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化进程中政府
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扶持
巾小企业融资难是个老问题,政府也一直在扶持。在我国市场化改革不断向纵深发腥的过程
中,这一难题似乎有进 一步恶化的趋势。面对市场化的新环境,政府应如何扶持呢?
一 市场化进程中中小企业融资更难
由于自身的特点,中小企业一直存在融资难的问题。近年来,
由于以下三个因素的作用,使这一难题变得更加突出:
1,历史教训的影响。过去,由于非企业化的经营,银行积聚了
大量的风险,资产质量严重低下。尽管政府动用巨额财政资金挽救
了一些银行,但不少银行至今仍陷在一大堆坏帐中不能自拔,大的
如中国农业银行,小的如众多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一
大批银行骨干从业人员为此纷纷落马。银行坏帐除了国企外,一个
很大的来源是无数的中小企业。以珠江三角洲某市农村信用社为
例:该市在改革开放初期是“广东四小虎”之一,中小企业众多,2004
年人均GDP达5万元,人均储蓄存款6.7万元,每百户拥有私人汽车
31辆,是一个相当富裕的地区。该市非公有制企业7_2万户,其中个
体工商户5.5万户,私营企业1_3万户,民营经济总量占77%。然而,
以服务本地中小企业为主的该市农村信用社,2004年底的不良贷款
达80亿元,占贷款总额的40%,不良贷款中有87%来源于中小企业,
以至于该市各家银行都对中小企业产生了‘‘ 怕贷”心理。
2、商业银行的私有化改制。近年来,随着中国加入WTO协议中
关于全面开放银行业 日期的到来和我国自身市场经济改革的需要,
以几大国有银行的股份制改造为标志,银行业的企业化进程大大加
快。在此背景下,银行为了自身的盈利和安全,自然对客户进行严
格的市场化筛选,广大中小企业则落选了。这一点从国内新型股份
制商业银行(如招商、兴业、深发展、民生银行等)的客户选择上更明
显地体现出来,它们只做中高端客户,风险控制非常严格,通俗讲就
是只搞“锦上添花”,不搞“雪中送炭”。银行的改制适应了市场经济
的需要,企业化的银行是一个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独立经济实体,
文/曾林扬
要为它众多的股东谋取利润,银行与企业的生意往来须建立在平等
互利基础之上,任何单方面的利益传递都是不现实的。‘‘一赢一输”
不可能持久,银企‘‘_叹赢”才是出路,银行变为真正的企业,这是不可
逆转的大趋势。银行的改制,客观上加重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由于
我国商业银行的企业化改制尚在进行中,可以预料,起码短期内,银
行都会对中小企业“敬而远之”。
3、外资银行的进入。他们进入中国的目的非常明显,就是分享
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成果,利润小风险大的事不干,“专挑肥肉吃”。
他们争夺的服务对象,就是中高端客户,包括部分优质国企,此类客
户管理和风险控制较好、资金透明度较高,另外还有资信良好的民
营企业、上市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私人企业主、高级管理人员等富
有的阶层等,都是他们争夺的对象,目标直指中资银行的 “黄金客
户”。国际著名银行在华设立分支机构的战略意图是清晰的,即‘‘2:
8黄金分割率”区域布局战略,着眼中国经济增长中的财富积聚最快
的地区,强调设置机构的效益。它们的机构布局在中国沿海大中城
市,基本覆盖了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福建等地区。外资银
行的经营理念对国内银行起到了很大的示范和引导作用。因此,基
本素质较差且信息不透明的广大中小企业不受银行青睐。
二 用市场化手段扶持中小企业
在市场化的大背景下,由于银行业的变革等原因,中小企业的
融资更加不利,这对于在激烈残酷的市场竞争中处于弱者地位的中
小企业来说是雪上加霜。这种情况下,中小企业更需要有政府的手
来拉一把,用政府‘‘看得见的手”去平衡市场 ‘‘看不见的手'’。
既要维护金融安全,让商业银行真正成为一个企业在市场上运
2008 3企业研究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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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又要扶持弱势的广大中小企业,手心手背都是肉,政府应如何选
择呢?按照原有模式,政府主要采用以下二种方式:一是强令国有
商业银行划出一定额度的中小企业贷款指标,这种方式显然巳过
时。二是组建政府的担保公司,专门对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这
种方式理论上和用意上是好的,但在我国长期形成的依赖政府吃国
家的惯性思维和做法下,好的用意往往起不到实际效果,担保公司
在建立和运行中,不仅专业人员缺乏,而且存在现实的管理和操作
不足的问题,有限的担保资金相对于庞大的资金需求市场显得杯水
车薪,反而会造成浪费公共资源、助长腐败、最终由政府买单的结
局,还破坏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政府担保公司与原有的国
有银行对中小企业放款没有本质的区别,同属行政手段和计划经
济。当然,国家或地方政府为支持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本地战略性
行业而成立的担保或基金公司另当别论。
有人提出,用 “民间金融”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认为 “民间金
融”就象一个自发的 ‘‘农贸市场”,市场化程度高,交易自由灵活,特
别适合中小企业。这种观点不可取。“民间金融”虽然市场化程度
高,不少中小企业从中解决资金需求,但是,其交易主体、交易规则、
追索方式等没有法律依据,难以监管。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脱离
了法制轨道,必然会扰乱国家金融和社会秩序,生出乱子,这方面有
很多教训。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民间金融”也是被禁止的。
政府不能走行政主导的老路。对融资难问题的解决应多从市
场的角度考虑,遵循市场规律,从行政主导转变为以市场为主导,即
按所谓政府建市场管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思路,谋求建立以市场
为主导的中小企业融资的长效机制。
三 政府如何作为?
