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战略)北京文化产业
发展态势分析
北京文化产业发展态势分析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首都文化发展研究中心钱光培
一、北京文化产业发展的历史脉络
1、北京是世界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悠久,积淀深厚,很早就有了文
化产品的生产和文化行业的出现。元、明、清三代北京就已形成了较
发达的生产文化产品与提供文化服务的行业群落,先后成为元杂剧和
京剧演出的中心地、景泰蓝工艺品的生产基地与销售基地,琉璃厂书
业的发达更为《四库全书》的编纂提供了有力的后援。20世纪初叶,
又逐渐形成了一些现代文化行业,如现代书、报、刊业和现代娱乐业
等,与上海一起成为中国南北两大现代文化行业集聚城市。
新中国成立后,把文化产品生产行业和文化服务行业中的一部分纳入
工、商业系统,致使这一部分逐渐迷失了自身的文化属性;另一部分
则纳入“文化事业”系统,但这一部分却只能在“事业”体制下运作,
折断了产业的翅膀。
2、改革开放以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动下,北京文化行业出现
了三种自发的态势:
(1)一部分折断了产业翅膀的文化产品生产与文化服务行业开始重
新营造腾飞的双翼;
(2)一大批新兴的文化行业应运而生;
(3)一部分迷失了自身文化属性的文化产品生产行业和文化服务行
业也开始走在了回归文化的路上。
早在 80年代中期,就有文化人黄宗汉先生成功运作了经营性的文化
景观“大观园”,投资 160万元,经十年经营,门票收入过亿元,总
资产达到 2亿元,超过初期投资的 10余倍;90年代初宣武区又成功
运作了“天桥乐茶园”,不仅在 7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上,创出了每
年纯收入超过 1000万元的效益,还使濒于消失的一些地方剧种和传
统曲艺重新获得了用武之地。
与此同时,各类民营的文化娱乐业蓬勃发展,各类带有文化属性的公
司相继成立,原有的部分文化事业单位也借了“以文补文”的风潮培
育了大批仍在事业体系中的文化企业(即处在两种体制交叉点上的文
化企业)。总之,在改革开放后的十余年中,在社会文化消费需求的
驱动下,北京的现代文化产业已悄然破土,走在自发成长的状态中。
3、1995年前后,中央多次强调北京的城市性质和功能定位应是全国
的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为落实中央指示精神,强化北京“全国文化
中心”功能,北京市委于 1995年冬批准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启动“首
都文化发展战略研究”课题。课题组经过大半年的调研,在深入考察
北京文化发展的历史与现状和国内外文化发展的新鲜经验后,于 1996
年秋天形成正式报告《首都文化建设现状考察与建议》,提出:要按“全
国文化中心”的功能定位推动北京文化建设的发展,需要解决一个“根
本问题”和两个“关键问题”。一个根本问题就是要调整北京城市发
展整体战略,确立文化发展在北京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战略地位。
两个关键问题之一,就是要利用北京丰富的文化资源和人才资源优势,
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为北京文化发展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
1996年 8月,北京市委、市政府主持召开“首都文化发展战略研讨会”,
取得了共识,即于 1996年 12月 5日在《北京日报》上正式颁布了《中
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北京文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并发表评论员文章指出“《意见》的颁布与实施,是北京市贯彻、落
实(中央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精神的一个重要举措”,是“北京
市第一个有关文化发展战略的专门文件”。也就在这个文件所规定的
“主要任务”中,明确提出了“要充分利用北京丰富的文化资源和人
才资源,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使其成为北京的支柱产业之一,使北京
成为全国重要的文化产业基地”;并指出,“在现阶段,北京的文化产
业要着重开拓和发展书报刊出版发行业、影视业、音像业、演出业、
展览业、广告业、文化娱乐业和文化旅游业,同时要大力推动现代信
