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宏远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编号:IE-04-2013-01 审批通过日期:2013年12月26日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1
粤宏远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的决策行为,保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决策与运营效率,遵循《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的经营活动执行机构,负责落实董事会决议有关事项,总经理办公会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在《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 (一)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拟定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决算方案、年度投融资方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三)研究制订公司及所属控股、参股公司重组、改制、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变更公司形式、重大资产处置、产权转让方案等重大事项及重大投融资方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四)制订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五)拟定公司内部组织架构设置; (六)决定公司职能部门的职责划分; (七)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董事会审议; (八)公司的具体规章; (九)研究董事会决议的具体实施措施和办法; (十)实施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决算方案、年度投融资方案;决定上报董事会审议的总经理报告及其他申报事项; 2
(十一)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事问题; (十二)其它需审议的事项。 第三章 会议分类、会议召集和人员组成 第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类。定期会议原则上是每月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会议召集人根据需要临时确定时间,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召开临时会议: (一)公司的生产经营、安全、财务、管理等出现重大情况必须立即研究时; (二)公司拟实施法律、法规、公司制度、规章所界定的重大事项时; (三)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可提议召开。 第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成员包括:公司副总及以上人员。会议允许有与议题相关的列席人员;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议题收集汇总、会议通知、会议资料的分发与保管、会议内容整理、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的督查及落实情况的反馈。 第八条 议题的形成 总经理办公会闭会期间,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做好需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的议题准备工作。 第九条 会议通知 会议召开前,由总经理办公室提前一天通知。 第十条 会议资料的分发和保管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会议资料的归集和分发,与会人员应妥善保管会议下发的各自使用且不需统一存档的材料。 供会议讨论研究的材料,凡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须在会后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存档或销毁。 3
会议纪要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保存并定期移交档案室。 第十一条 会议内容整理 会议记录一般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或其他指定人员负责。 会议记录人在会前应仔细阅读会议材料,会中记录好各发言者的重点、要点、结论,会后用概括、总结性的语言汇总相似或共同的观点形成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应包括:会议的议题,开会时间、地点,出席、缺席和列席人员、主持人姓名、记录人姓名、会议内容、出席人员签名。 第十二条 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的督查及落实 会议研究决定事项视需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咨询、论证、评估,出具相关报告,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总经理办公室根据会议决定制订相应的任务表,载明责任人、完成时间等,及时发予经办人员,让会议的有效性得到实施。 经办人员应及时向总经理办公室汇报工作落实情况。 当次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结果或进度,在下一次会议中根据总经理办公室任务表记载的进度汇报,直至事项完结。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第十四条 本规则经董事会审批后开始试行,试行期半年,解释权归本公司。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