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美发经营管理完全手册》
电话接待服务规定
本店为了规范前台员工的电话接待服务,特制订如下规定:
1. 响铃时。电话铃声响起之后,应尽快拿起话筒。在电话铃声响起三声之内必须有人接听电话,以免引起顾客失望或不快。
2. 找人时。来电话指名找人时,应问清对方姓名,如找员工,应礼貌告知对方,上班时间不能转接电话,如有急事,让对方留言并及时转告;如是业务电话,请对方留下电话、姓名、公司名称,并作好详细记录,及时转交给店长。
3. 接听时。一般由前台人员接听,其他人员一律不准接听电话,新员工对本店情况知之不多时,不要抢接电话,以免一问三不知,给顾客留下不良印象。
4. 声音小。对方说话声音小时,不能大声叫嚷,而要有礼貌地告诉对方“对不起,声音有点小”。
5. 通话时。通话时如果有其他客人进来,不得置之不理,应该点头致意,如果需要与他人讲话,应礼貌地说“请您稍等”,然后捂住话筒,小声交谈。
6. 中断时。通话中突然中断,应立即挂上电话,再次接通后要表示歉意,说明原因。
7. 挂断时。打完电话,不得自己先挂电话,应该等对方挂断之后再轻轻放下话筒。
8. 高峰时。在业务通话高峰时,尽量不要往外打电话,不要占线时间太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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