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法教程
第三章 海关通关法律制度
陈霞
第三章 海关通关法律制度
• 1、海关通关法律制度包括:
• 运输工具、货物等实施管理,也对运输工具
、货物的权利人依法享有和承担的权利义务。
• 2、货物的用途属性和监管措施等差异——
货物的通关法律制度分成:
• 普通货物
• 特殊货物
第一节 运输工具通关法律制度
• 一、常用的运输工具:汽车、火车、拖车、船舶、
航空器、货车等。
• 最早的运输工具 全金悍马
马车
•
平板翻斗车
• 普通货车 厢式货车
• 专用车辆 ——混泥土搅拌车、洒水车
——海关管理的主要依据
• 1、《海关法》
• 2、《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 3、《海关对国际民航机监管办法》
• 4、《海关对国际铁路联运进出境列车和所载货
物、物品的监管办法》
• 5、《海关对进出境国际航行船舶及其所载货物、
物品监管办法》
二、法律关系
• (一)主体——运输工具负责人、运输工具
• 1、运输工具的经营、承担法律责任
• 2、运输工具所有人、租赁人
• 3、代理人
• 4、运输工具提供装卸、供应等相关配套服务的
人员
• 5、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的代理
案例:用于走私的运输工具 海关能
否没收
• 2005年5月初,张某驾驶“浙004号”渔船
从境外偷运红油(“红油”是香港专门用
于工厂、船舶并添加红色染色剂的免税柴
油,只限于在香港地区使用或特定船舶自
用,不能用于国际贸易)进境,被某海关
查获。该海关经调查认定,张某的上述行
为构成绕越设关地的走私行为,遂依据
《海关法》及《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以下简称《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
对张某作出没收走私“红油”并科处罚款
的行政处罚决定。
•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某海关发现,张某在2004年
12月和2005年2月还曾两次使用“浙004号”渔船
走私免税“红油”,分别被该海关和其他海关给
予相应行政处罚。某海关认为,张某所驾驶的“
浙004号”渔船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三次被用于
走私“红油”,属于《处罚条例》所规定的“多
次用于走私的运输工具”。鉴于此,某海关在对
张某本次走私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同时,还依据
《海关法》八十二条第二款和《处罚条例》第九
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没收了张某所使用的“浙
004号”渔船。
• (二)内容——运输工具
• 权利:合法进出境
• 义务:办理海关手续,接受海关监管,遵守海关
法律法规规章。
• (三)客体——运输工具及其活动
• 例如:满足运输工具及其操作人员自身需要的物
料、生活物品等。
三、通关流程
报关单电子数据申报
查验
集中审单
签发报关单证明联
放行
接单审核/征收税费
现场海关
现场海关
总关
结关
申报前资料准备
报关前资料准备
• 1、报关委托书
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
的名义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向海关提交由委托人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遵守海关法对委托人的各项规定。
• 2、各类许可证件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
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国家限制进
出口的货物,没有进出口许可证件的,不予放行。如果
需要电子底账数据的还需要提前做好电子数据的备案工
作,例如出口核销单的电子底账数据的口岸备案。
• 3、各类商业单证
包括合同、发票、装箱单、信用证、提运单等
货物申报
• 进出口货物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行办理
报关纳税手续(前提是收发货人有获得报关员资
格的报关员),也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委
托海关准予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办理报关纳税手
续。
• 进出口货物的基本情况应当按照《报关单填制规
范》进行填制并通过电子口岸向海关如实申报。
申报期限
•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自运
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向海关申报。进
口转关运输货物的收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
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向进境
地海关办理转关运输手续,有关货物应当自运抵
指运地之日起十四日内向指运地海关申报。出口
货物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在货物运抵
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以前向海关申
报。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超过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
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
查验
• 海关查验是根据各通关环节的审核情况,对风险
较大的进出口货物以及H2000系统随机选择的货
物进行的实物查验过程,主要检查报关单电子数
据与纸面单证是否与实物一致。
转关
• 通常,进口货物应当由收货人在货物的进境地海
关办理海关手续,出口货物应当由发货人在货物
的出境地海关办理海关手续。经收发货人申请,
海关同意,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可以在设有海关的
指运地、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可以在设有海关的启
运地办理海关手续—称之为“转关”。转关货物在
转关期间属于海关监管货物,海关在承载货物的
运输工具上加装施封锁,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或
者损毁 。
结关
• 进口:货物放行即结关
• 出口:一般贸易出口货物的出口结关是指载运出
口货物的运载工具实际离境,报关单电子数据被
出口清洁舱单核注之后。
公路口岸 上海海关
转关放行
出口放行
(结关)
出口转关结关
签发出口退
税证明连
通关环节
企
业
清
单
数
据
申
报
企
业
报
关
单
数
据
自
动
生
成
和
下
载
企
业
报
关
单
数
据
确
认
和
申
报
企
业
现
场
通
关
海
关
内
网
审
批
企
业
报
关
单
打
印
进入电子口岸
选择进入子系统
报关申报界面
清单上载
清单申报
清单查询
点击清单报关单列表
点击查看明细进入报关单申报
普通报关填写
转关运输提前报关录入/申报
报关单申报
报关单申报状态查询(一)
报关单申报状态查询(二)
