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 新剑桥学派经济学
一、新剑桥学派(Neo—Cambridge School)概述
1.新剑桥学派的由来及代表人物
新剑桥学派是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属于后凯恩斯经济学的非主流派,而与主流的新古典综合派在许多方面存在分歧。在如何理解、继承和发展凯恩斯主义的问题上,反对新古典综合派的观点,说它歪曲了凯恩斯经济学的基本理论,是冒牌的、“杂种”的凯恩斯主义,是个私生子。而认为自己才是凯恩斯主义的嫡系。
由于这一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均在剑桥大学任教,并且又与马歇尔为首的剑桥学派(即新古典学派)的理论传统彻底决裂,故被称为新剑桥学派。由于其主要成员斯拉法和帕西内蒂原籍意大利,因此又被称为英国—意大利学派或意大利—剑桥学派。又因该派宣称最终目的在于恢复李嘉图的传统,建立一个以客观价值理论为基础、以分配理论为中心的理论体系。故又被称为新李嘉图学派。主要代表有琼.罗宾逊(Joan .Robinson)、卡尔多(Nicholas. Kaldor)、斯拉法()和帕西内蒂()等。
2.新剑桥学派的理论依据和主要特点
(1)理论依据:
依据一:凯恩斯在《通论》中所阐述的基本理论,但新剑桥学派更加关注凯恩斯对收入分配理论的论述。新剑桥学派认为,凯恩斯经济学不同于传统经济学的最主要之点,就在于《通论》对资本主义的经济分析中得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财富和收入分配是不平均的,以及资本主义社会的财富将进入一个没有食利阶层的文明生活新阶段的结论。
依据二:李嘉图的价值论和分配论。
依据三:卡莱斯基的投资决定分配的理论。
(2)主要特点:
其一,重视长期化、动态化的分析,力图找到一个资本主义经济增长的模型;
其二,抛弃边际生产力分配论,把经济增长理论与收入分配理论溶为一体,力图返回李嘉图的国民收入分配理论;
其三,强调货币是导致资本主义经济不稳定的重要因素;
3.新剑桥学派的分析方法 新剑桥学派以在经济学研究中继续进行凯恩斯革命为自己的历史使命,因而有必要了解他们是站在什么角度采用什么方法来理解和发展凯恩斯理论。
(1)新剑桥学派对“凯恩斯革命”的理解
凯恩斯革命的贡献在于:打破了原理和货币之间的旧的分离状态,将金融系统作为经济的总体功能的一部分来对待;指出了积累依赖于经营厂商和政府的投资决策,而非家庭的储蓄决策;明确了利息和利润的区别;即利息是经营者为投资而使用融资所支付的价格,利润是经营者希望从投资中所得到的报酬;指出了工资率以货币单位决定而实际工资水平依赖于整个经济的运行情况;观察到由于对未来的预测必然是不确定的,影响经济生活的行为不可能由严格理性的后果计算来支配,而是由以推测或惯例为基础的不完全决策和从众心理来支配;突破了均衡分析的局限,从均衡观转向历史观。
由此,新剑桥学派强调,从方法上要:
(2)运用历史时间观的分析方法。
琼•罗宾逊认为:“在理论方面,《通论》的主要论点是打破均衡的束缚,并考虑现实生活的特性——昨天和明天的区别。就这个世界和现在来说,过去是不能召回的,未来是不能确知的。”
(3)运用规范分析方法,强调对收入分配结构的分析。
二、新剑桥学派的基本理论
1.客观价值与价格理论
新剑桥学派认为,价值应当具有“客观”的物质基础,而不能象边际效用学派那样把价值视为“主观的”概念。价格也应由生产条件来决定,而不能归结为消费者起着主要作用。他们认为,为了建立客观的价值理论,应从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传统中去探讨。
琼•罗宾逊认为,斯拉法在《用商品生产商品》(1960年)一书中,通过建立一种“标准合成商品生产体系”,以“标准商品”作为一种不变的“价值尺度”,解决了确立利润率的难题,确立了工资和利润之间的分配关系,这样不仅解决了李嘉图价值理论的矛盾,而且形成了一种客观的价值理论。所以,她主张应从斯拉法的价值论出发,把李嘉图、马克思、凯恩斯的理论打通,相互补充,建立一套新的经济理论,实现经济学上的“第二次凯恩斯革命”。