息业、电子出版业等具有前瞻性的现代文化产业。对由传统民俗形成
的文化行业要给予足够重视”;还有针对性的提出:“各类文化产业
都要努力优化结构、合理布局、控制数量、提高质量、增进效益”,
从而使其成为我国第一个以党和政府的名义自觉推动地区文化产业
发展的文件,它标志着北京文化产业的发展已走出了自发阶段。
4、从 1997年到 1999年,在《若干意见》的推动下,北京文化产业
有了长足的发展。其主要体现是:
(1)市委、市政府正式将“大力发展北京文化产业”作为重大战略
决策加以推动。发展北京文化产业正式列为了市长课题,由北京市委
宣传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北京市计划委员会和北京市社科院
牵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历时一年的“北京文化产业现状与对策研
究”的调研,初步摸清了北京文化产业的家底,形成了对策建议;并
在宣武、海淀两个具有不同文化积淀的区域进行了发展规划性的研究,
开展了北京家庭文化消费调查,为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奠定
了基础。
(2)通过资产重组等方式,先后组建了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北
京日报社报业集团、紫禁城影业公司等大型文化集团,推动可经营性
的文化资产逐步纳入文化产业运作轨道,培育北京文化产业的主体力
量。
(3)北京文化产业在 1997年至 1999年间得到了迅猛发展。据北京
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到 1999年底,北京市除旅游业在外的其他 15
个文化行业,已有独立法人核算单位 3804个,从业人员 万人,
拥有资产 亿元,1999年创造增加值 亿元,在全市 GDP中
所占比例达 %,若加上旅游业所创造的增加值,在全市 GDP中所占
比例已在 15%左右。实际发生情况还要高于上述统计。文化产业已成
为首都经济中与科技产业一样引人瞩目的新的增长点。发展文化产业
也成了全市规划和各个区县规划必然涉及的议题。
5、2000年,可以说是北京文化产业为新世纪的发展进行准备的一年。
在这一年中:
(1)在研究层面,目光更多地瞄向了未来。市社科院首都文化发展
研究中心先后与市委宣传部完成了北京居民文化消费的二次调查和
中国加入 WTO对北京文化产业的影响与对策研究,又与市计划委员会
完成了“十五期间北京文化产业发展研究”报告。在此基础上起草了
《2001年—2005年北京文化建设发展纲要》,并通过主办全国首届“大
城市文化产业研讨会”,集思广益,借取兄弟城市经验,初步规划了
新世纪初期北京文化产业的发展。
(2)在运作层面,开始走上了资本运作的轨道。到 2000年底,全部
完成了歌华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准备工作。
(3)在决策层面,更进一步提升了北京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战略思
考。北京市委在 2000年 11月颁布的《关于北京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
展十五计划建议》中,确立了两个重要的提法:其一是定位了“文化
产业是首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适度优先发展”;其二是确立了
“文化产业园区”概念,提出了要在北京“推动文化产业园区的规划
与建设”,表达了北京市委要以推动科技产业的力度来推动北京文化
产业发展的决心与魄力。
6、2001年元旦,《北京青年报》在展望北京未来的系列报道中,把整
版篇幅给了北京文化产业,并再次披露了高起祥和钱光培两位专家在
几年前做出的预测:“北京有可能跨越一般城市的发展阶段,在 21
世纪初步入‘开发文化时代’的世界城市的前列”。
2001年 2月,北京歌华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挂牌上市,即集得资金
12亿元。同时,琉璃厂文化产业园区的招商也在香港亮相。
2001年 5月,由北京电视台、北京有线电视台、北京广播电台、歌华
文化发展集团、北京歌华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紫禁城影业公司等组建
的北京广播影视集团正式成立,从而打造成功了拥有 50亿以上资产
的北京文化产业巨舰。
2001年 7月,北京申办奥运成功。近几个月来,北京正在根据新形势,
调整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与《2008年奥运行动纲领》一起,重新设计 2008
年前北京文化产业发展的新蓝图。
至今,一些超大型的现代文化娱乐设施项目已确立;一些著名的文化
