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收汇差额核销
项目 主要法规依据 审核材料 审核原则
国外商品市场行情变动 1、《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
;
2、《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实施细
则》;
3、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
1、差额原因说明函;
2、出口合同复印件;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
4、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5、核销专用联;
6、相关商会出具的证明或有关交易所行情报
价资料;
7、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1、批次核销平均每笔核销单的收汇差额少
收汇的超过等值500美元(不含500美元)、
多收汇的超过等值2000美元(不含2000美元
)的;单笔核销单收汇差额少收汇的超过等
值500美元(不含500美元)、多收汇的超过
等值2000美元 (不含2000美元)的出口收
汇核销业务均属于差额核销范围;
2、差额核销须按照分级授权原则
选择进行复审(因外汇局内部折算率变动导
致收汇差额的除外);
3、对动物及
鲜活产品变质、腐烂、非正常死亡或损耗产
生收汇差额,由于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提供进
口国商检机构证明,可以凭进口商有关函件
、相关证明材料和出口单位出具的书面担保
函办理; 4
、因出口商品质量产生差额,由于客观原因
无法提供进口国商检机构证明的,凭出口单
位提供进口商的检验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和
出口单位出具的书面担保函办理;
5、外汇局对
差额核销审批实行分级授权负责制。
出口商品质量原因 1、差额原因说明函;
2、出口合同复印件;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
4、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5、核销专用联;
6、进口商的有关函件和进口国商检机构证明
;
7、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动物及鲜活产品非正常死亡
或损耗
自然灾害或战争等不可抗力
因素
1、差额原因说明函;
2、出口合同复印件;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
4、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5、核销专用联;
6、报刊等新闻媒体的报道材料或我国驻进口
国使领馆商务处出具的证明;
7、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进口商破产、关闭、解散 1、《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
;
2、《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实施细
则》;
3、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1、差额原因说明函;
2、出口合同复印件;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
4、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5、核销专用联;
6、报刊等新闻媒体的报道材料或我国驻进口
国使领馆商务处出具的证明;
7、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1、批次核销单平均每笔核销单收汇差额少
收汇的超过等值500美元(不含500美元)、
多收汇的超过等值2000(不含2000美元)的
;单笔核销单收汇差额少收汇的超过等值50
0美元(不含500美元)、多收汇的超过等值
2000(不含2000美元)的出口收汇核销业务
均属于差额核销范围;
2、外汇局对差额核销审批实行分级授
权负责制;
3、差额核销须按照
分级授权原则选择进行复审(因外汇局内部
折算率变动导致收汇差额的除外)。
进口国汇率变动 1、差额原因说明函;
2、出口合同复印件;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
4、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5、核销专用联;
6、报刊等新闻媒体刊登或外汇局公布的汇率
资料;
7、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溢短装原因 1、差额原因说明函;
2、出口合同复印件;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
4、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5、核销专用联;
6、提单或其他正式货运单证等商业单证;
7、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其他原因
1、差额原因说明函;
2、出口合同复印件;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
4、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5、核销专用联; 6、
外汇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1、《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
;
2、《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实施细
则》;
3、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1、批次核销单平均每笔核销单收汇差额少
收汇的超过等值500美元(不含500美元)、
多收汇的超过等值2000(不含2000美元)的
;单笔核销单收汇差额少收汇的超过等值50
0美元(不含500美元)、多收汇的超过等值
2000(不含2000美元)的出口收汇核销业务
均属于差额核销范围;
2、外汇局对差额核销审批实行分级授
权负责制;
3、差额核销须按照
分级授权原则选择进行复审(因外汇局内部
折算率变动导致收汇差额的除外)。
注意事项
1、“差额原因说明函”需经出口单位法人
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根据实际差
额原因选择相应的原因类型操作,并留存全
套单据;
3、差额核销的
还需在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上签注净收汇
额、币种、日期; 4、对于26
种贸易方式之外错用了核销单的,经审核情
况属实的,进行不收汇差额核销。
1、“差额原因说明函”需经出口单位法人
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根据实际差
额原因选择相应的原因类型操作,并留存全
套单据;
3、差额核销的
还需在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上签注净收汇
额、币种、日期;
4、对于26
种贸易方式之外错用了核销单的,经审核情
况属实的,进行不收汇差额核销。
出口收汇差额核销
1、“差额原因说明函”需经出口单位法人
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根据实际差
额原因选择相应的原因类型操作,并留存全
套单据;
3、差额核销的
还需在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上签注净收汇
额、币种、日期;
4、对于26
种贸易方式之外错用了核销单的,经审核情
况属实的,进行不收汇差额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