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义乌经济开发区五星级酒店
项目国有土地出让挂牌公告
义土挂[2006]5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
地产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
土资源部 11 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经义乌市人民政府批
准,我局将以挂牌方式出让义乌市香山路与经发大道交叉口东
南侧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位置项目概况:
五星级酒店位于义乌经济开发区经发大道和香山路交叉
口,东南临江滨绿廊,西靠香山路,北至经发大道,面积 47945
平方米,用地性质为酒店用地,土地使用年限 50 年,用于建
设国际一流的五星级标准酒店。
二、报名条件及挂牌对象确定条件:
(一)报名条件:净资产达 3000 万美元以上的国外或香
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净资产认定依据
为审计中介机构提供的 2005 年 1 月 1 日至 2006 年 6 月 30 日
期间任一时点净资产的有效审计报告。
地块位置 地 块 面
积(㎡)
用途 出让
年限
建筑
密度
容积率 绿地率 挂牌起
价美元
(万元)
投标保证
金
竞价增
幅美元
香 山 路 与
经 发 大 道
交 叉 口 东
南侧地块
47945 酒店 50
20%
(上限)
(上限)
30%
(下限) 600
200 万美
元或 1600
万人民币
10 万或 10
万倍数
关联企业(指相互之间直接与间接控制,受同一企业控制
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不能同时报名。
(二)挂牌对象确定:
若报名企业超过 6 家(含 6 家)以上,则通过对五星级酒店建
设项目策划方案招标确定 5 家入围企业参与挂牌;若报名企业
少于 6 家的,直接进入挂牌程序(必须提供五星级酒店建设项
目策划方案)。
三、报名方式:
报名企业可在 2006 年 10 月 20 日至 11 月 20 日期间的工
作日上午 8:00 至 11:30 下午 1:30 至 5:00,到义乌市 365 便民服
务中心二楼土地交易市场窗口(详细地址:义乌市江滨北路 279
号)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提交《挂牌出让须知》规定应提
交的有关文件,并填写挂牌出让报名表。向义乌市国土资源局
缴纳投标保证金 200 万美元(或 1600 万元人民币)后,办理挂牌
申请手续。
四、挂牌时间及方法:
本次土地挂牌地点设在义乌市 365 便民服务中心内,挂牌
地块具体情况在 365 便民服务中心大厅电子屏上公示。挂牌报
价时间:自 2006 年 12 月 13 日上午 8:00 时起至 12 月 26 日下
午 4:00 时止(节假日除外)。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义乌市国土
资源局统一制作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进行
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同一竞买人可
多次报价竞买。截至 12 月 26 日下午 3:30 时停止更新挂牌价
格。在停止更新挂牌价格期间,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12
月 26 日下午 4 时在 365 便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1]室举行竞价
出让现场会,对该地块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者。
五、本次挂牌出让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相关文件。有
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义乌市 365 便民
服务中心二楼土地交易市场窗口索取。
联系电话:0579-5555970 0579-5555972
联 系 人:楼 堂 林柔吟
交 退 款:5555970
收款人全称:义乌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收款人账号:1208020009049041677
开户银行:义乌市工商银行
网址:
六、注意事项及要求
1、本地块竞得人须缴纳履约保证金陆佰万美元(小写:600
万美元)整。履约保证金必须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120
日内汇入浙江省义乌市国土资源局指定的银行帐户,由浙江省
义乌市国土资源局委托义乌经济开发区监管,作为本项目建设
专用资金,在项目正式启动后,根据工程进度分三期返还,包
括所产生的银行利息。
2、本次挂牌出让宗地以现状出让,出让人不统一组织现场
踏勘,竞买人自行勘察现场,土地使用权在签订合同后交付。
七、本次出让由义乌市公证处公证。
义乌市国土资源局
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一:《义乌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附件二:《义乌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附件三:《浙江省义乌经济开发区五星级酒店建设项目策划方
案招标须知》
附件一:
义乌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房地产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等有关规定,为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特制定本
须知。
二、竞买报名条件:净资产达 3000 万美元以上的国外或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必须通过涉及
国家安全事项审查)。净资产认定依据为审计中介机构提供的
2005 年 1 月 1 日至 2006 年 6 月 30 日期间任一时点净资产的
有效审计报告。
关联企业(指相互之间直接与间接控制,受同一企业控制
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不能同时报名。
挂牌对象确定:
若报名企业超过 6 家的(含 6 家),则通过对五星级酒店建设项目策
划招标确定 5 家入围企业参与挂牌;若报名企业少于 6 家的,直接
进入挂牌程序(必须提供五星级酒店建设项目策划方案)。
三、义乌市国土资源局为义乌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挂牌出让人,
