以 要 求 必 须 先 浇 捣 框 架 柱 及 四 周 的 砼 结 构 , 利 用 框 架 柱 及 四 周 的 砼 结
构 做 为 刚 性 的 连 墙 件 刚 性 连 接 )
3)上 下 层 立 杆 应 在 同 一 条 垂 直 线 上 。 当 投 设 楼 面 轴 线 时 , 应 同 弹 出 相 关 控
制 线 , 要 满 足 满 堂 支 撑 架 横 平 竖 直 及 上 下 层 杆 定 位 一 致 的 施 工 要 求 。
4) 所 有 梁 支 撑 排 架 与 楼 板 支 撑 排 架 连 成 满 堂 脚 手 架 整 体 。
5) 砼 浇 筑 时 框 架 柱 分 三 段 ( 处 、 处 、 处 ) 浇 筑 至 四
层 梁 底 后 , 梁 板 一 次 性 浇 筑 , 以 加 强 本 支 架 的 稳 定 性 。 在 砼 强 度 达 到 60%时 即
可 开 始 上 部 结 构 的 施 工 。
五 、 材 料 质 量 标 准
1)、 钢 材 技 术 性 能 必 须 符 合 《 碳 素 结 构 钢 》( GB700-88) 的 要 求 。
2)、 胶 合 板 技 术 性 能 必 须 符 合 《 混 凝 土 模 板 用 胶 合 板 》( ZBB70006-88) 要
求 。
3) 木 枋 必 须 符 合 相 关 质 量 标 准 要 求 。
4)支 架 钢 管 应 采 用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 直 缝 电 焊 钢 管 》( GB/T15793)或 《 低 压
流 体 输 送 用 焊 接 钢 管 》( GB/T3092) 中 规 定 的 3 号 普 通 钢 管 , 其 质 量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 碳 素 结 构 钢 》( GB/T700) 中 Q235-A 级 钢 的 规 定 。
5) 支 架 钢 管 采 用 Φ 48× 钢 管 。 针 对 本 高 支 模 区 域 钢 管 用 料 , 经 现 场 检 查
后 必 须 满 足 的 壁 厚 才 能 使 用 。
6) 钢 管 的 尺 寸 和 表 面 质 量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新 钢 管 的 检 查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1. 应 有 产 品 质 量 合 格 证 ;
○2.应 有 质 量 检 验 报 告 ,钢 管 材 质 检 验 方 法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金 属 拉 伸
试 验 方 法 》( GB/T228) 的 有 关 规 定 , 质 量 应 符 合 本 规 范 第 条 的 规 定 ;
○3. 钢 管 表 面 应 平 直 光 滑 , 不 应 有 裂 缝 、 结 疤 、 分 层 、 错 位 、 硬 弯 、 毛 刺 、
裙房门厅四层砼浇筑路线图
游泳池
压 痕 和 深 的 划 道 ;
○4. 钢 管 外 径 、 壁 厚 、 断 面 等 的 偏 差 , 应 分 别 符 合 规 范 规 范 ( JGJ150-2001)
的 规 定 ;
旧 钢 管 的 检 查 在 符 合 新 钢 管 规 定 的 同 时 还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1.表 面 锈 蚀 深 度 应 符 合 规 范 规 范( JGJ150-2001)的 规 定 。锈 蚀 检 查 应 每 年
一 次 。 检 查 时 , 应 在 锈 蚀 严 重 的 钢 管 中 抽 取 三 根 , 在 每 根 锈 蚀 严 重 的 部 位 横 向
截 断 取 样 检 查 , 当 锈 蚀 深 度 超 过 规 定 值 时 不 得 使 用 ;
○2. 钢 管 弯 曲 变 形 应 符 合 规 范 ( JGJ150-2001) 规 定 。
○3. 钢 管 上 严 禁 打 孔 。
7) 本 脚 手 架 应 采 用 锻 铸 制 作 的 扣 件 , 其 材 质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 钢 管 脚