斯拉法在研究商品价值时,着眼于对商品价值量的分析,这样他研究的价值理论实际上也可以认为是价格理论。斯拉法认为,由于商品是多种多样的,商品价格会发生变动,因此需要找出“不变的价值尺度”。
而要确定这种尺度,关键是要找到一种理想的劳动与生
产资料配合比例适中的部门,它按照标准比例使用劳动
和生产资料,不论工资怎样变化,在原来的价格基础上
都会表现出工资和利润的严格平衡。但是,这种想法又
是不现实的,经济社会中很难找到这样一种生产部门。
于是他又提一个“合成商品”的概念,通过建立一个商品系
列使它合乎上述要求。斯拉法用煤、铁和小麦三个生产
部门建立了一个“标准合成商品生产体系”或“标准体系”,
在这个体系中,各部门所生产的商品之间的比例等于所
有部门所消耗的生产资料总量之间的比例。这样,在一
定的劳动与生产资料固定配合比例的基础上,便可生产
出某种“合成商品”或“标准商品”。
由于劳动创造的纯产品或生产出的新价值对生产资料的
比例是固定不变的,因此这种“合成商品”或“标准商品”就
能够作为“不变的价值尺度”来衡量其它商品的价值和说明
商品的价格。由于在这个“标准体系”中,纯产品对生产资
料的比例暗含着利润率,它不受商品价格变动的影响,
因此借助“标准商品”还可以计量利润率的大小和利润与工
资的相对份额。新剑桥学派认为,这种价值论的优点是,
排除了古典主义在价值论中加入效用函数、技术和要素
资源状况、生产要素分配等因素的错误作法,而以产出
水平和结构、商品再生产条件、实际利润率或工资率等
外生变量作为价值的决定因素。
2.收入分配理论
(1)收入分配的影响因素
传统的分配理论:按照每个要素在其所参加的生产过程中的“功能”或“贡献”来分配收入,即“功能性收入分配”理论或边际生产力理论。
这种以物质技术关系决定分配的功能性收入分配理论是错误的:
其一,这种分配理论在理论逻辑上是站不住脚的,即陷入循环推论。
其二,功能性收入分配理论在认识收入分配的现实问题上带有欺骗性和有害性。
新剑桥学派的观点:对收入分配具有直接决定性作用的还是反映人与人之间利益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社会制度形式及其历史影响,其核心是一个国家的财产所有制。资本主义社会中,财产表现为资本,因而阶级冲突即资本家与工人阶级的冲突;分配问题亦即利润与工资关系如何确定的问题。凯恩斯看到了西方社会现存财产关系的不合理性,但没有具体考察社会制度因素和历史因素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因此,将这些制度因素和历史因素引入分配理论以分析资本主义社会中工资和利润的分配关系,便成为新剑桥学派进行“新凯恩斯革命”的重要任务。
(2)凯恩斯主义宏观分配论
这一概念由卡尔多提出。它强调新剑桥学派的分配理论是凯恩斯理论的发展和完善,是整个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它继承了凯恩斯在分配问题上重视制度因素和历史发展因素的观点。同时这一概念强调该分配理论是宏观的是研究整个国民收入分配问题。凯恩斯主义宏观分配理论建立在新剑桥学派的价值论基础上,而新剑桥学派赞同的价值论实际上就是斯拉法的价值论和卡莱茨基的价值论,因此新剑桥学派的分配论也相应分为两个方面。但他们认为这两个方面并不相互矛盾或排斥,而是可以结合在一起并相互补充的形成统一整体。
首先,在斯拉法的价值论中,国民收入就是“纯产品”,即劳动在生产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国民收入的分配就是社会成员对这部分“纯产品”的分配。为了突出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分配结构,假定社会中只存在工人和资本家,纯产品则只在工人和资本家之间分配,即划分为工资和利润两个组成部分。在国民收入为一定量的情况下,工资和利润之间就是一种此消彼长的反方向变动关系。假定二者关系为线性的,则有:
工资=纯产品–利润 或者:利润=纯产品–工资
该公式用图形可表示为一条负斜率的直线如右图:
上式可进一步变形为:
利润=纯产品(1–工资/纯产品)
等式两边除以生产资料或资本,得到:
利润/资本=
纯产品/生产资料(1 –工资/纯产品)
利润
工资
O
450
I
I
如果我们以r代表利润率,以R代表纯产品对生产资料的比例或国民收入对资本的比率,以W代表工资在纯产品中所占的比率, (1–W)就是利润在纯产品中所占的比例;则上述斯拉法所提出的分配关系公式为:r =R(1–W)