负责主持挂牌出让活动;从事挂牌出让活动的工作人员为挂牌工作
人员。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标的:宗地编号为 2006-5,位于义乌市香
山路与经发大道交叉口东南侧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地块位
置、规划指标、建设要求见《义乌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及附图。报名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出让文件。报名人应到现场踏
勘拟竞买地块。报名人对公告、出让文件和地块有疑问的,应在递
交竞买报名表前提出。递交竞买报名表的,视为对本挂牌出让文件、
地块现状及《义乌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无异议并全面接
受,对竞买申请书的承诺承担责任并全面履约。
本宗土地的保证金分为投标保证金 200 万美元(或 1600 万元
人民币)及履约保证金 600 万美元。
五、报名者请于 2006 年 10 月 20 日至 11 月 20 日期间的工作日
上午 8:00 至 11:30、下午 1:30 至 5:00,到义乌市 365 便民服务中心
二楼土地交易市场窗口办理报名手续,并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报名表;
2、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
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
的主体资格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3、其他有关资料。
六、对报名人资格审查后,需对报名人报名资格作进一步核实
的,挂牌人有权中止或延期挂牌。
七、经审查通过的报名企业超过 6 家的(含 6 家),挂牌人根
据五星级酒店建设项目策划方案招标方案要求,组织专家评审组
于 2006 年 12 月 12 日进行方案招标评标,确定五家入围企业;经
审查通过的报名企业少于 6 家的,不进行方案评审,报名企业直接
参加挂牌。
符合条件的报名企业在 12 月 10 日 16:00 前未提交五星级酒
店建设项目策划方案的,直接取消竞买资格。
八、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在 2006 年 11 月 20 日前向义乌市
国土资源局指定帐户交付竞买投标保证金 200 万美元(或 1600 万
元人民币)整(以交付凭证为准),并在 2006 年 12 月 10 日 16:00
前完成五星级酒店建设项目策划方案编制上交给挂牌人。
九、入围企业确定后应提交竞买申请书,并领取竞买报价单开
始竞价。挂牌人在挂牌出让结束后 5 天内退回未竞得者的投标保证
金,保证金不计息。
十、本次公开挂牌出让竞价时间:2006 年 12 月 13 日至 2006
年 12 月 26 日上午 8:00 至 11:30、下午 1:30 至 4:00 止。2006 年
12 月 26 日下午 4:00 宣布本次挂牌出让竞买结果。竞价地点:义乌
市 365 便民服务中心内。
十一、本次挂牌设出让底价,出让起始价为陆佰万美元(600
万美元),竞买人每次报价应高于挂牌出让公示栏的最新报价,每
次增价幅度不低于 10 万美元或 10 万美元的倍数。竞买人可在满足
增价幅度的条件下多次报价。竞买人向义乌市国土资源局提交的竞
买报价单必须以中文书写。本次挂牌出让只接受美元报价。
十二、竞得价为该宗地块的总价款,不包含土地使用契税等有
关税费。缴付出让金、项目保证金的方式及土地使用权的有关规定,
以义乌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挂牌成交确认书》和《义乌市国有土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为准。
十三、挂牌工作人员对挂牌出让标的,无论采取何种方式所作
的介绍及评论,均作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挂牌出让标的的任何
担保。
十四、挂牌工作人员在受理竞买人的报价单后,确定竞买人报
价和报价时间等内容,并在竞买报价单上加盖专用章。竞买人向挂
牌受理窗口提交竞买报价单,并经挂牌人盖章后,即视为承诺,不
得以任何形式撤回竞买报价单,否则竞买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且
负责赔偿挂牌人挂牌出让活动的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
律责任。
十五、挂牌出让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将挂牌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指标、
建设要求、起始价、竞价增价幅度等出让条件在义乌市 365 便民服
务中心大厅显示屏和相关媒体上公告;
2、有意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经审查符合条件
的,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提交五星级酒店建设项目策划方案;
3、确定竞买人并编好竞买号;
4、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
5、挂牌工作人员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挂牌价格;
6、挂牌工作人员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7、挂牌工作人员在公告规定的挂牌出让截止时间确定竞得人,
并接受监察部门的监督;
8、挂牌人签发《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9、在《挂牌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内交清出让金并签订《义
乌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十六、挂牌工作人员必须在受理并在公布栏公布完一次竞买报
价后,再按竞买人申请先后顺序受理下一次竞买申请,多个竞买人
同时申请的,由挂牌工作人员根据申请先后顺序当场确定竞买人。
十七、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1、在规定时间内只有一个竞买者,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
合其他出让条件,则土地使用权由该竞买者得。
2、在规定时间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者,土地使用权由高