手 架 扣 件 》( GB15831)的 规 定 ; 采 用 其 他 材 料 制 作 的 扣 件 , 应 经 试 验 证 明 其 质
量 符 合 该 标 准 的 规 定 后 方 可 使 用 。
○1. 扣 件 的 验 收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新 扣 件 应 有 生 产 许 可 证 、 法 定 检 测 单 位 的
测 试 报 告 和 产 品 质 量 合 格 证 。
○2.旧 扣 件 使 用 前 应 进 行 质 量 检 查 ,有 裂 缝 、变 形 的 严 禁 使 用 ,出 现 滑 丝 的
螺 栓 必 须 更 换 。
○3. 新 、 旧 扣 件 均 应 进 行 防 锈 处 理 。
8) 本 支 架 采 用 的 扣 件 , 在 螺 栓 拧 紧 扭 力 达 时 , 不 得 发 生 破 外 。
9) 脚 手 板 采 用 竹 材 料 制 作 , 每 块 质 量 不 宜 大 于 30kg。
○1. 新 脚 手 板 应 有 产 品 质 量 合 格 证 。
○2. 竹 笆 脚 手 板 、 竹 串 片 脚 手 板 的 材 料 应 采 用 毛 竹 或 楠 竹 制 作 。
六 、 高 大 模 板 搭 设 施 工 验 收
1、 模 板 体 系 安 装 前 必 须 将 本 方 案 施 工 设 计 要 求 向 施 工 班 组 进 行 技 术 交 底 ,
施 工 操 作 中 不 得 随 意 更 改 方 案 设 计 。
2、进 行 施 工 安 装 检 查 ,加 强 自 检 、互 检 和 专 检 。重 点 检 查 钢 管 架 立 杆 间 距 、
剪 刀 撑 、 纵 横 水 平 加 固 杆 布 设 数 量 、 位 置 , 对 不 符 合 方 案 要 求 的 及 时 整 改 。
3、 对 安 装 好 的 扣 件 要 全 面 检 查 , 要 用 力 矩 扳 手 检 查 扣 件 的 拧 紧 度 是 否 达 到
规 定 要 求 , 扣 件 拧 紧 力 矩 为 40~ 65N· m。
4、 整 个 模 板 体 安 装 完 成 后 , 由 公 司 技 术 负 责 人 组 织 检 查 验 收 , 符 合 要 求 并
办 理 自 检 验 收 手 续 后 经 现 场 监 理 验 收 后 方 可 进 行 下 道 工 序 施 工 。
七 、 混 凝 土 浇 筑 方 法
施 工 中 应 注 意 如 下 方 面 :
砼 采 用 砼 泵 输 送 、塔 吊 辅 助 运 送 部 分 砼 至 浇 筑 点 。泵 送 混 凝 土 由 于 速 度 快 ,
泵 管 口 混 凝 土 冲 击 力 大 , 因 此 泵 送 点 位 置 应 注 意 避 免 混 凝 土 堆 积 过 量 , 禁 止 泵
管 对 着 模 板 直 接 喷 射 , 以 防 止 模 板 支 撑 系 统 失 稳 导 致 坍 塌 事 故 的 发 生 。
梁 、 板 要 同 时 浇 筑 。
浇 筑 方 法 应 由 一 端 开 始 用 “ 赶 浆 法 ” , 即 先 浇 筑 梁 , 当 达 到 板 底 位 置 时 再 与
板 的 混 凝 土 一 起 浇 筑 , 梁 板 混 凝 土 浇 筑 连 续 向 前 进 行 , 并 保 证 浇 筑 时 间 间 隔 不
超 过 2 小 时 , 避 免 施 工 冷 缝 产 生 。 砼 浇 筑 要 从 梁 中 部 位 落 下 , 不 要 使 混 凝 土 从
板 边 自 流 入 梁 内 , 防 止 梁 内 浆 体 聚 积 , 并 派 专 人 跟 踪 浇 筑 点 位 , 确 保 每 条 梁 的
浇 筑 质 量 。
钢 筋 密 集 的 地 方 用 直 径 Φ 32 的 振 动 器 捣 固 ,在 梁 柱 节 点 振 动 棒 插 入 困 难 时 ,
可 用 钢 杆 捣 固 , 保 证 节 点 处 钢 筋 密 集 区 砼 振 捣 密 实 , 并 适 时 用 木 锤 锤 击 模 板 ,
以 便 及 时 发 现 振 捣 不 密 实 处 及 时 采 取 应 急 措 施 。
局 部 如 因 浇 注 砼 时 间 停 歇 过 长 , 为 避 免 施 工 冷 缝 出 现 , 可 采 用 塔 吊 辅 助 吊
运 砼 。
6、 混 凝 土 浇 筑 后 及 时 进 行 养 护 。