艺术品市场(如世界瞩目的潘家园旧货市场等)的改造已动工;建立
北京文化产业风险投资保险机制、营造北京文化产业孵化器等事宜已
纳入各类建议中。可以预见,未来的五至八年里,北京文化产业跨步
会更远,前景会更可观。
二、北京文化产业发展进程中仍待思索并求得解决的课题
1、关于发展文化产业的实质问题。
北京文化产业的发展也同全国许多城市文化产业的发展一样,是从自
发阶段逐渐走向自觉阶段的。无论是操作者、决策者,还是研究者,
对于“发展文化产业”这一事物的实质的把握,都有一个不断深化的
过程。对实质把握的深度不同决定了人们以什么力度和方式去推动文
化产业的发展。
北京在这一问题的把握上已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1)把搞文化产业当作“以文补文”的手段。其表现方式就是在事
业体制下搞点“三产”,目标只在弥补事业经费的不足,使干部职工
的生活稍有改善,自然小富则安。
(2)仅把发展文化产业当作北京文化发展战略来对待。因此目标就
只能落实在“为北京文化事业发展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上。其出发
点和落脚点仍在“发展文化事业”的框架里。因此,文化产业的管理
与操作无法跨越原有的文化事业发展的轨道。
(3)把发展文化产业作为整个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之一。因此,
能把文化产业视为首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能把文化产业的推动与
整个城市的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处理,并借取发展科技产业的成功
经验来推动北京文化产业的发展。
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是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改革
开放以后,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保证
生存所必须的食品消费指数(即恩格尔系数),北京的水平早已降至
40%以下,部分地区如海淀区到 2000年已降为 28%。为满足人们精神、
文化、娱乐、休闲及发展需求的文化消费已从社会消费的边缘移位到
了社会消费的中心。
这种消费结构的巨大变化,很快就使得我国原有的产品与服务落后于
新的社会需求。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其实质就是要以先进的产业结
构取代已经落后于消费需求的产业结构,提升我国经济的科技含量和
文化含量,使我国的生产与服务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新的消费需求。
无论是人们消费需求的变化,还是经济结构的调整,都早就在呼唤文
化与经济相结合了。这是先进生产力的呼唤,也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的要求。我国的文化发展如果不选择一条与经济发展、科技发展相结
合的道路,就要脱离时代的要求,脱离先进生产力的要求和人民大众
的需求,从而丧失其先进性。
因此,文化产业的发展实质上是我国的文化与经济为适应我国先进生
产力的发展和人们需求的提升,对原有的文化产品生产方式、文化服
务提供方式和原有的产业结构的一次突破。它的发展必然牵动我国的
经济与文化领域出现诸多创新性的变革,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进步。
也因为如此,我国文化产业的推动需要开阔的视野、需要来自社会各
个方面的合力,更需要能够与时俱进的创新魄力。
北京文化产业在未来几年中要想求得更大的发展,也需要进一步调整
我们对“发展文化产业”的本质认识,站在更为开阔的视角位置来观
察、处理“发展文化产业”的事宜。
2、关于“文化产业”的理论界定与实际操作问题。
关于“文化产业”的理论界定,是我们在推动北京文化产业发展过程
中,一开始就遇到的课题。毫无疑问,它是一个至关重大的问题。但
是在北京文化产业发展初期,我们有意识地回避了它。主要有两个原
因:
(1)文化行业虽然古已有之,但文化产业还是一个新兴产业。在原
有的产业结构框架中没有它明确的位置。它和“科技产业”一样,都
是现代产业结构动荡中的产物。旧有的产业结构正在解体,新兴的产
业结构尚未确立。目前正处在这样一个新旧交替的时代,各种变数太
多。现在就要给“文化产业”一个科学的界定不仅困难,时机也不成
熟。现在还没有创造出为“文化产业”科学界定的条件。
(2)新兴产业也是一种新生事物。在新生事物萌发阶段,谁也无法
精确地描述它的未来。在这种情况下做出的任何概括,都具有片面性,
都可能被人们批驳得体无完肤。许多新生事物就是由于“界定”之争,