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得。
3、在停止更新挂牌期间,仍有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更
高价的,12 月 26 日下午 4:00 时在 365 便民中心三楼进行现
场竞价。最高报价者为受让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4、在规定时间内无人报价或虽有报价但报价低于底价,
则此次出让不成交。
十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无效报价单:
1、报价低于出让底价的;
2、报价不高于前一轮报价的;
3、未按加价幅度的有关规定报价的;
4、报价单未加盖竞买者印章的;
5、报价单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虽经委托代理人签署,
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6、报价单内容未填写齐全或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清楚的;
7、竞买人一份报价单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
8、未报名、未缴纳投标保证金而参加竞买的;
9、实际竞买地块与报名申请竞买地块不一致的;
10、其他按规定应属无效的。
十九、出让成功后,挂牌人将现场向竞得人发出《义乌市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应依法成立一家
外商独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 3000 万美元,专营该五星级
酒店项目,实施建设和管理。
二十、成交价即为该宗土地的出让金,成交款以美元结算。
二十一、由竞得人投资成立的外商独资公司应按《成交确
认书》要求在 120 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款及履约保证金。
二十二、竞得人有下列之一违约行为的,挂牌人可取消其
竞得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挂牌人另行以公开方式
出让该地块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的,竞得人须补足差价。
1、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
2、开出的银行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
能全部兑现的。
二十三、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弄虚作假、串
通压价等非法手段竞得的,经查实,挂牌人可终止与其项目公
司签订的《义乌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已取得土地
使用权的报请市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房地产权证,
对有关责任人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
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按本须知第二十二条的
规定处罚。
二十四、本须知及公告涉及的时间期限,期日以北京时间
为准,期时以义乌 365 便民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市场所显示的时
间为准。
二十五、义乌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小组对本《须知》
有解释权。
义乌市国土资源局
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挂牌出让文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报名表
竞买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竞买地块
金 额竞买保证金
支票号码
竞买人愿遵守义乌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须知、成交确认书
和土地出让合同等文件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竞买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单位公章)
二○○六年 月 日
注:请用蓝色或黑色的钢笔或毛笔填写,字体端正,字迹清楚。
制表单位:义乌市国土资源局
挂牌出让文件—
挂 牌 出 让 竞 买 报 价 单
竞买人
竞买
地块
挂牌号
竞买
报价
大
写
亿 仟 佰 拾 万元(美元) 小写 (万元)美元
义乌市国土资源局:
在提交本报价单的同时,我(们)已交纳了竞买投标保证金 200 万美元
(或 1600 万元人民币),现承诺已交的竞买投标保证金的支票或汇票在成交
时即能全部兑现。如我(们)开出的转帐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
全部兑现,以及不能在规定的时间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和《义乌市国有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均被视为违约。贵局可取消我(们)的竞得资
格,并没收竞买投标保证金。我(们)同意承担贵局组织本次挂牌出让活动
的一切费用;贵局有权另行出让,如再次出让该幅土地价格低于本次竞得价
的,我(们)愿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
竞买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单位公章)
二○○六年 月 日 午 时 分
注:本报价书由竞买人按挂牌出让文件规定填写,交义乌市国土资源局留存。
挂 牌 出 让 竞 买 报 价 确 认 表
竞买人
竞买地块 挂牌号
竞买报价 大写 亿 仟 佰 拾 万元(美元)小写
你单位提交的竞买报价单已经我局确认。
义乌市国土资源局(盖章)
二○○六年 月 日 午 时 分
注:本确认书由义乌市国土资源局填写,竞买人留存。
竞 买 申 请 书
义乌市国土资源局:
经认真审阅贵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并实地踏
勘编号为 2006-5、位于香山路与经发大道交叉口东南侧地块
后 ,我们愿意遵守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的要求和规
定,对《成交确认书》文本内容无异议,我们申请参加贵局
