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美发经营管理完全手册》
员工请、休假制度
1. 员工每周轮休一天,在公司工作满 个月以上,可享受年
假制度。年假时间由公司统一安排,如自己安排,必须提前一周书面通知主管。(年假假期安排:工作满 个月不足一年者假期为_ 天,满一年者为 天;年假期间不带薪休假)
2. 病假应及时通知主管,便于公司紧急调度。病假须三证齐
(病历卡、病假条、药费报销单),三证缺一或缺二,按超事假处理,超事假一天扣 元;三证全无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 元,无故旷工 天开除;病假三证齐全者,不带薪休假。
3. 事假或调班,必须提前一天书面向主管申请,由主管批准后
方可请假或调班。电话请假、换班一律不批准,违者按旷工处理,事假3天或3天以上者,须提前两天书面向主管报批。
4. 其他假期,如:婚假准予 天假期、丧假(直系亲属)准予 天
假期,假期不带薪,超过批准天数按超事假处理(超事假一天扣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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