例如,假定纯产品对生产资料的比率R=60%,工资在纯产品 中所占的比例W=3/5,那么,利润率就为:
公式表明,假定工资W=0,则国民收入即全部纯产品都归于利润,r=R;这时,纯产品对生产资料的比率R就是最大利润率,即说明R是利润率的最高限;反之,如果工资不等于0,国民收入就不会全部归于利润,而必须在工资和利润之间进行分割。二者为反相关变动关系。
新剑桥学派由此得出的结论是:既然国民收入只划分为工资和利润,而相对利润率是由长期竞争的市场制度外生性决定的,所以工资和利润在国民收入中相对份额的大小就直接取决于利润率的高低。利润率越高,利润在国民收入中所占份额越大,工资所占份额就越小;反之,利润率越低,利润所占份额越小,而工资所占份额就越大。如果假定纯产品等于1,则当工资为1时,利润为0;工资为0时,利润为1。因此斯拉法认为,在工资由1减到0时,利润率的增加和工资的全部扣除成正比例。
新剑桥学派认为,利润率的变动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生产技术的物质条件制约。这种制约是通过一定生产技术水平所决定的一定变动范围内的纯产品对生产资料的比率R,和工资在纯产品中所占比例W来实现的。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生产过程,总是同一定的生产技术物质装备水平相适应,而一定的技术装备水平总是同一定的R和W的取值相适应。这种对应关系决定了R和W只能在一定的幅度内波动,由此而制约或影响着利润率的变动范围以及变动方向。
在这里,一方面,工资在纯产品中所占比例是与资本—劳动比率相适应的。资本—劳动比例越大,生产技术的物质装备水平越高,工资在纯产品中所占比例就越小,利润率也就越大;相反,利润率就越小。另一方面,纯产品对生产资料的比率实际上就是资本—产出比率的倒数(例如R=60%,则意味着资本产出比率是1 又 2/3,即平均每单位产出需要大约单位的资本),而资本产出率又是与一定的技术水平相连系的,资本产出率越大,表明纯产品对生产资料的比率越小,利润率也就越大。
综合起来看,当物质生产技术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转变时,资本的利润率可能上升也可能下降,这取决于技术水平对R和W的影响。如果技术水平的变动使得R的下降幅度大于W的下降幅度,则利润率就会下降;1)如果技术水平的变化使得W的下降幅度更大一些,则技术的资本密集型变动与利润的提高相一致(这与新古典综合派所主张的相反);2)如果技术水平的变动对R和W的影响程度相同,那么,技术水平的改变则不意味着利润率的改变。
新剑桥学派的这种物质技术关系对于收入分配关系一定的制约作用,迥然不同于新古典主义分配理论的分配完全由物质技术关系决定的论点。
3.经济增长理论
(1)基本假设与特点:
其一,资本系数C不变(C=I/NI= K/ NI;= NI/ K);
其二,均衡条件I=S;
其三,资本家阶级和工人阶级的储蓄倾向均为常数,且前者大于后者,S=S1/ =常数;Sw=S2/W=常数S> Sw
模型特点是:通过调整国民收入在资本家阶级和工人阶级之间的分配比例,以改变社会的平均储蓄率,从而实现充分就业的均衡增长。
(2)新剑桥经济增长理论的基本模型:以S、Sw各代表利润收入者和工资收入者的储蓄倾向,/Y和1- /Y各代表利润收入者和工资收入者占国民收入的比例,/K为利润率即P,可用以下公式推导基本模型:
模型表明,在S、Sw不变,C为既定时,( S–Sw)和Sw /C都是不变的常数;因此,利润占国民收入的比例或利润率的提高,就可实现较高的增长率。
(3)增加利润份额的途径。那么利润占国民收入的比例是怎样提高的呢?这要依赖于投资率的增大。这可以从上面的增长模型中推知:
移项
因此
在C不变条件下,Gn=K/K;所以,
式中1/(S-SW)和SW /(S-SW)都是不变的常数,因此,I/Y即投资率的大小就决定利润占国民收入的比例,或者说,/Y是I/Y的函数;较高的投资率可以增大利润占国民收入的比例。
(4)举例说明:假定利润收入者的收入占Y的40%,其储蓄率S=30%;工资收入者的收入占Y的60%,其储蓄率SW=5%;再假定C=3,Gn=% 。在这些假定下,能否实现均衡增长呢?
