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存款操作确认书
致 :
本公司为帮助银行增加存款规模,特向贵方请求安排资金到本司指定银行存款,经协商一致,特确认操作程序如下:
一、存款银行:中国 支行。
二、双方意向存款金额:总计为 万元人民币(可分批进款)首单存款金额为 万元人民币。
三、存款期限:定期 年,由银行开出《个人大额定期存单》给存款人,存款人(受益人)拿走存单。存款人保证“不提前支取、不挂失、不转让、不向他人抵押”。在存款到期时存款人凭个人定期存单,到存款银行提取本金和利息。
四、存款利息:按人民银行规定的 年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五、综合费用:按存款总额一次性收取 贴息。
六、操作程序:(1)、 本公司负责提供公司资料、银行座标及首单存款 %可支配贴息依据给贵方核实,各方收款人不需向本公司出示任何收款凭据。
(2)、贵方对上述情况核实无误后,即安排操作人员来本司所在地收取20万保证金。在存款人开设帐户前,本司保证出示 100 万元现金贴息并支付给贵方指定人员监管。同时贵方即安排存款人将首单 万元资金打入事先自由开立的账户(以进帐单为主)。资金到账后,我公司即向存款人支付 (扣除已付费用)的一次性贴息费用;同时存款人将该笔 万元资金转为 年期的定期存款,银行为存款人开具 年期《个人大额定期存单》交存款人带走。同时存款人出具 “不提前支取、不挂失、不转让、不向他人抵押”的书面承诺,首单操作完毕,后续资金均按上述程序完成。
七、本项业务在操作过程中,因贵方的原因,导致本业务中断,属贵方违约,贵方将已收取本司的款项应如数退还。因本司和本司存款银行未能按照该确认中所规定的条款,及时支付各项费用,属本司违约,贵方巳收取的各项费用不再退还给本司,贵方随时有权将资金撤回,本司保证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和干涉;并放弃一切追索要求和诉讼权利。在本次业务中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均与各方无关。
八、本确认书中所有条款,巳经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办理;若有虚假行为本司愿意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放弃一切诉讼与追诉权利,本操作确认书经本司签字盖章后三日内有效,逾期自动作废。
特此确认。
确 认单 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