八 、 模 板 体 系 的 拆 除
非 承 重 模 板 ( 柱 、 墙 、 梁 侧 模 )其 拆 除 时 砼 强 度 不 低 于 ,承 重 底 模 板
的 拆 除 应 按 设 计 要 求 和 施 工 规 范 规 定 进 行 。
结 构 类 型 结 构 跨 度 ( m) 按 设 计 强 度 的 百 分 率 ( %)
≤ 2 ≥ 50
板
>2, ≤ 8 ≥ 75
≤ 8 75
梁 承 重 结 构
>8 100
悬 臂 板 - 100
施 工 中 必 须 提 前 拆 模 时 ,应 采 取 可 靠 的 技 术 措 施 后 ,方 可 进 行 。
2)模 板 拆 除 :柱 、 梁 、 板 模 板 的 拆 除 按 常 规 方 法 进 行 ,但 施 工 拆 除 中 要 注 意 如
下 几 项 :
拆 除 顺 序 , 应 采 取 先 装 的 后 拆 , 后 支 的 先 拆 ; 先 拆 非 承 重 模 板 , 后 拆 承 重
模 板 ; 先 拆 侧 模 后 拆 底 模 、 自 上 而 下 的 顺 序 进 行 。
拆 除 的 支 架 、模 板 、木 方 要 及 时 清 理 ,螺 栓 与 配 件 收 集 集 中 管 理 ,支 架 、木 方 、
模 板 要 整 理 归 堆 使 用 。
拆 除 人 员 要 站 在 已 拆 除 模 板 的 空 隙 地 再 拆 除 近 旁 的 模 板 ,模 板 要 用 钩 子 钩 下 ,
不 得 猛 撬 猛 敲 ,使 模 板 大 片 整 体 落 下 。
由 于 楼 层 较 高 ,需 利 用 支 撑 体 系 改 作 为 拆 模 平 台 ,先 松 开 顶 托 螺 杆 ,取 出 木 方 ,
拆 除 模 板 ,再 清 运 木 方 、 模 板 ,然 后 再 拆 支 撑 体 系 钢 管 。
拆 除 时 不 得 把 模 板 、 木 方 直 接 从 高 处 往 下 掷 ,以 防 模 板 变 形 和 伤 人 及 砸 坏 其
他 物 体 ,临 边 模 板 拆 除 时 ,临 边 面 要 封 闭 好 。
拆 模 时 , 地 面 需 搭 设 安 全 通 道 。
九 、 施 工 安 全 质 量 保 证 措 施
1、 建 立 健 全 施 工 过 程 的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 对 工 程 施 工 实 施 质 量 预 控 法 , 提 高
操 作 人 员 及 管 理 人 员 的 管 理 效 能 。 有 目 的 、 有 预 见 地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 有 效 防 止
施 工 中 的 一 切 质 量 问 题 的 产 生 , 真 正 做 到 施 工 中 人 人 心 中 有 标 准 , 有 准 则 , 以
确 保 施 工 质 量 达 到 预 定 的 目 标 , 把 以 事 后 检 查 为 主 的 质 量 管 理 方 法 转 变 为 以 控
制 工 序 及 因 素 为 主 的 ISO9001: 2000 质 量 管 理 , 达 到 预 防 为 主 的 目 的 。
在 施 工 当 中 ,项 目 将 严 格 加 强 培 训 考 核 ,技 术 交 底 ,技 术 复 核 ,“ 三 检 ” 制 度
的 管 理 工 作 , 使 每 一 位 职 工 知 其 应 知 之 事 , 干 其 应 干 之 活 , 并 使 其 质 量 行 为 受
到 严 格 的 监 督 。 同 时 实 行 质 量 重 奖 重 罚 , 以 确 保 质 量 控 制 体 系 的 有 效 运 行 , 确
保 工 程 质 量 的 目 标 。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示 意 图 如 下 :
项目部高支模系统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示意图
项目经理
熊龙仙
项目技术负责人
谢祁峰
技术组
谢祁峰
材料组
张纯明
质量组
漆亚军
安全组
詹家五
施工班组
宋先贵、向来军、何涛、李志田
施工组
江泽西
2、 为 了 使 现 场 施 工 的 作 业 人 员 都 能 做 到 人 人 了 解 工 程 施 工 的 概 况 及 施 工 方
