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G08-2017TSG08-2017
特特种设备种设备使用管理使用管理规则规则
谭伟
2017年8月2日 济南
提提 纲纲
一、基本情况
二、条文介绍
三、应用解释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一)编制目的
2013年6月29日主席令第四号,《特种设备安全
法》2014年1月1日施行
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提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对特种设备
实施分类的、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全过程——生产、经营、使用。
特种设备的使用作为管理的重要环节,需要有统
一、明确、操作性强的规范。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一)编制目的
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需要一部综合规范。
1、落实特设法、节约能源法的安全与节能的使用管理
要求(使用证,检验标志,使用登记标志);强化使用
单位主体责任。
2、明确相关定义,细化有关要求;(使用单位定义,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置要求),体现分类监
管的要求。
3、整合各类设备的基本(共性)使用管理要求,规范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
4、统一使用登记程序和要求(当前存在的情况,某些
类设备无使用登记证),明确监管责任。
使用管理+使用登记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二)编制过程
1、2013年12月,下达《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的起草任务书。
2、2014年1月,起草组,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
讨论规则制定原则、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重
点内容,结构(章节)框架,起草工作分工,确
定本规则的编制大纲。
3、2014年9月,起草组在江苏召开起草组工作会
议,提出修改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
4、2014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以质检特函〔
2014〕49号文征求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及公
民的意见。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二)编制过程
5、2015年3月和6月,起草组在北京召开会
议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形成送审稿。
6、2015年11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委
员会审议,起草组修改后形成报批稿。
7、2016年11月,审读。
8、2017年1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三)《特种设备目录》
2014年10月30日,质检总局公布施行修订
的《特种设备目录》。
目录中特种设备有10大种类,其中八大类
与我们通常管理的设备对应,并给出了定
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
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
(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另有压力管道元件和安全附件两类,这两
类未给出定义。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四)高耗能特种设备
2009年7月3日,总局116号令,《高耗能
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颁布,2009
年8月1日起施行。
在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量或者转换量大,
并具有较大节能空间的锅炉、换热压力容
器、电梯等特种设备。
结结构框架构框架
1、总则,4条,目的,适用范围,使用单
位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职责分工,使用
登记,监督检查,信息化和安全状况公布)
结结构框架构框架
2、使用单位及其人员,16条,使用单位含义、
主要义务、特种设备管理机构(职责、机构设
置)、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主要负责人、安
全管理人员、节能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特
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档案、安全节能管理制
度和操作规程、维护保养与检查(经常性维护
保养、定期自行检查、试运行安全检查)、水
(介)质、安全警示、定期检验、隐患排查与
异常情况处理、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移装、
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移动式压力容
器和气瓶充装单位特别规定、起重机使用单位
特别规定
结结构框架构框架
3、使用登记,11条,一般要求、登记方式、
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使用登
记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及发证)、资
料及信息、定期检验日期的确定、单位登
记的设备信息报送、变更登记(改造、移
装、单位变更、更名、达到设计使用年限
继续使用的变更,不得申请办理移装、单
位变更的情况)、停用、报废、使用标志
结结构框架构框架
3、使用登记,11条,一般要求、登记方式、
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使用登
记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及发证)、资
料及信息、定期检验日期的确定、单位登
记的设备信息报送、变更登记(改造、移
装、单位变更、更名、达到设计使用年限
继续使用的变更,不得申请办理移装、单
位变更的情况)、停用、报废、使用标志
结结构框架构框架
4、附则,4条,其他要求、长输管道公用
管道使用管理、解释权限、施行时间(废
止规范)
条文介条文介绍绍
总则
目的
为规范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保障特种设备
安全经济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
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特
种设备的安全与节能管理。
条文介条文介绍绍
总则
使用单位主体责任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规定,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管理,承担特种
设备使用安全与节能主体责任。
条文介条文介绍绍
总则
监督管理
职责分工,《特设法》第五条;
使用登记
监督检查,《特设法》第五十七条;
信息化和安全状况公布,《特设法》
第六十条、六十八条;
条文介条文介绍绍
使用单位及其人员
使用单位含义
一般规定(第一款)
本规则所指的使用单位,是指具有特种设备使用管
理权的单位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一般是特种设备的产权单位(产权所有人,下同)
,也可以是产权单位通过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关
系确立的特种设备实际使用管理者。特种设备属
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
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是使用单位;共
有人未委托的,实际管理人是使用单位;(《特
设法》第三十八条)没有实际管理人的,共有人
是使用单位。
条文介条文介绍绍
使用单位及其人员
使用单位含义
一般规定(第二款)
特种设备用于出租的,出租期间,出租单位是使用
单位;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合同约定的,从
其规定或者约定。
注2-1:单位包括公司、子公司、机关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等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和具有营业执照
的分公司、个体工商户等。
TSG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第二十一条,对使用单位的定义:是指具有电梯
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其既可以是
电梯产权所有者,也可以是受电梯产权所有者授
权或委托、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者。
条文介条文介绍绍
使用单位及其人员
使用单位主要义务,
管理基本要求: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
案(应急)
本规则:10项+接受安全监督检查
条文介条文介绍绍
使用单位及其人员
使用单位主要义务
(1)建立并且有效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高耗