于 2006 年 12 月 13 日上午 8:00 时起在市 365 便民服务中心
二楼土地交易市场(江滨北路 279 号)举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并参与竞买。
我们愿意支付本次竞买的投标保证金 200 万美元(或
1600 万元人民币)。如能竞得,我们保证凭贵局签发的《成
交确认书》在 90 日内完成办妥外商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等相
关手续,注册资本不低于 3000 万美元, 120 日内实到外资
2000 万美元,同时 120 日内一次性付清地价款及履约保证金,
并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否则,投标保证金贵局可不予返
还,并由我们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附:1、合法的开业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4、净资产证明
竞买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联系人:
地 址:
电 话:
邮政编码 :
申请书填写日期:2006 年 月 日
附件二:
义乌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义地合字(2006) 号
订立合同双方:
出让方:义乌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地 址: 电 话: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地 址: 电 话:
公司经过挂牌交易方式,竞得位于
义乌市香山路与经发大道交叉口东南侧面积为 47945 平方
米的土地使用权。乙方为 公司根据“义
乌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在中国境内注册
的外商独资企业。按成交确认书,该土地使用权转归乙方所
有,由乙方和甲方签订本出让合同(见附件 1)。现双方就出
让的有关事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义乌市的有关规定,
订立本合同。
一、出让范围
甲方向乙方出让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于
国家。
地下自然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二、土地位置
甲方出让的土地位于香山路与经发大道交叉口东南侧,
宗地编号为 2006-5(见附件 2)。
三、土地面积
甲方出让的土地面积为 47945 平方米,乙方对该地块的
现状无异议。本合同签订后,则视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土地。
四、出让年限
本次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伍拾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届满,甲方无偿收回出让地
块的土地使用权,本地块上的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也由甲方
无偿取得。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土地及土地上
的建筑物、附着物无偿交给甲方,并在年期届满之日起十日
内交出房地产证书,申请办理房地产权注销登记手续,否则
由甲方径行注销。
乙方如需继续使用本地块,可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
期,并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
件后,与甲方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
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五、出让金额
本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美元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该款已由 公司交纳。
六、土地用途
本宗地用途为:五星级酒店。
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七、土地利用要求
(一)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五星级酒店用地。
(二)地块面积:47945 平方米
(三)建筑密度:20%(上限);
(四)建筑容积率:(上限);
(五)绿地率:30%(下限);
(六)建筑限高:110 米;(主体建筑高度控制在 80-110 米之
间);
(七)建设不少于 500 间(套)客房规模的五星级标准酒
店;
(八)总体布局及建筑退红线要求:按城建规划;
(九)市政设施要求:
1、车辆出入口:按城建规划;
2、人行出入口:按城建规划;
3、停车位: 辆/间(套)
4、室外地坪高:根据规划及现场情况确定;
5、给水接口:按城建规划;
6、雨水接口:按城建规划;
7、污水接口:按城建规划;
8、中水接口:按城建规划;
9、燃气接口:按城建规划;
10、电 源:按城建规划;
11、通 讯:按城建规划;
(十)建筑间距:应满足《义乌市城建规划》的规定及消防要
求。
上述土地利用要求详见《五星级酒店规划平面图及规划
控制指标和建设要求》(见附件 2)。
八、保证条款
(一)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陆佰万美元(小写$600 万元)整。
(二)甲方同意在项目正式动工后保证金分三期返还
(期间所产生的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归乙方所有):
1、在项目正式动工基础开挖时返还 200 万美元。
2、酒店主体工程结顶并通过验收后返还 200 万美元。
3、完成五星级酒店评定工作并由国际知名饭店管理集
团(以 2006 年美国《Hotels》公布的全球酒店管理集团 300 强
名单为准)经营管理该酒店后,返还 200 万美元。
(三)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向甲方申
请土地登记。
(四)甲方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依
法为乙方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
证》。
九、土地开发建设
(一)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国家质量监督