报关单申报状态查询(三)
报关单申报状态查询(四)
第二节 货物通关法律制度
• 一、概述
• 货物:是以进出口贸易的方式进出关境的有形物
体,或者有形物体与无形物体、权利、智力成果
的结合体。
• 二、法律关系和法律渊源
• (一)主体
• ——海关、货物所有权人。
• 第三人包括:进出口货物、其他所有权人有关的
债权人、知识产权权利人、报关代理人等。
• (二)内容
• ——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
• (三)客体
• ——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即进出口货物和进出
口人得行为。
• 通关法律制度的法律渊源主要表现:《海关法》
• 《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进出口货物集中
申报管理办法》《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
管理办法》等
三、通关法律制度
• (一)进出口货物的通关法律制度
• 进出口货物在进出境前必须经历处于
海关监管之下,并完成所有海关手续
的过程。
什么叫通关
审单
查验
征税
放行
报
关
基
本
程
序
申报前的准备工作
向海关
申报
陪同海关
查验
缴纳进出口
税费
提取或装运
货物
报
关
单
位
的
对
应
工
作
货物海关
监管类别
判断
进出口货物
海关监管条
件查询
• 1、申报方式
海关法规定,纸质报关单与电子数据报关
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特殊条件下单
独使用纸质报关单或者单独使用电子数据
报关单向海关申报的,应当经海关批准。
• 申报日期:
采用电子和纸质报关单申报的,海关接
受申报的时间以海关接受电子数据报关单
申报的时间为准。
仅以纸质报关单方式申报的,以海关
工作人员在报关单上做登记处理的日期为
准。
2、申报程序
发送数据至海关审单中心
现场通关预备
电子审单
接收回执
打印纸质报关单,报关单右下角的
申报单位处加盖报关单位的报关专
用章,报关员在左下角签名;
按顺序装订随附单证和报关单。
现场 交单
放行 交单
10日内
报关员、报关企业资格认证;
对电子报关数据的规范性、有
效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
规范性(计算机)审单的结果
专业化(人工审单)审单的结果
终端申报方式、EDI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方式
3、申报时限
• 1.进口货物: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
• 2.出口货物:
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
以前;
• 3.集中申报的进口货物:
自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
个月内办理申报手续;
• 4. 超期未申报货物的处理
海关征收滞报金=滞报天数*价格*‰
超过3个月仍未向海关申报的,货物由海
关依照《海关法》的规定提取变卖处理。
4、修改申报内容或撤销申报
海关一旦接受申报,其内容不得修改或撤销,但下列
情况 例 外:
• 由于计算机方面的原因导致电子数据的错误
• 出口退关情形
• 溢短装、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
• 报关员在操作或书写上的失误造成差错
• 因海关审价、归类认定后需对申报数据进行修改的
• 依贸易惯例先行采用暂时价格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检
品质认定或国际市场实际价格付款方式而修改
(二)一些特殊的通关法律制度
• 1 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
进
出
境
货
物
进口货物
出口货物
其他(进出
境)货物
过境、转运、通运货物
暂时进出境货物
未经批准进出境货物
• (1)过境货物
• 从境外启运,在我国境内不论是否换装运输工具,通过
我国境内陆路运输,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
• (2)转运货物
• 从境外启运,通过境内设立海关的地点换装运输工具,
而不通过境内陆路运输,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
• (3)通运货物
• 从境外启运,由船舶、航空器载运进境,并由原运输工
具载运出境的货物。
• 2、集中申报货物
• 集中申报:就是集合竞价,是指在每个交易日上
午9:15--9:25由投资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价格
自由的进行买卖申报,电脑交易系统对全部有效
的委托进行一次集中撮合的处理过程。
• ——集中申报通关方式办理海关手续的收发货人,
应当在载运进口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
14日内,出口货物在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
24小时前填制《集中申报清单》向海关申报。
案例:宁波梅山海事处首次开展危
险货物集装箱开箱查验工作
• 近日,宁波梅山海事处执法人员首次开箱查验抵港的危险
货物集装箱。
• 本次开箱查验的集装箱由浙江永泰国际货运代理有限
公司负责代理,浙江迪希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类货物-
---过碳酸钠。执法人员按照有关具体要求,详细地核查
集装箱箱体、危险货物标志、标记、危险货物的包装和积
载状况等,检查符合要求后,宁波梅山海事处办结了首份
《危险货物安全适运申报单》。
• 随着梅山岛国际集装箱码头开港的临近,宁波梅山海
事处就如何优质、高效、规范地开展危险货物集装箱监督
服务做了系列准备工作。邀请局职能处室的专家到梅山海
事处指导、培训危险货物集装箱监督服务工作。通过海事
政务窗口、网络媒体对外公开宁波梅山海事处集装箱监督
服务电话,安排专人值守公布电话,耐心解答管理相对人
的咨询,专业指导技术装箱工作。同时,对辖区危险货物
集装箱码头和堆场进行技术上、行政上的督导,促使同步
试运行。
• 3、快件
• (1)定义:是指进出境快件运营人以向客户承
诺的快速商业运作方式,承揽、承运的进出境货
物、物品。
• 文件类
(2)分类 个人物品类
货物类
• 商业价值单据
• 4、暂准进口/出口
• 广义——指一切进口或出口的货物在经过使用、
储存、加工后复出口或复进口的行为。其中进
(出)口加工、储存货物在我国已采用较为严密的
保税管理。
• 狭义——暂准(时)进出口,特指经使用后须原状
复出口或复进口的行为。
(三)信息技术在货物通关中的应用
• EDI报关系统又称为海关通关EDI申报系统:是为了方便
有关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手续的专业
报关和报关单处理系统。它采用世界流行的EDI报关方式,
使外贸企业得以在自己的办公地点使用EDI网络进行远程
报关处理,EDI报关是外贸业务无纸化的一个重要环节。
• ——EDI报关系统的企业端报关软件是在Windows操作平
台环境下运行的软件,操作方法与Windows其他应用软
件一样,要求用户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对所用
的电子数据交换通信方式有初步的了解。该系统采用了
国际公认的标准报文格式,通过计算机通信网络系统进
行数据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