法 , 明 确 各 自 的 施 工 要 求 和 具 体 的 施 工 任 务 , 工 地 各 项 施 工 管 理 制 度 以 及 工 程
情 况 达 到 心 中 有 数 , 尽 量 避 免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出 现 返 工 现 象 , 因 此 , 在 进 场 进 入
施 工 作 业 之 前 ,必 须 对 木 工 、架 工 及 钢 筋 工 等 专 业 工 种 施 工 人 员 进 行 图 纸 内 容 、
施 工 标 准 、 本 高 支 模 搭 设 方 法 以 及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方 面 的 知 识 的 交 底 , 具 体 方 法
是 :
1) 由 项 目 经 理 组 织 技 术 、 质 安 、 主 办 施 工 员 、 专 业 工 种 施 工 人 员 参 加 学 习
活 动 。
2) 将 高 支 模 施 工 方 案 向 工 人 讲 解 , 使 作 业 人 员 了 解 具 体 的 施 工 方 法 、 质 量
要 求 。 参 加 培 训 的 人 员 都 要 签 名 , 未 经 培 训 的 施 工 人 员 一 律 不 准 上 岗 。
3) 培 训 完 后 要 进 行 安 全 方 面 知 识 的 考 核 , 合 格 后 才 能 上 岗 。
3、 为 防 止 高 支 撑 模 板 支 撑 系 统 失 稳 坍 塌 事 故 的 发 生 , 要 严 格 按 建 质 ( 2009
第 87 号 )的 规 定 , 认 真 做 好 高 支 撑 模 板 系 统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 对 于 本 高 支 模 方 案
因 高 度 大 于 8 米 , 模 板 支 撑 系 统 应 由 建 设 厅 专 家 对 方 案 进 行 审 查 。
4、模 板 体 系 安 装 和 拆 除 的 质 量 要 求 及 保 证 质 量 措 施 ,按 照《 混 凝 土 结 构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 中 的 模 板 分 项 工 程 具 体 要 求 执 行 。
5、 跨 度 大 于 4m 的 梁 、 板 结 构 的 模 板 要 设 置 1~ 3‰ L 起 拱 。
6、 模 板 体 系 安 装 完 毕 后 ,须 经 检 查 验 收 符 合 要 求 ,并 办 理 交 接 手 续 后 ,方 可 进
行 下 道 工 序 作 业 。
7、 支 撑 系 统 搭 设 、 拆 除 及 模 板 安 装 、 混 凝 土 浇 筑 期 间 , 无 关 人 员 不 得 进 入
支 撑 底 下 , 必 须 有 施 工 管 理 人 员 现 场 监 护 。
8、 浇 筑 混 凝 土 时 , 要 有 专 人 观 察 模 板 和 支 撑 体 系 , 出 现 异 常 情 况 须 立 即 停
止 , 及 时 排 除 故 障 , 并 经 现 场 安 全 员 检 查 同 意 后 方 可 继 续 作 业 。
十 、 监 测 方 案
本 超 高 模 板 支 撑 体 系 施 工 中 由 建 设 方 委 托 第 三 方 对 其 进 行 监 测 ,支 撑 体 系 水
平 杆 挠 度 变 形 控 制 值 为 8mm, 预 警 值 6㎜ ; 立 杆 沉 降 变 形 控 制 值 8mm, 预 警 值
为 6 mm。
严 格 控 制 实 际 施 工 荷 载 不 超 过 设 计 荷 载 ,对 出 现 的 超 过 最 大 荷 载 要 有 相 应
的 控 制 措 施 , 钢 筋 等 材 料 不 能 在 支 架 上 方 堆 放 ;
砼 浇 捣 时 , 除 安 全 看 模 人 员 可 在 周 围 柱 下 观 察 承 重 架 情 况 外 , 梁 板 下 不 得
有 操 作 人 员 , 看 模 人 员 和 楼 层 指 挥 人 员 应 配 备 对 讲 机 , 看 模 人 员 一 发 现 异 常 情
况 应 立 即 通 知 楼 层 指 挥 人 员 , 停 止 作 业 并 作 好 人 员 疏 散 工 作 。 楼 层 作 业 层 , 应
搭 设 好 逃 生 的 安 全 通 道 , 安 全 通 道 不 得 与 承 重 架 相 连 。