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GB/
T14308—2003)所规定的五星级酒店标准建设、开发本宗土地。
1、乙方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之日起,应在四个月内
动工建设,三年半内完成项目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和六年半内
完成五星级酒店评定工作。
2、乙方必须聘请国际知名饭店管理集团(以 2006 年美国
《Hotels》公布的全球酒店管理集团 300 强名单为准)经营管
理该酒店。
3、乙方在未评为五星级酒店之前,酒店项目及其土地
使用权不得转让;酒店项目及土地使用权符合本合同约定转
让的,必须整体转让,不得分割转让,不得改变用途。
4、乙方在土地使用年限内依照法律法规及义乌市的有关
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其合法
权益受法律保护。
5、乙方开发、利用、经营受让的土地,不得损害社会公
共利益。乙方在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并取得房地产证之前,
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本地块。
(二)鉴于甲方的土地位于浙江省义乌经济开发区,故
甲方可委托浙江省义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出让土地的建
设开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乙方应服从该管委会的行政管
理。
(三)《五星级酒店规划平面图及规划控制指标和建设
要求》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不可抗力
(一)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
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
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
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 48 小时内将事件的
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
且在事件发生后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
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履行合同不能满足本合同第九条第(一)项
1、2 款约定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出让
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按工程结算价收购已兴建的建
筑物、附着物。
十二、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当按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合同约
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甲方可向乙方征收
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
动工开发的,甲方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二)甲方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的,
应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
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十三、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
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四、争议解决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生效条件
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二份,乙方三份。
附件:
1、义乌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2、五星级酒店规划平面图及规划控制指标和建设要求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2006 年 月 日
附件 1
义乌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成交确认书
拍 卖 人:义乌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义东路 131 号
竞 得 人:
地 址:
竞买标志牌编号:
挂牌人于 2006 年 月 日在土地交易市场(江滨北路 279
号)公开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竞得人经认真审阅土地使
用权挂牌出让文件,并实地踏勘挂牌地块后,向挂牌人提交
《竟买申请书》,交付了投标保证金,取得了竞买资格。经
过竞价,竞得人以 亿 仟 佰 拾 万美元($
美元)的应价成交,竞得位于香山路与经发大道交叉口东南侧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经营五星级酒店(宗地编
号为 2006-5)。现双方就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一致
意见:
一、竞得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资注册一家外商
独资企业,专营该五星级酒店项目,该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
3000 万美元,注册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应在本确认书签
订后 90 日内办妥。
二、由竞得人投资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应在本确认书签订后
的 120 天内付清上述土地出让金。
三、由竞得人投资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应在本确认书签订后
的 120 天内付清履约保证金。
四、竞得人投资的外商独资企业注册后,由外商独资企
