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
总则
为提高公司对担保业务风险的控制能力和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查业务的风险控制情况及对风险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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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组成
评审委员会委员包括董事长、总裁、副总裁、风险管理中心总监、财务管理中心总监、业务管理中心总监、事业发展中心总监、风险管理部经理、贷前审核部经理、法律事务部经理、贷后监管部经理及董事长指定人员。
复审会委员包括风险管理中心总监、风险管理部经理、贷前审核部经理、贷后监管部经理、区域风控经理、风控稽核、法律事务部专员及风险管理中心总监指定人员。
列席人员由总裁或风险管理中心总监指定。
复审委员会委员由风险管理部经理提名、报风险管理中心总监审批
评审委员会委员风险管理中心总监提名、总裁审批、任命。
复审委员会由风险管理部负责安排召开会议及业务评审
评审委员会由风险管理中心负责安排召开会议及业务评审。
复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为一年。
职责权限
复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审查信贷业务风险控制情况;
审核各分公司上报业务风险情况,提出业务及法律风险提示,并最终做出复审审批决定;
审核各分公司保后监管情况,分析处理上报的预警状况,形成报告报评审委员会;
协助分公司制定逾期业务的催收方案,报评审委员会;
负责对公司风险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授权的其他事项。
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审查信贷业务风险控制情况;
审核各分公司上报业务风险情况,提出业务及法律风险提示,并最终做出审批决定;
根据复审会报送的各分公司保后监管情况,分析处理上报的预警状况,做出处理决定;
根据复审会出具的协助分公司制定逾期业务的催收方案,做出最终执行方案;
负责对集团风险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负责不良贷款情况最终责任的调查与认定,并出具处理方案;
公司授权的其他事项。
评审委员会对公司负责,除集团总裁有一票否决权外、任何人都无权干涉评审委员会对业务的评审结果。
报件规则
按照《信贷业务管理制度》的流程要求,业务要依次报送分公司内部初审会评审、区域业务经理评审、风险管理部复审会及评审委员会审批。
分公司业务部门协助评审委员会工作并提供分公司业务相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贷前调查报告》及其附表;
(二)《业务评审单》 ;
(三)业务的其他重要证明资料,列表如下:
序号
材料名称
1
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拍照
2
借款人及其企业近6个月银行流水(陪同打印)
3
借款人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拍照、章程(工商调档、查看是否股权、机器设备抵押情况)
4
借款人及其企业名下的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复印件(有原件提供原件)
5
借款人及其企业名下房产、土地、反担保方(个人或企业)房屋产权调查
6
个人及企业征信报告(附贷款明细、对外担保明细)
7
借款人企业近期的大额订单合同原件
8
现场考察照片(包含借款人、实际控制人及家庭照片)
所有上报的申请必须是以书面的形式(包括电子邮件、传真、OA、CRM),原则上以OA或CRM申请流程为准,不得以口头形式申请。
风险管理部受理业务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十点,复审会开会时间为每周二、周四的上午9:00。
评审会开会的时间窗口有2个,分别为每周三、周五的上午9:00。
所有报送业务,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复审会会在48小时内出具复审会意见,评审委员会会在评审会结束的1工作日内给予结果(从报送齐全资料给风险管理复审会起计算,系统故障除外; 对于资料退回的,从重新报送齐全资料于风险管复审会起计算)
议事程序
风险管理部复审会议事流程:
复审会按照所报送业务的性质和额度,由风险管理部经理召集委员召开复审会会议,并将分公司上报的《业务评审单》、《贷前调查报告》及附表和要求上报的客户材料转发给复审会所有委员,以备各评审委员提前熟悉客户情况。
复审会会议流程:
复审会各委员根据提供的资料发表观点及意见,并写入业务申报系统;
对于业务内容还需要进一步核实材料的, 退回分公司,由经办客户经理或业务部经理继续补充,交风控部经理审核合格后上报; 如需召开视频会议,由经办客户经理或业务部经理分别阐述,风控部经理做补充说明,分公司总经理做总结;