我们可以先计算出社会的储蓄率:即: s=40%×30%+60%×5%=15%
于是可得:Gw=s/C=15% / 3=5% ;
显然,这个合意的增长率小于Gn(%)。
即Gw < Gn ,这会引起哈罗德所讲的那种累积性的扩张,所以不能实现均衡增长。
但如根据新剑桥学派的上述理论,增大投资,从而提高利润收入者的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例,并使社会储蓄率提高,就能实现充分就业的经济增长。按以上假定,社会储蓄率s应提高到% ,即Gn= %=%/3 ,就能满足经济实现充分就业的经济增长的条件;但是,要使社会储蓄率s提高到%,利润收入者的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例应提高到46%,工资收入者的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例则下降为54% 。其计算如下:令X为利润收入者的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例,可有:
%=X•30%+(1–X)•15% ;
X=46%
由此可见,在两个阶级各自的储蓄率不变,资本系数不变的条件下,要实现较高的增长率,必须有较高的社会储蓄率来提供投资所需的资金;社会储蓄率的提高则有赖于利润收入者的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例的提高。因此,如果增长率得以提高,必然是利润收入者收入占国民收入比例的提高和工资收入者的收入占国民收入比例下降的结果。由此,新剑桥学派学派认为:收入分配比例失调是资本主义经济的症结所在,主张政府采取措施改进国民收入的分配。
(5)结论:综上所述,新剑桥学派所得出的结论是: 第一,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经济增长中收入分配变动的趋势是:经济增长率越高,利润率就越大,国民收入中利润部分所占份额就越大,工资部分所占份额就越小。这样,经济增长加剧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利润和工资分配比例的失调,使工人的处境绝对恶化。所以,经济增长不利于工资收入者而利于利润收入者,工资在国民收入中相对比例的下降是必然的。这一点与新古典综合派的结论正好相反。
第二,资本主义社会的症结在于收入分配的不平等。国民收入分配中利润与分配的格局是由历史条件形成的,由经济增长使其加剧。资本主义的弊病正是由此引起的,这与新古典综合派归咎于有效需求不足的观点是不同的。
第三,解决资本主义社会问题的途径不是实现经济增长,而是实现收入均等化。这与新古典学派认为的经济增长是解决资本主义社会问题的最主要途径的观点是不同的。新剑桥学派认为,经济增长不仅造成了环境污染、通货膨胀等问题,不仅使工人的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例相对减少,而且还造成了绝对贫困。
4.滞胀理论 新剑桥学派反对只根据货币供应的增加或集体议价的工资提高来解释通货膨胀的原因。他们认为,应从区分不同市场类型或不同类别的经济部门入手来解释通货膨胀的原因,进而解释滞胀问题,也就是所谓的“市场操纵理论”。
新剑桥学派首先把世界经济划分为三个部门:初级部门为工业活动提供必不可少的基本供给品(食物、燃料和基本原料);第二级部门将原料加工为成品以供投资或消费之用;第三级部门则提供辅助其他部门的各级服务。通货膨胀的根源在于初级部门和制造业部门(二级部门)这两个部门生产增长之间所存在的比例失调的现象。
比例失调是由于两个部门产品的价格决定方式造成的。如果这两个部门产品的价格都由市场决定,那么市场机制可以调节两个部门产品之间的贸易条件,使两者协调发展。但事实并非如此。在初级产品市场上,对个别生产者和消费者来说,市场价格是既定的。这种价格由供求关系决定,而价格的变动是调节未来生产和消费的信号。在制造品市场上,特别是在大部分生产集中在大公司手中的现代社会中,价格是被操纵的,由生产者自己决定。这种操纵价格由成本决定而非由市场决定。确立的方法是:企业首先区别出可变成本,然后按工厂的标准开工率计算出平均一般管理成本,最后在这两种成本之上,根据企业对市场情况的判断加上一个纯利润幅度。这样,供求对价格的影响非常小。制造品的价格对需求变动并不十分敏感,而对成本变动却能作出迅速的反应。