十 一 、 施 工 安 全 保 证 和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 一 ) 施 工 安 全 保 证 措 施 :
1.模 板 、 支 撑 不 得 使 用 腐 朽 、 扭 曲 、 劈 裂 的 材 料 .底 部 要 平 整 坚 实 。
2.安 装 模 板 应 按 顺 序 进 行 ,当 模 板 没 有 固 定 前 ,不 得 进 行 下 一 道 工 序 作 业 .禁
止 利 用 拉 杆 斜 撑 攀 登 上 落 。
3.现 场 安 装 模 板 时 ,未 用 工 具 要 装 入 工 具 袋 ,防 止 上 层 作 业 时 工 具 掉 下 伤 人 。
4.模 板 、 木 枋 、 支 架 传 送 吊 运 要 捆 绑 牢 固 ,不 得 乱 扔 。
5.安 装 立 柱 、 梁 模 板 时 ,高 度 大 于 4m 以 上 时 ,应 搭 设 工 作 台 ,不 足 4m 的 ,可
使 用 脚 手 架 平 台 操 作 。
6.墙 、柱 模 板 未 安 装 对 拉 螺 栓 前 ,板 面 要 向 内 倾 斜 一 定 的 角 度 并 用 斜 撑 撑 牢 ,
以 防 模 板 倒 塌 。
7.安 装 楼 面 模 板 遇 有 预 留 洞 口 的 地 方 ,应 做 好 临 时 封 闭 ,以 防 误 踏 和 落 物 伤
人 。
8.安 装 楼 面 模 板 ,在 下 班 时 对 已 铺 好 而 来 不 及 钉 牢 的 模 板 ,应 拿 起 堆 放 稳 妥 ,
以 防 误 入 伤 人 事 故 发 生 。
9.安 装 二 层 以 上 的 外 围 柱 、梁 模 板 ,要 搭 设 脚 手 架 并 设 防 护 栏 杆 或 挂 好 安 全
网 。
10.在 浇 筑 混 凝 土 中 ,要 有 专 人 看 守 模 板 ,发 现 变 形 、 松 动 等 异 常 情 况 要 及 时
加 固 处 理 ,防 止 塌 模 伤 人 。
11.拆 除 模 板 必 须 经 施 工 负 责 人 同 意 ,方 可 进 行 拆 除 ,操 作 人 员 必 须 戴 安 全
帽 。操 作 时 要 按 顺 序 分 段 进 行 ,超 过 4M 以 上 高 度 不 允 许 让 模 板 、枋 料 自 由 落 下 。
严 禁 猛 撬 、 硬 砸 或 大 面 撬 落 和 拉 下 。
12.拆 除 模 板 应 用 长 撬 棍 ,严 禁 操 人 员 站 在 正 拆 除 模 板 下 。 在 拆 除 楼 板 模 板
时 ,要 特 别 注 意 防 止 整 块 模 板 掉 下 伤 人 。
13.拆 除 模 板 前 ,要 将 下 的 洞 口 、 建 筑 物 周 边 用 木 板 或 安 全 网 作 防 护 围 蔽 ,防
止 模 板 、 枋 料 落 下 伤 人 才 。
14.拆 模 间 歇 时 ,要 将 已 松 动 的 模 板 、 木 枋 、 拉 杆 、 支 撑 固 定 好 ,防 止 突 然 掉
落 或 倒 塌 。
15.模 板 拆 完 后 不 得 留 下 松 动 和 悬 挂 的 模 板 、 枋 料 在 结 构 物 上 .拆 除 下 来 的
模 板 、 枋 料 要 及 时 清 理 、 修 整 、 并 运 送 到 指 定 地 方 堆 放 稳 妥 。
16、项 目 技 术 负 责 人 、专 职 安 全 员 必 须 向 施 工 人 员 、操 作 班 组 进 行 书 面 安
全 交 底 。
( 二 ) 施 工 用 电 安 全 措 施 :
1.工 地 的 施 工 用 电 严 格 按 照 建 设 部 JGJ46-2005《 施 工 现 场 临 时 用 电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
2.圆 盘 锯 要 有 安 全 防 护 装 置 才 准 使 用 ,未 作 业 时 要 拉 闸 停 机 。使 用 电 器 和 机
具 应 符 合 《 施 工 现 场 临 时 用 电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及 《 建 筑 机 械 使 用 安 全 技 术 规 程 》
( JGJ33- 2001) 的 规 定 。