业与挂牌人签订“义乌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
用权归外商独资企业所有。
五、违约责任: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出让金
及履约保证金的,从逾期之日起应支付逾期部分的滞纳金,
滞纳金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三十日仍未付清的,挂牌
人可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
挂牌人。同时,挂牌人另行公开出让的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
价的,竞得人还须补足差价。
六、因本确认书发生争议,解决争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律,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
本确认书双方盖章生效。
本确认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义乌市国土资源局 竞 得 人: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地 址:义东路 131 号 地 址:
电 话:5555970 电 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附件 2:
五星级酒店规划平面图及规划控制指标和建设要求
附件三:
浙江省义乌经济开发区五星级酒店
建设项目策划方案招标须知
一、招标目的
通过对五星级酒店建设项目策划方案招标,选择优秀方
案的企业确定下阶段挂牌对象。
二、方案招标活动安排
1、投标人资格审查;
2、向符合报名条件的企业发出通知书;
3、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4、答疑;
5、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
6、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7、组织评审;
8、告知评审结果。
三、投标文件主要内容
1、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
2、开发建设思路;
3、市场营销和管理。
四、提交成果内容及要求:
(一)内容格式方面要求
1、版面设计文册:包括“ ”项目说明书文本、
缩印成 A3 版面的概念性设计图纸。设计文册一式七份:正
本一份、副本六份。副本中任何一处均不得透露单位名称、
人员姓名等能判明投标人的标志、标识(副本用于专家评
审)。
2、图纸展板:以最大限度的反映设计意图为准,比例
自定,数量不限。不得透露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等能判投标
人的标志、标识。
3、多媒体演示文件:多媒体演示文件 2 套(光盘、仅
注明“演示文件”字样),使用 VCD、DVD 格式。演示时间在
20 分钟以内。可以配以方案介绍解说词、背景音乐和中文字
幕。采用“普通话”解说,不允许出现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等
能判明投标人的标志、标识。
4、电子文件:投标人提供与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图
纸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 2 套(光盘、仅注明“文本”字样)。
(二)投标文件提交形式。
1、投标人仅能提交一个方案的文件参加投标,投标文
件必须用中文进行编制。
2、投标人所递交的版面设计文册正本、副本,图纸展
板、多媒体演示文件、电子文件须分别密封包装。
3、投标文件密封及标识:
(1)版面设计文册正本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或授
权委托人签字,包封外注明“正本”字样。
(2)副本文件、图纸展板、多媒体演示文件、电子文
件包封外均不能署名,仅注明“ 项目设计文册副本”
字样。
五、方案投标截止日
本次方案招标的截止时间为 2006 年 12 月 10 日 16:00,
投标人须递交的所有文件必须在方案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
达本须知第六条规定的地址。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本须知规定
的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被接受,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招标单位不接受专人递交方式以外任何形式的递交。
六、投标文件送达
义乌市 365 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土地交易市场窗口,联系
电话:0579—5555972、5555970。
七、投标文件的评审
1、投标文件评审原则。
①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①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①符合具有国内先进水平,适合义乌情况,与城市风貌
和谐的要求
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投标文件无效:
(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第四条要求的;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故意明示或暗示投标人身份
的;
(4)由于其它原因,评审委员会评委一致认为应当排
除的。
3、投标文件评审机构。
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和相关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
主持评标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
较。
4、投标文件评审。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原则及要求,
对各投标文件概念性规划方案、开发建设思路以及市场营销
和管理等各个方面进行综合的评审和比较,推选出 5 家入围
企业。
八、告知评审结果
评标结束当日发放合格(不合格)通知书。
九、其它说明
1、凡参加本次浙江省义乌经济开发区五星级酒店建设
项目策划方案招标的投标人均视为同意并接受本方案招标
须知及其补充文件和澄清文件的全部内容及条款。
2、最终竞得者必须在其投标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