能特种设备节能管理制度,以及操作规程; 《特设
法》第三十四条
(2)采购、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
改造、修理,下同),并且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
不得采购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
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特设法》
第三十二条
(3)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管
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建立人员管理台账,开展安全
与节能培训教育,保存人员培训记录; 《特设法》
第三十六条
条文介条文介绍绍
使用单位及其人员
使用单位主要义务
(4)办理使用登记,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
记证》(格式见附件A,以下简称使用登记
证),设备注销时交回使用登记证;《特设
法》第三十三条、四十八条
(5)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及技术档案; 《特
设法》第三十五条
(6)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情况进行检查,
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行为;《特设法》第四
十一条
条文介条文介绍绍
使用单位及其人员
使用单位主要义务
(7)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
定期自行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
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
置及其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定、
校准,下同)、检修,及时提出定期检验和
能效测试申请,接受定期检验和能效测试,
并且做好相关配合工作;《特设法》第三
十九条、四十条
条文介条文介绍绍
使用单位及其人员
使用单位主要义务
(8)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定期
进行应急演练;发生事故及时上报,配合
事故调查处理等; 《特设法》第六十九条、
七十条
9)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节能必要的投入;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使用单位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
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条文介条文介绍绍
使用单位及其人员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
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是指使用单位中承担特
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的内设机构。高耗能特种
设备使用单位可以将节能管理职责交由特种设
备安全管理机构承担。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是贯彻执行特种
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
准,负责落实使用单位的主要义务;承担高耗
能特种设备节能管理职责的机构,还应当负责
开展日常节能检查,落实节能责任制。
条文介条文介绍绍
使用单位及其人员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
机构设置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
位特种设备的类别、品种、用途、数量等情况设置特种
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逐台落实安全责任人:
(1)使用电站锅炉或者石化与化工成套装置的;
(2)使用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电梯的(注2-2),或者在公
众聚集场所(注2-3)使用30台以上(含30台)电梯的;
(3)使用10台以上(含10台)大型游乐设施的,或者10台
以上(含10台)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
辆的;
(4)使用客运架空索道,或者客运缆车的;
(5)使用特种设备(不含气瓶)总量50台以上(含50台)的。
条文介条文介绍绍
使用单位及其人员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
机构设置
石化与化工成套装置:炼油(常减压、催化裂化、连续
重整、加氢精制、加氢裂化、制氢、焦化等),化工
(乙醇、醋酸乙烯、聚乙烯、聚丙烯、芳烃、橡胶、乙
二醇、合成氨、尿素、PTA等),煤化工(煤气化、煤
精制、煤液化等煤制油或煤制烯烃)装置
注2-2: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
指以特种设备作为经营工具的使用单位。
注2-3: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
车站、机场、客运码头、商场、餐饮场所、体育场馆、
展览馆、公园、宾馆、影剧院、图书馆、儿童活动中心、
公共浴池、养老机构等。
突出公共安全和社会影响大。
条文介条文介绍绍
使用单位及其人员
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职责,配备要求,持证要求
管理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
员(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员),节
能管理人员。
主要负责人:使用单位最高管理者,负总
责;
安全管理负责人: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主管;
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使用安全;
条文介条文介绍绍
使用单位及其人员
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2005年
1月10日,总局70号令公布,2011年5月3日修
订版
作业种类12个,65个作业项目。01特种设备相
关管理,A1~A8项目,A1为特种设备安全管
理负责人,A2为特种设备质量管理负责人,
A3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
A4~A8分别为电梯、起重机、客运索道、大型
游乐设施、场内专用车辆安全管理。
条文介条文介绍绍
使用单位及其人员
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2005年
1月10日,总局70号令公布,2011年5月3日修
订版
作业种类12个,65个作业项目。01特种设备相
关管理,A1~A8项目,A1为特种设备安全管
理负责人,A2为特种设备质量管理负责人,
A3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
A4~A8分别为电梯、起重机、客运索道、大型
游乐设施、场内专用车辆安全管理。
条文介条文介绍绍
使用单位及其人员
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配备要求:
a需要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单位():主
要负责人,按照安全管理负责人(A1证)
,按照专职安全管理员若干(A3~A8
证);
b不需要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但满足中
6条之一的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
人(未作持证要求),按照专职安全
管理员若干(A3~A8证);
条文介条文介绍绍
使用单位及其人员
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配备要求:
c不需要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非中6
条之一的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负
责人(未作持证要求),按照兼职
或委托安全管理员若干(A3~A8证);
上述单位根据是否有高耗能特种设备,配备
节能管理人员。
条文介条文介绍绍
使用单位及其人员
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作业人员
此处作业人员专指在作业现场的人员,持
G\R\P\D\T\Q\S\Y\N证
职责,见
条文介条文介绍绍
使用单位及其人员
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作业人员配备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数量、
特性等配备相应持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并且
在使用特种设备时应当保证每班至少有一名持证
的作业人员在岗。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特种设备
作业人员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医院病床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额定速度大
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