3.每 班 用 电 作 业 必 须 要 持 证 电 工 跟 班 , 并 严 格 遵 守 现 场 的 各 项 安 全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
4.施 工 现 场 各 种 用 电 用 器 具 及 有 关 机 械 设 备 , 都 必 须 按 安 全 规 程 要 求 安 设
二 级 漏 电 保 护 装 置 , 每 次 使 用 前 , 尤 其 是 受 潮 淋 雨 后 , 都 必 须 由 电 工 检 查 , 确
认 性 能 可 靠 安 全 的 情 况 下 方 可 使 用 。 结 构 楼 层 竖 向 及 平 面 水 平 的 供 配 电 缆 都 必
须 严 格 按 电 缆 机 械 性 能 及 供 电 要 求 进 行 , 配 选 电 缆 规 格 , 同 时 必 须 时 刻 注 意 好
电 缆 的 安 全 保 护 工 作 , 严 防 破 损 , 漏 电 。
5.一 切 机 具 运 到 现 场 后 , 必 须 由 电 工 检 测 其 绝 缘 电 阻 及 检 查 电 器 附 件 是 否
完 整 无 损 , 固 定 用 电 设 备 其 绝 缘 电 阻 不 少 于 Ω , Ⅰ 类 手 持 电 动 机 具 不 少 于
2MΩ , Ⅰ 类 不 少 于 7MΩ 。 用 电 设 备 的 金 属 外 壳 必 须 有 可 靠 的 接 地 保 护 , 使 用 手
动 工 具 应 穿 戴 安 全 用 具 。
( 三 ) 高 空 作 业 安 全 措 施 :
1.严 禁 从 高 空 往 下 乱 掉 杂 物 , 防 止 物 体 打 击 伤 人 。
2.防“ 六 个 口 ” :楼 板 预 留 口 、电 梯 口 、通 道 口 、阳 台 口 、井 架 口 、楼 梯 口 。
除 “ 四 害 ” : 高 空 坠 落 、 物 体 打 击 、 机 械 伤 害 、 吊 装 伤 害 和 倒 塌 , 要 做 好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
3.要 遵 守 操 作 规 程 和 安 全 制 度 , 严 禁 酒 后 操 作 。
以 上 高 处 作 业 应 有 可 靠 立 足 点 , 必 须 系 好 安 全 带 , 扣 好 保 险 钩 。
5.模 板 拆 除 前 应 经 拆 模 申 请 批 准 后 方 可 作 业 , 拆 除 区 域 应 设 置 警 戒 线 , 并
派 专 人 监 护 , 拆 模 不 得 留 下 悬 空 模 板 。
6.作 业 面 孔 洞 及 临 边 应 设 明 显 警 戒 线 , 并 设 防 护 栏 杆 等 。
( 四 ) 恶 劣 天 气 下 的 安 全 措 施 :
1.雨 期 施 工 的 工 作 面 不 宜 过 大 ,应 逐 段 分 片 、分 期 施 工 完 成 ,重 要 的 部 位 ,
应 尽 量 在 雨 期 前 完 成 , 同 时 做 好 防 雨 材 料 、 雨 具 的 准 备 。
2.根 据 工 程 进 度 计 划 安 排 , 掌 握 好 气 象 情 况 变 化 , 以 便 合 理 安 排 、 组 织 施
工 , 减 少 不 必 要 的 投 入 。
3.做 好 安 全 防 护 , 检 查 供 电 网 络 、 防 漏 电 、 触 电 , 做 好 外 脚 手 架 防 滑 、 加
固 工 作 。
4.组 织 施 工 人 员 学 习 雨 期 施 工 安 全 、 技 术 操 作 规 定 , 做 到 心 中 有 数 、 责 任
分 明 , 防 范 于 未 然 。
5.凡 遇 恶 劣 天 气 、 大 雾 、 暴 雨 等 , 应 停 止 吊 装 及 高 空 作 业 , 吊 钩 应 提 升 至
顶 部 , 大 风 雨 过 后 要 检 查 外 排 栅 架 , 钢 井 架 和 塔 吊 等 , 认 定 设 备 完 好 后 才 能 继
续 施 工 。
( 五 )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
1、做 好 施 工 现 场 的 清 洁 环 保 工 作 ,废 模 板 、木 枋 和 废 弃 物 及 时 回 收 处 理 。
2、 规 范 文 明 施 工 , 模 板 、 木 枋 、 支 架 等 按 规 定 地 方 堆 放 整 齐 。