分公司业务简述内容次序指导意见:
大类
序号
内容
业务基本情况
1
业务类型(短借、过桥、垫款)
2
借款人及其企业名称
3
借款金额及利率
4
借款期限(期限、用款时间)
5
借款用途
6
还款来源
7
可行的反担保方式
企业基本情况
8
企业主营业务、成立年限、注册资本
9
企业上年销售额、近三月销售额
10
企业流水情况(至少最近3个月)
11
企业资产情况(厂房、土地、设备、存货等)
12
主要合作单位(上下游及近期订单数量金额)
13
企业负债情况(包括银行贷款、民间借款、对外担保)
14
银行贷款(金额、期限、贷款行、抵押物)
15
企业征信情况、诉讼情况
借款人情况
16
借款人个人简介(是否本地人、房产状况、经历等)
17
家庭情况
18
个人征信情况、诉讼情况
19
个人流水
20
个人资产情况
对于额度较大或复审会认为有必要现场考察的,风险管理部经理安排区域风控经理、风控稽核等相关人员到分公司实地复核。分公司经办客户经理根据集团安排需提前与客户沟通好考察时间,需要客户财务相关人员配合做好审核工作;
集团现场复核人员根据集团复审会考察意见及现场考察情况,形成《集团复审现场考察报告》,上报到内部评审流程。现场考察报告需包含复审会要求补充落实的情况说明、现场考察时发现的新情况说明及最终对该笔业务是否可以操作的意见;
复审会委员依次发表意见或提问,落实相关信息后,最终表决及达成评审意见;
由风险管理部理统计票数,填写业务评审单的批复内容,所有出席委员签署意见;
复审会会议结束,复审会助理做好会议纪要。
评审委员会议事流程:
由风险管理中心总监召集委员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并将分公司上报的《业务评审单》、《贷前调查报告》及其附表、《集团复审现场考察报告》、复审会意见和要求上报的客户材料转发给评审委员会所有委员。
评审委员会会议流程:
由各委员根据提供的资料发表观点及意见,并写入业务申报系统;
对于业务内容还需要进一步核实材料的,退回分公司,由经办客户经理或业务部经理继续补充,交风控部经理审核合格后上报;
评审委员会委员依次发表意见或提问,落实相关信息后,最终表决及达成评审意见;
由风险管理中心总监统计票数,填写业务评审单的批复内容,所有出席委员签署意见;
评审委员会会议结束,评审会助理做好会议纪要。
不良贷款情况调查与认定流程:
不良业务需召开集团评审会,董事长必须出席;
各委员根据业务全程的材料及监管情况发表观点及意见,最终由董事长认定产生不良贷款的原因;
各委员根据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发表处理观点及意见,最终由董事长决定处理意见;
第五章 复审会及评审会议事规则
会议由风险管理部经理主持,风险管理部经理不能出席时可由风险管理中心总监主持。
评审委员会会议应由五分之四以上的有投票权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董事长有一票否决权。对于超过300万以上首次合作的业务,需执行董事长与法人谈话制,决定是否行使否决权。
会议做出的决议意见分为:“同意、不同意”两种,委员应将意见的条件或理由以及建议一并写入”业务评审流程”。
表决结果的产生:“同意”意见达到2/3以上(不含2/3)票数时,表决结果为“同意”;“不同意”意见达到1/3(含1/3)票数时,表决结果为“不同意”。
对于1/3表决为“不同意”的项目,分公司业务部门重新落实条件,认为可以再上会讨论的,经评风险管理中心总监批准后,按“复议”程序上会;对于2/3以上表决为“不同意”的项目,禁止复议。
复审会、评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或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
复审会、评审委员会会议应采取现场与视频相接合会议形式,对于需视频会议时,上报业务分公司经办人员视频参加。
复审会、评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复审会、评审委员会对审批的业务应于会后按照本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出具明确的审批意见。
复审会、评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会议复审会或评审会助理记录并保存。复审会、评审会助理会后将会议记录通过OA系统发送给所有参会委员。
评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集团总裁。
出席会议的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出席会议的委员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业务的风险性、可行性等方面对待审业务做出合理的表述,发表切实的意见,禁止在会议中间随意打断对方的讲话,禁止发表于会议审批内容不相关或偏激的言论。
第六章 附则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办法由风险管理中心起草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