在其初生期就被扼杀了。我们不愿让北京文化产业的发展遭此厄运。
只好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北京文化行业的实际状况,框定一
些可以通过规划推进产业运作的文化行业,先运作起来,把至关重大
的界定问题放到北京文化产业已经立于不败之地之后再说。
北京文化产业发展到今天,似乎已经到了可以公开讨论“文化产业”
界定问题的时候了。当然现在也还没有到确立科学界定的时候,讨论
的目的仍在于从中获得发展方向的启示。关于这一课题,我们十分重
视近几年以来出现的以下几个新情况:
第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已提出了一个界定,认为文化产业就是按照
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
这一界定对于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意义在于,提醒我们注意文化产品
和文化服务的“再生产”与“储存”环节。这也是我们在文化产业运
作和框定文化行业范围时常被忽视了的环节。
第二,哈佛大学的克雷格·范格兰斯特克博士最近在一篇题为《文化
贸易论战:硬件、软件、市场和政府》的华盛顿贸易报告中有一些新
提法。他把文化产业的产品与服务分为“硬件”与“软件”两大类,
而对于“硬件”的定义则是“所有用于创作、记录、储存、传播的商
品,或其它发布文化内容的商品”,并说“按照这一定义,乐器、录
音设备、相机(静态的、动画的、摄像、数码等),胶卷、录像带、
电视播放设备和接收设备、声音器材、颜料、画笔、画布、纸张、印
刷品等都属于硬件范围”。
他的这一报告的背景是在分析世界贸易组织近年来在贸易论战讨论
的热门话题。他所列举的“硬件”范围中的许多东西业已纳入“文化
贸易”内容之中。
如果我们不能及时地推进产业类别调整,把相关产品的生产、再生产、
储存、分配与服务纳入“文化产业”范围,加入 WTO以后,首先就会
遇到对话的困难。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广州市在最近确立的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中,已列
出了九大重点发展的产业。其中,除前五项(即报业、广电业、出版
业、发行业、文博娱乐业)之外,还纳入了科研、教育、医疗、旅游
等行业。
在 2008年前,北京文化产业范围的确定要不要与 WTO接轨?又如何
去实现这个接轨?这已是我们正在思考和必需思考的课题。
3、关于文化产业的投资体制问题。
发展文化产业需要拓宽投资渠道。现实文化产业投资渠道的多元化,
在理论上是完全正确的。但中国的国情决定了在目前还不可能在文化
产业的所有领域实现投资的多元化。
(1)由于目前的文化企业,除改革开放以来兴起的民营文化企业和
股份制企业外,大都是从文化事业的母体中衍生出来的。企业的资产
实际上仍是事业的资产,其中还有相当部分是不良资产,因此这些企
业不可能按照产业化资本运作的游戏规则运行。社会资金不敢流入,
也难于流入。
(2)不管出于什么考虑,很实际的情况是,我国文化产业中最具实
力的部分(如报业、出版业、广播电视业的主体部分)在一段时间里,
还只能处在“事业单位企业运作”的状态中。
因此,在今后的一段时间里,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再生产、
储存与分配领域,还会有两种运作主体并存。一种是国有的“事业单
位企业运作”主体,一种是投资多元化的主体。毫无疑问,后者会顺
利纳入产业化轨道,而前者将徘徊在“事业”与“企业”的交叉点上,
只能靠行业垄断来维持其生产与再生产的运行。但垄断是与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公平竞争法则相违背的,也是与 WTO的原则相违背的。如何
来化解这些矛盾?还要不要按“事业”和“企业”的不同功能分解这
些主体,使之分别成为文化事业单位和国有独资文化企业?还要不要
开通国有的文化产业投资渠道以壮大国有独资文化企业的实力?这
些也是北京文化产业在未来发展中必将遇到的重大难题。北京文化产
业也会在解决这些难题中前进。
总之,经过这些年的努力,北京文化产业已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申
办 2008年奥运获得成功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等因素更为北京文化产
业的腾飞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未来的五至十年,北京文化产业到
底能飞多高,能走多远,就取决于它如何去解决前进中的问题,特别
是上述三大难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