3、 施 工 中 用 过 的 废 铁 钉 及 拆 除 模 板 拔 下 的 铁 钉 要 收 集 存 放 在 带 盖 的 铁 桶
内 并 定 期 处 理 。
4、 施 工 中 严 禁 从 上 向 下 倾 倒 废 板 材 料 或 木 屑 , 工 地 严 禁 燃 烧 废 材 木 屑 。
十 二 、 模 板 支 撑 体 系 坍 塌 应 急 救 援 措 施
出 现 事 故 时 ,在 现 场 的 任 何 人 员 都 必 须 立 即 向 项 目 经 理 报 告 。报 告 的 内 容
包 括 事 故 的 地 点 、 事 故 的 程 度 、 事 故 可 能 发 展 的 趋 势 、 伤 亡 的 情 况 等 , 组 织 现
场 人 员 立 即 疏 散 、 进 行 现 场 警 戒 、 观 察 事 故 发 展 的 动 态 并 随 时 将 现 场 的 信 息 汇
报 给 项 目 经 理 。
事 故 发 生 后 项 目 经 理 必 须 立 即 赶 往 现 场 组 织 、调 动 救 援 人 力 和 物 力 展 开 救
援 工 作 , 并 立 即 向 公 司 救 援 领 导 负 责 人 汇 报 事 故 情 况 及 需 要 公 司 支 援 的 人 力 、
物 力 , 事 故 情 况 由 公 司 向 上 级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报 告 。
应 急 救 援 措 施 :
项 目 部 成 立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领 导 小 组 。
项 目 经 理 现 场 全 程 组 织 指 挥 事 故 救 援 工 作;安 全 员 现 场 指 挥 人 员 从 事 故 现
场 疏 散 ; 生 产 经 理 做 好 现 场 工 人 的 安 抚 工 作 ; 施 工 员 现 场 组 织 抢 救 伤 员 ; 有 救
援 任 务 的 人 员 在 现 场 待 令 进 行 有 关 救 援 工 作 。
事 故 发 生 后 ,立 即 在 事 故 现 场 外 围 设 置 安 全 警 戒 区 ,立 即 组 织 安 全 警 戒 区
内 所 有 人 员 撤 离 , 并 立 即 清 点 人 数 , 以 确 认 是 否 有 人 员 被 困 在 事 故 现 场 。
事 故 发 生 时 ,处 在 作 业 面 上 的 人 员 要 由 高 处 往 低 处 撤 离 危 险 区 ,如 果 通 道
被 切 断 , 救 援 人 员 架 设 梯 子 供 上 面 人 员 从 梯 子 上 撤 离 。 困 在 模 板 支 架 内 的 人 员
要 组 织 立 即 从 支 架 的 空 档 位 迅 速 撤 离 。
当 模 板 支 架 为 局 部 坍 塌 ,坍 塌 面 积 不 大 时 ,在 经 确 认 入 内 进 行 加 固 处 理 施
工 无 危 险 的 情 况 下 , 施 工 员 、 安 全 员 带 领 抢 险 小 组 对 模 板 支 撑 系 统 进 行 加 固 ,
以 防 止 模 板 的 坍 塌 及 险 情 进 一 步 发 展 。
对 事 故 中 的 伤 员 , 要 迅 速 组 织 现 场 急 救 , 随 后 就 近 送 医 院 救 治 。
紧 急 救 援 电 话 : 13595186248
报 警 中 心 110
火 警 119
急 救 中 心 120
交 通 事 故 急 救 122
本 应 急 措 施 有 关 详 细 安 排 内 容 另 见 《 安 全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 专 题 方 案 。
十 三 、 施 工 进 度 计 划
施 工 进 度 见 下 表 :
序 号 分 项 工 程 名 称 日 期 备 注
1 高 支 模 区 满 堂 架 搭 设 ~
2 ~ 层 框 架 柱 施 工 ~
3 ~ 层 框 架 柱 施 工 ~
4 ~ 层 框 架 柱 施 工 ~
5 四 层 钢 筋 、 模 板 施 工 ~
6 四 层 砼 浇 筑 ~
根 据 经 验 柱 砼 强 度 已
达 到 60%
十 四 、 附 件 :
框 架 梁 模 板 及 高 支 撑 计 算 书
现 浇 板 板 模 板 及 高 支 撑 计 算 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