于是,初级产品与制造品之间增长的比例失调所引起的后果就落在初级产品市场上。从世界角度来看,初级产品价格的任何巨大变化,无论是上升还是下降,都对工业活动起抑制作用。可进一步说明如下:
第一,当初级产品价格下降时,虽然有可能刺激制造业部门吸收更多初级产品,以及食品价格下降会使工人的实际收入增加,从而有可能刺激对制造业产品的需求,但因为贸易条件对初级产品生产者不利,所以会减少初级产品生产者对初级产品生产的投资以及对制造业产品的有效需求,结果势必抵销了农矿产品价格下降所带来的对对工业品需求的刺激。在20世纪30年代,正是由于初级产品价格的猛烈下跌,导致了资本主义世界所发生的经济危机。
第二,当初级产品价格上涨时,它在工业品成本方面便具有强有力的通货膨胀影响,这是因为,初级产品价格的上涨通过各个生产阶段依次进入可变成本中,与不变的利润加成结合在一起,使得制成品价格上涨,并引起利润在增加价值中所占份额上升。在工会力量强大的国家中,这种上升引起增加工资的压力,因工人为了抵制实际工资的降低会要求增加工资,以便保持他们的收入在制造业产品价值增加中所占的份额。这样,初级产品生产者的有利的贸易条件不会持久。制造业部门将通过由成本上升引起的产品价格上涨来对付初级产品价格的上涨,以保障自己的实际收入不致下降。与此同时,通货膨胀本身也缩小着工业品的有效需求。这一方面是因为初级产品生产者的利润增加和他们的支出不相称;另一方面是大多数工业国可能采取紧缩的财政与货币政策来对付通货膨胀。这样,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很可能在工业部门引起工资与物价螺旋式上升的通货膨胀。
这类通货膨胀一方面限制工业活动的发展,减少了对劳动力的需求;另一方面又使得低收入家庭更加贫困,他们不得不增加对劳动力的供给。所以,通货膨胀不仅减少了就业机会,还增加了劳动力的供给,使通货膨胀与失业并存,形成经济中的滞胀局面。例如20世纪70年代正是由于初级产品价格、特别是石油价格的上升,引发了这种类型的通货膨胀。
三、新剑桥学派的政策主张
1.对其他经济学流派政策主张的批驳
新剑桥学派强调政府在分配领域内进行干预的必要性。他们既反对货币学派关于听任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观点,也反对新古典综合派关于调节总需求和实行工字物价管制的办法。(要点略)
2.新剑桥学派的政策主张 主要包括短期和长期两个方面的调节措施:
(1)短期调节措施:
其一,通过合理的税收制度来改变现存的收入分配不合理的状况。例如用累进所得税、高额财产税等对财产多和高收入的人征收更多的税赋,然后进行国民收入再分配。其二,给予低收入家庭以适当的帮助,以改变他们的贫穷状态。其三,政府协助提高失业者的文化技术水平,以使他们能有更多的就业机会,并能从事收入较高的技术性工作。其四,制定适应经济增长的逐步减少财政赤字、平衡财政预算的财政政策。其五,政府必须尽量减少用于军事等方面的支出,而将更多的财力用于发展民用服务、环境保护和原材料生产等部门。其六,实行进口管制,发展出口商品的生产,增加贸易顺差,以便为国内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2)长期调节措施:
其一,实行没收性的遗产税,以便消灭私有财产的集中,抑制食利者阶层的增长,并把政府通过没收性的遗产税以及同样重的赠与税所得到的财产和收入转用于公共目标。其二,用政府预算中的盈余去购买公司股份,把公司股份所有权从私人手中转移到国家手中。琼•罗宾逊认为,这样就取消了财产的世袭,把大笔私人财产转归公众所有,社会上的阶级也就不存在了,至少阶级本身不再有什么重要意义了。而且照此办法,就能实现凯恩斯所向往的“食利者阶层”的消失,进入文明生活的社会了。
四、两个剑桥之争
1.关于理论基础的争论
新古典综合:凯恩斯经济理论的核心是收入—支出模型;微观经济理论基础为新古典微观经济学。
新剑桥学派:凯恩斯经济理论的最主要之点是《通论》中关于社会哲学的论述;微观经济学基础为李嘉图、斯拉法的价值论和分配论。
2.关于研究方法的争论
新古典综合:继承了新古典的均衡观念及均衡体系与均衡分析方法;
新剑桥学派:反对均衡分析,强调经济分析中运用历史时间观念。
3.关于一些基本理论的争论
关于收入分配问题;关于经济增长问题;关于滞胀解释问题。
4.关于经济政策主张的争论
五、对新剑桥学派的评价
1.新剑桥学派在西方的影响;2.新剑桥学派理论的本质:是一种改良主义理论;其基本理论存在许多谬误;3.新剑桥学派的积极意义:经济理论中的积极因素;政策主张的可取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