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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收汇差额核销
项目 主要法规依据 审核材料 审核原则 注意事项
国外商品市场行情变动 1、《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
2、《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实施细则》; 3、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1、差额原因说明函;
2、出口合同复印件;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
4、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5、核销专用联;
6、相关商会出具的证明或有关交易所行情报价资料;
7、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1、批次核销平均每笔核销单的收汇差额少收汇的超过等值500美元(不含500美元)、多收汇的超过等值2000美元(不含2000美元)的;单笔核销单收汇差额少收汇的超过等值500美元(不含500美元)、多收汇的超过等值2000美元 (不含2000美元)的出口收汇核销业务均属于差额核销范围; 2、差额核销须按照分级授权原则选择进行复审(因外汇局内部折算率变动导致收汇差额的除外); 3、对动物及鲜活产品变质、腐烂、非正常死亡或损耗产生收汇差额,由于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提供进口国商检机构证明,可以凭进口商有关函件、相关证明材料和出口单位出具的书面担保函办理; 4、因出口商品质量产生差额,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提供进口国商检机构证明的,凭出口单位提供进口商的检验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和出口单位出具的书面担保函办理; 5、外汇局对差额核销审批实行分级授权负责制。 1、“差额原因说明函”需经出口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根据实际差额原因选择相应的原因类型操作,并留存全套单据; 3、差额核销的还需在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上签注净收汇额、币种、日期; 4、对于26种贸易方式之外错用了核销单的,经审核情况属实的,进行不收汇差额核销。
出口商品质量原因 1、差额原因说明函;
2、出口合同复印件;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
4、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5、核销专用联;
6、进口商的有关函件和进口国商检机构证明;
7、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动物及鲜活产品非正常死亡或损耗
自然灾害或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 1、差额原因说明函;
2、出口合同复印件;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
4、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5、核销专用联;
6、报刊等新闻媒体的报道材料或我国驻进口国使领馆商务处出具的证明;
7、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进口商破产、关闭、解散 1、《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
2、《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实施细则》; 3、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1、差额原因说明函;
2、出口合同复印件;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
4、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5、核销专用联;
6、报刊等新闻媒体的报道材料或我国驻进口国使领馆商务处出具的证明;
7、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1、批次核销单平均每笔核销单收汇差额少收汇的超过等值500美元(不含500美元)、多收汇的超过等值2000(不含2000美元)的;单笔核销单收汇差额少收汇的超过等值500美元(不含500美元)、多收汇的超过等值2000(不含2000美元)的出口收汇核销业务均属于差额核销范围; 2、外汇局对差额核销审批实行分级授权负责制; 3、差额核销须按照分级授权原则选择进行复审(因外汇局内部折算率变动导致收汇差额的除外)。 1、“差额原因说明函”需经出口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根据实际差额原因选择相应的原因类型操作,并留存全套单据; 3、差额核销的还需在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上签注净收汇额、币种、日期; 4、对于26种贸易方式之外错用了核销单的,经审核情况属实的,进行不收汇差额核销。
进口国汇率变动 1、差额原因说明函;
2、出口合同复印件;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
4、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5、核销专用联;
6、报刊等新闻媒体刊登或外汇局公布的汇率资料;
7、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溢短装原因 1、差额原因说明函;
2、出口合同复印件;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
4、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5、核销专用联;
6、提单或其他正式货运单证等商业单证;
7、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其他原因 1、差额原因说明函;
2、出口合同复印件;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
4、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5、核销专用联; 6、外汇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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