1、中小企业方面。人们在讨论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时,往往
片面地认为,只要解决了资金问题,中小企业就会好起来,忽视了中
小企业其他方面的弱势。中小企业在技术、人才、管理、信息等方面
都比较弱,致使银行对中小企业客户的信贷资产不良率偏高。一个
企业的素质不高、经营上乱来,手里拿到钱是有风险的,贷款额越高
风险越大,这也是银行不选择中小企业的主要原因。从全社会的资
源配置来看,资金应该流人效率高素质好的企业,若流人素质差的
企业,是一种资源浪费或叫低效配置,不符合市场经济的效率原则。
因此,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应是全面的扶持,重在促进企业综合素质
的提高和守法守规经营,不应该只在资金方面。
履行政府在经济性公共服务中的职能,建立跨政府部门的以中
小企业为主要对象,以信用登记、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发布为
主要内容的信息平台。由于收集中小企业信息的成本较高,收益较
低,涉及多个政府部门,一般的商业性机构不愿也无力承担,所以这
样的公共产品在初期应由政府提供。这是在我国法制监管体系不
健全、市场化征信结构的客观公正性还难于确保情况下的一种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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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政府可以在各地设立征信机构负责收集当地企业的信息,加
强评级的透明性、准确性和公开性,以解决企业融资中的信息不对
称障碍。
2、银行方面。应重视地方中小型银行,加大加快对现有城市商
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的改制、重组和规范。由于血缘、
亲缘、人缘及地缘因素,还由于与大银行和外资银行竞争中处于劣
势,这些中小银行很自然定位于服务当地中小企业。如浙江台外『地
区,地方党政、人民银行、监管部门都给予了当地小银行大力支持。
调查显示:截止2006年末,几家地方中小银行对小企业贷款近5万
户,贷款余额450亿元,占全市各项贷款余额的34.1%,2006年新增
小企业贷款115.6亿元,占当年新增贷款的45.2%,且这些贷款的质
量总体是好的,银行的安全和盈利有保障,银企双赢,融资市场得以
良性发展。
对银行的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给予税收和利率的优惠。比如减
免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收人的营业税;提高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利率
浮动,从利益上驱动商业银行向中小企业放贷,也在一定程度上平
衡银行所承担的风险。
传统的融资模式和思维方式不太有利于中小企业的融资,应鼓
励银行的业务创新,探索适合中小企业的融资模式,做到既有严格
的规章制度和风险防范,又允许在实际执行中有一定的弹性和灵活
把握。工商银行近期推出的面向中小企业的 ‘优先贫’融资业务和
深圳市年内将推出的“中小企业捆绑发债”,都是有益的尝试。
3、融资环境方面。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一方面是金融法规、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法规的制订;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最缺位的,
就是执法,首先是政府自身依法行政。有的地方政府受政绩观念的
驱使,习惯于迫使银行放贷来支持当地中小企业发展,而当企业不
还债时,银行债权往往得不到应有的保护,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
银企双方的互不信任,不利银企长期合作。中小企业数量多、规模
小、分布地域广、关系复杂,客观上执行难度大,但决不能成为有法
不依的理由,从近些年的情况看,违法违规事件普遍发生于中小企
业,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如公司冶理不到位,财务信息失真,有几本
会计帐,恶意逃避银行债务等等。不对少数不法之徒绳之以法,其
他企业便会效仿,整个中小企业的形象受到损坏。没有法律的存在,
就谈不上融资环境。
完善和改进维护银行债权的配合机制。目前该机制不健全主
要表现在低效的抵押担保制度,抵押物变现不能由银行独立处置,
拍卖时缺乏规范操作,在抵押物的处置上存在着不易变现和司法成
本过高的现象,使银行蒙受经济损失。
大力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建立创业板,把中小企业直接
融资的大门开的更大些,让少部分优秀中小企业脱颖而出,带动广
大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长远看,还应考虑建立场外交易市场。日
(作者简介:广东兴宁人,广东白云学院管理系高级经济师,硕
士,主要从事金融、企业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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